马金莲
加西亚·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
谈马尔克斯其实是危险的,也是困难的。太容易落入窠臼,重复他者。好在一千个读者能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况且马尔克斯是如此讓人欲罢不能,迷恋沉溺。
早在十八岁的时候,我曾在师范学校的阅览室借阅过《百年孤独》。那时候对马尔克斯的认识也仅停留在《百年孤独》。某次陪同桌去她哥的宿舍,她和她哥说着家里事,我和一个同宿舍的学兄谈论文学,他很健谈,一口气从校园文学说到了遥远的拉丁美洲。如今已经记不起那位学兄都侃侃地谈了些什么,只记住了一个名字:马尔克斯。因他启发,我便迫切想读由这个新鲜名字写出的传世大作,接着借到了《百年孤独》,却没能读进去,感觉进入是困难的。但毕竟是名著,就算看不懂,觉得没意思,那也得读,我逼着自己从头到尾啃了一遍。说实话,还是没找到感觉。以后每每听人谈起这本书,我都傻愣愣地听着,没有任何发言权。
早年没看懂,却在中年时候意外地听懂了。听书是个有趣的过程。有时候很顺,一口气能听一两章,每一个字都听进了心里。有时候打岔的事多,一章播完了,我的感觉零零散散的,连贯不起来。不着急,回头再听。现在我常听罗宁录播的《百年孤独》,说不清听了多少遍,以后还将听多少遍。做家务的时候,稍微休息的时候,走路的时候,坐长途车的时候,随时随地都可以听。
我感觉书中最迷人的是那些女性。仅听名字就很吸引人,乌尔苏拉,阿莫兰达,丽贝卡,特尔内拉,莱梅黛丝,费尔南多,佩特拉,梅梅……她们的人生故事同样迷人极了。勤恳善良能干且高寿的乌尔苏拉,年轻的时候她和丈夫上演过贞洁裤的闹剧,后来她是家庭里含辛茹苦支撑生计的柱子,老年她是传统美德的坚守者和传播者,更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时光的亲历者、见证者。阿莫兰达,乌尔苏拉的女儿,骄傲,深沉,后来爱上了钢琴教师皮埃特罗,在输给丽贝卡后她千方百计搅黄了后者的婚事,后来又让皮埃特罗爱上自己,却只是耍弄了他,再后来她在悔恨和孤独中死去。丽贝卡是远方一个朋友的女儿,来到乌尔苏拉家以后带着父母的骨殖,她吃土,拒绝交流,行为怪异,后来和皮埃特罗婚事未成,最后爱上了何塞,何塞莫名其妙死后,她幽居至死。莱梅黛丝,里正的女儿,奥莱里亚诺的妻子,天使般的小女孩,怀孕后误食毒药喷血而死。费尔南多,奥莱里亚诺第二的妻子,一个秉持贵族生存信条的女王般的刻板女性。梅梅,费尔南多的女儿,爱上了马乌利肖?巴比伦,后被母亲强行拆散并送到远方修道院,从那以后至死不曾开口说话……
我在柴米油盐之间忙碌的同时,听着《百年孤独》,想象着这些可爱饱满的女性形象。思绪往往跨越了地域和时间的沟壑,感觉文本中的人和事都不陌生,也不遥远,更不难理解。好的文学作品具备这样的能力,让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通过文本达到了沟通和理解。当听到乌尔苏拉双目失明以后仍然跟正常人一样生活了很多年,我眼前仿佛能看到一位老祖母,站在黑暗中,靠着几十年形成的生活惯性,维持着家庭的日常,她满头白发,皱纹密布,她洞察世事,保持善良,她就是时光的活化石,这样的老祖母是如此可亲可敬,尤其是她在年迈时期,还在一刻不停地操持着一个大家庭,她一生好客、热情,对生活充满希望,这和我们很多人的老祖母何其相像,听着她絮絮叨叨的抱怨和诉说,你会禁不住露出会心的微笑。
《百年孤独》在文学界的声誉自不必说,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扛鼎之作。作为一名长期坚持阅读的读者,我感觉自己把这本书听厚了,然后又听薄了。它已经不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立体的存在,声音,画面,脉络,在交汇中分叉,又在分叉中交汇,交织成一个整体,又分离成一个个单独的个体。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孤独史是一个整体,而家族中的一代代人,每一个个体,就是组成整体的碎片。这个家族群体是孤独的,每个个体有着各自不同的孤独。马尔克斯真是写尽了世上的孤独,正如他在《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写尽了所有的等待,《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写尽了世上的爱情。孤独是所有人共同的特质,流传在血脉里,深入在骨髓中,马尔克斯抓住了这个特质,并以摇曳多姿魔幻诡异的方式,把它呈现了出来。写实一般都是容易的,恢宏壮阔如《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巨著,考验的是作家丰厚的生活功底。《百年孤独》考验的是另一种能力,即驾驭虚的本领。孤独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气息,是表情,是内心活动,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存在。也只有马尔克斯般魔幻的想象力和驾驭力,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中国自古到今也有魔幻奇异作品,《山海经》《庄子》《聊斋志异》《封神演义》《西游记》等,有些甚至更绚丽多姿,可是和《百年孤独》比,后者又是现实主义的。马尔克斯用一种既夸张又现实的手法进行讲述。马贡多的世界里,生活是现实的,人物是现实的,布恩迪亚家族世世代代都在按照生活的逻辑繁衍生息。魔幻隐藏在现实当中,像盐分融化在血液里,难以明确分割,现实中和了魔幻,让它变得合理可信。魔幻又提升了现实,让现实更像现实,又超越了现实,变成一个超现实的迷人的存在。
作品开头成为无数作家争相学习和效仿的模板。“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莱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候的马贡多还是个小村庄……”这个叙述方式里,既包含了倒叙,也有顺叙,还有插叙。马贡多的发展时光是一段完整的管道,作者在这里切开了一个小口,把窥探的镜头插进去,带我们进入隧道。向前,是未来的马贡多,向后是马贡多未有之前的故事。进入以后,顺叙和倒叙交替进行,像进入了一条迷宫。一路风景在变化,探险般让人惊喜。当年我读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感觉太复杂了。听的过程里,线索明晰以后,感觉其实并不复杂。布恩迪亚家族早年在一个市镇上,男青年布恩迪亚和近亲姑娘冒着可能生出长着猪尾巴后代的危险结婚,婚后不敢同房,后来有个叫阿吉拉尔的老乡嘲笑布恩迪亚,被布恩迪亚一怒杀害,阿吉拉尔的鬼魂开始纠缠他们。年轻夫妻受不了困扰决定离开故土进行流浪。有一批男女愿意跟随他们一起去远方寻找幸福。他们穿行在茫茫雨林和无边无际的大沼泽中,经历了各种奇幻般的遭遇,最后在一片滩地落脚,从此扎根生存,把这片无人之地发展成了村庄马贡多。他们给村子起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名字马贡多。马贡多开始了每一个村庄都会经历的发展历程,一百年之间,经历了从小到大从落后到繁华到没落的梦幻般的过程。一代又一代马贡多人在创造历史,历史也在塑造他们。作者既沿着时间的大主线往前写,又穿插无数小溪流般的小线条,魅力正来自这些变换。热带雨林和沼泽地区特有的气候,植被,生存模式,形成了特有的气质,也让很多魔幻的事情变得符合情理。
作品的魔幻性既来自故事本身,也来自叙述方式,更来自语言。马尔克斯的语言在短篇《礼拜二午睡时刻》《有人弄乱了玫瑰花》等里头就有展现,看似简练平实,实则高度凝練,信息包含量大,像精美的饰品般镶嵌着一个个隐喻。《百年孤独》里这种优势发挥到了极致。随便拎出一段文字,感觉就像从土里拔起了一株植物,带出一串串令人惊喜的果实。对人物的描摹概括总是精准而形象,读过就不能忘记。同时语言充满幽默感,奥莱里亚诺第二和他的情妇佩特拉饲养的奶牛兔子等疯狂繁殖,导致家里无从下脚的时候,他自豪地念叨的那句话,“让一让母牛们,生命短暂呐!”成为我和儿子之间开玩笑的常用语。让一让母牛们,生命短暂呐!我们互相说,说完了一起大笑。有时候我正听到某一章节,儿子经过,他能毫不费劲地说出相应的一段情节。可见这部书在家里被我听成了日常存在。“有几十遍了吧妈妈?”儿子会问。“争取上百遍。”我愉快地回答。好作品百听不厌,经得起咀嚼,越回味越香。
托妮·莫里森和《宠儿》
《宠儿》是我所读的莫里森的第一部作品,从当地图书馆借来的。依稀记得当年她获诺奖以后,看到媒体在报道她,天生对外国人姓名眼盲的我,只记住了有个黑人女作家,写得好,得了诺奖。具体叫什么没记住。纯白色硬皮封面,由海南出版公司出品的《宠儿》拿在手里,我的记忆碎片被激活了,她就是那个女作家,是该看她的作品的时候了。《宠儿》不厚,只有十万字。先把外围品鉴了一番,然后我一头撞门走了进去。
震撼扑面袭来。第一感觉是读起来真费劲。确实费劲。这种吃力,是相对来说的。因为同一时段,我看的书还有国内的几本现当代小说集和长篇,还有诗歌选本,有芥川龙之介的小说集,有太宰治的《人间失格》。同时看累的时候也在手机上看看网络文学来放松脑子。语言习惯差异,和深浅程度的不同,本国作家的书总能一口气读下去。《人间失格》《罗生门》也都还好。但这本薄薄的《宠儿》让我如同吃饭时嚼到了石子,它居然让我没办法畅通无阻地看下去,它有障碍。然而,吸引力已经扑面,才看数段,就欲罢不能,只想读下去。所以这障碍是如此的抓人。后面熟悉了行文风格后,就渐入佳境,顺畅起来。十万字,对于一个常年啃书的书虫来说,实在不堪一读,很快就到底了。怎么甘心?于是乎,回头再看。这回慢了下来。读完第三遍,合上书,反复摩挲,心头一片澄明与了然,像老和尚打完坐,重新睁眼面对尘世。第一遍,了解故事,满足好奇心,也就是看这本书写了什么。第二遍,品味道,好作品好在哪里,得慢慢品,像啃骨头,嚼筋,吮髓,真味入口。第三遍,已经很从容了,看结构和语言、技巧和风格。好作品经得起反复读,多读一遍有多一遍的收获。
《宠儿》耐读。其实理清了脉络,也就不再如最初那般眼花缭乱。故事并不复杂。美国,俄亥俄州,肯塔基农庄,辛辛那提小镇,奴隶制度,黑人的命运。本文重点塑造了几位黑人女奴。在肯塔基一个叫甜蜜之家的白人农庄,白人夫妇对黑奴友好善良,管理相对宽松,甚至给予黑奴们一定范围的信任和自由,宣称他的家园里没有奴役,只有友爱和甜蜜。四个男黑奴,保罗?D,西克索,保罗?A,黑尔,他们中的黑尔努力为黑奴母亲赎身,让其可以安度晚年,并和黑人女孩塞丝结合—没有婚礼,新婚婚纱是塞丝偷偷用拆洗的旧布缝制,但有幸福,在他们身为奴隶的生活里所能得到的最大程度的幸福。他们有孩子,渴望有一天像白人家庭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有一天男主人突然死亡,女主人多病胆小,她请来娘家侄子—“学校老师”帮忙。安静的世界突然凌乱,曾经的安稳被打翻,甜蜜之家的黑奴们迎来了自己的悲剧,被贩卖,被打杀,被凌辱,像牲畜一样。女奴塞丝发现丈夫遇害,同伴逃亡后,她也开始了逃亡之路。她怀着身孕,从凶残的白人主人手底下逃出,经历几次生死,在白人女孩的帮助下活过来,终于来到婆婆居住的地方。在124号隐藏28天,白人主子追寻而来,面对抓捕,面对自己将要继续去做女奴、子女们不能保全也要接着为奴的命运,塞丝杀死了一岁左右的亲生女儿,她宁可杀了亲生骨肉,也不愿看着他们落入白人主子之手,重复自己的悲剧道路。疯狂的状态让白人以为她已经疯了,她被投进了监牢,她幸存的孩子们活了下来。刑满释放归来,她和家人团聚,终于可以过正常人的日子了。
然而,真正的悲剧此刻才拉开序幕。宠儿登场。在一家人努力向着正常生活奋斗的过程里,那个曾经被塞丝亲手割断喉咙的女儿出现了,出现在124号,她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她歇斯底里地打闹,折腾。她将阴影笼罩在每个人头上,日夜折磨着活着的亲人们。终于,两个男孩受不了精神压力离家出走,宁可去未知世界里接受命运的摆布,也不愿继续留在这个家里。老祖母死了。留下小女儿丹芙,和塞丝,还有那个鬼魂宠儿,她们像活死人一样活在巨大的坟墓般的阴影里。有一天保罗·D来了。这个甜蜜之家唯一幸存的男人,黑奴男子,他在经历九死一生,流浪很多地方,遭受无数苦难以后,来到了124号。伤痕累累的男人,和心灵同样伤痕累累的塞丝,相拥,相爱,同居。好景很短,宠儿开始折腾,仇视、驱赶外来者,转而又勾引母亲的情人。124号从来没有安宁。她的姐姐,丹芙,在一个封闭环境里孤独长大的黑人女孩,她从来没有伙伴,只能终日跟宠儿的鬼魂为伴。她们都生活在半癫狂状态。最后保罗赶走了鬼魂,塞丝和他决裂。悲剧命运早就注定,谁也得不到幸福。
行文很迷人。有一股魅惑般的味道在吸引你。有静物画般的描写,有流水似的意识流,有精彩的心理独白,有按时间事件正常推进的叙述。不是单线条叙述,采用了复式,多重线索同时穿插交替进行。语言汪洋恣肆,语气凄苦忧伤。文学名著中写黑奴命运的,还有《汤姆叔叔的小屋》(又名《黑奴吁天录》),和莫里森相比,斯托夫人的写法已经陈旧、传统,是平铺直叙的。莫里森更具备现代性。莫里森采用的是和时代相符合的手法。同样的内容,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手法。所以莫里森的作品对于我们来说,肯定更有味道。还有一个区别,斯托夫人是白人,即便站在同情黑奴的立场上写作,也难以彻底克服自身的局限性。莫里森是黑人,女性,她面对的时代,是黑奴忍辱负重的时代。社会在发展,黑人向不公平命运挑战的意识普遍觉醒,废除蓄奴制度呼声日渐高涨。为黑人发声,为黑人呼吁,揭露黑奴制的残忍、黑暗,和不公平,成为她的天职。黑人出身,亲身经历过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莫里森一出手,天然地就带有某种悲剧力量。恰如《追风筝的人》一书,书中所写的那个特殊群体,特定的生活环境,让人物和故事具备强大的悲剧共性。
黑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遭遇,承受着什么样的磨难,莫里森用她的作品告诉世界。《宠儿》讲述的故事,凄惨而不狭隘,动人而不失真。扣人心弦,令人很久都走不出那种氛围。另外,作者还采用了一种很特别的艺术手法,某些篇章忽然就不采用标点符号,大篇幅地写,没有标点符号分割的界限,读者只能自己去接受和理解。读着这样的文字,我感觉自己撞入了一个迷宫,四面都是墙,没有门窗出口,一头撞在墙上,回头又撞到墙上。绝望的情感,内心的呼喊,弱者的无奈,对自由的呼吁,都在这种迷宫般的文字间奔突。拿什么宣泄作者的愤怒,文本主人公遭受种族歧视的悲痛,只有这种看似无厘头的表达方式。文字像失控的兽,蹄声凌乱,无声呐喊,却承载了最沉重的呼喊,最深重的苦难,最绝望的希望。流连在如此文字之间,只有再三再四地感叹,莫里森真是伟大的小说家。为本种族代言,为苦难的人群代言,她做到了。
《宠儿》以后,迫切阅读莫里森成为我给自己的首要任务。一口气从网上买了她所有在中国出版的作品,读得昏天黑地。《最蓝的眼睛》《秀拉》《爵士乐》《所罗门之歌》《柏油娃娃》《天堂》《爱》《恩惠》《孩子的愤怒》等。这里头有揭露黑人遭受种族歧视历史的,有记录当今黑人生存境遇的,大多数以女性视觉入手,也有以从男性角度写的。这些作品部部经典(我个人不太喜欢《柏油娃娃》,也许跟我目前只读了一遍有关,总感觉有些拖沓冗长,不太像莫里森的风格,较为沉闷冗长的行文方式也削弱了打动人心的力量)。《秀拉》跟《宠儿》一样精短,却具备另一种骇人力量。它的风格与《宠儿》《天堂》《恩惠》等不一样。它塑造了一个与以往不一样的黑人女性。秀拉美丽,风骚,放荡,在风尘中沦落,她是妇女们的公敌。莫里森用极短篇幅写出了这样一个女性的悲剧。这样的形象丰富了莫里森作品中黑人女性的图谱,体现了底层社会生活的复杂,更体现了作者把握复杂的手段。
总之,莫里森是这样迷人。进入她的文字,需要努力,更能获得享受。强烈的气息,能抓人,只要走进去,就会沉没其中且久久不能自拔。即便走出来以后,也经常回味,感佩。好作品拥有直达读者心灵底部的力量。莫里森就是写出了这样好作品的好作家。
厄尼斯特?海明威和《丧钟为谁而鸣》
《丧钟为谁而鸣》是海明威最厚的一本书,40余万字。我买到的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年出的,王蔚翻译。阅读期间正值陪一位亲人住院,每日寂寥,便枯坐翻书。照舊抛开一切既有认识的干扰,平心静气进入文本。没有《悲惨世界》《复活》《战争与和平》等名著开篇的大容量介绍性文字。相比之下,较为简洁。简单的环境描写之后,人物出场。
一条公路,一条河,河边的锯木厂,峡谷上的铁桥,桥头的岗哨。第一小节几乎交代了全部场景。后面的故事基本上就在这一简单又狭小的场景间推移转换。人物也不多,寥寥数人。英国人罗伯特?乔丹在西班牙内战战场上,受共和党将军戈尔茨的派遣,身负一个任务,去后方,在大进攻开始以后炸掉一座桥。
文本不正面去写战场,围绕乔丹的任务落实步骤,一步一步写他接触见识到的后方,这里有敌后共和党游击队,游击队员们具体的生活,生活里的人,男人,女人,马。
海明威被称为迷惘的一代。本书中的迷惘体现在参战人员的动摇和迷茫,对战争本质和意义的质疑,在生死面前的巨大孤独。安塞尔莫有过这样的内心独白:“等到战争结束,一定要有个大忏悔,来赎杀人的罪。要是打完仗,我们没有信仰了,那我看一定会有某种世俗的忏悔方式,来洗干净杀人的罪过,要不然,我们的生活就再也没有诚实和人性的根基。”“我很孤独,可所有士兵,所有士兵的妻子,所有那些失去了家庭或父母的人,都一样。”
他们普遍警惕战争,厌恶战争,向往正常的生活。而对活着,是这样向往的,“但活着,是山坡上风吹过的麦田。活着是天空中的鹰。活着是装满清水的陶罐,放在尘土飞扬的打谷场上,糠皮扬起老高。活着是你两腿间的马、大腿下的卡宾枪,是山,是河谷,是岸边长满树的溪流,是山谷的另一侧和远处的山丘。”
每个人,一边在巨大惯性的牵引下,从事着战斗,一边都在渴望和回忆着日常生活,包括日常生活里的人,事,亲情,美好的东西。乔丹和玛利亚相爱,极短时间内生长的爱情,茁壮而凄美。玛利亚遭受战乱损害,留下了悲惨记忆。这样一个善良、活泼、美好的姑娘,活在战争的阴影里。乔丹唤醒她爱的勇气,给了她勇敢生活下去的力量。还有斗志坚强,男人一样的女人皮拉尔。有摇摆不定,最后关头坚定了战斗意志的巴勃罗。酷爱斗牛的安德雷斯。还有费尔南多,拉斐尔,埃拉迪奥,安塞尔莫,奥古斯丁,普里米蒂沃。
实施炸桥之前的准备和等待过程,是一个漫长煎熬的过程。考验的不仅是耐心,心理承受力,无聊,沮丧,迷惘,对生的眷恋,还有对死的恐惧,对国家、民族、党派、人性及人心等等的质疑和坚守。这是一群普通人。被战争裹挟,但还是普通人。海明威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写出了战争中的普通人,普通人的内心,和状态。
从古到今写战争的作品不计其数,也不乏经典,但正面去写的居多,普遍肯定战争的正面价值,探索正义。能像海明威这样探索性地写出质疑、迷惘,又肯定正面价值,肯定小人物的立场,是有创意的。他就这样写出了战争大机器中作为小零部件的个体的真实状态,他们徘徊,犹豫,怀疑,恐惧,各有打算,包藏私心,这才是真正的人性的多样和复杂。战争题材习惯总是将个体淹没在群体意识之下,被遮盖,被替代,被同化,千人一面,所以海明威这样的作品才显出弥足珍贵来。
铁桥最后被成功炸掉,他们完成了任务。有几个人牺牲了。乔丹受了重伤,不可能逃离。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他选择留下,用死为幸存的战友断后,并把生的希望和勇气留给了深爱的女人玛利亚。法西斯军队逼近,难逃一死的乔丹在静静地等待着。故事戛然而止,结局不言而喻。
海明威素有硬汉之称,本书中主人公也都一个个具备硬汉的品质,虽然过程里有挣扎、犹豫和胆怯,但最后都毅然为自由战争付出了生命。主人公罗伯特?乔丹尤其坚强,他用独有的方式鼓舞女友继续向前,活下去,替他和她两个人活着。他自己独自迎接了悲剧。是悲剧结局,作者写得却丝毫没有悲戚。该来的总会来,该面对的就勇敢去面对。这是男儿本色,也是海明威式的人生态度。
评论界给海明威一顶开创“冰山理论”文风的帽子。同时奉行极简风格。据说他习惯站立写作,迫使自己保持紧张状态,用最简短的文字表达思想。单从本书来看,我没感觉到十分明显的极简风格。故事不算复杂的一件事,他却围绕这个过程的推进,写得很慢很慢,像用一根藤,不断牵引出人物,和本次活动有关的,西班牙内战法西斯后方游击队员一个一个出场,刻画了人物相貌,性格,心理状态,出身背景,对战争的认识和态度,写出了集体状态,也写出了个体差异。气氛在如此缓慢的推进速度当中,被一点点推到了高潮。从这一角度来看,确实算不上“极简”。但换个角度去看,对环境、背景、人物心理活动等,写是会写,但每每都写得不多,有时候寥寥几笔,有时候稍微展开,绝不会长篇累牍地铺排,这样看来,确实做到了极简。
扉页第一张写着“本书献给玛莎?盖尔霍恩”,盖尔霍恩是美国记者、旅行作家、战地记者,海明威的第三任妻子。我们知道,外国作家往往有这举动,动辄将作品献给某某某,中国作家就很少见。想想是挺有意思的一个现象。让作品流芳千古的同时,那个被献的人,也就一直借助作品被一代代读者认识。如此看来,能被某大作家“献给”好像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
扉页第二张引用了约翰?多恩的话:“没有人是孤岛,能孑然独立;人人都是土地的一片、大陆的一角;哪怕大海卷去一粒尘土,欧洲也会变小,就像失去一隅海岬、一方领地,无论你朋友的、你的;每当有人消逝,都令我孱弱衰老,因我是人类的一个,所以,别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这是指明本书主旨的一段文字。正文中再也没有特写钟声。这段文字很精準地阐释了作者的创作意图。战争面前,没有真正的赢家,究竟谁对谁错,没有绝对的界限,人类如此争斗不休,自相残杀,殊不知丧钟是为所有人而鸣,没有人能置身事外。谁都是罪人。带着质疑和反思写战争,这是值得借鉴的。作家就该有作家的思考。
看本书之前,我刚看完王树增的战争三部曲,《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阅读过程中我禁不住将王树增的作品和本书进行对比,从叙述方式、人物塑造,到情感酝酿,疏密分布。对比之下,对《丧钟为谁而鸣》有了更多的理解和看法。
其中最值得回味的情节,就是巴勃罗为代表的游击队,处死法西斯的那一章节。他们抓了镇子上的二十个法西斯分子,在镇公所广场上集体用连枷把人打死,再从悬崖上丢进河里。这二十个法西斯分子,其实都是村里的普通村民,大家从小熟识的乡亲。因为所选择的阵营不同,而成了对立的敌人。实施刑罚的是“共和国好人”,其实就是农民,被惩罚的坏蛋,法西斯分子,也是农民,这里头有镇长,开磨坊和饲料商店的,地主,业余斗牛士,神父,小木头工具店主……而自称代表正义的一方,却以最惨无人道的手段,以侮辱、嬉闹的方式,集体残杀了法西斯分子,集体成了暴徒,黑白已经难以真正分清。展现的只有人性的复杂,肮脏,幽深,难以把握。在政治面前,普通人,日常的邻居,老实巴交的农民,也会摇身一变,变成杀人行凶的刽子手。变得残暴,无情,冷酷,人性深处被日常秩序遮蔽的恶,会苏醒,像潘多拉盒子被打开一样。这样的事件,情形,情绪,心理,放到今天也不过时,网络世界动辄发生这类集体意识推动并发展成暴力现象的事件。
医院的日子无聊,看完一遍,我又从头再看一遍。其实很早就曾读过,只是当年和现在,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如今多看一遍,也有着多一遍的体会。和作者的其他名作诸如《太阳照常升起》《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等比起来,《丧钟为谁而鸣》有些冗长,却也有长的优势,能让我们更多地享受到阅读的乐趣。
另外,我还喜欢加拿大女作家艾丽丝?门罗的作品,她用短小篇幅把女性的日常生活写出了悠远绵长的韵味,语言简单,隽永,不失美感,能让人看到普通生活的魅力和书写的意义。
看名著是急不得的,要慢慢瞧,平心静气地读,不带功利心地读。在当下快餐式阅读流行的社会状态下,这样慢速度的阅读很有必要。名著就得一点点地啃,一口口地品,任何妄图把名著一口气扫过的阅读,都是对名著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责任编辑: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