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倪莎
(乌鲁木齐绿秀园艺有限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业经济在不同的阶段承担着不同的角色,这些角色都与我国基础经济命脉与民生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谋求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国家基本每20年就会对农业经济发展进行反思、总结、改革,但是由于受到劳动制度、国际环境、金融制度、政治因素、技术水平等综合因素影响是,每一次的农业经济改革最终都会走向小农经济,无法实现高效集约发展形势,这也是我国农业经济改革的遗憾,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这一发展改革目标终将实现。1950年我国正式开始土地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封建土地制度,为后期计划经济做好铺垫。到了1970年左右,受到邓小平同志的启发领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华夏大地上开花结果,此制度大大地解放了人们的生产力、劳动力,促进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果。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略显粗糙。但是在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经济、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多领域同时快速发展,促使农业经济也因此迎来了发展改革的又一契机,若能够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完成理想化的农业经济改革,将会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动力。
“互联网+”即使拿到现在来看,也只是一个代名词,它是2012年中国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展博会上提出的,进而受到民间资本与国家领导人员的高度重视。2015年腾讯总裁马化腾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对“互联网+”相关工作作出汇报,并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进行深入积极的交流。随后,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方政府扶持地区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在文件推出的几年后,我们看到了各行各业开始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电商理念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互联网+”成为了我国进步的标志[1]。
从定义讲,“互联网+”是指以网络技术依托互联网,将线下信息内容与线上人员进行对接,保障相关价值信息能够被更多需求人员所接受。因此,“互联网+”技术可以创造商机,但是也能够暴露出大量数据内容,让人们数据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此外,“互联网+”技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大量的关注,其主要原因在于能够打破行业之间的壁垒,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简单来说,在“互联网+”时代下,各个行业可以发挥出自身的优势进行推销,满足市场的用户的实际需求,让用户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到更多的商品信息,从而刺激人们进行消费[2]。
首先,互联网可以为将农业信息传播到更加广泛的范围,让更多人能够接触到农业信息内容,有效地解决信息堵塞所造成的农产品滞销问题。在我国传统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农产品需要特殊商人或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定向收购,其他人员无法从传统媒体渠道中获取到具有价值的农业信息内容,即使与农民在报纸上刊登农产品信息受众面过于狭小[3]。而针对这种问题,互联网可以通过信息推送或关键词查询等功能,让更多人能够获取到农业资讯,进而及时与农民取得联系,增加农产品销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在销售或展示农产品时,仍然是以低价优先进行推选,这就造成了部分农民为了增加自己的收益,利用残次品代替优质农作物产品,这虽然能够带来短期的经济收益,但是也会损失消费者的利益,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其次,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农民对市场结构更加了解,可以让农民对销售过程更具主导选择权利。对于农业经济而言,最为可怕的不是意料之外的天灾,而是部分资本垄断的人祸。例如,2013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大蒜价格持续暴涨,坊间笑传“蒜你狠”,而种蒜农民的收入却没有得到任何显著的增加,还有部分农民出现亏损的现象[4]。后来经过记者的调查发现,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与资本垄断有着密切的联系,后来经过国家的紧急协调,最终稳定了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趋势,而后回归于平静。
“互联网+农业经济”的本质是让农业经济与互联网经济相结合,利用信息技术的便捷性与推广性,打通闭塞的农业销售流通结构,激发我国农业内在的潜能,让农民能够认识到农产品地“质”要大于“量”,从而解决农民收入过低、滥用农药化肥、轻视机械生产的问题。“互联网+农业经济”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发展的重点方向,帮助农民能够巧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生产、销售活动进行优化,满足我国农业发展与转型的基本需要[5]。
首先,在我国“粮食经济”与国际发展形势来看,我国农业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必须学会使用科学技术代替传统的人工生产活动,与西方国家依靠机械化集约型农业相对齐,让我国农业不仅能够依靠粗放式个人农耕形式所进行生产,还可以采用机械技术、信息技术对相关活动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从而进一步激发我国农村农业积极性,在实现农产品自给自足的同时,可以对外进行出口,提高我国国际社会影响力,以此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需求。传统农业生产需要浪费大量资源,且对土地造成永久创伤,破坏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严重影响我国社会发展与繁荣稳定[6]。若坚持使用传统农业生产、耕种模式,我国也将处于国际农业竞争被动地位。而根据我国当下对于世界农业科技贡献程度来看,巧用“互联网+农业经济”技术,也可以说是一场深度的实验性尝试,无论成败都会对传统农业造成颠覆性影响[7]。
其次,在“三农” “乡村发展战略”中都对农业经济提出了具体的发展改革要求,但是在落实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其主要原因也在于各地信息不统一,无法做到有效的管理。我国采用的是“优先发展城市”的改革发展布局,不得不承认的是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村利益,让农村丧失了大量的劳动力,使农村成为城镇化发展的“牺牲品”,并且让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进入到了一个缓步提升的泥潭中。尽管在城镇化发展的带动下,农村整体经济呈现稳步发展的趋势,但是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逐渐加大,农业经济改革也迟迟不见成效,农民收入处于我国收入较低层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若无法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农民集体收入,农村发展政策问题将会演变成社会问题,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唯一可以采取的做法就是良性改善农民生产装备水平,增加科学技术的投入,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而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并且在前几年也一直坚持如此做,取得的成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央领导人员制定发展战略,向地方政府施压,而地方政府领导人员的贯彻落实相关发展政策,但是由于农民群众处于被动的地位,且政策内容无法将利益直接给予农民,农民积极性较差。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农民从被动改革地位转变成主动改革地位,农民可以在更加广泛的互联网上单向销售农产品,消除各种中间环节,极大地提升自身的利益;而在竞争激烈的互联网环境中,只有优质产品才能获得欢迎,而这时农民将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传统生产活动进行改革,在提升农产产品质量的同时,可以获得地方政府的认可与支持,从获得更多网上流量的关注[8]。在这种情况下,更改传统生产模式的“阵痛”,可以被农民所接受,并在农村地区获得更加良好的示范效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互联网+农业经济”是一场角色颠覆性改革,可以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互联网+”相关意义与基本优势,以及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经在上文进行详细的阐述。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互联网+”技术应用难度较高,对于农民需要进行系统的引导,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技术性问题,才能促使农民群众认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互联网+农业经济”改革活动之中[9]。
笔者认为,提升农民思想认知是保障相关政策或改革活动的一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经受历史的考核,最为主要的原因是拥有人民群众作为基础,人民群众思想认知是一切改革活动的源泉,即使是针对科学技术普及也同样如此。首先,地方政府领导人员需要认识到提升农民认知的重要性,使其能够关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农业销售环节进行创新。在引导农民参与认知提升与技术创新过程中,需要将销售创新环节细节进行讲解,促使农民能够认识到“互联网+”技术可以为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改革积极性[10]。其次,地方领导人员需要传授农民正确的耕种生产方式,帮助农民创造农作物品牌形象。品牌形象是市场对于产品的认可,常见的老牌农副产品品牌有“红富士”“五常稻米”“百色芒果”等,此类品牌市场认可程度较高,每年销量都是同类农副产品无法比拟的。而形成品牌形象的第一步就是对产品质量进行优化,保障种植过程科学、合理。最后,地方政府需要向上级领导申请资金补助,打通销售通道。简单来说就是帮助农民与物流、快递等单位进行洽谈,通过政府补贴使其能够给予一定的优化,为后期农副产品冷链销售奠定基础[11]。
人才是为“互联网+”技术普及的主要承接者,只有在专业人才的带动下,农村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相关改革政策才能得到贯彻落实。当下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对于“互联网+”技术并不理解,无法熟练掌握信息技术,这就导致地方政府所申请的网络农副产品销售优惠政策,与已打通的销售冷链渠道被浪费,而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使用信息技术不熟练,对仓储信息确认、采购信息确认、农产品邮寄、线上销售服务、售后补偿服务等内容了解程度较差,在浪费大量资源的同时,限制了地方农业经济发展。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地方政府可以将线上业务进行打包处理,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但是地方政府只能承担起监管、审查的职责,外包单位需要对地方农民负责,帮助农民解决问题,相关资金需要由农民垫付,当农民对外包单位满意率低于50%,则可以将其进行解雇。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考虑培养本地人才对接线上管理任务,但是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无法由外向内施加压力,保障其工作积极性[12]。
产业链是“互联网+农业经济”最终需要达到的发展改革目的,根据不同的地区需求与农产品类型,所形成的产业链也各有差异,但是它们都具有结构较为清晰的特点,能够将各个环节进行拆分、代替、优化、切入。在上游产业链建设过程中,“互联网+”技术可以让农民直接与生产厂家进行“对话”,商谈种子采购事宜,或登录农资产品官方网站,去审查产品真伪,进一步减少农资产品采购成本。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寻找到更多先进的生产设备,如无人机农药喷洒装置、自动操作翻地设备,让相关工作内容更加快捷、高效。在中游产业链中,是由销售服务人员与政府监管人员所组建的产品服务队伍,农产品销售人员负责解决线上服务问题,而政府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售后反馈问题,检查农产品质量,保障一切设定能够符合预期发展方向,避免由于部分农民利用低质量产品蒙混过关,损害农产品品牌形象。下游产业链建设拥有两种发展模式。其一,依靠快递系统进行定点配送,主动与菜鸟驿站、申通快递、邮政快递进行合作,但却可能受到快递网点的牵制,无法明确后期发展走向。其二,在各地建立直营店面,负责地区市场稳定与产品配送问题,但是这种方法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其建立成本可能大于上游建设成本,并且操控与管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必须模仿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分店管理竞争模式,否则将会由于管理成本上升丧失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