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视域下大学生社区法治化研究

2021-01-03 06:58:47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1年34期
关键词:治校法治化救济

苏 翔

(江苏大学 江苏·镇江 212013)

200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依法治校被提上日程;2018年党的十九大会议上宣布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并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向高等教育领域的延伸,是新时代赋予高校的光荣使命。依法治校现有研究表明自上而下地整体推进稍显乏力,现实中大学生社区愈发成为校园纠纷发生的集中区域。本文针对大学生社区关系高校稳定大局且矛盾多发的实际,以法治视角关照大学生社区事务处理,为依法治校有效推进提供参考。

1 依法治校的困境

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形成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良好的法律”,依法治校的困境也因缘于此。

1.1 “良好的法律”尚未完全建立

学校自身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查无可依导致不能有效施行。以作为大学“宪法”的大学章程为例,截止到2015年,不论是否在教育部备案,“建章”的高校总数尚未占我国总高校数的一半,没有建立章程,缺少顶层设计,“立制”的状况与水平就很难跟上。二是建立起了基本的规章制度,但未能与社会法律接轨或者千篇一律,即未能做到“科学立法”。不接轨就很难走出校园,难以得到社会认可,容易造成社会人士与学校的纠纷;千篇一律则体现不出科学性,难以做到以学生为本,致使法治的实效难以达到,最终还得靠“人治”协调处理,影响法律的权威,阻碍法治的进程。

1.2 “已形成的法律”未能“获得普遍的服从”

一是法律信仰未形成。法律信仰是法治形成的灵魂,是实现“全民守法”[4]的保证,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5]。缺乏法治信仰,往往屈就于所谓的正义结果,忽视法律的解决渠道。二是学校层面未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律或制度执行是关乎法治权威及其生命的大问题,执法不严就会失去制度的震慑力,使学生存在找人就能解决的心理,甚至使学校成为“被威胁”的对象。“公正司法”是对法律公正的价值要求,也是对学生权利的救济和保护。没有畅通的监督和救济渠道,就不能打消学生用法律制度解决问题的顾虑。

2 大学生社区法治化的必要性与意义

现代学生社区一般是指“以学生宿舍为中心,包括学生食堂、文化活动场所、公寓、宿舍区、商业服务网点等在内的课堂学习外的生活、休息、学习、交往、娱乐、个体及群体活动的特定区域”,并日渐成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行为培养的重要阵地”。大学生社区法治化则是指高校社区在内部管理中要贯彻法治的原则,依据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对社区内部各项事务进行有序管理的一种管理理念及管理方式,是依法治校的有机组成部分。

2.1 大学生社区法治化的必要性

学生社区日渐成为校园纠纷的集中场所,“依法治理是当前高校学生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核心要素”。薛青(2016)指出“目前,我国高校与师生的民事关系只限于为师生提供生活服务的后勤实体之间”。笔者所在高校也反映出这一趋势,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的处长、部长信箱中,社区问题是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如侵犯隐私、宿舍内伤亡等。

学生社区是法治思维形成的重要场所。统计显示,目前高校学生大约有2/3的时间是在公寓中度过,学生社区日渐成为“大学生的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也渐成为大学生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养成的重要环境。抓住学生在社区的充足时间,利用好社区宣传平台,营造社区法治环境,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对校园法治环境的形成与学生的成长成才意义重大。

2.2 大学生社区法治化的意义

社区法治化能够有效推动依法治校的进程。社区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有可能影响或推动整体发展的关键部分。以依法治校为理念,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治理社区中的学生事务,培养起学生在社区生活中的法律思维,将有效推进法治校园的建设。

社区法治化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利。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在以大学生为本的高校,依法治校、社区法治化的目的则在于保障学生的权利,同时良好的法治也能提高学生与学校、社区管理主体间纠纷的解决效率。可以说,无论对学生的成长,还是对高校更自由的育人都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大学生社区法治化的路径

3.1 完善大学生社区的良法体系

(1)完善大学章程,为学生社区法治化提供“立法”依据。“有法可依”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的基本“宪法”,必须第一个走上法治轨道,然后以章程为中心构建起学校内部制度体系,学生社区法治化实践才能如鱼得水。如牛津大学结合本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实际,建立起章程(Statues)、条例(regulation)、规则(rules)、政策(policy)和守则(code)等不同效力等级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学校和学生事务有法可依。

(2)完善学生社区管理制度。学生社区管理制度是解决社区事务的最直接凭据,要充分保证其效力。在制定之初,要仔细研读上位法的内容,尤其是本校章程,决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制定内容上,要有针对性且尽量详尽,如与学生隐私密切相关的宿舍违章电器检查与处理的规定,尽可能考虑周全。制定过程中,要以学生为本,并充分发扬民主,使学生能充分参与集中。

(3)构建法律援助渠道。法律援助的目标群体为立法者和守法者,供立法者寻求支持,为守法者提供帮助。以学生社区规章制度为例,制定者一般不是专业的法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思维,需要向专业人士寻求支持;学生作为“守法者”,只知道有某项规定,但面对权利受到侵害时,就不知道走怎样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因此都需要法律援助。我们认为可以考虑以下三种方式构建法律援助渠道,一是学校层面组建专业的法务团队;二是向校内懂法律的人士寻求帮助,如学校法学院;三是与社会上的法律援助组织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3.2 夯实学生社区良法被服从的基础

(1)宣传法治形成信仰。多年的普法宣传使得大学生有了法律意识,尤其是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就会搬出法律的武器,但当自己行为处事犯了错误时,就想着能被谅解,其深层原因就在于没有法治信仰。要使大学生形成法治信仰,首先应充分利用大学生在社区停留时间长的有利因素,以国家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教育日为契机,在宿舍内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创作活泼生动的内容,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向大学生灌输法治社区的理念,进而树立大学生的法治信仰。

(2)完善执行监督机制。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法律制度只有被执行才能充满活力,才能不失其威慑力。社区法治过程中,规则制定者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不折不扣地依规行事。同时,组织建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如学生组织,对规则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有效监督,并定期将执行结果予以公布,做到透明、公正。

(3)构建多元救济途径。权利救济是大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后,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权利救济途径缺乏是依法治校研究中发现的一个共性问题,许多高校的规章制度中有救济的条款,但向谁提出救济不明确,有明确列出救济部门的高校,其受理组织又多是临时性机构,结果导致救济渠道不畅通,学生权利得不到保障。为此,应该建立多元的救济途径,组成由学生、行政人员、老师多方参与的委员会,并在学院、主管部门多出设立救济接收点,受理学生的诉求,让学生的权利得到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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