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洋
(中煤科工集团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100013)
在科技的高度发展下,互联网技术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已经实现了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普及,互联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交、支付、信息查询等众多领域,所以加快金融管理的互联网化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所求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尚未完全脱离传统金融行业的特点,基于互联网的金融管理尚有一定发展空间。为深入了解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管理,有效实现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管理的融合,下文对此展开叙述。
由于互联网技术发展时间较短,所以互联网金融管理仅仅经过十几年的时间,目前尚未形成对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明确定义,互联网与金融管理的融合是时代的产物,并不是专业的术语。金融机构常常涉及多个业务,互联网金融管理所处的层面有很大差异,相关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界定极具个性化色彩,所以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管理不能用固定的概念去定义。
查阅文献得知,最早期的互联网与金融管理的融合发展由领域学者谢平提出。从目前互联网与金融管理的融合现状看,金融管理朝向互联网形式转化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升级与优化,相比于传统管理模式,现代银行业务、电子货币为金融管理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新形势下,证券公司、保险业务逐步增多,业务模式的转化改变了金融管理的方式。传统金融管理通常采用文件存储的方式,现代金融管理通常采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存储,信息可调性增强。互联网作为一个数字共享的便捷平台,可借助“云计算”科学准确地处理数据,有效实现了海量数据的计算和转变,提升了管理效能。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管理是金融互联网转化的必然趋势,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产生诸多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了金融管理的多元化发展。
所谓金融排斥,以专业的角度讲,排斥就是金融管理中优化的服务状态,整体体系中金融服务相对独立,缺乏必要的分享。以社会弱势群体为例,这部分人群在接触金融管理时,存在信息滞后的情况,只了解相对简单的金融产品,对复杂的金融业务没有明确的认知,这种排斥在很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也为金融管理提供了一定难度,少数人群的滞后性导致金融管理无法形成一个整体。除此之外,金融管理公司存在过分追求利益的情况,不论企业规模大小,都不想接触“微小型”的金融服务,导致此类业务利润较低,在无形中加大了业务开展成本,按照业内人士话语,可称为不想与“不知名小客户”合作。互联网与金融管理融合理念出现后,微小型客户成为机构争先争取的客源,所以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互联网可将微小客户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汇聚,有效实现了汇少成多的效应,消除了金融管理的独立性,实现了金融业务的向外拓展,为金融行业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由于互联网技术具有高度的信息共享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金融管理的透明度。传统金融模式几乎不具备透明度,要点信息处于隐藏状态,为客户和服务者带来诸多不便,无形中加大了金融管理的难度。比如,传统金融机构需要了解借贷客户的资料、信用记录、偿还能力的要素,核对信息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既影响客户时间,又降低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了解过少,机构从业认证资料无法核实,加大客户选择金融机构的难度。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这一窘境,互联网平台是公正公开的信息共享平台,服务者和客户可通过互联网了解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借贷者可迅速了解金融机构的业内声誉,服务者可有效评估借贷者的综合信息,提高了金融管理效率。比如,我国常见的蚂蚁借贷等电子交付平台,此类平台可通过海量的客户信息采用评级模型评定服务客户的综合信誉,可在最大限度提高金融管理的可控性,提高了管理水平。
互联网金融模式打破了金融交易的地域性限制,使金融管理朝向全国化,乃至全球化发展。互联网是全球互通的网络技术,互联网金融可实现不限地域、不限时间的资金流动,互联网金融消除了传统金融模式与时间空间关系紧密的问题,消去了中间环节,从根本上避免了因中间环节出现问题而影响整个金融服务的现象。互联网金融实现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在这种配置下,为人们进行金融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简化了资金交易环节,提高其便捷性。在互联网技术的辅助下,电子商务成为金融交易的主要形式,增加了交易的可预见性,省去了高额的中介费用。
互联网虽然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信息共享平台,但对需保密的信息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在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时,可有效提高个人信息隐蔽性。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由于主要采用网络交易的模式,这种交易模式周期较短,交易速度较快,很难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为改善这一问题,互联网金融推行实名制度,在金融平台内可通过检索搜集客户信息,匿名交易可实现信息的公开化,但信息对外是隐蔽的,不会暴露个人信息。互联网金融的这一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金融管理的效用。
作为与互联网融合的金融管理模式,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确保互联网金融管理稳定发展的基础。基于互联网的金融管理是网络技术与金融管理结合的产物,在享受互联网优势的同时,存在着诸多潜在风险。目前,我国尚未对互联网金融管理进行明确的界定,尚未制定完善的监管法律,仅凭业内自律无法起到制约和规范的作用。若想促进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有效发展,需制定相应的法规。法律不健全的主要弊端是为不法人员带来可乘之机。近年来,我国因互联网金融法律不健全而发生的金融案件数不胜数。
互联网具有信息广泛的特点,所以互联网信息控制难度较大,信息在传递的同时具备极大的安全问题,很容易发生信息泄露的现象。其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网络终归是一项数字技术,很容易受到病毒程序的影响,一旦病毒侵入金融管理系统,将造成信息泄露的现象,造成金融资产被盗的问题;其二,因互联网的特点,不法人员常利用不法手段侵入企业网络、盗用企业信息,对企业资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健全法律法规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管理的风险。
管理队伍的综合能力是提高互联网金融管理水平的基础,如果专业队伍水平较低将影响管理的整体效果,会对企业、客户及机构产生不良影响。目前,我国金融管理人才极度紧缺,各行业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已到了求贤若渴的地步,人才需求远远大于人才数量。在此背景下,很多企业无法聘用专业的管理人才,人才队伍建设不足,无法开展后续工作。从我国金融管理人才分布现状看,管理人才集中在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专业人才配备不住,导致其管理水平较差,无法顺应时代发展,致使网络金融管理缺乏时效性。
互联网背景下,提升金融管理效用应积极引进与国家现状相匹配的金融管理措施,结合自身发展特性创新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需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理念,对已经形成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找寻其中不足,结合国家、企业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措施。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管理从我国金融实际情况出发,主要分为如下几点。
(1)在创新互联网金融管理模式中,需尊重国家已经形成的、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适用时间长的的管理模式,可参考支付宝、京东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参照此类发展前景大的金融平台的管理措施。在创新管理模式时,可基于国家典型的金融平台管理模式,找寻其中优势所在,不可照搬照板,形成多元化、动态化的管理架构,对已形成的金融管理模式的研究是促进自身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需尊重我国金融发展情况,摒弃成见,拥有吸纳先进的管理措施,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确保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有效性。在互联网金融管理时,需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勇于吸纳先进的科学技术,互联网是一项时刻更新的技术,若想提高金融管理效果,必须随时更新管理思想。在当今科技背景下,相关企业可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互联网金融机构大数据云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实时化更新,对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管理,确保金融管理的动态化和有效化。通过实时动态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效用,凸显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在保证自身效益的前提下,推动经济的稳定发展。
为确保互联网金融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必须对经济信息进行公开化处理,提高交易的透明度,提高交易的公信力。从宏观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管理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财务信息、资金风险信息,针对这两种信息可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信息进行颗粒管控,使我国互联网金融经济体系下的企业可对自身行为有详细的了解,达到监督企业发展的目的。在此背景下,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稳定发展。此外,互联网金融经济信息公开时,可提高企业自身的公信力,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赖度,从动态发展角度看,可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可实现金融管理与企业的良性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化实施过程主要分为如下三步。
(1)对国内金融体系进行分析评估。分析评估需要对我国金融经济概况进行分析,掌握真实动态,以此建立与自身企业相关的信息框架。在保证企业信息架构得以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实现互联网经济下企业信息的彰显,可推动互联网金融经济企业间互相评价的开展。此外,金融企业可借助P2P网络平台,对实际内容进行设计优化,确保互联网与金融管理的有效融合,推动金融经济的稳定发展。
(2)对披露方式进行合理控制。总的来看,互联网金融管理过程中需对披露信息有较强的的认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保证金融经济得到有效的评价,提升管理效能。以我国线下金融实际案例分析发现,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可设立相应的调查机构,对交易内容的分析进行优化与改进,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金融经济下信息披露出现差异的现象。此外,为推动金融管理的规范化进行,需对金融经济信息进行相应的标注,将此作为数据建设的依据,以我国金融管理流程进行管控,提升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有效性。
(3)保证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稳定性。为提升金融管理效用,促进金融管理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应针对涉及国家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企业隐私的内容进行量化设计。总的来说,就是对互联网金融经济信息进行分等级的披露,针对私密性较强的信息采用与之对应的披露方式。在此策略的推动下,可保证披露信息的稳定进行,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健全金融管理审核制度,确保经过审核环节的信息符合披露标准,实现信息的合理公开。设立管理审核制度的好处在于,可控制互联网信息披露出现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金融交易双方的信息的有效互通,打造了一个相对安全且完整的交流渠道。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目的是提升金融交易的科学性与稳定性,为促成这一目标,需积极观察金融经济发展趋势,对信息进行合理披露。
互联网金融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高度发展的背景下,专业人才极度紧缺,对专业精尖人才的需求欲望显著增强。在人才紧缺的背景下,应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培养、引进两个方式拓宽人才输送渠道,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稳定发展。从互联网金融管理体系来看,管理水平的高度取决于人才专业能力,互联网金融管理需要的综合能力强的专业型人才。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管理对人才的需求既需要具备先进的互联网知识,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经济学知识,同时还应具备将两者相互融合的能力,专业人才需对经济发展潜在风险进行预估,具有足够的预见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从上文问题所知,互联网金融管理人才培养需拓宽人才输送渠道,企业可通过与高校合作的方式达到这一目的,通过产教融合的方式,培养互联网金融管理人才。精尖人才不仅需要关注外来人才的输送,需加大自身人才储备。高校作为为国家输送人才的主要途径,企业需关注这一来源,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培养实践性、专业性强的人才。从我国发展进程看,互联网金融管理需响应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引进计划,实现内外部结合的人才引进方案,给予专业人才足够的锻炼机会。为提高人才实践能力,可定期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让经济人才可随时随地进行交通沟通,互换思想,提高金融管理的实时发展。
如上可知,我国金融形势虽然较好,但应居安思危,善于发现自身不足,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估,制定相应应对方案,有关行业需明确认识自身发展的不足之处,逐步优化自身能力,提高金融管理水平。随着国际形势的日渐紧张,金融形势发生微妙的变化,确保我国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既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如此才可能保证我国金融经济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取得飞速发展,金融经济一片大好,但仍需未雨绸缪,对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合理预测,制定可行的计划方案,确保我国金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