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洋
农民工是劳动力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工资发放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民工实名记工工资发放管理进行探讨,可以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提供借鉴,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保持高压态势且进一步强化,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以1 号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2020 年5月1 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正式施行,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2019 年12 月31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立案件绿色通道。要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普遍现象是,农民工流动性大和随意性强,监管相对较为困难,而工资的发放一般是以工程量作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此外,由于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停工、阻工、窝工等现象时有发生,而劳务分包管理意识不强,也给实名制工作推进增加了难度。因而,内部管理的严峻性和建筑企业升级发展的内在性,倒逼企业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面进行管理创新,确保企业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建筑业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农民工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因而,加快推进民工实名记工工资发放制管理,是更好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有效手段。
1.完善实名制管理办法。中铁二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通过走访调研公司8 大片区56 个在建项目实名制工作,广泛听取各项目、各岗位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了《中铁二局深圳公司农民工实名记工工资发放制管理办法》,其涵盖了实名制管理从建立到运行的各个步骤。进一步明确层级分工,各管理层级职责更加清晰,目标和方向更加明确;严格考核,赏罚分明。
2.完善外协队伍指导员管理办法。公司行政、党委联合印发了《外协队伍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党建引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层层考核,选拔了27 名优秀员工,担任项目部外协队伍指导员,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同协作队伍的协调沟通,抓好农民工实名制,负责建立责任矩阵、农民工诚信管理系统等,严格履行“六大员”“五个到场”责任,切实将实名制工作落到实处。
1.构建三级管理模式。公司建立了公司本部、项目经理部及分包企业三级管理模式,明确了各层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并要求各分包企业授权委托确定一名劳务管理专员,扩大了农民工实名记工工资管理覆盖面。公司层面主抓督导检查,14 个业务部门定期组织到各包保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项目部层面主抓落实,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做好和劳务队伍的沟通协调工作;劳务管理专员负责实名制工作的具体落实,从入场合同签订、身份信息录入、考勤、开办银行卡、工资发放到最后的立场承诺书等,都具体去落实办理,定期给项目部汇报落实情况。
2.建立管理责任矩阵。建立了农民工实名记工工资发放制管理责任矩阵,形成了项目领导班子、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农民工层级管理网络,明确了管理职责和要求。项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定期的检查督导,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工人的考勤和各项检查,班组长主要负责和项目部对接,办理入场前后的系列资料和后期的退场工作。通过责任矩阵的建立,形成了一套有监督、有落实、有维护的系统全面的管理模式。
1.配备智能高效的门禁系统。通过同“鲁班长”等单位的合作,逐步解决了因施工现场分散等原因,造成电子门禁系统的人脸识别与指纹识别系统、闸机验证通道以及实时反映进出工地人数的LED显示屏配备不现实。通过鲁班长系统的电子围栏图像识别技术的采用,有效实现了摄影考勤热感考勤,有效解决了考勤不准造成工资发放不匹配等问题,为实名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硬件保障。
2.搭建动态更新的网络平台。建立信息公示平台和共享渠道,在各项目设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展板,每月更新一次考勤信息,信息包括班组信息、考勤统计、工资发放表,有效做到了透明和公开;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在网络平台上公布监管平台的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等相关信息,确保民工投诉有途径,维权有保障。
3.形成后台可控的可视化数据。公司打造实名制数据可视化监管平台,接入各项目智能化门禁系统数据,严格做到工资发放按智能化系统考核为准,可以通过实时监测各项目数据,动态掌握各项目实名制工作情况;形成一图一表的可视化数据,以饼图形式体现各项目的农民工用工数量情况和工资总额占比情况,以折线图体现项目的农民工进出场情况,根据项目用工人数,动态掌握各项目的施工生产情况。
1.切实做好分包企业履约考评体系。公司本部定期对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各项目部对所有的分包队伍和班组进行考评和检查,对考评和检查不合格的分包企业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未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分包企业,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并纳入《不良分包企业名册》,对于情节严重的劳务队伍,将直接拉入黑名单不再合作,截至目前已有3 家队伍被拉入黑名单。
2.切实做好资金审批和保障兜底。严格内部资金计划及使用审批,在支付劳务费工程款的过程中,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储备一定数额的应急保障资金,对于部分项目资金困难的,由项目组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员,将考勤记录等所有手续办理好之后,交由公司本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本部拨付调剂资金保证项目,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切实建立应急预案和责任机制。要求各单位将农民工队伍稳定,纳入应急预案方案和年度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并着力压实责任,对发生群体事件上访至公司及上级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处以项目部党政领导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评批,视情节轻重扣减项目部党政领导年度绩效的5-10%,并将分包企业纳入黑名单。
在公司整套的民工实名记工工资管理体系下,严格遵守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期发放工资,有效避免了因系统运行不畅,造成的试验检测系统被关闭、安全质量管理系统预警、企业诚信分被扣除等问题,确保了施工生产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了民工权益。
通过与各协作队伍规范开展民工实名记工工资发放制管理,培养了其管理习惯,加强了其实名制管理水平,降低了发生分包队伍非法欠薪和恶意讨薪的风险,有助于提高协作队伍的管理水平,成为企业的良性合作伙伴。
实名制工作的推行较好地实现了源头精准管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自身权益,对农民工的就业提供了充分保障。
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解决了诸如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和恶意讨薪等负面问题,有助于行业转型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