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 兰定成 黄倩
摘 要:文章从国内科技企业培育梯次的视角对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梳理,认为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期发展的阶段目标,嵌入科技企业培育梯次中;分析了国内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现状,即专精特新企业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和制造业领域,是一个备受资本市场青睐的群体;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政策虽类型多样,但政策體系有待完善。文章结合企业生命周期和专精特新企业的特征,设计了科技企业培育梯次,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梯次
中图分类号:G311;F27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881/j.cnki.1006-3676.2021.12.05
Cultivation Echelon Design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s
—Base on the Inspiration of Specialized Special New Enterprises
Zhu Wei Lan Dingcheng Huang Qian
(Wuhan Enterpri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Service Center,Hubei,Wuhan,430023)
Abstract:This article sorts out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specialization and new-tech enterprises and high-tech enterpri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chelon of cultivation of domest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s,it is believed that specialization and special new enterprises can be used as the stage goal of the later development of high-tech enterprises and embedded in the cultivation echelon of high-tech enterprises,analyzed the status quo of the cultivation of domestic specialization and special new enterprises,that is,specialization and special new enterprises are mainly concentrated in coastal areas and manufacturing fields,and they are a group favored by the capital market;Diversified,but the policy system needs to be improved. Com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terprise life cycle and specialization and new enterprises,the article designs the cultivation echelon of technology enterprises,and puts forward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High-tech enterprise;Specialized special new;Cultivation echelon
企业是创新的市场主体,是推动创新的生力军。培育、壮大科技企业一直是国家创新政策关注的焦点,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科技企业尤其是头部科技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中流砥柱,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引领支撑作用,能够集聚整合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一、科技企业培育实践与高频词
如何培育壮大科技企业一直是国内创新理论研究的热点,也是科技政策实践的重点,但总的特征是实践先于理论。目前,国内权威文件对科技企业还未有明确的概念和认定标准,但相关单位在实践探索中围绕科技企业的特征提出了许多相关概念和认定标准,这些概念和认定标准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主要高频词有:高新技术企业1、科技型中小企业2、瞪羚企业(成长速度快)、科技小巨人企业(有一定销售规模和技术优势)、独角兽企业(市场估值高)等。
这些高频词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核心高频词,绝大部分科技企业的相关名称都是由这两个概念衍生的,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30多年的国内实践成效显著,认定标准清晰规范,成为多数科技企业确定相关概念时的参照系。例如,在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之上增设成长性指标衍生出瞪羚企业,调整销售收入、研发投入指标衍生出科技小巨人企业。二是在实践中对科技企业的核心指标已基本形成了共识。例如,核心指标一般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当强度的研发投入、高素质的科研团队、主营业务属于高新领域以及高成长性等。
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的发展轨迹可以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3个阶段。在实践中通常将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培育路径的起点,将培育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阶段目标,将培育成熟期的头部科技企业作为终极目标。在实践中,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次,国内相关部门提出了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等许多概念,并针对此类企业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培育了大量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然而,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成为大企业乃至头部科技企业的培育力度明显不足,对逐渐步入成熟期的科技企业也缺乏具体清晰的培育思路(见图1)。
当前,建设科技强国不仅要孵化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要培育一批顶天立地的头部科技企业。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后应如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之后的发展选择何种路径,还有待相关学者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二、专精特新企业的特征及政策背景
“专精特新”概念在国内经历了多年的初步探索逐步完善,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简称“中国社科院”)联合发布的《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就已经提出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化发展,即专业、精细管理、特色和创新。2013年,工信部办公厅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专精特新的内涵,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简言之,专精特新企业是指主营业务突出、专业能力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大优势(见表1)。2018年,工信部正式启动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国际上,与专精特新企业相似的概念有美国的利基企业(专注细分市场,能创造出优势产品和服务,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市场占有率全球前三或全国第一,营业额未超过30亿欧元,知名度不高但具有强大细分市场影响力的企业)、日本的高利基企业(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50%以上的企业)、韩国的中坚企业(具有技术、市场、经营创新等优势和国际竞争潜力的企业)等。[1]专精特新企业的概念借鉴了发达国家企业培育的成功经验,也是国内企业培育实践探索的成果。
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专精特新逐渐在实践中获得愈来愈多的关注和认可,先后出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新闻通稿中,并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3。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强,具备明显的科技企业特征,特别是近年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工作进一步丰富了国内科技企业培育的实践经验,为科技企业培育梯次的构建提供了极具现实意义的借鉴。
三、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比较
随着专精特新企业概念的不断丰富和进一步传播,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急需一套清晰规范的认定标准,在实践中,工信部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切入点,制定了比较规范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信部办公厅2021年4月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考察经济效益、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经营管理4个专项指标。
由于专精特新概念所具有的科技企业特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在很多指标上与高新技术企业存在重叠。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根据科学技术部2016年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考察创新能力。从创新能力的具体指标设置看,高新技术企业要求至少擁有1项自主知识产权,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求至少拥有2项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人员占比须达1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求建有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同时至少有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一般要求研发投入占比在3%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研发投入也有类似的要求。
此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关注细分市场专注力和专业化程度、经济效益以及经营管理等。在专业化程度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求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且主导产品须在全省排名前三;在经济效益方面,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在经营管理方面,须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取得相关体系认证,而这些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都未作要求(见表2)。
总的来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所不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中关于创新能力的部分基本涵盖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而且在专业化程度、经济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高新技术企业中相对成熟的群体。
综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培育实践来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际上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子集,是高新技术企业中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佼佼者,是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走向成熟期的目标群体,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期发展的阶段目标嵌入科技企业培育梯次中,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到头部科技企业培育梯次中的重要一环。
四、专精特新企业的国内实践
(一)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现状
截至2021年8月,工信部已评选出3批共476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排名前六位的省级行政单位依次为浙江、广东、山东、江苏、上海、北京,均超过250家,其中浙江470家,广东429家,均超过400家(见表3)。在国内重点城市中,数量排名前六位的城市依次为上海、北京、宁波、深圳、天津、重庆,均超过100家,其中上海、北京超过250家(见图2)。
从区域分布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集中在我国沿海地区,特别是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见图3)。这些地区都是民营经济活跃、经济外向度比较高的地区。从行业分布看,超六成属于工业“四基”领域,超七成深耕行业10年以上,超八成居本省份细分市场首位,九成集中在制造业领域。[2]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一个备受资本市场青睐的群体。目前,共有42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其子公司在A股上市[3],17家在北交所上市[4],382家在新三板挂牌,其中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为13家、139家、230家[5]。此外,某些地方也在谋划专精特新板,如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拟推出“专精特新培育板”,旨在更好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与作用,更有效地配合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6]。
(二)培育政策分析
在国家层面,财政部、工信部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2021—2025年,中央财政将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广东、重庆、浙江等全国主要省级行政单位都出台了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直接或间接的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型(见表4)。
虽然国家和不少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支持政策,培育了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但总的来说,现有政策体系还有待完善。1.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针对性不强。专精特新企业多为已步入成熟期的企业,而现有专精特新政策主要受众群体是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对成熟期企业的关注度明显不足。2.重事后认定轻前期培育。政府往往倾向于奖励具备专精特新条件的企业,而对有望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的种子企业扶持政策不足。3.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的逻辑关系模糊,专精特新从概念提出到政策制定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乃至科技企业间的天然联系考虑不够,未将其纳入科技企业培育梯次做整体谋划。4.多以现金奖励、补贴为主,缺乏鼓励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国际交流、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针对性政策。
五、科技企业培育梯次设计
笔者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出发,基于3类企业的国内培育实践,同时按照企业的成长生命周期,尝试提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路径。这一培育路径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第二阶段是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第三阶段是步入相对成熟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头部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是头部科技企业的后备军。3个阶段构成了相对完整的科技企业培育梯次(见图4)。
梯次设计为不同阶段科技企业培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定位。1.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梯次的起点,处于初创期,以生存发展为核心,引导方向是增强企业发展持续力和生命力,政策措施应以普惠性政策为主,给予企业创业孵化、运营指导、技术服务、法律援助、天使投资等方面的支持。2.高新技术企业是培育梯次的第二阶段,其大部分已进入成长期,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引导方向是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精耕细分领域的专注力,政策措施应以竞争性政策为主,应给予企业自主创新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扶持等方面的支持。3.专精特新企业是培育梯次第三阶段的伊始,这一阶段的企业作为头部科技企业的种子企业,发展已步入相对成熟期,引导方向是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占据技术前沿的创新力和面向全球市场的开放力,扶持企业继续发展成为头部科技企业,政策措施应以支撑性政策为主,给予应用基础研究、高端人才培育引进、对外交流合作、资本市场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六、对策建议
综合专精特新企业集中于沿海地区、集中于制造业、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考虑到现行政策工具的缺陷,根据科技企业培育梯次设计,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持续保持研发强度,鼓励其探索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企业开展行业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第二,引导企业持续深耕细分领域,提升行业的领导力,防止其陷入片面追求流量迅速增长、快速变现的短期行为模式;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升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第三,鉴于专精特新企业所属的发展阶段,要在股权融资上对专精特新企业予以重点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科创板、主板上市融资。
第四,要丰富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领域分布,加大对软件、技术服务等行业优质企业的培育;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多元化发展,鼓励更多中部地区的民营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
第五,树立大创新观念,经济和信息化(简称“经信”)部门、科技部门要加强互动,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推进经信部门专精特新企业数据库、科技部门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互通共享,对科技企业培育进行整体规划,形成政策合力。
注释:
1. 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伴随原国家科委火炬计划的实施,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此后,认定条件和标准经4次调整,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于2016年由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2. 根据2017年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3. 《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篇第二节明确提出,要“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参考文献:
[1] 赵奉杰.境外“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经验借鉴[J].中国中小企业,2014(04):26-28.
[2]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加速 五分之一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过半[N].人民日报,2021-08-25(010).
[3] 421家A股上市企业受资金热捧“小巨人”成重要上市储备军[N].21世纪经济报道,2021-09-14(010).
[4] 为“专精特新”带来新机遇[N].湖北日报,2021-11-16(009).
[5] 专精特新成色足 聪明资金跑步入场创新层公司[N].中国证券报,2021-09-08(A08).
[6] 深圳股权交易中心筹划推出“专精特新培育板”[N].证券时报,2021-11-12(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