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桂兰
(深圳市沙井中学高中政治组,广东深圳518104)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接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代表并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要“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学生法治教育是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法治素养是大中小学生必备的核心素养。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当前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建设,培养学生包括法治意识在内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大中小学全体思政课教师的共同职责。推进中学教育与大学教育的有效衔接,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资源的共同开发与利用,是时代的需要。
儿童在从自然人发展为社会文化人的过程中,通过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获得相关学科知识并习得文化。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格塑造不是一天养成的,而是要根据学生身心成长与发展规律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无限性、上升性的发展过程。因此,应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社会发展有针对性地设置思政课的课程目标。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生教育始终,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立德树人是思政教育的使命。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我们的法治教育应当抓住每一个阶段的特点,环环相连,层层递进。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上好法治教育课是培育社会主义时代新人的必要保障[1]。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一方面,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整体规划思政课,为各学段的课程目标提供科学、连贯和递进的逻辑依据,准确发现当前教育过程中思政课的断裂点,消除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内容重复甚至倒置的现象,保证各阶段课程标准、大纲和内容实现渐进式的融通;另一方面,我们要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考虑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特点,让思政课符合学生身心成长与发展规律。每一个阶段有每一阶段的目标,每一个阶段有每一个阶段的重点,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长度、深度、宽度和高度。法治意识是思政课的核心素养,开发和利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从中学到大学全过程有效衔接,有利于增强法治教育的阶段性、针对性,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在时间维度和内容上的一体化建设。
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的实效性,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法治资源的短缺严重影响了法治课程教学的实效。开发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法治教育资源,更好地利用法治资源是培育学生法治意识、增强学生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单纯依靠教材,法治知识的培育不够深刻,需要借助系统的法治教育资源的力量,加深学生对法治意识的认识。如看一场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影片,去少管所与失足者交流,去法院旁听、感受法治的力量,这都能加深学生对法治意识的切身体验,使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坚定依法治国的信念。紧扣法治教学,开发和利用法学学科自身的资源,同时吸纳其他相关资源,广大中学与大学教师加强研究与合作,实现法治教育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推进学生法治教育的中学阶段与大学阶段的有机衔接,有利于拓宽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丰富教育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法治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强法治教育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教材是教学的载体,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但广义的课程资源绝不仅限于教材,也绝不仅限于学校内部。丰富的现实生活、社会实践,无限发展着的世界都是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师来说,教学过程不只是使用教材,同时也是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过程。
教师是课程资源开发的主导者,教师自身的素质决定了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范围以及深度。教师的专业素质是课程资源开发的前提。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拓展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使自己成为课程资源开发的真正主人。中学教师可以多向大学教师学习法律理论知识,丰富自己的法理素养,加深对法治的认识;大学教师可以借助中学这一平台更好地实践自己的法治理论,丰富自身的教育实践经验。教师在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时,中学与大学教师积极沟通合作,不仅能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提高自身的综合实践能力,也能不断地调整教学设计,更合理地利用法治资源组织教学,有利于转变教学方式,提高自身的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水平。
“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既来自课内也来自课外,既来自校内也来自校外,既来自书本也来自学生自主选择的各种活动。”社会大舞台是学生学习实践的重要场所,我们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体验中学习,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学生既是课程资源的消费者,又是课程资源的开发者。引导学生开发和利用法治资源,走进人大,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走进法庭,让学生了解最新的法律案例,丰富学生的法治实践。为此就要积极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让学生亲自体验,进行调查研究,在实践活动中获取第一手资料,培育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中学与大学合作开发和利用法治教育资源,有利于给学生提供丰富的法治教育素材,可以更好地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学生法治知识,增强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中学与大学合作开发法治教育资源,也有利于促进学生依法开展人际交往,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与此同时,促进学生法律学习方式的变革,学生在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习的主动性、探索性和创新性,激发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兴趣,有利于学生提升法治素养,践行法治理念,助推学生全面发展。
当前,中学与大学在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中学与大学在学生法治意识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上的有机衔接。有学者指出:“思想政治课各学段教学内容、模式、方法进阶不清,衔接不足,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中小学政治课的协同育人效果。”中学与大学在法治教育上缺乏衔接意识,缺乏衔接机制,缺乏整体设计和统一规划。
中学与大学法治教育课程设计缺乏整体安排,衔接性不够。教材编写缺乏统一的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整体上缺乏规划,中学与大学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有重叠性[2]。大学与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脱节的重要原因是大学和中学的沟通不够,需要在课程内容统一建设上加强沟通。
中学与大学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相互独立,合作性不强。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各自为政,教学资源合作研发不够,教育主体融合性不充分,缺乏行政管理机构主导的沟通机制[3]。
中学与大学法治教育资源纵向联系断裂,协同不足。大学与中学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没有形成沟通交流机制,缺乏相互沟通交流的方式和途径。法治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之间缺乏必要沟通与衔接活动,教师没有形成法治教育资源共享的意识。
教材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课程资源。要充分认识到教材对培育学生法治素养的基础性作用。教师要尊重教材,用好教材,钻研教材,深入挖掘和整合教材法理资源。开发利用法治教育的教材资源,加强大学和中学法治教材的有效衔接,在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显得尤其重要。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吴家华认为,要针对不同年龄的特点因材施教,“一定要改变过去中小学的思政课教学和大学的思政课教学相脱节这种状况,不少学生在中小学都学过思政课,觉得大学里面好多内容,还重复了中小学课程的内容。而且大学老师讲的还没有中小学老师讲的那么生动那么具体。所以小学中学大学一定要一体化设计思政课课程,一体化设计。”
为此,要整体规划法治教育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要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法治教育课,实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课程讲求连续性和顺序性,法治教育课程内容需要进行综合性整体设计。加强教材编写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健全一体化教材建设机制,建立大学和中学思政课教材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联席沟通制度,定期研究大学和中学法治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法治教育教材的编写应当遵循由易到难、由浅至深、循序渐进的原则,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同时要收集、挖掘、整理与法治意识内容相关的图书、视频、微课等资料,时事素材和典型案例等,科学利用教师自身资源,学生资源,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开发法治教育资源,并实现跨学段法治教育资源共建和共享。
《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家教材委员会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建设,科学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实现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的有机衔接,增强思政教学的连续性。为推进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教育部已经调整并创新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如大学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中阶段开设必修三《政治与法治》,选修三《法律与生活》。在大学和中学纵向学段层层递进,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教材内容有效贯通。
培育学生法治素养,关键靠教师,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不仅是教学资源的使用者,更是教学资源的开发者。大学教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大学教学的理论优势能为中学教学答疑解惑,中学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了解学生的思想行为,这又能为大学教师有针对性地教学提供帮助。《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机制,建立纵向跨学段的交流研修机制,开展相邻学段思政课教师教学交流研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每年至少一次,结合教学实践,组织大中小学教师开展交流研讨、探讨。”这需要中学与周边大学定点加强合作,加强大学与中学及其教师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互相学习,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法治教育课建设和教学的一体化,培育学生法治素养。
大学与中学可以建立定点学校合作机制,建立中学与大学教师的互动走访机制,促进法治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法治教育课教师的交流与培训[4]。可以邀请大学中的老师或知名学者深入浅出地为中学老师做法治学术报告,拓宽中学法治教育课教师的视野,更新中学法治教育课教师的法治知识体系,提升中学法治教育课教师的法治素养。
习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开门办思政课,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相结合,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机制。《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将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通过实践教育引导学生。
学生不仅是法治教育资源的获得者,更是法治教育资源开发者,我们思政课教师要利用社会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开发法治教育资源的积极性,加强中学与大学学生的沟通合作,并建立完善的学生课外实践合作机制,做到定主题、定时间、定地点、定形式,加强高校学生与中学生课外活动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如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志愿服务,还有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大学生走进中学兼任法治教育辅导员工作,与中学生共同组织实践活动,开展假期合作体验活动,建立中学生、大学生互动走访机制,促进教学设施资源共享[5]。大学生到中学进行普法宣传实践活动,如举行法治讲座、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分发调查问卷,组织大中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开展法治知识演讲活动;中学与大学可以合作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和角色扮演活动,体验遵法守法建立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做法治的践行者、守护者。
中学与大学联手建立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如学者所言,“实践基地所承担的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也是广义课程的一部分,也必然要与思政课程形成协同效应,最大效用地发挥实践教学课程思政的重要作用。”[3]法治实践活动具有提升学生法治观念,增强实践能力,营造法治氛围的作用,让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论是校内还是校外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制定好实践活动的主题及相关内容,要完善法治实践活动的形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
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和法治教育紧密联接,有着丰富且具体生动的法治资源。这些优质丰富的法治资源具有时效性强、案例生动具体等特点,学生身临其境,用亲身实践去检验,让学生近距离地感受到法治的力量[1]。
中学与大学可以合作开发和建立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结合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监狱、少管所等开展面向中学与高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活动,把基地的实践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比如法院可以吸收一些学生参加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让学生亲临庭审现场,旁听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监狱、少管所,和少年犯近距离交流,告诫同学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之事。请法治干警讲法治教育课,充分发挥朋辈的榜样力量,丰富法治教育课的内容和形式。中学、大学与有关机关合作开发监狱、少管所、法院、政府机关等法治教育资源,有利于促进学校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提高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学的效果。
2018年1月,教育部借助“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响应教育部的号召,我们深圳的所有学校教师都通过登录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且在网上分享自己的教学资源。我们思政教师也上传了一些自己收集的法治教育资源,包括课件、法治案例、法治教育小视频等,这样大大提高了教师的备课效率,减轻教师的备课负担,有利于更好地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
当前网络媒介在培育公民法治意识、增强公民法治观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如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权威性的法治新闻、法律条文、法律名言,有利于培养公民法治意识。中学与大学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法治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有效衔接,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打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封闭状态,发挥中学与大学各自的优势,建立庞大的法治教育课程资源网,实现法治教育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共建中学与大学法治教育资源有效衔接的网络公共平台,有利于促进大家在同一个网络空间中讨论交流,共建、共享法治教育资源,分享学生情况和青少年关注的法治案例,交流法治教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