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华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指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元素,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同时,乡村治理也是一个时代课题,基于不同的时代要求,治理的导向也将发生转变。在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新乡市以党建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创新实践。新乡县翟坡镇朝阳社区以“村民代表提案制”为基础,不断优化创新,形成了“一三五”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坚持党建引领,聚力乡村振兴”的治理路子。
2008年之前,朝阳社区所涵盖的几个村子是穷村、乱村、落后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村集体收入几乎为零,群众怨声载道。后经以陈来胜为党支部书记的村“两委”的不断探索,一方面按照县委要求大力推行“村民代表提案制”,即“1+5”工作法;另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目前形成了“一三五”工作法。“一”是建强一个堡垒,这个堡垒就是基层党支部,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以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三”是建设三支队伍,即一支具有执政能力的村干部队伍,一支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一支具有主人翁意识的村民代表队伍。这三支队伍,就是党支部强大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凝聚力。“五”是健全五个机制,即群策群力的民主决策机制、依情依理依法的矛盾调解机制、全方位多元化的为民服务机制、凝心重德的文化建设机制、人人参与的平安建设和监督机制。这五个机制就是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治理体系。
目前,农村治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朝阳社区利用“一三五”工作法破解了过去村民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干部不能早发现、早解决的问题。现在,村民代表及时发现村民中的问题,并利用民主决策机制及时把问题以提案形式交给党支部,由干部、党员共同加以解决,使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前一公里”得到了有效落实。破解了过去村干部在解决重大问题时“不敢民主、不想民主、不会民主”问题。现在,社区党支部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拿出问题解决方案,再同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真正实现了解决农村重大问题让群众当家作主。破解了过去干部化解矛盾能力不强的问题,现在社区干部威信高了,组织群众能力强了,各种矛盾都能很好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存在,以及乡村发展的历史原因、民风传统,使得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因家族势力、宗派矛盾带来的负面影响。面对此种情况,如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的引领作用,就会助长歪风邪气。为了改变乡村治理的面貌,朝阳社区通过从“内化”党员干部素质的提升到“外化”党建文化墙的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结束了困扰村集体发展几十年的派性问题,壮大了集体经济,改善了村里老年人生活状况,感召村民以孝当先。同时,激发了群众团结奋斗的热情,建成了宜居和谐的美丽乡村,唤醒了群众“念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基层党建工作能否收到效果,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否有效地找到一条开展工作的实践路子。基层党建必须坚持“质量”与“实效”并重,杜绝“务虚”的做法,根除“花架子”理念。不能形式大于内容,或者逐渐“偏靶”,或者被“展板化”“高端化”。朝阳社区通过不断抓党建,不断建设三支队伍,加强基层党建队伍建设,形成五个机制,找到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抓手。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社区结合“4+2”工作法和“小微权力”运作流程,在“政治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村民代表提案制,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矛盾调解机制、为民服务机制、文化建设机制、平安建设和监督机制。利用人才抓党建、明确责任抓党建、确立机制抓党建等,多措并举,扎扎实实开展党建工作,做到了对乡村的有效治理。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健全村级组织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进行约束:切实抓好“两委”团结合作制度;党员、村民代表发挥模范作用制度;党员和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党员绩效管理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双评”制度即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委;文化建设制度,如村规民约和文明家庭创建等。同时,注重党建工作阵地建设,建立智慧社区平台,将党建与科技结合,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高乡村治理的“战斗力”。
“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支部强不强直接影响着本村的发展。因此,要提高乡村治理的战斗力、凝聚力,必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坚强有力,而这关键在于有一个好书记、有一支好队伍,在于注重对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升。通过“访”“定”“联”“帮”“建”等措施,将扎实的理论功底、坚定的理想信念、严谨的实事求是精神、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作为基本条件,将会说能干有思路、吃亏担当无私心、公正为民办实事作为基本素质,不断打造出一支具有先锋作用的党员队伍、一支具有执政能力的村干部队伍、一支具有主人翁意识的村民代表队伍。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结合形势不断探索农村干部的工作思路和方向,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进而提高乡村治理的“凝聚力”。
以党建引领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行”新型基层治理体系的建立,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自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动力,以“村民代表提案制”为基础,利用群策群力的民主决策机制,实现村事村议、村事村办、村事村管,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自治;法治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内容,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发挥监委会和村民的监督作用,夯实法治社会的基础;德治是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观念的教化作用,紧紧围绕道德评议、移风易俗、文化传播、文明创建、诚信建设等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建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文化活动,熏陶、引导村民自觉树起文明新风,凝心聚力共建美好家园。“三治”之间互为基础、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