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经济视角理解加快发展数字贸易

2020-12-28 02:12敬艳辉李玮
全球化 2020年6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

敬艳辉 李玮

摘要:数字贸易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发展的新型贸易形式,已成为当前主要国家竞争的焦点。目前理论界对数字贸易的概念和内涵尚未形成统一共识。本文从数字经济的视角提出数字贸易的定义,指出数字贸易内涵的狭义和广义区分,狭义的数字贸易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广义的数字贸易还应包括跨境电商实现的商品贸易。同时,分析了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可数字化服务即狭义数字贸易的发展形势,研究我国面临的短板,提出加快发展数字贸易的思路。

关键词:数字贸易 数字经济 可数字化服务

作者简介:敬艳辉,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處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李玮,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全球范围内正掀起一场重塑经济版图的“数字革命”,“互联网+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壮大,预计2025年全球数字经济规模将达到23万亿美元,成为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在数字技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模式迅速发展,得到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的高度关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数字贸易”,首次在国家层面对发展数字贸易进行决策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数字贸易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外对数字贸易尚未形成统一定义,也没有界定其内涵和外延。本文基于数字经济的视角来认识数字贸易,分析其主要特征和重要意义,探讨加快发展数字贸易的思路。

一、数字贸易概念的发展过程

(一)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观点

美国是最早采用数字贸易概念的国家。201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I》中首次定义“数字贸易”为,通过固定或无线数字网络交付产品与服务的国内商务和国际贸易活动,包括数字内容、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其他数字产品与服务四部分,但不包括在线订购的实物产品。2014年发布的《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II》将“数字贸易”重新定义为互联网和互联网技术在订购、生产、交付产品和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国内商务和国际贸易活动,在此前基础上扩充使用数字技术订购、生产的产品与服务。

欧盟2015年发布的《数字单一市场战略》提出,数字贸易是利用数字技术向个人和企业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日本在2018年的《通商白皮书》中提出,数字贸易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与信息的商务活动。

联合国贸发会议采用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的概念,定义为通过信息通讯技术网络远程交付的服务。世贸组织一直延用1998年《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关于电子商务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通过电子方式生产、分销、营销、销售或交付的商品和服务。

(二)理论界对数字贸易的定义

李忠民等(2014)认为数字贸易是由数字技术不断创新主导的经济革命,是以知识为基础,在数字技术催化作用下制造领域、管理领域和流动领域以数字化形式表现的一种新的经济业态。马述忠等(2018)认为数字贸易是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通过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实现传统实体货物、数字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与信息的高效交换,进而推动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并最终实现制造业智能化的新型贸易活动,是传统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拓展与延伸。伊万·沙拉法诺夫等(2018)认为,狭义上,数字贸易是指依托互联网,以数字交换技术为主要手段,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互动所需的数字化电子信息,实现以数字化信息为贸易标准的创新的商业模式平台;广义上,数字贸易还应包括ICT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数字产品及服务、人员流动和数据传输四个核心因素。由此可见,理论界对数字贸易的认识和研究随着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数字贸易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深化。

二、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的关系

(一)数字贸易源于数字经济,是数字经济发展超越国界而自然形成的现代化贸易形式

数字贸易的雏形可追溯至互联网诞生之初的收发电子邮件。20世纪90年代,产业界开始利用互联网开展贸易活动,从B2B(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发展到B2C(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进一步到C2C(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C2B(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和推广普及,许多原来不可贸易的服务成为可数字化可贸易的服务,原来需交付货物才能完成的贸易发展为交付数据信息即可完成。数字贸易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方面展示出显著的竞争优势,发展速度远高于传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重要形式。

(二)数字贸易拓展了数字经济的地域边界,是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由于数据信息可以接近于零的成本快速复制并以接近光速通过互联网传输,可在短期内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内在发展要求各国间信息互联互通和广泛共享。数字贸易使数字经济的发展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物理界限,使数字技术的成果得到更大规模的普及应用,提升数字经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发展数字经济客观上必然要求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在更广范的网络空间中实现更大利益。

综上分析,数字贸易是跨越国境交易数据资源的数字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信息社会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数字贸易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发展数字贸易需依托本国数字经济的产业基础,又可进一步强化数字经济的产业优势。

三、数字贸易的内涵和外延

(一)数字贸易的定义

各国和国际组织目前尚未对数字贸易形成权威的统一定义,但对数字经济已形成普遍共识和权威定义。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理解数字经济有助于加深对数字贸易的认识。2016年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指出,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以数据为主要生产要素,以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形成包容、创新、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形态,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更高级的经济阶段。

鉴于数字贸易和数字经济的紧密联系,参照二十国集团关于数字经济的定义,本文认为数字贸易可定义为“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来提升贸易效率、优化贸易结构的贸易活动”。这样定义的优点有三,一是直接对接国际最高标准,便于获得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二是体现数字贸易的主要特征,从要素、载体、方式、成效等维度进行限定,对数字贸易内涵的界定比较清晰;三是数字贸易的业务范畴与数字经济保持基本一致,可随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应用相应拓展,数字贸易的外延可体现与时俱進的特点。

(二)数字贸易的分类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研究,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基础,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上述分析,总体上数字贸易可分为数字技术贸易和数字内容贸易两类,分别对应数字经济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部分。数字技术贸易是指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跨境贸易,狭义上包括云计算、软件技术、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卫星定位等数字服务贸易,广义上还可包括信息通信技术(ICT)产品的跨境贸易。数字内容贸易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或数字信息平台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狭义上包括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数字影视、数字音乐、数字传媒、在线学习、在线旅游等数字服务跨境贸易,广义上还包括基于跨境电商平台实现的B2B、B2C、C2B、C2C商品交易。由此可见,数字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存在交叉重叠部分,狭义的数字贸易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广义的数字贸易还应包括ICT产品贸易和跨境电商实现的商品贸易。

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贸易发展形势

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开辟了新空间,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由于当前各国对数字贸易没有确切的统计,联合国贸发会议采用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数据作为狭义数字贸易的测度,具体包括金融、保险、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其他商业服务。《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规模为2.9万亿美元,约占全球服务出口总额的50%,2005—2018年年均增长7%,高于同期服务出口6%的年均增速。美国、欧盟和日本是数字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数字贸易发展上也占据优势,占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的76%。为便于对比分析,本文采用联合国贸发会议的计算方式。

(一)美国数字贸易发展形势

美国是全球数字经济第一大国,2019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3.1万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61.3%。依托强大的数字平台、技术创新能力和数字经济基础,美国积极通过美韩、美澳、美加墨等自贸区协定推动数据自由流动、数据存储非本地化,积极为美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引导制定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以期主导数字领域的话语权。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数据测算,2019年美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达到5378亿美元,占美国服务出口的比重达到61.4%。其中,知识产权专利使用费出口1174亿美元,占全球出口总额的28.7%;金融服务出口1357亿美元,占全球的26.1%;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出口1051亿美元,占全球的18%;研发服务出口496亿美元,占全球的25.1%。美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口3131亿美元,顺差达到2247亿美元,占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总额的78.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测算,数字贸易对美国实际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3.4%~4.8%,并增加大约240万个就业岗位。同时,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云计算服务市场规模,占据全球云计算行业规模的60%左右,主导着全球云计算服务行业。

(二)欧盟数字贸易发展形势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的数据,德国、法国为欧盟主要的数字经济大国,2019年数字经济规模分别为2.44万亿美元和1.17万亿美元,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64.3%和43.2%。 欧盟通过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构建全方位数据法律规则,2015年推出《数字化单一市场战略》,明确建立欧洲单一数字市场的三大支柱;2018年发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禀赋优势,保障欧盟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在不断提升,已成为欧盟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也促进了欧盟数字贸易的发展,并在全球处于领先位置。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数据测算,2019年,欧盟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额达到1.27万亿美元(包括欧盟内部出口),占欧盟服务出口总额的56.3%。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3322亿美元,占全球出口总额的49%;技术和贸易相关服务出口2746亿美元,占全球的44.4%;金融服务出口1674亿美元,占全球的32.2%;知识产权专利使用费出口1525亿美元,占全球的37.3%。同时,欧盟是全球第二大云计算服务市场,全球市场份额约20%。

(三)英国数字贸易发展形势

英国是欧洲的数字经济强国,2019年数字经济规模为1.76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到62.3%。英国政府于2015年出台《2015—2018年数字经济战略》,倡导通过数字化创新来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是把英国建设成为未来的数字化强国。2017年,英国发布《英国数字战略》(UK Digital Strategy),对打造世界领先的数字经济和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作出全面而周密的部署,详细阐述了脱欧后将如何打造世界一流的数字经济,并对未来推进数字转型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主要包括:连接战略、数字技能与包容性战略、数字经济战略、数字转型战略、网络空间战略、数字政府战略和数据经济战略等七大战略。

猜你喜欢
数字经济
数字化—数字经济及其它
数字经济环境下中国跨境贸易税收问题研究
工业互联网发展态势及政策建议
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税法的改革
国外数字经济战略的供给侧实施路径及对中国的启示
一起来认识“数字经济”
OECD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的经验和启示
从数字经济视角解读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
数字经济对CFC规则的冲击探究
应对数字经济下的BEPS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