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红 杨利利
(北京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历史的发展中都必然形成相应的国家精神,这种精神的形成,不仅反映出社会的实践发展,而且作为一种文化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中华民族历经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时期,形成了烙有文化属性、表征时代特色的国家精神——中国精神。其中,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相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精神的两个基本维度,也成为中国精神核心内容的重要组成。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1]十九大报告中,针对不同的群体,也提出了相应的精神风貌要求,并着重阐述了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企业家精神等具体的精神形态,使中国精神的建设更为具象化。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蓬勃兴起与发展,数据运用已经广泛渗入到社会生产与生活之中,人类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是以“互联网+计算机”广泛应用为基础, 经历数字化、信息化深度发展而积累起来的海量数据资源,包括:数字、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2]。据相关统计,我国大数据产业不断成熟,持续向经济运行、社会生活等各应用领域渗透。预计未来5年,我国大数据市场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7.3%[3]。网络舆情体现为一种大数据,并呈现出与之相一致的典型“4V”特征,即体量大(Volume)、种类多(Variety)、传播快(Velocity)、价值密度低(Value)。中国精神以其内在的属性特点在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引领中体现出重要价值,同时,网络舆情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中国精神的建构造成了冲击,为此,有必要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合理运用,在网络舆情引领中塑造中国精神。
舆情引领中的价值
大数据在发展与运用过程中,对网络舆情引领形成了多重挑战,为推动网络舆情引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需要大力弘扬中国精神。中国精神在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引领中,体现出引领发展方向、凝聚思想共识、净化舆情环境等重要价值。
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泛滥,网民通过微博、微信、论坛以及直播平台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大量数据信息,并通过信息生产、扩散,实现思想观点的碰撞和交流,从而在短时间内推动舆情的集聚、扩散和远距离传播。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呈现出形态复杂化、发展态势迅猛增长的特点,从而使网络舆情引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而,这必然需要召唤一种具有统领地位的价值观念和精神思想作为引领。
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领的目标在于,在网络思想观点的碰撞中彰显社会主义的价值主流,在思想交锋中凸显中国精神的气质。从根本上而言,中国精神体现为中华民族的深层价值信念,在个体心理结构中处于最高价值层次,能够作为自律机制支配并规范主体的实践。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主体不仅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益和数据权益,同时也更容易在网络中实现身份隐匿,从而逃脱相应的责任追究。因此,在新的条件下塑造中国精神,有助于强化主体的行为自觉和道德自律,从而有利于引领网络舆情的健康发展。同时,中国精神根植于中华文化的血脉之中,表征了当代中国发展的价值取向。以中国精神作为重要的“风向标”,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进行正向引导,有助于确保网络舆情的发展方向,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阵地。
大数据的发展,不仅拓展了人们的沟通、交流平台,而且通过大数据赋权为广大网民提供了更多的网络话语权。赋权一词作为社会学的重要概念,后来逐渐被其他学科引入,其基本含义在于为少数群体赢取资源和“赋能”。大数据作为一种共享性资源,有助于实现社会赋权,即通过赋权于公众,为其参与网络舆情活动提供可能。大数据赋权激发了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作为“沉默的大多数”的网民自觉参与到网络舆情事件的讨论之中。借助于大数据技术,人们对自身的利益诉求、价值观点等进行自由、主动表达,从而使网络舆情更能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
大数据时代,代表不同利益诉求的舆论大肆兴起,并逐渐分化为不同的舆论场,这些舆论相互交织,演变为大数据背景下的网络舆论格局。在某些情况下,一些舆论观点并非完全忠于事实,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故意放大、歪曲事实,并通过大数据的快速传播迅速蔓延,这些不良言论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网民价值观的正确形成,而且加剧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对立情绪的产生。
如何在最广泛意义上促进不同主体间的价值共识达成,是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领的关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共识,代表着我国主流文化的发展方向,在网络舆情引领中居于统领地位,其在国家、社会以及个体层面都体现出中国精神的内在要求,彰显着中国精神的核心要义。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4]36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动网络舆情发展的重要引擎,实质上就是发挥中国精神的强大感召力和价值凝聚力。中国精神拥有一种巨大的向心力,承载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价值认识和文化内涵,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5],具有强大的价值共识凝聚作用,能够促进多样化的网络舆论观点有效融合。以中国精神作为“黏合剂”,在不同利益主体间架构起沟通交流的桥梁,能够在复杂的网络舆论场中为求同存异提供可能。
网络环境是网络舆情生成的土壤,需要通过利用大数据来创设网络舆情发展的良性外部环境。大数据扩容了舆情信息的数量,也增加了信息甄别的难度,从而使得网络舆情生成的环境更加复杂。大量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的存在,更是加剧了网络舆情引领的难度。与此同时,大数据技术的负面效应也随着技术价值的彰显而逐渐显现出来,其在赋予网民更多表达权利与机会的同时,也暴露出技术监管制度的内在弊端。由于与技术发展相对应的制度规范的不完善与滞后,网络舆情的过滤与筛选机制仍不成熟。大量虚假舆情、非理性舆情充斥网络,混淆大众视听,对网络舆论生态的平衡与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净化舆情环境,成为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领的关键。
马克思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6]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的建构,是在人的网络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因而需要强化人的网络行为的规范性。这不仅需要法律、制度层面的“硬性”规范,同时需要道德、文化层面的“软性”约束。中国精神作为一种文化品格,内化在每一个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之中,在潜移默化中对个体行为起到规范作用。中国精神内含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作为强大的精神支撑力量,为行为主体的网络实践提供价值指引和行动指南。弘扬中国精神,一方面能够在思想层面导引主体观念的合目的性,使主体能够恪守一定的伦理底线和道德原则,强化自身的网络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能够在实践层面规范主体行为的合规律性,使主体在不触犯网络规范的前提下进行自由表达。因此,在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领中,弘扬中国精神有利于营设良性网络舆论环境,从而有助于行为主体有效应对和抵抗来自外部环境的各种形形色色虚假舆情的冲击。
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中的非理性舆情、虚假舆情以及海量信息对中国精神形成了严重冲击,体现在公众认知偏差、认同危机以及中国精神地位式微等方面。
中国精神的塑造离不开民众对其正确认识,即对中国精神是什么、如何弘扬中国精神的基本认知。大数据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非理性网络舆情的泛滥提供了平台和条件,并对中国精神的内涵理解形成冲击。大数据拓展了网络的舆论空间,为网民进行利益诉求表达、情感宣泄提供了平台,扮演着“社会减压阀”的重要角色。每一个网民在这里都可以获得发言的权利,其声音的汇聚能逐渐形成某种压倒性力量。但这些声音并不都能彰显正能量,其中夹杂着很多非理性因素,呈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并对主流价值的话语权形成冲击。从发生机制来看,非理性因素在网络舆情的生成中起着助推作用,“偶然的事实,创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地信以为真,这三种因素便会产生一种虚假的现实,导致人们作出激烈的本能反应。”[7]
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与传播途径都发生了很大改变,这使得网络舆情的非理性化态势发展状况堪忧。一旦某一舆情事件具有了网络热度,往往还未等到理性沉淀,一些自媒体通过大数据的自动筛选功能获悉后,便对微信、微博等用户进行自动推送,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传播。同时,大数据时代网络媒体平台不仅日益多样化,且嵌套式发展迅猛。网民的非理性情绪可以在同一时间内实现多平台间的交叉传播,增加其传播几率,并推动网络舆情迅速发酵。部分人在一些错误言论与价值的鼓动和导向下,失去理性辨别能力,对事情的真相失去基本的认知判断,往往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非理性网络舆情的泛滥,在认知层面对中国精神形成一定冲击。非理性爱国主义是网络舆情非理性化的一种重要体现,近年来在网络中较为普遍,其主要特征就在于爱国情感表达方式的非理性化。舆情的生成往往以特定焦点事件为引爆点,然后借助大数据技术在短时间内迅速发酵并得到广泛传播与辐射,在整个网络形成大范围影响。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的便利性、快捷性以及内容的开放性,使得各种偏激观点在网络中易于“趋同”和“集聚”,并相互推动,不断放大负面影响,使舆情更加偏激化,呈现出“群体极化”现象。
非理性爱国主义的破坏性效应是巨大的,它不仅影响了爱国主义的理性表达,而且使中国精神的内涵遭到曲解。爱国主义体现着中国精神的核心要义,对其辩证理解是对中国精神形成正确认知的基本前提。讲爱国,实质上是讲理性爱国,即首先要把维护国家利益放置于首位。如果只是打着爱国的幌子,而盲目地、不计后果地非理性爱国,只会影响国家发展的大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爱国。网络舆情中的非理性爱国主义,往往在情绪化的支配下对爱国主义进行碎片化的理解与解读,从而割裂了爱国主义的完整性,导致理解方面的偏差形成。大数据语境下,非理性爱国主义得到广泛、快速传播,这不仅煽动了部分民众的非理性爱国情绪,更使中国精神的内涵本质被曲解和误读。
从根本上而言,在全社会重塑中国精神的目的在于实现民众对中国精神的认同。大数据语境下,伪舆情的不断高涨对中国精神进行解构,造成了民众的中国精神认同危机。大数据时代,数据在不同地区和群体间的分布存在差异,这种体现在数据资源掌握方面的差异称为“数字鸿沟”。数字鸿沟的存在,使得不同群体在舆情信息获取与掌握方面处于不对等地位。在某些动机的驱使下,一些别有用心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们作为掌握数据资源的一方,往往通过网络谣言的散布、网络水军的冒充等来肆意制造伪舆情,以误导公众、混淆视听,进而达到某种目的。
历史虚无主义是网络伪舆情的一种重要存在形态,其通过故意扭曲、抹黑甚至重构历史等惯用手段,达到虚化主流意识形态的目的。大数据时代,快速发展的网络媒介平台促进了历史虚无主义的隐蔽性扩散。受众往往需要加入特定的微信群,或是关注某些微博用户,或是进入发布者的朋友圈,才能阅读、评论与转发某些信息。在大量的历史虚无主义中,对人民英雄的形象进行解构是其重要体现。历史虚无主义者无视领袖人物和历史进步人士评价的复杂性,采取“取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手段,在网络上以所谓“挖掘新的材料”“还原历史真相”“重新审视历史”为名,否定以往被正面称赞、肯定的历史人物[8]。这些不实言论的广泛传播,形成了有关人民英雄的网络虚假舆情,从而对中国精神形成了严重冲击。
人民英雄是在历史和时代发展中涌现出的杰出人物,其对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是代表中国精神的民族脊梁,也是传承中国精神的重要载体。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都会涌现出代表中国精神的人民英雄,如提到爱国主义精神,就会联想到屈原、文天祥;提到奉献精神,就会联想到雷锋;提到敢为人先精神,就会联想起铁人王进喜,等等。当下,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和组织利用数据资源优势在网络中故意恶化、丑化、边缘化人民英雄,其往往采用一些醒目的标题来吸引网民的眼球和媒体的关注,以推动公众和媒体进行大量转发和讨论,让网络上出现一些对人民英雄质疑、恶搞甚至否定的舆论。无论是古代历史上的优秀典范人物,还是近代以来在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历程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很多都不能幸免,遭到了网民的戏谑与嘲弄,如“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原因被解读为“由于出轨”;对黄继光、邱少云的英雄事迹,则从所谓的“生理机能”角度提出种种质疑和污蔑;对雷锋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怀疑,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就是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乱人心,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9]在历史语境无法还原的情况下,放大缺点、以偏概全、罔顾事实等手段是敌对势力诋毁人民英雄惯用的伎俩。中国精神的建构基于民族共同体之上,而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必然需要由人民英雄建构的精神支柱,这不仅是因为人民英雄代表了民族共同体的集体历史记忆,而且还在于其事迹承载了一个民族得以维系的共同情感和精神纽带。一个不承认人民英雄的民族,是不可能对其承载的国家精神予以认同的。当下,在中国呈现出的对民族英雄的“消解”,本质是对中国精神的解构。在以历史虚无主义为代表的网络伪舆情的冲击下,中国精神蕴含的民族气质与品格四分五裂,从而导致民众的中国精神认同困境的形成。
中国精神作为凝聚价值共识的情感基础和精神奠基,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构的基础,在网络舆情引领中居于统领地位。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多元社会不同意识形态的表达赢得了更多话语权,从而使得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信息呈现出海量化特征。网络舆情的大量滋生,既反映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多元化,同时也反过来进一步影响着网民多样化价值取向的发展。承载不同意识形态的大量舆情充斥在网络之中,其相互间的博弈也更为激烈,挤压着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存空间,这不仅削弱了主流价值思想的影响力,而且加大了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领的难度。这些都对中国精神在网络舆情引领中的指导地位构成威胁,使中国精神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从内容上来看,这种威胁既包括来自外部的敌对势力肆意制造的各种舆情的传播,也包括来自内部的形形色色的大量网络舆情的冲击。
从外部威胁来看,美国等西方大国借助其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的语言和技术优势,利用大数据的精准靶向性向我国不断输出资产阶级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等,大肆宣扬所谓的“普世价值”,企图通过“舆情造势”“大数据霸权”等占领思想领域的高地,从而对中国精神的意识形态主导地位造成威胁。同时,大肆传播反动言论,并对中国历史与文化进行历史虚无主义解读,使其与中国精神蕴含的价值理念相互抵牾,从而造成民众的思想混乱。
从内部威胁来看,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蕴含的意识形态更为多样化,民众对于不同价值思想的接受度更高、选择范围更广。在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之下,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人们的诉求也更为多样化,其社会心态处于波动和焦躁之中。在一些消极舆论的煽动下,部分群体会把现实中的不满情绪映射其中,并借助大数据手段和各种媒体社交平台进行广泛传播,从而使网络阵地乱象丛生,舆情环境十分复杂。网络中不同杂音的出现,不仅影响着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同时消解着中国精神的中心地位。同时,网络舆情信息繁杂,对于其中的真伪,普通民众很难加以辨别和确认,在形形色色舆情信息的冲击下,中国精神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
传播的中国精神塑造
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内含的新特征加大了对其进行防控和引领的难度。如何根据大数据特点,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引领,是塑造中国精神的关键。为此,应着重于主流价值舆论的传播、网络舆情的理性引导、虚假舆情的防控和海量信息的排查,以辐射中国精神的影响力,实现对中国精神的匡正、重构,进一步夯实其引领地位。
为夯实中国精神的主导地位,应加大主流价值舆论的传播力度,促进中国精神的全面辐射与影响扩大,使其占据意识形态领域的战略高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10]大数据作为中国精神传播的重要载体,应发挥其在中国精神塑造中的积极作用,借助大数据技术对海量信息予以分类、整合,筛查出其中代表主流价值的网络舆情,并通过微博扩散、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广泛传播,扩大影响力,以夯实、巩固中国精神在思想领域的核心地位。
一是进行思维变革,善于运用大数据思维剖析和处理问题。大数据时代,一切事物都被量化、数据化,并通过“0”和“1”组成的代码表现出来,因此,每个人都可以看成是“由他们的信息所构成的综合体”[11]。对于个人思想动态的了解、心理状况的分析等,都可以借助大数据进行获悉。作为数量庞大的网民,每天都会通过各种网络社交平台留下大量数据信息,大数据不仅可以通过数据的搜集、整合、分析为网民进行“画像”,还可以实现对网民行为动态的及时追踪。通过网络爬虫、数据清洗等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甄别网民舆论背后的情感态度和价值倾向,进而勾勒出网络舆情发生、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并对未来网络舆情的演化趋势作出有效预测。这有助于把握主流价值舆论引领的着力点和有利时机,做到思想工作的有的放矢,提升中国精神的传播效力。
二是利用大数据推动主流价值舆论传播。大数据技术的兴起,为创新宣传思想工作开拓了新局面。在主流价值舆论传播中,应根据大数据的特点,有效把握传播的“度”与“效”。所谓“度”,即是掌握传播的力度,既不能“蜻蜓点水”似的走传播过场,也不能因为过度宣传而造成公众视觉、听觉麻木,要通过大数据对社情民意进行动态追踪,合理量化传播的尺度。所谓“效”,意味着在传播中要时刻关注传播的效果,始终以效果提升作为传播实效的最终标尺。为此,需要在信息有效反馈中改进宣传方法。政务微博作为官方微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主流价值舆论的立场和态度,为此,在中国精神的塑造中,应主动发挥政务微博的积极作用。利用大数据强大的信息搜集与整合功能,做好网络舆情的过程记录,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不断调整、改进政务微博的信息宣传方式方法,以发挥主流价值舆论对民众思想的引领作用,不断辐射中国精神的影响力。
对以非理性爱国主义为代表的非理性网络舆情进行积极引领,是匡正中国精神的关键。而要提升网络舆情引领的成效,就应当立足于大数据时代的特征,进行网络舆情引领方式的变革。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网络舆情引领中的多元主体平等参与提供了有利契机,从主体构成来看,包含了政府、媒体、公众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12]16-17因此,在对网络舆情的引领中,应注重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以消解非理性网络舆情对中国精神的冲击,引导广大民众对中国精神形成正确的认知。
第一,发挥主流媒体的重要作用。主流媒体承担着坚持社会价值导向、传播中国精神的职责。一方面,应加大媒体理性爱国的积极宣传,对各种非理性言论进行及时纠偏。另一方面,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与特点,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理性爱国主义的渗透,引导广大民众理解爱国主义的本质所在。
第二,凸显政府在网路舆情引领中的主导作用。政府作为网络舆情治理的主体,同时也占据着大量的数据资源,应充分履行其在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引领中的应尽职责。在具体的引领实践中,应注重方式方法的正确运用。网络舆情作为社情民意在网络空间的反映,能更为真实地映射出广大民众内心的真实情感与看法,且具有一定的爆发性。要利用大数据对人们的非理性情绪、态度进行感知与判断,把握情绪波动规律,并及时地采取干预措施,防止民众情绪与言行的失控,培养其平和的社会心态和理性化的思维,在网络舆情理性化的导引中匡正其对中国精神的正确认知。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4]42同时,网络舆情作为虚拟空间传播的言论,实质上是对现实问题的反映,要从根本上实现网络舆情的正向发展,其关键还需从现实角度对实际问题予以解决。因而,政府要及时对现实问题予以澄清,引导公众对爱国主义形成理性认知,防止因问题认识的片面化而使主体出现认知偏差。
第三,发挥公众在引领中的关键作用。广大网民作为一般公众,既是网络舆情的传播主体,同时又是接受主体。主体的行为既决定了网络舆情的整体走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人的思想观念产生影响。大数据时代主体行为的伦理失范,是导致中国精神受到网络舆情冲击的内部原因,为此,要注重培养网民的伦理道德,以增强其自我约束。大数据的发展为主体的民主参与、情绪表达等提供了充分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限度的,是在基于“善”的意义上进行的。所谓“善”,即是行为的应当性,这种应当性既体现在目的上,也体现在结果上,既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防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从网络舆情的发生与传播机制来看,网民的参与往往过多关涉到个人情绪的非理性宣泄,其思想表达、观点呈现在很大程度上都不具有客观性。如若不对主体自身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就容易忽略主体行为对事件发展、对他人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剧非理性网络舆情的扩散。因此,必须要基于伦理道德的角度,对主体自由加以必要的控制和约束,以从源头上防控非理性网络舆情的产生与传播。
注重对虚假舆情的防控,抵制其对中国精神的解构,以此增进民众对中国精神的认同,这是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传播中重塑中国精神的重点所在。
第一,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优势,进行虚假网络舆情的源头预防。大数据的核心特点就在于其预测性,即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海量信息的全面搜集与整合,充分挖掘数据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并深入网民话语背后的关系网络,进行社会心理分析,及时跟进舆情动态追踪。在网络舆情的引领中,过去大多采用“灭火式”方式,其特点在于要等到舆情爆发后,政府才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事后补救。在此模式中,政府行动往往陷入被动境地。突然爆发的网络舆情通常被视为对政府治理构成巨大威胁的“异端之物”,因此,为快速摆脱舆情冲击的困境,政府往往迅速实施应急方案,意图通过“引导”“压制”“补偿”等方式对舆情加以干涉、堵塞。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与网民之间处于严重的不对等地位,政府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对网民的言行进行直接规约,网民作为主体的地位无法得以体现。因而,网络舆情的治理效果并不理想,反而呈现越压越猛的增长态势,网民与政府之间处于僵化对峙状态,越发为一些虚假舆情的传播创造了条件。为此,政府在引领中应注重“疏”而不是“堵”,以防止舆情出现更大程度的波动,造成不可控的局面。正确的网络舆情引领方式,应当由“灭火式”向“防火式”转向,相关舆情监测部门不能坐以待毙,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主动出击,及时识破虚假舆情,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对历史虚无主义等言论信息进行有效的过滤,并借助大数据技术的信息搜集、挖掘、整合与分析等功能,对历史真相予以还原,及时澄清各种诋毁人民英雄、扭曲历史的不实言论,重构中国精神的实质内涵。此外,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搏击力度。大数据技术强大的信息搜集与挖掘能力,能够实现纵横维度的信息充分整合,形成有关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全景数据”图景,还原历史真相,从而对歪曲历史、抹黑人民英雄的虚假言论进行有力驳斥,重新建构中国精神的实质内涵与精神品格。
第二,完善舆情管理法律制度,做好过程控制。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得到极大提升,传播形态更加多样化,产生的影响更加广泛。若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不完善,就会给虚假舆情的生成与传播以可乘之机。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做好大数据舆情信息管理制度的完善,制定法律法规,以降低虚假舆情对中国精神的冲击。首先,在法律层面对公众在大数据运用中的权利与义务作出确切规定,并通过网络实名制的落实对网民言论自由的底线进行约束,营造出和谐、健康的舆论生态环境。其次,建立健全大数据法律法规体系,为舆情引领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和制度遵循。2015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就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与标准体系。但在大数据技术发展加快的进程中,相关制度匮乏、滞后、不匹配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应加大对大数据信息搜集、整合、分析等环节的规范力度,提高对虚假数据信息的敏感与警惕,加强对各种网络谣言和错误言论的压制和管理。
大数据时代,海量舆情信息大量存在,且数据价值密度低、数据结构复杂,加剧了网络舆情的甄别难度,使中国精神的引领工作变得异常复杂。同时,数据信息的庞大性与人们的理性能力限度二者之间形成反差,从而加大了网络舆情信息排查的难度。为此,在排查中不仅需要高度的洞察力和敏锐性,还需要具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能力,对网络舆情进行综合判断,对发展态势进行合理导向,维护中国精神的核心地位。
第一,在海量信息排查中控制不良舆情的扩散。要做好网络舆情的甄别工作,及时识别西方意识形态的伪面具,防止其对中国精神的侵蚀。同时,还要提升对形形色色网络舆情的警戒性。建立网络舆情大数据监测平台,构建网络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对论坛、微博、微信、抖音、直播等网络平台数据的搜集和整合,做好网络舆情动态观察、追溯和预测。目前,中国外文局等中央所属事业单位都设置了相应的舆情监测平台,可以让不同舆情监测机构之间通过相互沟通,实现数据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加强对舆情风险的防控。还要通过技术升级,加强数据的保密性,防止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数据被盗取。一言以蔽之,在应对各种不良网络舆情信息时,要及时进行排查和诊断,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实现对网络舆情的有效引领,捍卫中国精神的意识形态中心地位。
第二,在舆情引领中构筑意识形态安全阵地。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大数据挖掘分析,更好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做好风险防范。”[12]18数据开放是大数据时代的典型特征,想要在数据共享中增强人们的数据信息辨识能力,避免人们对数据的盲从和盲信,就需要实现公众对数据信息的全面占有,并能进行理性分析。因而,政府应及时进行数据共享,确保公众获得可视化的充分数据,以防由于数据占有不充分而出现认知偏颇,被各种不良舆情信息所误导。同时,政府及官方媒体面对谣言与不实言论,要及时进行澄清与辟谣,还原事实真相,防止大众被海量舆情信息中的不实言论所误导,混淆了视听。此外,要始终确保承载大数据的各类载体掌握在政府手中,以发挥舆论导引的正向积极作用,防止中国精神在意识形态领域被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