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博葳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1994 年, 美国著名犯罪学家弗兰西斯·卡伦发表《作为理解犯罪学的综合性概念的社会支持》一文,开创了犯罪学领域的社会支持理论。社区心理学家最早用社会支持这个术语来指称与身体健康有关的社会关系。 他们一般将社会支持当做网络资源, 这种资源可以帮助个人应付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或危机,增进个人健康和幸福感。[1]近年来, 社会支持理论也得到我国社会学及相关学科的关注。
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的重要方式。 社区矫正对象在开放性的社区环境中接受改造,势必与社区环境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改造进程必然受社会环境以及以社区矫正对象为中心的社会支持系统影响。 以往研究表明,社会支持系统能够弱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标签身份,并在其生活救助、困难帮扶、就业安置、心理疏导、家庭关系修复、社会交往等诸多方面给予支援。 因此,社会支持系统的结构状态及功能发挥直接影响着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效果。
社会支持作为一个科学的专业术语被正式提出是20 世纪70 年代的事情。从社会学角度讲,关于社会支持的定义也并未形成共识。从资源的获得来看,张文宏、阮丹青(1999)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说社会支持是指人们从社会中所得到的、 来自他人的各种帮助。[2]从个体主观感受角度来看,Cobb 认为,社会支持是个体所感受到的来自其所在社会网络中的成员的关心、尊重和重视的行为或信息。[3]从互动的角度来看,House(1981)认为,社会支持是个体与周围存在的有意义群体(如家人、朋友、邻居等)的之间的互动,包括情感帮助(如体贴、爱、尊重、工具性的帮助(例如提供商品或服务)和信息帮助(如给予建议、评价、反馈)。[4]井世洁认为:“社会支持是被支持者通过交往活动(支持性活动)获得来自社会网络中正式关系和非正式关系提供的各种帮助。 ”[5]
对已有研究进行整理发现, 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社会支持度与矫正效果关系研究
社区矫正对象能否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 与其获得的社会支持度呈现正相关关系。 井世洁在对社区矫正青少年社会支持与精神健康关系研究中发现,社区矫正青少年拥有的支持资源越多,其资源利用的信心和能力就越强, 从而能有效缓解焦虑和紧张。[6]郑永君认为,社会支持能有效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效能, 进而实现个体层面的增权效果, 社会支持各因素的增权效应强度不同, 教育学习、人际交往能力、职业技能、接纳、理解、尊重、互动程度和活动参与等八个因素能够显著增强矫正对象的自我效能并依次递减。[7]
2.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现状研究
(1)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类型研究。主要是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朱考金和刘瑞清将社会支持类型划分为非正式社会支持网与正式社会支持网两类, 并指出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的主体由处于血缘、亲缘、地缘基础上的个人组成;正式社会支持网的主体则主要由政府机关、非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等组成。[8]金碧华将社会支持归纳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个层次, 前者包括社区支持、NGO 支持、 单位支持及公检法司机构支持四方面的内容; 后者也包括四方面内容: 配偶支持、代际支持、亲属支持及朋友支持。[9]
(2)社区矫正社会支持内容研究。杨柳从社会支持理论出发, 利用量表考察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总体社会支持、社会支持、主观社会支持及社会支持利用度的状况及其影响因素;[10]庞荣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内容分为客观、主观和支持利用度,利用这三个维度来测量社会支持现状, 根据社会支持度提出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议。[11]
(3)社区矫正社会支持体系研究。连春亮对社区矫正社会支持体系的特点进行了总结, 提出社会支持体系具有开放性、义务性、主动性和社区参与性等特点,并对社会支持体系的作用进行了探讨。[12]邢敏慧借助在中部W 市开展的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调查, 从社会结构和个体行动层面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假释犯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议。[13]
通过文献回顾, 笔者发现上述研究成果存在着一定不足:一是对社会支持一般性研究较多,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的研究不多; 二是理论研究较多, 关于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应用及对策性研究不足;三是现象研究较多,对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运行效能、影响因素等过程性研究较少。
本文认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系统是指社区矫正对象从其社会网络系统中获得的各种情感、行为或物质层面的资源支持和帮助。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系统既包括社会支持的主体, 也包括社会支持的内容, 它是连接社会支持主体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的媒介。
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 采用访谈、 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实证方法,来回答以下几个问题: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的社会支持状况如何? 哪些因素最能影响社会支持系统效能? 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支持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
上海作为社区矫正最早试点的地区, 经过了十几年的探索和发展, 已成为中国社区矫正制度实践的“典型模式”。近年来,以“上海模式”为样本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纷纷到上海进行调研学习和借鉴。 上海社区矫正工作呈现出一片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 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经费上的繁荣。 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保障有力。其次,制度和政策上的繁荣。建章立制、政策保障, 上海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 再次,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的繁荣。上海市社会组织培育、社工培养比较成功,成熟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较多,社工队伍专业能力强。另外,志愿者、协会组织等社会支持力量数量庞大, 志愿精神和参与意识强。 最后,社区矫正对象配合度上的繁荣。 社区矫正对象能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社区工作, 矫正效果良好, 重犯率极低。 社区矫正社会支持呈现出系统完善,资源丰富,运行良好,支持有力的繁荣之“喜”。
调查发现,在“繁荣”背后,上海市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运转并不尽如人意, 有着外界不为所知的隐藏之“忧”。 具体表现为:
首先,政府支持方面,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经费不足无法满足购买社会服务需要, 专项经费限制过多,一些经费不能用在“刀刃”上。 其次,社会支持方面,社会组织发展成熟但行政化明显,未引入市场竞争, 影响社会组织的培育、 发展及服务能力的提升。再次,社会工作者服务方面,社工队伍稳定性差,心理帮扶、 社会关系修复等专业服务能力不足。 最后,在社区支持方面,志愿者等社区力量众多但没有建立组织管理长效机制,缺乏引导与分工等。社会支持系统各资源未能形成最大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笔者跟随课题组赴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分别对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新航服务总站副总干事进行了访谈。 又到徐汇区XX 街道三个社区了解社区矫正的具体情况, 与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工作者进行了访谈和交流,在三个社区向矫正对象发放了调查问卷(发放240 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216 份)。同时,上海市社区矫正局为课题组提供了大量文件资料, 为研究结论的科学性提供了保障。
本文基于上海市社区矫正机制运行特点, 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社区层面、家庭层面以及个人层面对社会支持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分析。
社区矫正对象国家层面的社会支持, 是指来自宏观层面上的社会支持。总体而言,就是指来自政府及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等国家机关层面的支持。
1.基本情况
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 市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给予了大力支持,主要实施是宏观管理。如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文件《<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确立了社区矫正“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
从社区矫正制度设计上看, 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系统中始终是“主导者”角色。主要表现:第一,提供制度保障。制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社会支持工作建章立制,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等。第二,提供经费支持。如政府提供购买社会服务的专项经费; 民政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提供救助补贴;司法局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培训经费、 生活困难帮扶经费等。 第三,提供政策支持。 通过制定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优惠政策来提供支持, 如税务局对社区矫正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行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对吸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
2.支持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中的作用是主导与推动, 决定着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走向,同时也处于整个社会支持系统的上游,在社会支持系统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课题组与上海市社区矫正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从访谈内容看,国家层面对社区矫正的支持总体有力,但在制度和经费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制度方面主要表现为多头管理;政府购买未引入竞争;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与新航总站、 区县工作站之间工作机制不畅通。 经费方面主要表现为经费不足导致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不足、社会工作者队伍保障不足等。因此,在国家层面的社会支持中,制度设计和经费保障是最大的影响因素。
3.解决方案
(1)在制度设计上,尽快解决社区矫正多头管理、运行效率低下的问题
具体措施:第一,重新梳理并评估社区矫正机制运行效果,对政府各参与部门的权、能、责进行明确界定,通过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对社区矫正局、司法局、司法所的责、权、利进行规范和合理配置,实现各部门工作无缝对接,消除多头管理、权责不明、运行效果不佳的状况。 第二,尽快将成熟的社会组织引入社区矫正服务的市场竞争, 打破新航服务总站“一家独大”的困境,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化。新航服务总站组织发展缓慢,行政化倾向明显,专业能力不足,服务功能弱化的缺陷和短板越来越凸显,无法满足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的需求。
(2)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
具体建议:第一,建立对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状况定期审查和评估制度, 定期按比例增加对社区矫正专项经费的补贴和投入。第二,定期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及时增加或更新政府购买目录。 第三,积极引导并建立公益性基金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社区矫正,获得社会资金的支持。利用上海企业数量多、经济基础好的优势,积极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加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
本文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层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来自社会组织的服务和支持。
1.基本情况
上海市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服务是在政府指导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的。参与此项服务的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新航社区服务总站, 该社团是内地第一家公司员工均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社会组织, 新航社区服务工作站承担了主要的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服务工作。 新航在区县设工作站,目前本市14 个区县工作站(浦东、奉贤和松江单独成立社会工作者机构),设站长一名。社会管理主要依托区县工作站,总站主要负责招聘、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发放、培训、业务指导、实务研究、考评、学习等工作。 新航成立以来,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中提供了高质量、 高水平、 高专业的社会服务,效果良好。
新航服务总站作为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 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并不直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服务,主要是协助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培训考核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任务;发展社会志愿者等,整合优化社会服务资源,提供外围支持。
2.支持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课题组对新航总站副总干事陆某进行了访谈,并向三个社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调查问卷。
调查表明, 社区矫正工作中社会组织参与的比例达到90.7%, 其中85.1%的社区矫正对象认为社会组织提供的社区矫正项目服务对自己帮助很大。但由于新航总站所有服务经费由财政负责, 而目前政府投入有限,又缺乏其他资金支持,使得新航总站无法提供更多服务项目,又未引入竞争机制,导致其他成熟的社会组织无法参与进来, 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因此,在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中, 影响社会层面支持效能最主要的因素是经费保障与市场竞争。
3.解决方案
(1)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丰富经费来源渠道
首先,从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看,政府不可能包揽所有经费投入。应尽快完善现行制度,积极建立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加入的长效机制, 为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其次,社会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利用各项政策支持和专业服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多渠道增加经费来源和支持。
(2)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市场竞争机制
首先,打破“新航服务总站”的垄断地位,制定社区矫正购买专业服务内容清单, 根据服务内容的需要,将培育成熟、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册,建立社会服务组织名录;其次,重视社会组织发展, 建立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例如,天津市宁河区与15 家企业签订协议,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并进行技能培训等, 深入开展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和培育。最后,社区矫正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社会组织服务内容、 服务方式及服务效果的考核和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优胜劣汰,形成有效市场竞争。
本文中社会层面的社会支持, 主要指来自社区及社会工作者的支持。
1.基本情况
上海市共有17 个区,600 多个社区, 所有社会工作者均由新航总站派遣,在街道、社区层面设立社会工作点,目前共有152 个社工点,各社区环境和硬件设施差异明显, 社工点分布不均匀, 很多社区街道、司法所力量薄弱,社会工作者因此承担了大量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在社会支持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社区、司法所承担的工作,存在“越位”之嫌。
社会工作者人数基本按照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1:30、 社会工作者与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1:100 的力量配比。 目前新航社会工作者502 人,加上其他三个区(浦东、奉贤、松江单独成立社工机构))共有700 人左右。1:30 的配比从2014 年才开始。 按照《上海社会工作者进阶和薪酬管理规定》(2009),社会工作者薪酬分为5 挡25 阶,见习、初级、中级、副高、高级等5 档,初级以后每档分5 阶,根据考评进阶和升档。 人均报酬8 万,发到手上人均4 万/年,其他为社会福利和保障。
2.支持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1)关于社区支持状态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问卷调查表明, 社区矫正对象认为在社区能够提供的多种帮助中,社区居委会的帮助占31.6%,仅次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哪些方面的改进能帮助您尽快适应社会”问题调查中,希望社区多提供就业、生活等帮助的个案百分比占到64.8%, 希望帮助增进邻里交往占到33.3%;社区服刑期间,和邻居经常交往的占到70.3%;邻居态度友好的占到90.7%。
调查显示, 社区矫正对象对来自社区的各项支持接受度很高,对社区的求助意愿也比较强烈,社区帮扶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效果有较大影响。 在各项指标中, 对社区支持效能的影响因素依次是社工服务、 社区帮助和邻里关系。 社会工作者服务越好,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效果就越好。 同时,社区帮助和邻里关系也是影响社会支持非常重要的因素。
(2)关于社会工作者支持状态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课题组发放了调查问卷, 并对2 名社会工作者进行了访谈(其中一名受访者是新航入职最早的一批社工)。
问卷调查显示, 认为社会工作者对自己帮助最大的占到了90.7%; 期盼和接受社工服务的比例分别占到21.7%和61.7%; 在社区能够提供的多种帮助里,认可社工帮助的比例最高,占37.8%。 上述数据表明, 社工服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最多,影响也最大,因此,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服务效能是关键。
通过访谈发现,目前影响社工服务的不利因素:首先是队伍建设问题,主要表现为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稳定性差。 其次是权利保障问题,主要表现为待遇偏低、职业认同感差,缺乏合理的评价与奖励机制。再次是职业发展问题,主要表现为未建立长效职业培训、专业提升和退出保障机制,职业发展空间受限。 最后是工作内容问题, 主要表现为与司法所、社矫专干之间分工不清、权责不明,工作量大。
综上, 影响社区支持效能的主要因素依次是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帮助和邻里关系;影响社会工作者服务效能的主要因素依次是权利保障、 职业发展与工作内容。
3.解决方案
(1)提高社区社会支持效能的方案
首先,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培育社区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引导社区群众树立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营造理解、包容、友好、接纳的社区环境和氛围,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尽快度过不适期, 尽早融入社区生活。其次,社区应积极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各种工作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依托社会工作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正常的社区交往和人际关系, 尤其是搞好邻里关系, 让其获得更多的心理安慰和情感支持。 再次,社区应与社会工作者、司法所建立信息共享、定期沟通与联合评估制度。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变化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跟进,提升社区帮扶效能。
(2)提高社会工作者服务效能的方案
首先, 建立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提升和退出保障长效机制。 探索和创新社会工作者的从业经验与其他职业准入之间的对接制度, 拓展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 其次,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加大职业宣传和奖励力度。政府应加大购买社会工作者社会服务的经费支持力度,提升社工的美誉度,吸引更多人加入队伍,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理解支持社会工作。最后,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明确社会工作者与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之间的权责分工。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通常界定在非执法类事项, 主要在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专业化帮教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提供帮困扶助服务三方面, 权责清单应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
家庭成员是社区矫正对象联系最密切的人,也是最容易接纳与信任社区矫正对象的人, 来自家庭的支持非常重要。
1.基本情况
家庭主要是在两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支持。 首先,提供资金、实物、住处等物质方面的支持。其次,情感方面的支持。许多假释类社区矫正对象回到社区,往往没有收入又无法及时找到工作,一些公众容易给他们贴上“罪犯”标签,进而冷落、歧视甚至敌视,往往不被尊重、羞愧害怕、缺乏自信,而来自家庭及亲人的关爱、接纳、鼓励、信任等情感支持至关重要。
2.支持状态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课题组发放了调查问卷, 并对2 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访谈, 对家庭层面的社会支持状况进行了调查。
问卷调查数据显示, 在遇到困难的求助意愿调查中,家人是社区矫正对象最大的求助群体,个案百分比达到64.8%, 其次是社会工作者37%, 朋友33.3%。 说明大多数社区矫正对象最希望从家人身上得到帮助和支持。
但与此同时, 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家庭经济资助的占10.1%; 对自己重新融入社会和生活影响最大的依次是家人谅解25%、找到工作22.4%、朋友交际19.8%、邻里关系18.1%;愿意分享情感和心理感受的依次为家人43.5%、 好友28.2%、 社会工作者18.8%。
综上,在来自家庭的支持中,社区矫正对象在经济方面的求助意愿并不强烈,但对情感、心理慰藉和精神关怀方面的需求非常突出,求助意愿最强烈。在具体指标中,影响因素依次是家人关心、信任与愿意分享情感、得到谅解。 由此看出,家庭及家人的亲情支持是改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 提升矫治效能的关键因素。因此,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需要反思的是如何更好扮演精神慰藉者的角色, 并积极协同家人朋友共同为社区矫正对象构建良好的主观支持体系,增强其自信心和矫正积极性。
3.解决方案
积极发挥和调动家庭及家人帮扶作用, 提高家庭支持效能。 具体做法:
(1)组织并定期开展亲情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家庭凝聚力
引导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放下压力和负担,营造接纳、爱护、信任、包容的家庭氛围,让社区矫正对象时刻感到有尊严、有依靠、有关心、有归属感。可以通过开展主题为“讲述家庭故事、感恩家人亲情”系列活动,促进家庭成员在情感上的凝聚力。
(2)鼓励并引导家庭最大限度提供各种帮扶
家庭是社区矫正对象最大的求助群体。 除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帮扶外, 应积极鼓励并引导家庭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帮扶,提升家庭支持力度。
(3)尝试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与家人之间的“互信承诺”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一进入社区服刑, 即可在司法所主持下,与家庭成员签订“互信承诺书”,双方以彼此信任为基础,承诺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相互坦诚、相互督促,不断提升家庭支持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充满信心尽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是多个社会支持系统相互作用的过程, 但关键因素还是取决于个体对社会支持系统的利用度。本文个人层面的社会支持,是指个体的主观努力及其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 主要是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的变化与改善。
1.支持状态调查与影响因素分析
从调查结果看, 上海市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接受度、认可度很高,个体态度比较积极乐观,基本消除了消极、自卑心理,个人层面的社会支持状态良好。统计数据显示,能够很好和基本适应生活的分别是72.2%和18.5%;“哪些因素会导致对生活失去信心”调查中,收入及生活困难占49.3%、家人不满、关系不睦占17.9%、情绪无处倾诉占17.9%;最希望得到的帮助分别是社会保障32.9%、 就业技能培训18.1%、 文化教育17%和心理咨询14.77%;对重新融入社会帮助最大的因素分别是家人谅解25%、找到工作22.4%、朋友交际19.8%。
综上, 影响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与收入)、家人关系、朋友交际及掌握就业技能。即只要解决好上述因素,就能帮助个体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努力的信心就越足,利用各种社会支持来改善心态,修正行为,回归社会的愿望就越强烈。
但也要注意的是,有9.3%的被调查对象完全不能适应社会生活, 有14.77%希望得到心理帮助,说明有一定比例的社区矫正对象缺乏自信甚至害怕,并不具备融入社区过正常生活的心理条件, 也就很难有利用社会支持系统寻求帮助的主观意愿, 这部分对象需要重点关注。
2.解决方案
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利用社会支持系统能力的具体做法:
(1)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等心理帮扶长效机制
有序引入心理咨询机构、医院等社会资源参与,如辽宁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选择社会上优秀的心理矫治培训机构进合作, 每年投入20 万元,力争为每个县区社会矫正机构安排1—2 名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门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帮扶,帮助克服自卑、焦虑心理,树立矫正信心。
(2)坚持个别化教育原则,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不同需求开展个别化帮扶
根据需求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最急需、 影响最大的问题,如就业、经济来源、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孩子上学等,增强其生活信心。 因此,需要与民政、社保、教育等部门以及心理咨询中心、培训机构、企业等建立长期联系,争取各方面社会力量支持。
(3)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帮扶的定期评估检查制度,形成动态监控
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巩固帮扶成果,建立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良性循环机制。
(4)发挥帮扶效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主动利用社会支持系统的能力
积极发挥以家人、朋友、邻居等为主体的帮扶力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尽可能多的情感、物质、技术等方面的帮扶,信任、包容、接纳、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他们增强主动求助和改善自我的意愿,积极利用社会支持系统。
社区矫正对象从一名犯罪人重新社会化成为一名社会人,需要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三部分相互作用,形成良性互动。应不断弱化并消除不利因素,积极发挥有利因素,提升客观支持的数量、质量和规模,建立完善高效的客观支持系统,同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善心理状况, 构建积极乐观的心理条件。只有主客观条件同时具备,社会支持系统才能形成最大合力, 发挥最大效能, 全社会形成包容、接纳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社区矫正对象才有信心有效利用各种社会支持,督促自己进行矫正,成为守法自立的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