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道德诉求下辜译《中庸》的译者叙事干预

2020-12-24 18:34张枝新
关键词:辜鸿铭中庸儒家

张枝新

(安庆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中庸》在儒家学说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主张以“中和”为本,探讨致“中和”的方法,内容涉及为人处世之道、品德行为修养以及学习方式等诸多方面。在褒西贬中、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晚清社会,文化学者辜鸿铭却致力于将《中庸》译介到西方去,并时时现身于译作之中进行解释或评论,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译者叙事干预现象。目前学界多从文化[1]、传播学[2]、翻译批评[3]等角度关注辜氏的翻译动机、翻译思想、翻译策略等,尚未有针对辜译叙事层面的专门探讨。鉴于此,本文拟借助叙事学理论,着眼于辜鸿铭翻译《中庸》的叙事行为,聚焦分析辜氏叙事干预的表现形式及其价值旨归,为译者主体性、叙事干预等研究提供参考。

叙事是一种存在模式,不受体裁限制[4]9。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科学文本,都依靠叙事来描述世界,都能被纳入叙事框架之内进行探讨。叙事者不论如何隐蔽,或自称如何中立,都会以各种方式对文本进行或隐或显的评论干预。美国著名叙事学家西摩·查特曼把叙事评论分为两种,分别针对话语(discourse)层面和故事(story)层面。前者指叙事形式,即元叙事;后者则可进一步分为解释(interpretation)、评价(judgment)、概括(generalization)等范畴。解释是对故事成分的主旨、关联性或重要性的说明或阐释;评价表达了道德规范等价值观点;概括则从虚构的文本世界指向现实世界,涉及“普遍真实”,或实际存在的历史事实[5]228。翻译作为二次创作活动,究其本质,实乃一种叙事建构[4]106。译者作为译文制作的直接实施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译文的作者[6]。在译文中,译者不可能做到完全隐身,往往会借助各种手段,引入自己的声音,进行叙事干预,以便向译语读者灌输所意向的价值规范体系。《中庸》英译本中,辜鸿铭借助解释、评价、概括等干预手段,对原文进行了重新叙事,其儒家道德诉求跃然纸上。辜氏在充分解释儒家道德内涵的基础上,一方面旁征博引,着力凸显儒家道德的独特价值,另一方面又超越文本世界指向现实世界,为西方社会的道德困境指明出路和方向。

一、传达儒家道德内涵的解释性干预

解释是叙事评论三个范畴中意义最为广泛的一个,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可以包括评价和概括[5]237。解释性干预适用于文本各种成分的说明与诠释,往往可以深化读者对文本内容的理解,帮助他们从叙事内容中概括出深层意蕴。辜译《中庸》的解释性干预贯穿了译文全篇,既包括对儒学重要概念的内涵阐释,也涵盖对儒经结构形式的梳理说明。

以翻译“中和”这一核心概念为例,《中庸》第一章就对其进行了交代,即在没有产生喜怒哀乐等情绪的时候,人们的心中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是自然平和的,达到了“中”的状态;如果人们出现了各种情绪上的波动,但能控制得当,做到适时、适度、适宜,那便达到了“和”的境界。有了“中和”,天地万物都能和谐共处。但在辜译中,原本论述儒家个人行为修养的“中和”概念却被赋予了明确的道德意蕴。辜鸿铭将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译为:“When the passions, such as joy, anger, grief and pleasure, have not awakened, that is our true self (中) or moral being. When these passions awaken and each and all attain due measure and degree, that is the moral order (和). Our true self or moral being is the great reality (大本 lit. great root) of existence, and moral order is the universal law (达道) in the world. When true moral being and moral order are realised, the universe then becomes a cosmos and all things attain their ful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7]2-3。在这不足百词的译文中,“moral”一词竟出现了六次之多。“中”被译为“our true self (中)”,进而补充解释为“moral being”。在“和”对应的译文“the moral order”中,辜氏又添加“moral”一词进行附加性说明,辜氏干预的道德指向性由此可见一斑。此外,辜鸿铭还通过注解,借用马修·阿诺德之口去作进一步的诠释:“All the forces and tendencies in us are like our proper central moral tendency, in themselves beneficent, but they require to be harmonised with this central (moral) tendency.”[7]3。阿诺德是英国近代诗人、评论家、教育家,对时弊非常敏感,主张诗歌应反映时代的要求,要有追求道德的精神。借用阿诺德的引文去解释“中和”,有助于译文读者理解这一概念的深层意蕴和伦理指向。

在翻译儒家学说的核心概念时,辜鸿铭除了使用解释性翻译之外,还常采用文内括号夹注的方式,对译文叙事进行显性干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会在括号中保留一些概念的汉语表达,如上例中的“our true self (中)”“the moral order (和)”“the great reality (大本)”“the universal law (达道)”,又如《中庸》开篇第一句的“性”“道”“教”分别被译为“the law of our being (性)” “the moral law (道)”“religion (教)”[7]1。文内括号夹注是一种介于内容与形式之间的特殊干预方式。首先,它与叙事内容密切相关,是对故事层面的干预,用以阐明原文重要的或难解的意义成分。同时,它又是看似破坏性或解构性的话语干预形式,能起到特殊的修辞效果。辜鸿铭使用括号夹注保留了《中庸》里一些重要概念的原文表达,一方面,这些汉字在英文背景中显得十分醒目,对译文读者能产生视觉上的冲击;另一方面,这种干预方式中断了译文流畅的叙事节奏,引导译文读者去体会儒学概念的言简意赅与难以替代,进而揭示了译者凸显原文的背后用意。在译文中,辜鸿铭根据自身对原文的理解,以及对儒家学说之贯通性与统一性的追求[8],还会对前后章节进行总结性说明,让译文读者能融会贯通地理解儒家道德经义,从有机整体层面上把握原文传达的深厚内涵:“As in the preceding chapter … so in the present chapter…”[7]10,“The above three sections give examples of men who have realised the moral law in their lives in the different important relations of their lives.”[7]52。他甚至重整译文的语章结构,对调原文的第十六章和第二十章,并解释道:“In what follows, I have ventured to transfer the sequence of the sections as they stand in the original text. The following section stands in the original as section XX.”[7]31。这种结构重置与章节调整的解释性干预,一方面交代了缘由,帮助译文读者理顺文本篇章的内在结构与衔接关系,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辜鸿铭对原文的独到见解,彰显了译者的主体性发挥。

解释性干预的形式可以和其内容一样丰富、新颖。辜译《中庸》中添加了大量的注解,以对译文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辜氏很少使用脚注。《中庸》译文的脚注一共只有五处,且都只是互文式目录索引,其中四处分别指向译文附录A、B、C、D,如“See Appendix A”[7]9,剩下一处指向第八章:“See note on Section VIII., p.14”[7]37。而涉及原文重要概念的解释与阐发,辜鸿铭或采用文内加注的方式,或将之单独成段置于译文之后,使它们与正文叙事有机糅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辜译文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种解释性干预形式切断了正文原先的叙事组织,调整了叙事节奏,指引译文读者去驻足细品《中庸》字里行间的深层意蕴与伦理维度。

二、凸显儒家道德价值的评价性干预

叙事从来就不是中立的,它是叙事者为了特定意图而建构出来的。叙事者会在语言组织中或隐或显地提供种种线索,帮助读者准确地解读出其叙事意图,最终让读者接受其观点和立场[9]。评价性干预是基于道德评价的诠释[5]237,包含着叙事者的意图,蕴藏着一种贯通全文的价值观。它预设了一套准则,主要表现为叙事者针对文本所作的价值、信念、规范等方面的评价与判断,表现出鲜明的主观性。评价性干预可长可短,可通过形容词等简短修饰性词汇的形式出现,也可借助于展开议论的方式,虽分散在文本各处,却又能被集合在一种意识形态立场或价值规范之下。因此,当叙事者试图使读者在其评价的基础上去理解文本时,会不可避免地暴露自身的意识形态立场与伦理态度。

辜译《中庸》的评价性干预置于译文卷首的引语。卷首引语一般具有鲜明的互文性特征,表面上虽游离于正文叙事之外,但实际上却与正文叙事以一种巧妙又蕴意深远的方式联系在一起,往往能对文本意义的构成起到提纲挈领的昭示作用,传达出叙事者的叙述立场和价值观念。在《中庸》英译本中,辜鸿铭引用康德的名言作为卷首语:“Two things fill the soul with always renewed and increasing wonder and admiration the oftener and more deeply one’s thought is occupied with them: the starry sky abov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 ”[7]。这句话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也是他的墓志铭。康德把人的道德与宇宙自然相提并论,在他看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道德行为标志着人作为理性存在的价值和尊严,是道德法则无限地提高了人的价值和地位。辜鸿铭以一种“前景化”的艺术手法,将康德这句广为人知的名言警句置于译文卷首的显要位置,明确表达了他对引语中关于道德法则的认同,使译文从一开始就被界定在道德框架之下,给全篇定下了明确的叙事基调。此外,辜鸿铭还借用康德此处的“moral law”一词去释译儒家的“道”,为译文读者对儒家道德学说的接受和认同做好了前期的铺垫和准备。

评价性干预的目的在于把一种价值和信念灌输或强加给读者。对于身为修辞学家的作者来说,充分理解、欣赏他的作品所需的某些信念是现成的,但若想被目标读者完全接受,还有一些信念则必须被植入或强化[10]。辜鸿铭力图在《中庸》译文中植入并加以不断强化的信念,准确地说,是一种道德责任感。辜鸿铭认为,正是道德责任感,使得人类文明和社会的存在成为可能[7]v,而每一个文明国度最优秀的作品中,都有与之相关的表述。然而,即使是近代欧洲最伟大思想家最新力作的道德阐说,在写于两千年前的《中庸》里都能找到相似的观点,但它们却又不及《中庸》那样简单明了、丰富完整[7]x-xi。

为阐发儒家道德观的永恒价值和普世意义,辜鸿铭在译本中大量援引西方著名文学家、思想家的言论,以与儒学经义相印证,如前文对阿诺德、康德的征引。又如在翻译“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时,辜鸿铭引用美国伟大思想家爱默生《生活的准则》中的名言与之呼应,表达生活的真谛存在于日常琐事之中,但人们却往往视而不见:“From day to day the capital facts of human life are hidden from our eyes. Suddenly the mist rolls up and reveals them, and we think how much good time is gone that might have been saved had any hint of these things been shown.”[7]4-5。《生活的准则》是一部经久不朽的名著,从各个方面探索了人类应该如何直面命运,揭示了人性的弱点,激励人们去改变现状,从而实现精神层面的提升。辜鸿铭还借这部著作的英文书名“The Conduct of Life”来翻译《中庸》的标题,将之译为“The Universal Order, or Conduct of Life”,清晰地表明了中西伟大思想之间的契合与共通。辜氏在译本标题中着意添加的“Universal”一词,明确地指出《中庸》所蕴含的道德规范与价值观念,是一种真理性、普世性的存在。

辜氏的这种评价性干预,是儒经翻译史上史无前例的创举。在《中庸》译本中,辜鸿铭旁征博引,先且不论他对西方各种思想观点的间接转述,单就直接引用而言,他引用爱默生4次,阿诺德5次,歌德6次,《圣经》3次,弗劳德、卡莱尔各2次,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康德、奥维德、弥尔顿各1次,所援引的人物皆是西方家喻户晓的文学大师、思想巨匠。这些游离于正文叙事结构之外的引语,虽来源不一,但都超越了它们在原始语境中所具有的内涵,在译文叙事语境中获得新的意义指向,改变了译文的叙事节奏。它们以各自的方式与译文叙事产生密切的联系,在结构形式上与译文正文保持着一种平行关系,在内容意义上又与儒家道德叙事彼此契合、相互印证,从而让译文读者印象深刻,震撼于儒家学说的深厚久远,感叹于中国传统道德与西方优秀文明之融通,从而更易理解和认同儒家道德价值体系。

三、指引西方道德出路的概括性干预

概括性干预是一种超越文本世界而进入真实世界的哲学观察,往往有对“普遍真实”的大量引证,可以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规范,也可能是人们熟悉的习惯性看法或话语[11]。换言之,它将文本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存在加以参照比较。

在晚清社会历史背景下,欧洲资本主义国家过于崇尚物质文明,一味地忙于追逐和掠夺物质财富,甚至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对此,在“道其不行矣夫”注下,辜氏借机阐发:此处的“道”,是指道德规范在社会秩序中的表现。孔子在他所处的时代,就像近代欧洲的卡莱尔或罗斯金,认为世界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即人们行为方式和社会构成模式都是完全错误的[7]6。在此,辜鸿铭明确指出了欧洲国家的道德文明在不断沦丧,已然走上一条错误的物质暴力之路。

在《中庸》译文注解中,辜鸿铭借助概括性干预,时常抓住机会将儒家道德文明与西方近代文明进行对比,在凸显儒家道德价值之余,不忘对欧洲国家的现实问题进行评说。在翻译“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时,辜鸿铭有意借用了达尔文著名的“适者生存法则”这一概念进行阐发。“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本意是指在生物进化过程中,只有最适合周遭环境、适应竞争进化的物种才能生存下来,否则会被淘汰。辜鸿铭却通过译文注解对此给出了不一样的解读。他指出孔子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宣告“适者生存法则”,但完全不同于西方对这一法则的现代诠释,孔子的适者生存法则不是指武力最强者的生存,而是最有道德者的生存:“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means, not the survival of the most brutally strong, but the survival of the morally fittest.”[7]47,通过给“适者生存”进行重新定义,辜鸿铭对当时欧洲国家的军国主义和武力崇拜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宣扬道德精神才是文明存在的根本。

如前所述,辜译《中庸》常常征引译文读者所熟知的名家名言与思想观点系列,某种意义上构成了译文叙事的“普遍真实”。辜译引语多出自西方浪漫主义文学家如歌德等,以及社会文化批评家如阿诺德、卡莱尔等。这些大家常从各种角度对发展中的资本主义文明进行否定和批判,抨击社会上拜金主义、贫富悬殊、人性异化、政治虚伪等各种不合理现象,强调将情感道德与自然相联系。辜氏有意征引他们的观点,让西方读者在已然熟悉的“普遍真实”基础上,对译文叙事进行合情合理的推导、分析,联想现实世界中一味追逐物质文明带来的社会混乱与战争困境,引发他们进行深度反省,从而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而这个出路显然就在儒家道德学说中:“Therefore it is true that for individuals, for nations and for the world, when affairs are in a deadlock and mess there is only one true way of escape, and that way is so simple that, as Confucius says, how astonishing it is that so-called wise men with all their cleverness do not see it; in fact, the way is, in simple language, to get back the evenness of your temper and your calm judgment; to get back your true self, or in the words of Confucius, to find the central clue and balance in your moral being.”[7]13。

概括性干预不仅是指向现实世界,更重要的是,它也营造了一种伦理判断基调,使读者在文本阅读中能明确感受到叙事者的意识形态立场与叙事伦理态度。在辜鸿铭看来,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崇尚物质和暴力,甚至依赖“军国主义”这种纯粹外在力量去维持国民秩序,不仅给欧洲人民,而且给世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厄运。鉴于此,辜氏借助《中庸》翻译,呼吁欧洲国家抛弃它们所奉行的“枪炮”和“暴力”文明(the civilisation of “the gunboat” and “the mailed fist”)[7]xii,并向中国文明学习。辜鸿铭坚信,中国文明是一个真正的文明,因为它不仅将道德责任感作为社会秩序的根本基础,而且还以人们完满地获得这种道德责任感作为唯一的目标,因此中国文明必具永恒性[7]iii-vi。

四、结语

纵观《中庸》译文,辜鸿铭几乎对每章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叙事干预,有些章节的干预篇幅甚至远远超过了译文正文本身,而这些干预方式基本上都可被纳入到解释、评价、概括等范畴之中,共同服务于儒家道德诉求这一主题性叙事。叙事理论关注的重点不是叙事的结构构成或文本实现,而在于叙事塑造了人们对于理性、客观性、道德的看法,以及对自身和他人的理解与认知[4]19。从辜鸿铭的叙事干预中,可以看出其《中庸》译本承载着强烈的现实主义关怀和文化使命感。某种意义上,辜氏的叙事干预是对西方国家丧失道德底线的物质文明和枪炮暴力文化的痛斥与谴责,更是为中国文明赢回失落的地位与尊严、重塑中华民族文化身份的一次宝贵尝试。借助显豁晓畅的解释、评价、概括等叙事干预方式,辜鸿铭致力于建构出明晰贯通的儒家道德规范体系,力图改变西方国家对中华民族所持有的偏见与不公,引导西方读者对儒家道德观一步步从理解走向接受与认同。由此可见,叙事干预理论颠覆了翻译行为是纯粹而中立的语码转换这一理念,为辜译《中庸》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框架,也为译者主体性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和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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