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明 吴峰 李文明
关键词:海昏侯国遗址;原真性;文化空间;空间生产
20世纪60年代,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诞生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国际宪章:《奈良宣言》(Nara Docu-ment)和《威尼斯宪章》(Venice Charter),在这两个国际宪章中因“原真性”概念的引入。使“原真性”成为当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基本概念。《威尼斯宪章》(1964年)提出,“原真性”是关于文化遗产价值最基本条件的要素,从而确定了“原真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1994年,在日本奈良召开的有关“原真性”的国际会议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系统地阐释了原真性概念,并指出文化遗产在申报条件、价值评估方面,必须进行“原真性”的评估与检验,同时“原真性”也是文化遗产的监控与保护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文化空间”在遗产保护领域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南昌西汉海昏侯国遗址被认为是汉代侯国聚落考古遗址中面积最大、保存完好度最高、文化内涵非常丰富、历史研究价值极高的大遗址。2015年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如何保护这一宝贵历史文化遗产?如何处理原真性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本文基于原真性原则与文化空间视角。探索海昏侯国大遗址保护与开发路径。
一原真性原则与文化空间的内涵
(一)原真性原则
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目前存在两种理论学说:一种是主张干预的理论学说。这曾是欧洲非常普遍的指导理论,即提倡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方法来保护文化遗产并开展修复工作:另一种是反干预的理论学说,这种观点认为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唯一性,它是在特定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所有掺杂人为干预的修复工作都是对它的原有状态的干预,因为这种干预破坏了历史变迁留下的痕迹,而这个“痕迹”实质上也是“原真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遺产的“原真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文化遗产的物质与技术构成,包括“设计”(文化遗产被创造出来的诸种因素的综合,包括建筑形式、平面形态、空间布局、风格风貌等)、“材料”(指以特定范式构成的具有某一特定时代特征的文化遗产的物质因素)、“工艺”(指能够反映某一特定民族文化的传统手工艺和技术);第二,文化遗产的“环境”,包括自然空间的“环境”和文化氛围、传统民居、风俗等文化空间的“环境”;第三,文化遗产构成要素在历史变迁过程中的传承与发展;第四。构成遗产地和遗产本身的无形要素的整体性,包括社会的、科学的、历史的、艺术的等无形要素;第五,与文化遗产关联性较强的原生性主体等。对文化遗产“原真性”的检验与评估。物质与技术构成只是基本的要件,而衡量文化遗产原真性的关键则是文化遗产的文化构成及其整体性,以及基于某些特定人群共同体而形成的遗产的主体。
(二)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理论热点,其内涵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解读。本义主要是指一个具有文化意义或性质的物理空间、场所、地点,与文化区(culture area)的概念相对应,但主要侧重于从地域的观点研究文化现象的空间分布规律。
1974年,法国哲学家与城市理论研究者亨利·列斐伏尔(H.Lefebvre)等在“空间生产理论”中最早提出语义学上“文化空间”的概念。该理论认为,对空间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物理性空间层面。事实上,文化空间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物质的存在方式。可以通过人类主体的有意识活动而产生.并且必须通过时间得以纵向延续和发展。1997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大会上通过的23号决议中,把“文化空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指出“一个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因此,“文化空间”是一个具有时间、空间和文化等多维属性的概念。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立了一个奖金,用以鼓励保护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这是在国际重要文件中最早使用“文化空间”一词。
对于“文化空间”的内涵理解,有学者认为应该从人、文化与环境这三个层面来认识“文化空间”.也有学者指出文化空间是“人们在一定的区域或环境中,经过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活动形成或构建的、当今仍具有生活和生产功能或性质的物理和意义空间或场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空间”也是“空间的文化”。李玉臻通过对“文化空间”的内涵剖析与创新解读,提出可以通过“文化生产与再生产”的方式对“文化空间”进行保护;苑利等探讨了文化空间的三种适度开发模式:“生态博物馆”“民俗文化村”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张晓萍等结合“文化空间”的现实诉求,提出“旅游化生存”是促进文化空间保护,增强其生命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张艳玲等将“文化空间”保护的思路运用于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中,并分类归纳了其“文化空间”的形式,阐述了这种保护思路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阚如良等在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提出了分级保护的构想。将“文化空间”划分为类似于自然保护区的三个功能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王虹认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文化空间”的保护,有利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同时,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延续提供了文化“土壤”。也为原真性保护创造了条件;邓小艳进一步提出以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注重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和整体旅游氛围的营造,创造一个可持续的、体现文化精髓的旅游体验空间。
二海昏侯国遗址的遗产价值与原真性评价
(一)海昏侯国遗址的大遗址属性
大遗址是建立在遗址概念基础上的相对概念,字面上理解为“大型”的遗址,但对于“大”很难给出明确的标准。20世纪80年代现代考古学家苏秉琦最早提出“大遗址”这一概念,而第一次官方明确提出“大遗址”这一说法的是在《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中。2006年,《“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对“大遗址”作出如下定义:大遗址是指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的大型聚落、古代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或遗址群,是中国古代文明的结晶和历史文化的见证。
立足海昏侯国大遗址的特点,参照国内外大遗址公园的保护与开发模式,应采取考古遗址公园、森林公园与博物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个遗址公园。第一,在遗址公园内设立生态博物馆,对已发掘文物或尚未发掘的遗迹进行完整保存和有效展陈,让游客在游览中学习历史。在历史中有所体验和有所领悟。第二,遗址公园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提升社区福祉相结合、与秀美乡村建设相结合。第三,整合周边旅游资源,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遗址公园建设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中国文化遗产地。
(四)做好海昏侯遗址公园的展陈设计
南昌海昏侯国大遗址公园的展陈设计直接关系到旅游开发的市场吸引力、影响力。可以借鉴西安兵马俑、四川广汉三星堆等开发模式,边发掘边展陈,整个遗址公园展陈可分为几大区域:重要遗迹展示区、大遗址发掘现场、文物修复区、多媒体展示区、博物馆、文化体验区。根据价值阐释主题,将展示方式分为三类:博物馆综合展示、遗址现场展示和虚拟现实展示。(1)博物馆展示:对海昏侯国遗址本体、出土文物、周边环境的相关信息和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方式包括:博物馆陈列——文物陈列、图文说明牌、沙盘模型等:多媒体展示——相关影像资料放映、二维激光成像展示等;博物馆教育——博物馆导赏、专题讲座、相关游戏和活动等。(2)遗址现场展示:在遗址公园范围内现场遗存本体对应的位置进行阐释,方式包括遗址原状展示、遗址覆罩展示、考古现场展示、全景展示、历史环境展示。(3)虚拟现实展示:依托南昌市积极构建“5G+AR/VR”生态圈的技术环境,通过多种技术的运用,从整体上、立体性、多角度、远距离展示海昏侯大遗址历史文化。
(五)通过“申遗”加强保护与创建品牌
南昌海昏侯国遗址在秦汉考古史上创造了多个第一,属于国家重大考古发现,具备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条件。认真研究申报成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世界文化遗产的必备条件,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同时也可以联合海昏侯的发源地——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该县现有昌邑故城遗址、昌邑王刘墓、海昏侯刘贺废)一起捆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第一,通过“申遗”过程,深人挖掘南昌海昏侯国遗址的历史、文化、艺术、美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价值,提炼出其“突出的普世价值”,提升公众对“海昏文化”的认知。第二,“申遗”过程不仅是创品牌,而且是促保护。同时,申遗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宣传,提高人们对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意识。第三,“申遗”之前,可以首先申报国家遗址公园,然后申报国家文化遗产。条件成熟再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第四,积极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做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各项基础工作。
四
海昏侯国遗址的文化空间生产与空间延伸
(一)海昏侯国遗址文化空间保护与空间生产
通过文化空间的文化生产与再生产实现文化遗产保护是一种新的遗产保护方式与路径。在遗址类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既要保护文化遗产本身(即物质的部分),又要保护文化遗产存在的整个文化生态环境,即遗址文化空间。
南昌海昏侯国遗址是特定历史文化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特定产物,其文化空间是遗址本身历史文化价值赖以存在与传承的土壤。也是其遗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空間是具有生产属性的。文化空间的生产有别于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概念,文化空间的生产就是对文化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设计、使用和改造的全过程。文化遗址的规划建设过程就是文化空间生产的过程,引入文化空间生产的理念是保证文化空间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南昌海昏侯国遗址文化空间的生产(构建)不是还原或再现历史真实场景,而是将海昏侯国遗址的历史文化嵌入旅游产业发展之中。成为旅游目的地文化空间中具有生产性特征的核心文化符号和主题。
(二)打造文旅融合的共生空间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精神内核,空间是旅游存在的载体形式。日本学者黑川纪章最早提出“共生空间”概念。并应用于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与保护中。南昌海昏侯国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也应遵循“共生空间”的理念,力求实现人地关系和谐共生、历史文化与现实需求和谐共生、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和谐共生、三大效益和谐共生,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将南昌海昏侯国遗址打造成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共生空间。在遗址科学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相结合的前提下。将南昌海昏侯国遗址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开发利用与文创产业、休闲产业的发展有机结合,保护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南昌本土文化的内涵.为南昌城市文化品牌建设、旅游目的地打造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
(三)遗址文化空间分区保护
分区保护利用的方式是国际上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的通用做法。南昌海昏侯国遗址是中国目前发现的面积最大的汉代侯国遗址,需要分区分层次进行保护与开发利用。根据遗址遗存所处的空间位置,采取分区保护、利用与管理机制。如图l所示。
1.核心区
核心区包括保护区与展示区两部分,是文化空间的灵魂所在。针对海昏侯国遗址核心保护区域按照整体性和原真性的保护原则,严格保持遗址周边所存在的环境,包括相关历史空间环境和汉代景观风貌,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域内进行各类生产性活动.只能从事与文物相关的修复、保护、考古及相关的利用工作。
2.过渡区
过渡区即一般保护区,是核心保护区的延伸与支持区域,是文化空间向纵深发展的关键区域。南昌海昏侯国遗址的一般保护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需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以不危及、不破坏核心保护区遗址文物原貌为原则,在遗址保护与开发过程当中,对该区域内现有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必要的引导与规范。
3.延伸区
延伸区属于建设控制地带。也是文化空间生产的主要区域,包括各种文化创意项目、文化产业园区、休闲旅游区、服务设施等。在南昌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打造过程中。在该区域重点发展与遗址文化产业相契合的文化产业集群,不断为遗址的保护与开发注入新的经济和文化实力。
(四)产业集群发展延伸文化产业空间
第一,组建海昏文化与创意产业研究院,组织涉及社会、科技、经济、商业、影视、旅游、文艺等领域专家对海昏侯国遗址文化资源进行研究,找准海昏侯国遗址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契合点,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供开发利用并能形成市场的产业源。深入研究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的产业。
第二。深入挖掘南昌海昏侯国遗址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文化创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影视传媒、移动互联网、餐饮娱乐等载体对南昌海昏侯国遗址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凸显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创意策划和市场运作,优化资源配置,向文化影视、休闲娱乐、教育研学等诸多方位延伸,形成规模化和延长的产业链,产生综合效应,推动海昏侯国遗址历史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变。
第三.加强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南昌海昏侯国遗址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要进行多元文化和多种功能的跨界融合发展。可以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南昌特色潜力产业等多领域融合、集群化发展,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创造并实现更大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