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秋同
摘要:高职体育经费长期以财政保障为主,面临资金保障单一,经费增量困难等问题。网络众筹为高职体育经费的筹措提供了新路径,要实现网络众筹,需创新高职体育众筹项目的内容设计,充分发掘校友资源;创新高职体育众筹项目的宣传推广,提升项目运营水平;完善体育众筹平台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众筹监管制度。
关键词:网络众筹;高职体育;经费筹措
“互联网+体育”传统体育转型发展的核心路径,植根于互联网金融的网络众筹也随之兴起。这种全新的资金筹集方式,正逐渐走进大众的生活,从前国家跨栏队队医盖学志的“科学运动,预防损伤”讲座众筹,到电竞领域的Dota2国际邀请赛冠军奖金众筹,“体育众筹”以其较高参与度、较深结合度、较强透明度为体育事业注入新生力量。基于此,高职体育在新时期理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互通、共享的优势,多渠道、多路径筹措教育经费,创造职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新生态势。
一、何为“网络众筹”
(一)“网络众筹”的内涵解读
众筹(Crowd Funding)主要指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以发起人、跟投人、众筹平台三个核心要素构成,是指一种向群众筹募资金以实现个人或组织目的的行为,主要分为以线上网络平台为代表的“线上众筹”及基于社交媒体或线下社群进行的“线下众筹”,目前体育众筹以互联网募资平台为主要中介,以奖励众筹、公益众筹、债券众筹为主要的众筹执行模式。体育众筹是众筹事业的新兴领域,门槛较低、多样性强、受众广泛、注重创新等。“体育+股权众筹”“体育+奖励众筹”“体育+公益众筹”等热词均是体育众筹的重要种类。
(二)网络众筹的运行方式
网络众筹以“互联网众筹平台”为最主要的筹资中介,网络众筹模式由三方主体构成,即投资人、众筹平台和发起人。网络众筹项目的投资人既可以是拥有一定资金的个体,也可以是政府、银行、企业等法人机构;网络众筹项目的发起人既可以是某项活动或项目的发起人、组织者,也可以是拥有某种资源共享、设施改建诉求的人员;众筹平台仅作为发起人与投资人信息互通的中介,不直接参与投融资活动。
二、高职体育经费筹措面临的瓶颈
在“快乐体育”“健康中国”等价值导向与指引下,高职院校学生的体育素养,其终身体育观念及健身习惯养成,已成为高职院校体育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与核心环节,然而在现实情况下,由于激励机制的缺失,高职体育经费沿用的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等、靠、要”模式,过度或完全依赖财政保障,缺乏市场化运作或主动寻求社会支持。长期存在的体育教育经费投入和体育教育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了一道“永远难解的方程”[1]。
(一)经费以财政保障为主,资金来源单一
高职人才培养定位对职业性和实用性的突出与强调,使高职院校公共体育教育的重视与关注并不充分、并不足够。虽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有严格要求,但在经费的实际运转与操作中,公共体育经费往往得不到切实的保障,经费被以各种名目占用冒用的情况层出不穷。虽然财政为主的体育经费投入对维持高职院校体育活动的稳定性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对政府部门“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对经费运转的监督调控、确保经费使用的效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财政经费的划拨受制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其经费预算是有限的,对体育经费的划拨份额依据体育在高职教育中的地位,仅依靠财政资金这种经费保障途径比较单一的投入方式保障高职体育的迅速发展,难以刺激体育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体育资源无法盘活,经费难形成增量
虽则打造“体育强国”的口号不断唱响,“全民健身”的步伐有序推进,然而高职体育资源却并未在此过程中盘活经营。从当前高职院校体育资源的运营情况来看,高职基本的体育场馆设施在非授课时间大量闲置,虽偶尔接纳社会人士前来进行体育锻炼,然并未主动营销,缺乏筹措社会资金的内生动力,较为稳定忠实的体育消费者群体难以形成。而与之相对的是,社会闲散资金新建健身房层出不穷,公民需花费昂贵的费用前往健身房进行消费。高职体育空置的资源未盘活,经费无法形成增量,造成体育资源的浪费,这与社会大众难以享用平价优质的体育资源形成鲜明对比,高职体育资源盘活的渠道并未打通。
(三)競技赛事未有效开发,缺乏社会关注
竞技体育赛事以其较强的专业性、观赏性,已成为刺激体育消费的重要卖点。随着社会大众对体育的关注度、参与度不断走高,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消费者群体日益庞大,体育消费具有潜在的增长趋势。然而当前高职学生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数量少、质量低,赛事组织零散,缺乏系统化的策划与经营,导致其社会影响力微乎其微,社会公众的关注度极低,无法将潜在的体育赛事消费变成现实。高职体育赛事未有效开发,导致高职院校无法从出售门票、发行相关商品、争取赞助等方式中获取经费,最终难以将盘活的经费运用于体育教育中。
三、网络众筹对高职体育经费筹措的启示
针对高职体育经费筹措中面对的诸多难题,网络众筹这一全新的资金筹集方式可以对高职体育经费的筹措提供很多新路径。
(一)创新高职体育众筹项目的内容设计,充分发掘校友资源
与其他众筹项目一样,高职体育众筹项目的框架设计越有创意、项目内容的创新越有吸引力、项目宣传的效度越有新意,则对投资人的吸引力越大,项目众筹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基于我国高职院校体育项目整体对外营运状况不佳的现实,基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特点与教育资源进行项目特色内容和回报方式设计是项目成败的决定因素。例如,高职院校可在体育众筹项目设计中,抓住与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的结合点,与当地民族特色体育运动的结合点,或者与当地体育文化情结的结合点,同时可借助国家级、地市级高校足球运动会、排球运动会等项目赛事,或教授专家运动会等专题赛事的契机进行众筹。在对投资人的回报方式设计上,各高职院校体育众筹项目发起人要拓展思路、创新思考,与其他体育组织、兄弟院校、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拓宽回报范围。同时,高职院校应有意识得拓展一批忠实的投资人,如校友资源、合作企业等,众筹回报内容可以是体育场馆使用权、刻有投资人姓名的纪念品、年底回报活动等多样化的方式,以获得更为广泛的支持。
(二)创新高职体育众筹项目的宣传推广,提升项目运营水平
众筹模式的特点,决定了项目发起人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就发展导向、产品规格、服务质量等方面需全方位听取投资人的意见,由此,在整个“众筹”运行过程中,投资人与发起人之间的互动始终在公开透明的情境下进行。要在众筹两方之间建立一种和谐透明的关系,则需从项目策划、项目启动、计划编制、产品研发、产品生产等各板块全面互通信息,在此过程中,众筹项目的宣传与推广效度至关重要。高职体育众筹项目的运作,必须创新项目宣传方式,如充分利用自媒体、新媒体等方式频繁互动、公开透明,使投资人和项目发起人之间建立一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职业关系与业缘群体,则可以更好的提高体育项目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形成规模性的趣缘群体,建立稳定的投资群体。[2]
(三)完善体育众筹平台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众筹监管制度
鉴于我国关于众筹的监管制度仍不健全,体育众筹尚未形成完备统一的管理规则,众筹不应成为“法外之地”,成为非法集资的靓丽外衣,同时高职院校不应因噎废食,为规避相关法律风险而弃之不用,解决该问题的症结点在于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同时,政府应从监管角度加强体育众筹平台建设和众筹相关知识的普及,增强项目发起人与投资人的项目运营能力与资本运作能力,[3]实现体育众筹项目和进退渠道的对接。在此过程中,强化体育众筹平台信息披露功能,实现项目发起人与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互通。
参考文献
[1]张金标,姜同仁,钱杰.高校体育教育经费投入问题研究 [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12):1667–1669.
[2]林海.体育众筹,离我们并不远[N].宁波日报,2016–02–18(003).
[3]李艳丽,李怡然.市场化下我国体育场馆众筹模式研究[J].体育学刊,2017,24(03):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