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俊贤 苏庆花 崔晨 韩孟林 雷磊 王璐
[摘要]随着土地流转在我国不断的发展,促进了众多农业种植大户的形成,对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河南省作为我国第一个农业大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与完善成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首要措施。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从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等多个方面,分析了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和供给状况。研究认为,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供给
[中图分类号]F327.7
[文献标识码]A
在農业生产经营领域中,生产性服务主要是指生产前、生产中及生产后各部分相关的服务,而在这其中贯穿整个流程的服务则为综合服务,其分别为信息服务、资金服务、保险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进一步分工,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的联系在一起,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从根本上来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农业的市场体系和分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商品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代表与农业相关的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提供对应服务的专门企业或机构所构成的体系。本文通过调研河南省农业种植大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及供给情况,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本发展情况,对于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能够更好的促进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1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与不足之处
1.1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现状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一种与农业有关的经济组织,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并提供各种服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社会服务是一个过程,通过市场交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不同的市场部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独立承担一定部分的专业生产或服务,整个农业生产必须依靠其他部门的协助。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是能够确保农业生产和再生产的顺利实现。
近几年来,河南省依据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虽然粮食连年丰收、农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不足;在供给结构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与农业生产需要相差甚远。
1.2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不足之处
1.2.1服务体系有待完善。随着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河南省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农村综合服务,以满足当地特色产业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村社会化服务也从经济领域扩大到非经济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益性服务组织不足、服务不足的问题,但是政府的资金、政策等措施对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和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支持,使得民间社会服务组织积极性降低,难以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1.2.2农业龙头企业缺乏带动效益。龙头企业在销售和协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它能够提供一些农业社会化服务,并且可以较好地解决小农户与市场的联系问题。河南省是全国第一农业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虽然拥有优越的资源优势,但目前龙头企业存在辐射范围窄、推进效果不足的问题。并且龙头企业等市场化供应商主要以利润为主,以追求和保护自身利益为主要目标,因此其为农户服务的意识不强,在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上,不足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1.2.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行、储蓄银行仍然是传统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由于农户债务金额较少,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根据风险成本的综合考虑,正规金融服务体系整体供应不足。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在支付系统的店铺比例、银行卡发放和电话银行、POS设备的排放量相对较低,基本都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好或与县市相近的村落,与河南省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异。
2河南省种植大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分析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调查了河南省88位农业种植大户,主要涉及基本信息问题、产前服务、产中服务、产后服务等61个问题,种植大户结合自己的农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与供给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需求来优先对上述服务进行评价,全面考察种植大户的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与供给情况。
2.1农业生产资料服务
调查研究表明:购买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还是比较方便的农户占比为94.44%,有5.65%的农户感觉到不便。调查结果显示,有47.22%的农民在农产品市场上购买肥料和其他生产材料,而37.5%的农民通常从乡镇供销社购买肥料。相对来说,农户们会选择在农业市场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化肥等非生物性物资,是因为即使其遭到了市场风险,但其损失会比购买种子的风险更低;其次价格低廉,农业市场的经营方式深受农民的欢迎。
2.2市场信息服务
市场信息是指市场上各种经济关系和各种经济活动的变化以及与营销有关的各种新闻、信息、图表和数据的总称,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可知有48.61%的农户表示其获取的信息是由政府提供的,19.44%是由中介组织提供的,50%的农户是从亲戚朋友那获取的,41.67%的农户是从新闻媒介获取的,13.89%的信息是由企业提供的,还有9.72%的农户表示无法获得。市场信息是我们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依据,并且也是农户们可以利用其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2.3农产销售服务品
农业生产的最后环节就是要把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调查显示,有76.39%的农民在销售农产品方面存在困难,这也是政府试图解决的问题。在农产品的销售方面,84.72%的农户是自己到市场上销售,25%的农户是有农业合作社统一收售,8.33%的农户在网上销售产品,8.33%的农户靠企业或厂家订单回收,还有2.78%的农户用其他方式出售。这说明政府的指导作用没有在农产品销售中得到应有的发挥,这也形成了目前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2.4种植大户的需求满意度综合分析
当前受访种植大户最需要的是良种引进和生产技术推广服务,其次最为需要的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疾病防疫和统治技术,此外,种植大户对融资贷款等一些金融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弱。如表1所示。
3河南省种植大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分析
3.1农业技术服务
当前,农业技术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乡镇技术部门、邻居、民间技术顾问等。其中,政府机构和村集体仍然是农业技术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已达到40%,也是种植大户选择最多的两个主体。相关书籍、民间专门的技术顾问在农业技术服务供给中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所占比重分别为37.5%、31.94%。科研机构仅向大型谷物农民提供有限的农业技术服务,仅占12.5%。另外,仍有许多种粮大户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所需要的农业技术,如廣播电视、其他农户,还有极少数农户无从获取农业技术服务。
3.2农资采购服务
目前农资采购服务的供给主体为乡镇供销社、农业市场、厂家直购或其他地方,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对农业有着较大程度的依赖性,故承担生产风险的能力较低且支付能力相对较低。
由调研结果可知,目前农业市场和乡镇供销社是农资采购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两者所占比重分别为47.22%、37.5%,而种植大户选择这些供给主体的原因是成本低,又是与熟人购买、并且距离自己较近,相对与厂家直购更加方便,所以又将近80%的选择了这两个供给主体,只有9.72%的种植大户选择了厂家直购,还有5.56%的人选择了其他地方。
3.3农业信息服务
农业信息的供给主体分别为政府提供、亲戚朋友提供、新闻媒介提供等,据调查,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政府机关、亲戚朋友、新闻媒介是主要供给者,三者所占比重都在40%以上。中介组织和涉农企业供给比重分别为19.44%与13.89%,而这当中还有9.72%的种植大户无法获取。这也体现了当地种植大户对于信息获取没有足够的途径,发展相对落后。调研中发现,不同供给主体在供给内容上各有侧重,政府机关与村集体主要侧重于科学施肥指导、病虫害信息等,而合作组织与涉农企业主要侧重于农产品市场信息。
3.4种植大户的供给满意度综合分析
我们将表中的11个服务项目让农户进行满意度的评价,其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大家对这11个服务项目都表示一般,这也表明了现有的供给农业服务并未能够很好的满足种植大户的需求。而在这当中,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当中的非常满意及比较满意的占比相较与其他服务项目更高一些,法律服务及科学管理服务在这些项目当中的非常满意及比较满意占比最少,这也表明了当地的产中服务会相对落后。其中,种植大户对于11项服务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比例较小。
4改善河南省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4.1为种植大户提供稳定的经营环境
建议地方政府引导农民与种粮大户签订长期土地流转合同,为大粮农创造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大粮农敢于投资农业技术。同时,河南省可以采用农民用一定数量的粮食代替具体的土地出让价格,将约定的粮食数量乘以当年的粮食收购价格,作为当年的土地出让价格,这种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4.2提升种粮大户的整体素质
一是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保障制度,加强公众意识,避免形式主义;二是要完善相关教育制度,因此在制定相关制度时,不仅要有教育课程的数量,还要有教育内容和质量保证机制,最后促进新型农业的不断生产,增加农产品的科技投入以及附加价值较高的业务,走新型农业的发展之路。
4.3提升合作社服务供给能力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建立合作社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河南省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建立河南省各个地级市的合作社体系,使合作社可以更大规模地合作、整合资源,弥补服务技能不足,并增强服务供给功能。这对于农业人口众多的河南省来说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
5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农业社会化服务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河南省农户的劳动素质普遍低下,这已经成为限制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制约了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其次,政府机构和村集体是农业技术的主要提供者,以图书或网络为主要服务形式。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河南省农业社会服务的水平仍然存在许多不足,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从而促进河南省社会化农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最终实现河南省农业转型与农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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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07-22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立项项目“河南省种植大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与供给研究”(项目编号:201927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申俊贤(1997-),女,安徽淮南人,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