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丛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张玉祥教授早在《广谱哲学探索》一书中就揭示了柏拉图构造“理念世界”的秘密[1]38-41,而其在《广谱存在论导引》一书中,除了进一步分析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外,还系统地分析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把它们统称为“理念本体论”[2]138-147,同时指明了程朱理学与“理念本体论”的一致性。由此可见,广谱哲学把从老子到黑格尔的所有通常视为客观唯心主义的学说看成一类,即“理念本体论”类,并试图揭示它们的共同机理与结构。本文受广谱哲学研究的启示,拟从逻辑分析和结构分析的视角,探讨若干客观唯心主义学派的一致性。
老子创立了道家学说,但对“道”是什么,只作了神秘的描述。第一,它先天地而生,寂静空虚,但化生万物。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3]249意思是说,有这样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它比天地更在先,寂静空虚,不靠外力而存在,永远循环往复地运行着。它可以作为天下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叫它什么好,就叫作“道”罢。第二,“道”是听不清看不明的,但又不虚无。他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3]250意思是说,“道”作为一个东西,是听不清看不明的。在似有似无中,它有自己的表现形式(“象”)。在似无似有中,它有自己真实的东西(“物”)。在幽深黑暗中,它有自己的精华。第三,“道”是贯通万物的东西。如果把老子的“道”理解为贯通万事万物的普遍道理或法则(“道”本身就有道路、道理、法则的意思),那么,它就不会局限于、体现于某一特殊的具体事物上,而是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4]3。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样的贯通万事万物的普遍道理或法则就是哲理。正如毛泽东所说:“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5]815—816例如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量变质变法则等。从这个角度上看,老子的“道”有着深刻的意义。问题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的哲理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世界中,它们“依托”物质世界而存在,不能独立存在。而老子的“道”却是脱离了自然和社会的独立存在物。老子说“道”先天地而生、无影无形、造化万物等,这是它被称为客观唯心主义的原因。
按照广谱存在论,客观存在有独立存在和非独立存在之分[2]45-48。简单地说,“独立存在”就是一个一个的具体事物。如庄子讲的蚂蚁、稗子草、砖瓦石块等,当然也包括日月星辰等被康德称为“仰望星空”的东西,还包括人类社会中的男女老少、兄弟姐妹等。而“非独立存在”就是支配具体事物背后的客观规律或法则。例如支配日月星辰的万有引力定律,支配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法则等。广谱存在论遵从唯物辩证法关于“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的原则,认为普遍性的道理或法则不能独立存在,它们只能寓于独立存在的各个具体事物的作用之中。例如,万有引力定律不能独立存在(它是什么样子的?它可以用肉眼或观测仪器观察到吗?等等)。但是,违背了万有引力定律,人类社会的许多太空探索活动(如人造地球卫星上天、探访月球等)将无法进行。所以,万有引力定律是客观存在,但不是独立存在。
与老子的“道”一脉相承的是程朱理学的“理”。程颢和程颐是“天理论”(“天”“理”合一论)的创立者,而朱熹则是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对于“理”的一个较清晰的定义是“天下之物,则必各有其所以然之故与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6]271。这个定义有两层含义。一是“理”是物之“所以然之故”或物之“所以为是物者”。这可以理解为“理”是事物的本质或本性。二是“当然之则”(事物应当遵循的准则或规范)。这样的定义比老子的“道”确切多了。但对于“理”和事物的关系等哲学基本问题,与老子并无二致。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有三:
第一,理在天地之先。朱熹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6]271这与老子的“道”“先天地生”如出一辙。问题是,既然“理”是事物的本质或本性,那么,“理”怎么会在“天地(万事万物)之先”存在?如上所说,事物的本质或本性(支配事物的共性)可以是客观存在,但不能独立存在。例如,人人都有价值取向是客观事实,但这个事实要通过每个具体的人才能表现出来。
第二,“理”无影无形。朱熹说,“理无形体”,“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7]145。这与老子所说“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有暗合之处。
第三,“理”具有普遍性。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7]143意思是说,整个宇宙的主宰者,只是一个“理”(可以合理地解释为某个统一的法则)。天地之所以为天地,都是因为这个“理”所致(例如“大爆炸宇宙学”所阐述的宇宙生成的法则)。而天地之间的一切物体,都因为受这个“理”的影响而有了自己的特性(如“大爆炸宇宙学”所描述的各星系的现状)。
虽然老子的“道”是贯通天下万物的,但他没有进一步探讨具有最高普遍性的“道”与具体事物的“道”的联系和区别。程朱理学不仅提出了这个问题,而且试图给出具体的解释。这就是“理一分殊”的问题,用现代哲学的语言说,就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
程朱的观点是,具有普遍性的理是覆盖一切的,而各个事物表现出来的理是普遍之理的特殊形式。例如,朱熹说,虽然具体事物“各自有一个理,又却同处于一个理尔,……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那释氏也窥见的这些道理”[7]145。意思是说,虽然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某个具体的理(如法则),但它们都是同一个理的具体表现形式。正如释迦牟尼所说,同一个月亮普照天下的一切河海湖泊,一切河海湖泊中的月亮都是同一个月亮所照。这就是哲学史上所说的“月印万川”的学说。从广谱哲学看,程朱理学的这个观点只说对了一半:即最普遍的客观事物的法则(“道”或“理”),存在于一切具体事物之中,反之,一切具体事物的性状都有普遍原理的依据。在这个意义上,“月印万川”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它没有揭示出,在同一个普遍原理的作用下,为什么具体事物又有不同的具体性状(而不是相同的性状)?例如,万有引力定律适合于一切有质量的宏观物体的机械运动,但为什么有的物体表现为自由落体运动?而有的物体表现为抛物线运动或椭圆运动等?又如,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原理是普遍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为什么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广谱哲学具体地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变化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区别、联系和转化的机理。
第一, 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划分对应一定的分类标准。即在一定的分类标准下,讲什么东西是普遍的,什么东西是特殊的,才有意义。在指定的分类标准下,同一类事物所共有的性质才是它们的普遍性,而它们的相互区别之处才是它们的各个特殊性。例如,谈人的本质,是把人和动物看成两类,这时所有人的公共性质(马克思概括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人的普遍本质,而每个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区别则是他们的特殊性。当说某人是资本家时,是把该人划归到资本家那一类中去了,这是阶级划分的结果,这时所有的资本家具有公共的性质(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它们的特殊性。
第二, 在遵循同一个普遍原理的条件下,事物表现的特殊性源于其内外条件的约束。例如,能量守恒定律是物理学的普遍原理,为什么在水力学中表现为伯努力方程?源于水这种特殊介质的作用。又如,为什么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两者有不同的道路和模式?源于两国有不同的国情。我们通常讲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各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在应用于各国实践中,要受到各国具体国情的约束。在武装斗争的道路上,列宁走“城市中心暴动”的道路,毛泽东则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斯大林搞“完全的计划经济”,邓小平则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等。这些都与国情紧密相连。
第三, 普遍性向特殊性的转化是一个从本质向现象转化的过程。从认识的机制上看,从特殊性向普遍性的转化是一个从现象向本质转化的过程,即抽象、概括的过程,是一个抽取同类事物共性的过程。在数学上就是一个投影、商化、同态映像过程。反之,从普遍性向特殊性的转化是一个从本质向现象的转化过程,它要把抽取事物共性时舍弃掉的事物的某些特殊性、某些现象形态再现出来,从而形成比一般原理更特殊的原理(即遵循一般原理的特殊原理)或在内外环境约束下某一原理的表现形式。在数学上就是一个求“逆像”的过程。如果把科学发现看成是从现象(特殊性)向本质(普遍性)的转化,那么,技术发明就是从本质(普遍性)向现象(特殊性)的转化。例如,牛顿力学的一般原理(普遍性)要应用于工程技术问题(特殊性),与建筑材料相结合形成材料力学,与土壤结合形成土力学,与水结合形成水力学,等等。社会科学也一样,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普遍性)要应用于各国实际(特殊性),要和各国实际相结合,形成适合各国实际的特殊理论。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典型例子。
上面的分析表明了,和程朱理学仅仅提出问题不同,广谱哲学在更深更广的层面上解决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联系和转化问题。
熟悉一点西方哲学史的人都知道,柏拉图是古希腊顶尖级哲学家之一。从纯哲学的角度(所谓“第一哲学”角度)说,它的主要哲学贡献是“理念世界”理论。他认为任何东西都有它的一般。他把这个一般叫做“理念”。例如,他说圆有“圆的理念”、桌子有“桌子的理念”、美有“美的理念”,等等。他说,特殊的、美丽的事物,无论是美丽的花或美的画等都是变化的,不完全的。它们中还有不美的东西,所以不是绝对的美。“美的理念”只有一个,是不变的,它不包含一点不美,所以是完全的、绝对的美,只有它才是最真实的。这个“美的理念”是一切美的事物所要达到的目的,美的事物都是模仿“美的理念”制造出来的摹本,美的事物都是由“美的理念”所决定的。一切美的事物不过是“美的理念”的影子,是虚幻的。因此,他认为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理念的世界,是永恒不变的真实的世界,一个是我们所处的现实具体的世界,是变化无常的、不真实的世界[8]17。
从柏拉图举的例子上看,他所谓的“理念”其实是事物的共性。例如“圆的理念”其实是圆的数学概念(到一定点的距离处处相等的点的集合),“桌子的理念”其实是指桌子的一般概念(上有平面,下有腿或支撑物,用以放东西的家具),因此,柏拉图的“理念”与具体事物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柏拉图的错误在于:
第一,他颠倒了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本来,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没有可以离开个性的共性,同样,也没有可以离开特殊性的普遍性,但柏拉图却把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认为事物的个性、特殊性来源于对共性、普遍性的模仿。换言之,他认为,事物的共性、普遍性是原型,事物的个性、特殊性是模型,这就彻底颠倒了它们的关系。
第二,他颠倒了独立存在和非独立存在的关系。正如前面分析老子的“道”一样,柏拉图所谓的“圆的理念”和“桌子的理念”等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只有具体的、特殊的圆和桌子等才能独立存在,但他不仅割裂了它们的关系,而且把前者(“理念”)看成是真实的存在,而把后者(具体事物)看成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存在,这就彻底颠倒了二者的关系。
黑格尔与柏拉图哲学思想的基础实质上是高度一致的。第一,事物的本质是思想、概念。黑格尔的论证是,尽管宇宙间包含无数个别事物,但作为这些事物本质的东西,却不能是“个别的东西”,而只能是“普遍的原则”。他说:只有通过思想、概念,才能“寻求那固定的、长住的、自身确定的、统摄特殊的普遍原则”,所以,只有思想、概念才是世界万物的本质和基础[8]88-89。这个论证的前半段认为个别事物的本质是具有普遍性的东西,与柏拉图认为任何事物背后都有一般的“理念”是一致的。黑格尔的失误在于把思想、概念这些对事物本质的反映当作了事物本质的本身。第二,思想、概念是独立自存的。黑格尔承认,“感官可以觉察的,如这个动物、这个星宿等,是本身存在,独立不依的”,也承认人的思想在感觉、表象之后。但黑格尔认为,这只是一种普通常识,只是“关于发生的东西之叙述”。而“哲学不应当是关于发生的东西之叙述,而应当是对于其中真理的东西之认识”,应当是“对于事物之思想的考察”,即要找出事物、对象的根据。由于他认为一切事物、对象的根据都是思想、概念,所以他说:“真正讲来,那感官可以觉察之物才是附属的,无独立存在的,而思想乃正是原始的、真正独立存在的。”[9]91这个论证的思路与柏拉图论证“理念”的真实性没有本质的区别,甚至有所倒退。如上所述,柏拉图的“理念”指的是事物的共性,事物的共性当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不是独立存在。它只能依附于各个特殊事物的存在才能表现出来。黑格尔讲的思想、概念是事物共性、普遍性的反映,不仅事物的共性、普遍性不能独立存在,作为普遍性、共性反映的思想、概念更不能独立存在。这是科学的常识。第三,思想、概念在事物之先。黑格尔明确地说:“以为构成我们表象内容的那些对象首先存在,而我们主观的活动方随之而起,借抽象手续,并概括各种对象的共同之点而形成概念——这种想法乃是颠倒的。反之,宁可说概念才是真正的在先的。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借事物而显示其自身的概念的活动。”[9]91-92柏拉图认为,事物背后的“理念”(事物的共性)决定了事物的性质,事物的性质是按照事物的“理念”制造出来的摹本,因此,“理念”(逻辑上)在事物之先。黑格尔走得更远,事物的共性(普遍性)决定事物的本质,因此,事物的共性在事物之先。而思想、概念反映事物的共性,因此,思想、概念决定事物的本质,在逻辑上,思想、概念在事物之先。可见,柏拉图还只是把事物的共性独立出来使之成为事物的造物主,而黑格尔则进一步把思想、概念作为事物的造物主。
老子哲学的“道”把世界万物遵循的普遍道理(即哲理)从万事万物中剥离出来,成为创生万物的独立主体,这在一方面使得他们的学说达到了“形而上”(即最高普适性)的境界,另一方面则陷入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窠臼。与此相类似,程朱理学的“理”把存在于万事万物中的通用道理(法则或规律)从万事万物中抽象出来,成为“月印万川”的普照之光,一方面使得它达到了“最大的跨域性”,另一方面使它落入了先验主义的泥潭。柏拉图的“理念论”,把万事万物中的“共性”“普遍性”独立出来,变成具体事物模仿的原型,而具体事物反而成了“理念”的模型,这就彻底颠倒了客观世界原型和模型的关系。黑格尔的“纯粹概念论”把事物的本质(具有一定范围的普遍性)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在事物之先的”,因而成为“超验的”“先验的”神秘之物。从广谱哲学看,无论是老子的“道”、程朱理学的“理”,还是柏拉图的“理念”,抑或是黑格尔的“纯粹概念”,都是割裂和颠倒了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独立存在和非独立存在的关系,其中有很多深刻的思考和分析,值得借鉴和反思,但其失误之处隐蔽而微妙,需要在现代科学基础上予以辩证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