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敏,孙其香
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基础。梁漱溟曾经指出“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1]。传统孝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智慧,历史上曾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代化、信息化社会的今天,传统孝文化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已经完全不同,孝文化面临着一个去粗取精、与时俱进的问题,继承与发展,吸收与创新,需要我们对传统孝文化进行认真阐释,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建构,使传统孝文化在当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淄博是齐文化发源地,历史悠久,人才辈出,文化厚重。孝文化是淄博独具特色的文化元素之一,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和深远的影响。
淄博具有丰厚的孝文化资源,如博山号称“华夏孝乡”,代表性资源有孝妇颜文姜的传说、颜文姜祠以及祭祀颜文姜的“颜神”庙会等。此外,其他地区孝文化资源也相当丰富。综合而言,孝文化资源在淄博,可以分为孝道传说、孝道祠庙、孝道礼仪习俗、名人名著孝道思想等方面。
淄博的孝道传说,在博山主要有孝妇颜文姜的传说、孝子王让因孝为官的传说、孝女侍老不嫁的传说;在临淄有被列入了《二十四孝》的缇萦救父和江革负母传说;在桓台、张店有炉神姑的传说、孝女史修真的传说;在淄川有孝子王樵的传说;在高青、周村一带有董永卖身葬父的传说;在沂源有辞公寺的传说。这些传说都体现了古人对传统孝道文化的理解和遵循。
1.孝妇颜文姜的传说
颜文姜的传说是淄博孝文化的重点和中心。据传,女子颜文姜少时与凤凰山下的郭家订下亲事。在她十九岁时由于丈夫得重病,为了冲喜嫁入郭家,可惜丈夫结婚一个时辰后病死。文姜被婆婆视为“丧门星”而受到百般折磨刁难,但文姜心地善良,忍辱负重,孝敬公婆,照料小姑。婆婆故意为难她,做了两只尖底的水桶,每天让她到四十里外的地方挑水而且不让半路休息。颜文姜的遭遇和孝行感动了天上的神仙,神仙化作牵马的老人,给了文姜一根马鞭,只要把马鞭在水瓮里抽一下,水就会汩汩涌出直到满瓮。婆婆见文姜不挑水,可瓮里却总是满的,差小姑查看,发现了马鞭的秘密。小姑拿马鞭在瓮里乱抽一气,水喷涌而出。文姜发现之后奋不顾身坐在了瓮上,并从此坐化成神。文姜坐的地方化为泉水,名曰“灵泉”。泉水汇流成河,名曰“孝妇河”。
颜文姜的故事经世代民间流传,已经成为淄博地区家喻户晓的传说,其孝行得到历代国君的高度褒扬。据史料载宋神宗敕封颜文姜为“顺德夫人”[2],“元代,颜文姜被封为卫国夫人”[3]。博山人为纪念颜文姜,把她尊之为“颜神”;把她堵的泉源称为“灵泉”;把“灵泉”水汇集成的河流命名为“孝妇河”;把灵泉后边的山称作“颜山”。每年要定期举行庙会祭祀“颜神”。博山之所以被称之为“孝乡”,颜文姜的传说和当地独有的文姜庙会习俗,是主要的渊源和佐证。
2.孝子王让因孝为官
王让生活在明朝初期,为今博山八陡镇北河口村人。传说在他母亲去世后,王让在母亲墓旁结庐守护,感应生泉,名曰“孝泉”。“文皇帝(朱棣)差王让侍皇太孙读书,谓侍臣曰:孝者百行之源也,君子之所当则也。故《诗》曰有孝有德。朕闻让孝于其亲,故擢用之”[4]。从这段话来看,正是因为王让的至孝,才被“提拔重用”的。
3.孝女侍老不嫁
在博山龙泉寺内原有二泉,名“二女泉”。据民间传说,古代有姐妹二人,贤淑孝顺,终身侍父母不嫁。二老亡故后,二女昼夜思亲痛苦不止。她们的至孝诚心,感动了天地,落泪之处涌出二泉,人称“二女泉”。后人感念其德,在此建“二女祠”享祭,泉旁有石刻“儿女泉水贯古今,洗涤人间不孝心”。“……诚孝所感,甘泉涌于庭下,殁而有灵。乡人即其处建祠祀之”[5]。可惜,由于种种原因,今天“二女泉”和“二女祠”均不复存在,但孝女侍老不嫁的故事,依然在流传。
4.炉神姑的传说
炉神姑传说的主人公叫李娥,她的父亲是冶工,因山上铁牛出来祸害百姓,为了避免父亲和其他冶工被官府杀头,李娥纵身跃入烈火熊熊的冶炉。齐王为李娥的孝举感动,封李娥为炉神姑,在商山绝顶建炉神庙。唐高宗李治封炉姑为商山孝女,拨金数万重修大殿。炉神姑传说于2006年被列入淄搏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成功申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孝子王樵的传说
王樵系淄州梓橦山(即现在的淄川区双杨镇藏梓村)人,是有名的孝子。他的孝事在《宋史·本传》《千乘》和《淄川县志》中都有记载。王樵自幼孝顺父母。由于父母及乡亲被契丹兵所掳,王樵为寻父母出生入死与契丹兵战斗,行程数千里,却得到了父母双亡的恶讯,给王樵精神上以沉重打击。后来王樵还乡,以木刻双亲像葬之,并为其守孝六年之久[6]。后来王樵忧愤成疾,在父母祠堂前自造一室,取名“茧室”,像茧一样自环而终。
6.孝女史修真的传说
史修真是清代桓台马桥镇西史村史振泗先生的次女,为了照顾年老多病的父母,史修真终身不嫁,奉养双亲到老。《史氏世谱》对此事有记载:“贞孝生而聪秀,能读书,识大义。父母多病,贞孝(史修真)不谈婚嫁,慨然曰:愿终身侍父母,以报生养大恩!”双亲亡故后,史修真依当地风俗,置葬具,立坟墓,建碑碣,善始善终。她又把丧夫的姐姐接回家中,侍养终老。慈禧太后听说了史修真侍亲、葬亲的事迹后大为感动,于光绪十年(1885年)秋为史修贞御批“女可为儿”,光绪皇帝也赐匾额曰:“淑真仁孝”。史修真堪称集“圣女、孝女、贞女”于一身,养亲、葬亲、显亲胜于男子的典范。孝女史修贞传说已经被列入淄博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7.沂源辞公寺的传说
在沂源县石桥镇有个东寺村,村中有一座“辞公寺”。该寺建于隋、唐年间。传说有一少妇,为逃避战乱与公公隐居在深山之中。天气炎热公公口渴,少妇无奈,为找水源用手扒土,手指磨破,鲜血直流,果然扒出了一眼清澈的泉水。公公年老病死,少妇掩埋了公公的尸体才离去。此事感动了当地百姓,后人称此泉为“孝妇泉”,并在泉旁建起寺庙纪念这位孝妇,名为“辞公寺”,后人又称“东寺”。
除了上述孝道传说之外,在淄博还有被列入《二十四孝》的“缇萦救父”和“江革负母”的传说,影响也相当广泛。董永卖身葬父传说的流传地很多,其中在淄博的周村、桓台流传也较广。据史料记载,在周村还有不少该传说的文化遗存,所以周村将其申报为市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典型的孝道祠庙代表是位于博山城里孝妇河畔的颜文姜祠,又名“灵泉庙”“顺德夫人祠”,俗称“大庙”[7]。颜文姜祠的兴建,源于颜文姜的传说。“颜文姜祠始建于北周(557),更建于唐天宝五年(746),宋熙宁八年(1075)扩建,清康熙十一年(1672)增建”[8]。2006年5月该祠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祠虽经历代修葺,但唐风宋韵犹存。文姜庙会期间,博山及其周边的人们就汇集到颜文姜祠内,举行各种祭拜仪式。
在桓台索镇建有炉姑园,园内有古迹炉姑庙、至孝堂、中华姓氏碑林等景观,是淄博境内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庙宇建筑之一,现为淄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中埠镇的铁冶村、孟家村都有炉神姑庙。此外,淄博境内的桓台陈庄镇西史村的修真祠、沂源石桥的辞公寺、淄川双杨镇藏梓村的孝子祠至今也香火不断。
在淄博民间的节庆、婚嫁、丧葬、祭祀等习俗中,都体现出浓浓的孝道,这可谓是孝文化的行为形态。
在博山及其周边地区,在婚嫁方面,新娘完婚后的第二天,须到新郎家族内的长辈家中给长辈叩头以显示对长辈的尊重;第三天要回娘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在临淄及其周边地区,新人结婚前一天,新郎要去坟地给祖先叩头,并把祖先的牌位放在正房。结婚仪式上,新郎新娘要向父母(公婆)叩拜。新娘第一次走娘家回来,便由嫂子或婶母领着去祖坟祭奠,叫做认祖。之后,还要逐门给长辈行礼以表敬重,这些都是尊老敬老的体现。在临淄农村,老人六十六、七十三、八十的大寿之日,子女等至亲带着寿礼参加,俗称“上寿”。家中老人去世,俗称“发丧”的丧礼是民间最重要的礼仪,要经过穿送老衣、报丧、戴孝、设灵棚、入殓、吊唁、宴客、出殡、安葬、圆坟等多个环节,一般要三四天或更长的时间。之后还要进行“七祭”,即每逢七日要去坟地烧纸祭奠,直到第五个“七日”为止。其中“五七”最为隆重。家中老人去世,其子一月内不能理发、剃胡须,子女还有“持服三年”的风俗。
重大节日里,淄博地区也有很多的风俗,如过春节,初一要向父母、长辈拜年,初二要到岳父家中拜年;酒席上,要遵守用茶壶倒完水后,壶嘴不能对着长者的礼仪等。
诸如此类风俗,虽然在年轻人看来是繁文缛节,甚至有封建糟粕的意味,但其中体现了浓浓的尊老、敬老的孝道意味,也潜移默化地提醒、教育着一代代人。
1. 王渔洋及其新城王氏家族的孝道思想
王渔阳被誉为“一代诗宗”“文坛领袖”。王氏家族忠孝传家,从宣传忠孝思想到亲身践行,事迹广为后世传颂。这主要体现在:其一,通过诗文大力宣传忠孝思想。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篇中,记载了舍身还愿的《泰山孝子》。其二,以实际行动践履忠孝思想。三世祖王麟对父、祖辈极为孝顺。王士禛在其年谱中记载王麟“事大父琅琊公至孝”。王士禄至纯至孝初参加省试未中,生灰心之意,但士禄却铭记母亲的教诲,念及祖父之耄耋,不至让其失望,奋起读书,当年秋天,士禄便“举于乡”。其三,修建先辈家祠、修葺在外地祖先祠,传承忠孝思想。清代康熙年间,王士郜为二世祖王伍出资兴建善行祠。王士禛为纪念明代殉国的叔父王与胤及其兄王士禄,为之合建忠孝祠;士禛使蜀时,谒叔祖象乾祠,不觉泪下,过闻喜县时,重新修葺叔祖象乾及乔允升合祠。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王氏家族之孝已经成为家族的文化,深入到家族成员的内心,并且成为整个家族的自觉行动。
2.《管子》一书中的孝道思想
《管子》一书是齐文化的代表性著作,蕴含了丰富的孝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提出了以孝治国的思想。《管子》主张引孝入政,推行孝治,引导十类人物群体,都遵守各自的行为准则,履行各自的义务,促进各类人物群体之间的和谐与亲近,进而形成整个社会的和谐与治理。《管子·形势解》篇中提到:“治安百姓,主之则也;教护家事,父母之则也;正谏死节,臣下之则也;尽力共养,子妇之则也。”[9]其二,提出了孝治的具体措施,主要有:提出一系列的教育措施,以推广孝慈教育;提出奖励孝慈措施,以促进和睦和孝悌付诸实践。立足孝治,《管子》提出了很多惠民措施,著名的“九惠之教”就集中体现了孝治框架下的惠民思想,是孝治思想的具体实施措施。
3.《聊斋志异》中的孝道思想
在以《聊斋志异》为代表的各类文学作品中,孝道思想也处处有所体现。《考城隍》《席方平》《商三官》《钟生》《田子成》等动人的孝道故事中,更多表现了在忠孝之间能够舍己报父仇、守望孝道的孝亲行为;《周顺亭》《乐仲》体现了为了尽孝,自虐自残在所不惜;《崔猛》《珊瑚》等故事体现了为了尽孝,可以忍受常人难以忍受的委屈;《翩翩》《罗刹海市》则体现为了尽孝,连爱情也可以割舍。
作为传统孝文化的组成部分,淄博的孝文化,既带有传统孝文化的共性,同时也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淄博的孝文化资源中,颜文姜、炉神姑、董永和辞公寺的传说,都带有浓郁的神话色彩。为什么人们往往将孝女(子)和孝行加以神话?从百姓的角度往往说明孝德能够感动上天,好人终会有好报,这体现了对孝德的褒奖和推崇。王让因孝为官,江革因为至孝赢得皇帝的赏识,王樵因孝行受世人尊崇,炉神姑因孝被敕封、被后人仰慕并建祠以纪念。缇萦救父孝行感动了汉文帝而正式废除肉刑。“二女泉”石刻的“儿女泉水贯古今,洗涤人间不孝心”,形象地展现了对孝行的褒奖和对不孝行为的鞭挞。这些故事,一方面说明在古代社会,孝德本身就备受褒扬和推崇;另一方面,充分彰显了人们希望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对个体孝道的养成、伦理道德的培养、社会公序良俗的建立,无疑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社会注入了强劲的道德力量。
西汉董仲舒开始以阴阳五行学说的神秘观念和牵强附会的神话臆测说解释和渲染孝的观念,“为后来谶纬迷信开了先河”[10]。淄博的孝文化,受《二十四孝》故事的影响,孝道故事大都充满神话色彩,孝子、孝女的形象也被神秘化和虚幻化。从颜文姜到炉神姑,从孝道祠庙到聊斋故事,基本的套路是至孝感动上天,神灵发力帮助孝子孝女得偿所愿。其目的,一方面是人们将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美好愿望通过传说故事的形式得以实现;另一方面是在科技尚不发达的古代,利用人们相信谶纬迷信的心理,体现“好人有好报”的价值观,教育、引导人们尊祖敬宗、善事父母。神秘性与神圣性的结合,使孝的宗教情结显得更重,但是在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特别是对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年轻人来说,其可信度也大打折扣。
在“郭巨埋儿”“卧冰求鲤”等故事中,部分主人公为了孝亲不惜杀害自己的孩子和戕害自己的身体,这类“愚孝”在淄博孝文化中同样比较典型,即子女对父母无条件无原则地遵从、侍奉。颜文姜是“上不慈下却至孝”的典型;李娥为了救父亲,以自己的生命换取父亲及其他匠人的生命;史修真为孝终身不嫁。《聊斋志异》故事中,主人公为了尽孝,生死富贵置之度外,自虐自残在所不惜,逆来顺受甚至割舍爱情。这些都体现出封建社会一直推崇的父尊子卑的理念,子女对父母的孝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是可以牺牲自身幸福乃至生命的。这种价值观,过多地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强化了父母对子女的权利,而完全不考虑子女的个性、人格、权利。正如蔡尚思先生说的,是“不利于幼而大利于上的”[11]。愚孝本身就是对孝的一种片面的认知,只看到了对父母的“顺”而失去了对是非的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放弃了子女的人格尊严和独立思想。其实,在“曾子受杖”的故事里,孔子就教育人们,真正的孝道不只是表面的“顺”,更主要的是顺父母的性德,就是不使父母的德行受损。当父母有过失的时候,要婉言相劝,正如《弟子规》中所教诲的“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在民主思想与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父慈子孝,尊老爱幼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法,始终是套在广大妇女身上一条无形的绳索。这种影响和印记,也深深烙印于淄博地区的孝文化中。“上不慈下却至孝”的颜文姜,侍候父母终身不嫁的二孝女,舍身救父的李娥,大胆聪明的缇萦,集“圣女、孝女、贞女”于一身的史修真,辞公寺传说中的主人公少妇,都是女性。这些孝女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入了淄博人的心中。淄博传统孝文化中孝女形象远远多于男性,其主要原因还是农业社会女性在家庭中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在家庭中的付出远远高于男性。这其实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权思想严重,体现了对妇女的歧视。
由于古代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物质生活的满足是第一位的需求,淄博的孝文化更加强调的是满足父母物质的需求,善事父母更多意味着让父母衣食无忧,而对父母的精神感受、感情需求则没有引起重视。事实上,刚过门就丧夫的颜文姜,舍身救父的李娥,千里寻亲的王樵,背着母亲千里跋涉的江革,挺身救父的缇萦,都是为了父母的生命和物质生活而竭尽全力。在物质生活匮乏的时代,能让父母生存下来就是万幸了,对于精神的慰藉体现得较少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在这些流传下来的淄博孝文化故事中,人们的认识和话语讲述体系多是围绕着物质赡养展开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在思想和文化多元化,技术和社会现代化的今天,实现淄博传统孝文化的现代化,才能使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需要对传统孝文化去粗取精,更需要赋予其时代内涵,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并以现代方式加以弘扬和推广。实现淄博孝文化的现代嬗变,构建现代新型孝道,要在以下七个方面实现理念和行为上的现代转变。
传统孝道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长辈丰富的阅历以及传帮带的指点,对下一代的生产和生活是不可或缺的;加上封建的宗法等级制度影响,所以传统的孝道是父尊子卑,晚辈事亲,长辈在家庭中有绝对的权威,晚辈对长辈必须绝对服从,要“顺”而不能说“不”。
现代社会,封建的宗法父权早已被打破,人们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思想观念现代化, 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被普遍认同。现在的年轻人思想独立、生活自立,依赖父母的观念在逐渐式微。当年轻人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资源财富都超越长辈时,他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便会加大,而老人们的地位难免会“边缘化”。现代孝道要建立子女和父母人格上平等、人身上自由的新型亲子关系,平等的地位是现代孝道建构的基础。平等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父母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要求子女一味地“顺”、无条件地孝,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日常说话做事也要顾及子女的感情和感受,不能倚老卖老,老而无德,要使自身值得被尊重。第二,矫枉不能过正,天平也不能偏向子女方面。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与子女的地位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长幼地位被颠倒了。相对于子女,父母成了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一些家庭中完全以孩子为中心,一切由孩子说了算,“无违”成了孩子对父母的要求。加上现代生活方式使很多年轻人利己主义、个人中心意识也比较严重,导致了子女强势父母弱势。提倡平等,强调的是权利义务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等价交换,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价的,相互理解和包容,相互体贴与照顾,才是值得提倡的新型孝道。
传统孝文化虽然也提倡父慈子孝,但更多的是强调“子孝”,对“父慈”的要求则相当宽松,甚至提倡“棍棒底下出孝子”。颜文姜的婆婆苛刻至极,但社会没有因为婆婆不“慈”,就放松了对颜文姜“孝”的要求。社会发展到今天,“慈”和“孝”的双向互动成为了时代的要求,父慈才能子孝。孝作为家庭成员间亲情的体现,要求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亲相爱。子女要尊重父母,父母也要关爱子女;父母与子女都要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平等相待。代沟的存在是正常的,子女与父母间既要相互理解,也要求同存异。作为父母要放平心态,放下架子,与儿女进行平等的沟通与交流,用自己的爱和榜样的力量赢得儿女的尊敬。
养亲、敬亲是传统孝道的基本内容。养亲就是子女对父母的物质赡养,敬亲就是让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给父母以尊重、关怀。二者是相辅相承的两个方面, 缺一不可。
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忽视父母精神需求的满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现代社会就不应该了。随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各种社会保障的完善,“让老人衣食无忧”已经基本都能够做到。情感生活充实,生活品质提高,越来越成为现代老年人追求的目标。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心理也会逐渐老化,当儿女不在身边的时候,容易失落、孤独、焦虑、猜疑。他们渴望子女的情感关爱和心灵慰藉。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留守老人现象也愈加突出。
老年人精神需求的变化,使得尽孝的方式也随之变化。新型孝道应该以物质赡养即养亲为基础,以精神赡养即敬亲为重点,敬亲才是现代人更高层次的孝行,更能体现人的文明和教养程度。精神赡养既是对子女的道德要求,也已经列入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为一项法律义务。不过,的确有不少儿女忽略了这一点,认为让老人“吃穿不忧,居有住所”就可以了,常以“工作忙”“离家远”“没时间”等为借口,给父母寄些钱、买点东西就算尽孝了,“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老人还是大有人在的。“养儿防老”,不仅是物质上的,更多的应该是精神上的需求。现代社会竞争激烈,许多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也很大,对父母的精神关照受到很多因素制约,但是这不能成为精神赡养缺失的理由,要尽可能通过主观的努力去弥补。
传统孝道对女性的义务要求很高。淄博孝文化的主要人物,女性远远多于男性,体现出在尽孝问题上,男尊女卑的倾向非常明显。其中原因,一方面,古代男主外女主内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出嫁的女性在家庭中主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孩子侍奉公婆;另一方面,传统农业社会“夫权至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意识浓厚,女性在家庭中地位比较低,因而在家庭里侍奉公婆在一般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
现代社会,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都决定了在孝亲问题上,儿子和女儿的责任和义务是一样的。《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男女平等,决定了在对待敬老问题上同样是平等的。女儿和儿子一样,都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和责任,当然也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是直到现在,在广大的农村,传统的“女儿不养老”的观念还有很大市场,要从法律、道德、公序良俗的不同角度,切实保障女性的权益,剔除腐朽陈旧的思想和习俗。
传统孝文化中“养亲、敬亲”的动力和保障,一方面来自家庭亲情。父母自幼抚养和教育子女,年迈体衰时,子女赡养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这是家庭亲情的自然表达。另一方面,古代社会家族宗亲势力对子女也有强大的压力,不孝的子女会受到谴责、排挤,失去在家族中的地位。
在现代社会,“长辈特权”被大大削弱,宽松的家庭环境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越来越平等,甚至有“倒置”的情况。由于观念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家族宗亲的影响也日渐削弱。如何保障年轻人对父母“尽孝”?首先,家庭亲情依然是基础。作为子女要尽到“养亲”和“敬亲”的责任和义务。虽然子女对父母不再盲从,但是要懂得感恩和尊重父母,并且尽到子女的义务,这应该是为人子女自觉、自愿的行动。其次,需要道德和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有些人人性迷失,孝心不存。屡有发生的虐待父母、遗弃父母的事件告诉我们,仅凭自觉自愿,没有制约是不行的。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孝道教育,以道德情感为中轴,唤起报恩和自律意识,使孝道深入人心,化为子女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又是法制社会,子女对父母尽孝也是应尽的义务,不孝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道德教育和法律制裁这两手都要硬,保证子女对父母尽到孝的义务,为孝行保驾护航。
在过去,固定的农业生产、落后的交通工具,使得子女与父母几乎朝夕相处,为子女尽孝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就是这种写照。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成为常态,“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很多家庭中,四世同堂的生活方式已经渐行渐远,聚少离多正成为新常态。新型孝道,要适应现代社会子女与父母的时空隔离。生活的压力让子女与父母相聚较远,但是各类便捷的通讯方式却大大方便了与家人的联系,多给父母打电话,嘘寒问暖,是一种孝;逢年过节,尽量回家陪伴父母,也是一种孝。另一方面,父母也要理解年轻人的辛苦,充分利用自己时间充裕等优势,主动想方设法到孩子身边,给孩子尽孝的机会。总之,现代人不必刻意追求早请安、晚问安的形式,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尽可能打破时空的限制,为家庭团聚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
在传统孝文化的影响下,养老模式基本上是以家庭为主,儿子是养老的主要担当者,女儿一般没有赡养的义务。随着社会转型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养老模式必须实现转型。养老靠儿子要转变为儿和女共同承担父母衣、食、住、行、医、后事等多方面的保障。儿女可以根据自己的居住条件、经济状况等因素,本着各尽其能、各司其责的原则,协商解决家庭养老中出现的问题。现在居家养老仍然是主流,但是在一对独生子女夫妻要负担双方四位老人的现实情况下,社会养老模式已经得到较大认同。在儿女不方便照顾的情况下,将老人送到社区敬老院,周末和节假日常去看望,减轻了年轻人时间上和精力上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哪一种模式,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根本目的,而儿女的陪伴是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的。
每个人都会走向老年,尊重老人就是尊重历史,孝敬老人就是为子女做榜样。面对现代“银发社会”的挑战,我们要汲取传统孝文化的营养,更要在现代条件下,对传统孝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构建新型孝道,让孝文化之花开得更加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