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峰
师范学校毕业后,带着对教师职业的无限向往,我走上了教育工作岗位。那一年,我受命教两个班的语文,还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面对学生时,我故作镇静,时常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为的就是让学生忌惮我,从而遵守班级的各种规则。
然而,外表的威严并没有完全吓到顽劣的学生,该来的还是来了。一些学生忍无可忍,“原形毕露”——不做作业者有之,违反自习课纪律者有之,对同伴恶语相向者有之。犯错误的学生被我一个个请到办公室“喝茶”,接受我或和风细雨式的长谈,或声色俱厉式的训斥。当着我的面,学生点头承诺,保证不再犯错误,但不久之后,一些人又会故态复萌。作为一名新手班主任,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向学校里一些经验丰富的班主任们寻求帮助。
一天,一位老班主任送给我一本魏书生的书——《班主任工作漫谈》。我如获至宝,拿到手后便认真阅读,然后逐个对照魏老师书中的做法,在班上进行疯狂的“临床试验”,让学生写说明书就是其中重点实验项目之一。每当学生犯了错误或违反班级规则,我就采用此法。也许是魏老师的名人效应让人心生敬意,也许是说明书严苛的规则格式让人难以忍受,也许是动辄成百上千的字数要求让人望而生畏……总之,说明书这一“法器”战功卓著。
随着我担任班主任年限和带班经验的不断增长,以及对魏书生老师治班理念的深入领会,渐渐地我不再完全照搬他书中的做法了。在他民主、科学、强身健体三面旗帜的指挥和影响下,我施行的“说明书法器”在惩戒之外也承载了其他的教育功能。但说明书的发展超出了我的预期,竟一度失控,引火烧身。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提前5 分钟去教室上课,一出办公室门,就遇到了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员李老师。我突然想起,市教育局的专项检查在即,她的实验室工作还有点小问题。为了确保不出纰漏,而我又生怕上完课会忘了此事,于是我当即跟她做了一番交流。说着说着,预备铃响了,我立马结束谈话,向教室飞奔而去。怎奈行政楼与教学楼相去甚远,等我在教室外站定,上课铃已响良久。不过,我所担心的班级一片嘈杂的情景并没有出现,相反,教室里书声琅琅——语文课代表正在按照我课前提出的读诗要求,带领全班学生朗读古诗呢。
我走进教室,对他们的行为大加赞赏:“今天我很高兴,在没有我现场督促的情况下,你们仍旧能严格执行预备铃响后的古诗文诵读常规,一以贯之,一丝不苟,我为你们点赞!”
话音刚落,情绪管理员小超说:“徐老师,您先别忙着给我们点赞了。咱班向来讲民主,我们的班规明确规定,班级成员犯了错要写说明书,而你作为咱班最重要的成员,今天迟到了,要不要写说明书呢?”小超同学的一番话,赢得全班同学的一致同意。
班规是我班的“宪法”,再加上民意不可违,我自然不能拒绝。于是,我破天荒地写下了自己从教以来的第一份说明书。按照既定的写作格式,我先陈述事情经过,再描述内心感受。只不过,我长了个心眼,借写说明书的机会,再一次肯定了他们在班主任不在场的情况下能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自发执行课前诵读的行为,希望借此加强一下规则教育。在说明书的结尾,我这样写道:“刹那间,我百感交集,迟到的懊悔感慢慢消散,心中的自豪感渐渐增强。有生若此,夫复何求?我错过了一堂课的开始,却见证了一个令人感动的勤学场景。我无心的迟到却在无意间成就了一段美丽的风景。诚然,迟到是一种错,然而观昨日之错,我却希望自己一错再错。”
意料之中,在我这份说明书的“恭维”之下,之前不太正常的课前诵读得到了强化,走上了正轨。可是,我在说明书结尾对自己无心之过的打趣却一语成谶——事隔数天,我竟然又一次迟到了。
那天我按照惯准备提前进班上课,可是在快到教室的时候,才发现拷贝有上课PPT 的优盘插在电脑上忘记带过来了。考虑到课堂教学的效果,我决定立马返回办公室去拿。可是当我赶到教室时,铃声已经响过。不过,这次教室里却是一片嘈杂,并没有我预期的清脆诗音。我还没说话,指责我迟到的声音顿时此起彼伏,我只能干站在讲桌前,等待学生的怨气过去。
“孔子云,不迁怒,不贰过。”我说,“这是我第二次迟到,明显是贰过,我自愿接受写说明书的惩罚,自罚600 字。”然而谁曾想到,我这一句话竟开启了一轮轮番加价的竞拍。
“600字不够,老师,你要写900字!”
“第一次写600 字,今天又犯错了,得写1200字!”
“我觉得你要写1800字,不然下次还迟到。”
…………
我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现象背后存在的问题,不过解铃还须系铃人,此事因说明书而起,还须借说明书而终。为了不影响正常上课,我提议此事课后再说。
课后,我真的写了一份1000 多字的说明书,我带他们回顾了上课之后混乱的情景,但更多的笔墨集中在轮番“加价”的事件上。我在说明书中写道:“确实,我们曾定下规则,同一个错误重犯一次,所写说明书将以300 字递增,以示警醒。大家也许是想通过加重惩罚来增加我的记性,从而使得我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这样主观随意地‘漫天要价’真的好吗?又是对的吗?倘若我也这样对待犯错的同学,大家又会做何感想呢?如果一个人为了杜绝犯错的可能,自甘自施自受严惩,自然无可厚非。倘若有人被‘严惩以免重犯’的名义挟持而被迫接受惩罚,其结果又如何?窃以为,从效果来看未必佳,因为‘过犹不及’也。另外,随意加码(或减码)的行为似乎也有绕开或僭越班规的嫌疑。不知大家以为如何?以上言论均是平心而论,并非为自己脱罪。我再一次对自己迟到的‘贰过’行为致歉,尽管事出有因,但是正如我平时跟大家所说的,‘一千一万个理由都改变不了结果的一丝一毫’。写说明书的目的不是推卸,不是申诉,而是回顾、反思与自省。我愿与大家一同敬畏规则,在自我反省中规范自己,提升自我。”
第二天,我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朗读了这份说明书,教室里异常安静。很显然,他们对课前未诵读古诗文的行为有所思,对写说明书的意义和价值有所思,对规则的维护与执行有所思。果然,从那以后,我每一次去上语文课,当预备铃响起时,他们都会齐诵古诗,以诗歌声迎接我的到来。
在那之后,我和班上的一些学生因为一些“违规”行为,又写过几次说明书,但再也没有人落井下石,借机增加字数了。而且,我还惊奇地发现,写说明书的人比以往明显少了不少,不知道这跟我的两份说明书有没有关系。也许在他们看来,一位班主任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与庶民同罪”,其民主之心是令人敬畏的;抑或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的一些带班理念已经通过说明书身教文传,潜移默化地影响并改变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