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军
(北京农检科技有限公司,北京100193)
饲料是畜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投入品,饲料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多年来持续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并逐步调整监督抽检的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抽检方案,最近一次调整的时间节点为2018年,本文主要对最近一次饲料监督抽检方案调整前后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1.1 调整前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概述以2017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方案为例,探讨调整前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2017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主要特征:一是承检机构全部为事业单位性质的质检中心。包括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北京)、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饲料质检机构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饲料监察所、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二是检测机构负责抽样和检测。三是本省质检机构负责本省样品的检验。四是样品相关信息由抽样人员在现场通过填写抽样单的方式采集,未实现监督抽查工作全程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1.2 调整后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概述从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逐步调整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的工作方式,调整后的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主要特征:一是抽样主体的变化。从2018年开始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开始实施抽样和检验分离方式。2018年抽样单位是省级饲料行政管理部门,抽样人员是各级饲料行政管理人员;2019年抽样人员是从全国饲料质量监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100名饲料质量监管专家。二是承检单位的变化。2018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样品由各省级饲料质检机构和第三方质检机构共同承担;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样品检验检测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27家检验检测机构完成,有关省级饲料质检机构仅对303份样品进行了复核检测(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0)。三是样品检验方式的变化。2018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样品检验方式为异地检测,各检测机构不在承担本省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样品的检验任务;2019年所有抽取的样品由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统一匿名编号后派发至各承检机构检验。四是实现了抽检工作全程信息化追溯。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采集、派样检测、检测报告、复核检测等全部工作流程均录入了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实现了监督抽查工作全程可追溯。
2.1 计划制定更加科学,数据综合利用程度进一步提升 从2018年开始,全国饲料监督抽检计划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全国饲料生产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饲料生产企业,充分利用了全国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的企业数据,实现了发证数据与监管数据的有效融合,进一步提升了数据的综合利用程度。
2.2 信息公开逐步扩大,抽查工作透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2018年以前,农业农村部仅公开年度的全国饲料监督抽检结果,从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逐步扩大饲料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开程度,不仅继续公开年度全国饲料监督抽检结果,而且还在年初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年度抽检计划,全国饲料监督抽检工作透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2.3 参与机构逐年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程度进一步提升 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通过公开征集、机构申报、材料遴选、现场核查、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定13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与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各省级饲料质检机构共同承担全国饲料质量监督抽检样品的检验工作。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监督抽检的样品全部由公开招标选定的27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度进一步提升,更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到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来。
2.4 科技手段更多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通过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和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的配合,实现了现场检查、样品抽取、检测任务分配、检测结果上报等过程全部留痕、可追溯,检测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方式调整是农业农村部根据饲料行业发展状况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实现了监管监测系统数据的共享,运用了更多的科技手段,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提高了饲料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国务院,2019),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1 提升了抽样工作的效率 根据监测任务的不同,一个企业一般会被抽取3个左右的样品,各样品的生产企业、通讯地址、许可证号、联系人等约90%信息是不变的,如果使用纸质抽样单采集样品信息,需要多次重复填写,大大降低了抽样工作效率。据统计,填写纸质抽样单的时间占到一个样品抽样总时间的80%左右。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首次使用了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现场抽样时抽样人员可直接在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中选取企业信息、录入样品信息,并使用便携式打印机现场打印具有唯一性编号的抽样单和封条,解决了填写纸质抽样单费时费力、信息易出错的问题,相比人工填写纸质抽样单采集样品信息所用时间缩短2/3,极大地提升了抽样的工作效率。2019年仅用不足3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选定的1555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2805份样品的抽取、分配、检测和结果统计上报工作,并同时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选定的236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情况检查。
3.2 提高了信息采集的准确率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的推广应用,各环节都有了相对应的软件,全国饲料质量安全抽检的数据通过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检测结果上报和统计分析。以往是抽样现场抽样人员手工填写抽样信息。抽样结束后检测单位人工录入到计算机。由于填写抽样单的人员与计算机信息录入员不是同一个人,如有无法辨别的信息还需要与现场抽样人员确认,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增加了出错概率。此外,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会出现许多抽样信息简写、字迹潦草的抽样单,常常会导致登记的抽样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给后续的复议和溯源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严重时甚至会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抽样环节使用了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采集样品信息,解决了手工填写抽样信息易出错的问题。被抽检企业发证的基本信息提前预置到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中,确保了被检企业信息的准确性;现场拍照上传样品标签避免了填写错误;现场打印抽样单和样品封条字迹清晰,便于抽样人员和被抽检企业核对样品信息,大大提高了样品信息采集的准确率,进一步提高了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质量。
3.3 提升了抽检数据的利用价值 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效地融合了全国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实现了审核发证、样品抽检、结果统计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可以对全国获证的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定区域、定厂家、定品种的监测,也可以对同一饲料生产企业多年度的产品质量实施动态监控,实现了行政许可发证与后期监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了各项数据的利用价值,实现了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可为政府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撑;同时也为深入落实中央 “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强化饲料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饲料质量安全以及助推我国饲料产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4 提升了监测工作的社会形象 2019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从被监督抽查企业的选定、现场监督抽查人员的选取、抽样队伍的随机组建,到抽样现场饲料质量安全移动抽检终端启用、样品匿名分配检测、结果网上汇总分析,一系列网络化、信息化工具的运用获得了被抽检企业、基层饲料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监督抽查工作人员的高度认可,进一步提升了农业农村系统监管监测工作的社会形象和被监管对象的认可程度。
2018年以来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式的调整,大大提升了抽检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采集的准确率,提升了数据价值的利用程度,促进了全国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