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 泉
(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贵阳550008)
因实行退耕还林和连续多年的禁枪禁猎生态保护,许多山林地区的野猪迅速繁殖,并有泛滥成患之势。特别在冬春季节是野猪出没觅食、频繁活动接触家畜、家禽的高风险时期,传播疫病给饲养家畜和人的风险较高。现将疫病风险分析如下,以提高养猪场(户)的防范意识。
1.1 因生活习性流动传入疫病野猪大多为集群活动,每群一般4~10头,领地活动范围一般为10 km2,分布广、流动大。因觅食进入农林混杂地带的农田生产地、生猪饲养圈舍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在冬天食物缺乏时易进入人畜生活地带觅食,造成疫病传播。
1.2 通过野猪尸体引发疫病发病或意外死亡野猪的尸体被其他野生动物、放牧家畜接触,或群众私自带回食用,造成人畜感染疫病的可能性较大。
2.1 人员、物资移动对生猪潜在的风险家畜放牧、人员活动(特别是生态护林员),以及代步工具、农机具等经常在山区林地间频繁使用后,未经清洗消毒处理用于农田作业和家畜生产上,带来疫病传播的概率较大。防控措施:(1)进入林区和在农林混杂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不得直接接触饲养生猪,不得随意进入养殖圈舍,避免交叉感染。生产工具不得交叉使用,确要使用的需清洗消毒处理。(2)严格控制饲养畜禽及犬的活动,采取圈养(或拴养),严禁放牧、放养。特别是林下家禽养殖,要圈养在固定区域,禁止散放面积过大。(3)对生猪养殖户的圈舍、进出道路及周围环境开展经常性消毒灭源工作。(4)加强周边饲养生猪的排查、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2.2 野猪觅食活动传入疫病的风险野猪食量大、活动范围广、嗅觉灵敏,且为群体活动,常侵入农田盗食和毁坏作物。在林地与田间没有河流等天然屏障及围墙(栏)阻隔设施的情况下,野猪觅食活动传入疫情的风险很高。防控措施:野猪经常出没的地段,在山区林地与农田生产区之间增设人工隔离栅栏。加强野猪活动区域监控,及时消除隐患。
2.3 通过虫媒传播疫病的风险野猪携带病原较多,可随虫媒叮咬传播疫情。据相关记录,虫媒随风或自然活动的距离高达数十千米,因而携带病原的虫媒会对一定距离范围的牲畜产生传播威胁,发病场所(包括草场和圈舍)中的病原及虫媒往往存活时间较长,难以被有效清除,可能造成饲养牲畜乃至人间的传播循环。防控措施:严格管控人员私自进入山林地带,不准饲养牲畜进山放牧。临近山区的养殖场及人员要做好日常消毒卫生工作,对饲养圈舍、用具、垫料等要经常性消毒灭源,阻断传播途径。
2.4 家养动物机体免疫力差的致病风险饲养牲畜大多数是圈舍饲喂,密集程度较高,相对野生动物而言免疫力弱,更加容易成为易感动物。防控措施:(1)加强饲养管理和营养,提供全价平衡饲料,增强免疫机能。(2)做好季节性变化的通风、保暖、降温和减少应激等措施,及时清扫粪污,定期消毒,保障圈舍环境和饮水用料安全。(3)强化猪瘟、口蹄疫等疫病免疫,严格免疫程序,及时补免,保证免疫效果,增强动物机体免疫保护力。
2.5 滥捕野猪私宰交易传播疫病的风险私自宰杀野猪或其他野生动物交易的现象在偏远山区依然普遍存在,通过人员、肉品、运输工具进入、市场和餐饮行业,传播疫病的环节最广,风险最大。防控措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惩处滥杀乱捕野生动物行为力度,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群防群控、举报核查联动机制。政府林业、公安、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开展经常性监管执法。
2.6 腐败野猪尸体传播疫病的风险山区林间植被丰富、地表径流分布广,其他野生动物接触或采食野猪尸体后,到山溪河流处饮水;尸体腐臭引发众多的蚊蝇、蛆虫滋生;野猪尸体腐败溶解渗入地表、地下水系,导致疫病传播的风险不可忽视。防控措施:运用可视化、遥感技术加大对林区的监管和排查,一旦发现野猪等野生动物尸体,第1时间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应就近科学选址,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和要求,作焚烧(空地无林火安全隐患条件下)或深埋(加生石灰)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面源扩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