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履职问题

2020-12-15 06:53方帅
商情 2020年45期
关键词:第三方招投标监督

方帅

【摘要】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关键词】招投标   监督    第三方

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很多问题的产生往往在招标代理机构就可以发现,可以被制止,但是招标代理机构没有真正履行自己作为招标活动的社会监督者的职责,形同虚设,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没有起到独立第三方监督招投标的作用,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与投标人陪标、投標人之间陪标串标现象屡禁不止。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不能做到一切以项目为中心,提高项目的绩效,存在业主单位将工程分给指定施工单位,或者存在一些部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评标办法,如果我们单纯着重以报价高低衡量,在较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呈现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较低价中标往往从单纯的经济纠纷,发酵成社会问题。同时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职责

作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的参与者、监督者—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呢?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

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很多问题的产生往往在招标代理机构就可以发现,可以被制止,但是招标代理机构没有真正履行自己作为招标活动的社会监督者的职责,形同虚设,主要表现是:

(1)应当发现未发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很多工程在进行招标前工程实际已经做完,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进行招投标,业主单位后补招投标手续,构成虚假招投标。

(2)应当发现未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专家对投标书进行审核时,未发现多家投标单位投标函格式及内容多处异常一致、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内容多处异常一致、投标文件技术指标异常一致、投标文件技术部门错误异常一致等问题。

(3)应当核实未核实投标文件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很多招标代理公司、评标专家未对投标单位所附投标文件附件、证明性文件进行核实,存在虚假资料或者未按要求附资料的情况。

(4)应当废标未废标的。招标代理公司、评标专家在审核投标文件中对两家投标单位法人,均在对方单位相互担任监事,两个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及评标专家未做废标处理。

(5)未按规定批复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当地的发改部门批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要求,评标专家须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但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批复规定网站公布。

三、对改进和完善招标代理机构职责的认识

(1)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对企业投标文件审核时,需要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杜绝投标人的业绩陪标现象。

(2)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监督作用。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3)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4)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①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②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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