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介绍GB/T 38544-2020《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规范》标准制定背景,本文从行政许可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和受理工作等多个方面对该标准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20.05.007
Thoughts on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e items
TIAN Hong
(Anshan Market Supervision Service Center,Anshan 114005,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standard GB/T 38544-2020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e items,and interprets the standard from the aspects of consultation,appointment,applic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matters.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license;application;acceptance
2020年,為了规范全国各级行政许可机关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预约、申请和受理工作。国家制定了GB/T 38544-2020《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规范》,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的基本要求。
1 咨询和预约
1)咨询
行政许可事项咨询的具体方式由服务指南、网站或其他载体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咨询、电话查询、行政服务热线、在线咨询、电子邮件咨询、函询、手机客户端咨询。
2)预约
提供预约服务时,应在服务指南、网站或其他载体上明确预约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在线预订、手机客户预约。网上预订要求见GB/T 32168-2015的5.3.2。
2 申请
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在提供行政许可服务时,应当从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渠道、补充材料等方面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规范相关工作。应用涉及新业务、更新、更改、更换、取消等。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人员应通知对应的所有内容需要补充和一劳永逸地当场纠正,并发出通知的补充和纠正行政许可的材料。
1)现场申请
行政相对人当场申请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指导行政相对人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登记相关申请行政许可书、申请材料、和接收时间。
2)在线申请
如果申请可以在线办理,可在政府服务在线平台上明显位置提供申请门户网站、申请表、服务指南等文本,细化申请材料的格式要求。行政相对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政务服务在线平台自动登记。
3)纠正
补正行政许可材料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发布的《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的有关实质性内容一致。申请材料存在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当场更改,不影响实质性内容。当场更改的,应当由相对人或者其代理人盖章或者签名确认。网上受理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通过互联网告知申请人。
4)申请撤回
如果行政对应请求撤销行政许可实施前的应用写作机构的行政许可决定,请求返回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应当返还行政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证书的登记后,撤回申请自始无效。
3 受理
审查的主要工作是接收申请材料,并确定应用程序是否需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是否应用程序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机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可以立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直接出具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出具相关证件,不再出具受理单。互联网受理应通过电子收据等方式进行确认。
行政相对人按照规定提交补充材料的,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补充、改正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许可机关可以要求补充、改正。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行政相对人不予受理。
可以统一联合审批受理的,由牵头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应当通过主要行政许可机关窗口一次收集受理,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报送其他有关行政许可机关。
4 信息披露和数据共享
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受理现场和网络平台提供申请格式文本、服务指南、相关申请材料演示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等内容。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联合审批的,主要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公布联合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程序、办理时间等有关内容。
推动跨部门、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沟通协作,开展网上信息共享和网上核查,避免重复提交信息和通知证书。
5 结论
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信息公开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首次查询责任制、岗位填报制度(AB岗)、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文明服务制度。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编制服务指南。建议行政许可实施机构按照行政许可申请“一窗受理”和“网上办理”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许可受理活动的电子监管和效能监督,定期开展满意度评价,加强对下级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指导。
【参考文献】
[1] 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规范:GB/T 38544-2020[S].
[2] 邓传海.行政许可受理程序探讨[J].中国水运,2009(4):24-25.
[3]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GB/T 32169.3-2015[S].
【作者简介】
田红(1966-),女,高级工程师,学士,研究方向为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