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晨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写道:“正是被给予的表象中内心状态的普遍能传达性,它作为鉴赏判断的主观条件必须为这个判断奠定基础,并把对对象的愉悦当作其后果。”[1]40可见,康德认为在我们的审美活动中,判断(将心灵状态判定为普遍有效)先于愉悦感,而不是相反。
然而,阿利森(Henry Allison)注意到,这句话中至少存在两个令人困惑之处:首先,康德在这里认为愉悦感是鉴赏判断的“后果”,但他在书中的其他地方又指出前者是后者的条件和基础;其次,由于在鉴赏判断中,普遍有效的心灵状态本身就包含愉悦的性质,那么如果愉悦又被看作是关于普遍有效性的判断的“后果”,这就意味着,康德在这里只是做了一个循环论证:普遍有效的愉悦中有愉悦。[2]111总之,康德的鉴赏理论存在“愉悦感”与“普遍有效性主张”这两个环节之间的“循环难题”。
自然,解决这个难题的途径是重新廓清鉴赏判断的结构。为此,解释者们提出了两套针锋相对的方案。保罗·盖耶尔(Paul Guyer)、亨利·阿利森、克里斯蒂·斯威特(Kristi Sweet)等人主张一种关于鉴赏判断的“二阶理论”,汉娜·金斯堡(Hannah Ginsborg)等人则提出了一种“单阶理论”版本。本文旨在为后一种方案提供辩护,证明它在解释鉴赏判断的结构上比起“二阶理论”更加可取。以下第一部分简述上述两种解释模型;第二部分通过展示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证明“单阶理论”相比另一个版本更适宜于解释该特征;第三部分表明,“二阶理论”依据其基本假设将导致一系列疑难,而如果以“单阶理论”来理解鉴赏判断则能够避免它们。
根据康德的描述,鉴赏判断是这样一种活动,在其中,我们一方面与表象相关联,由此引发的诸心智机能的自由游戏运作产生了愉悦的情感,另一方面,我们又对这种特殊的心灵状态加以反思,主张它的普遍有效性。
“二阶理论”的关键是将上述两个方面看作两个不同的、在时间上前后相继的过程。具体而言,它主张鉴赏判断包含一个二阶控制结构:首先,我们对呈现的表象进行初阶的(“非意向或无意识的”)反思,此时我们心灵中诸心智机能(想象力和知性)发生自由的游戏运作,这使我们体验到愉悦的情感。可是,至此为止这种游戏运作尚未被明确意识到,作为其后果的愉悦感也没有确认自己的来源和特性。于是,我们随后将上述已经给定的愉悦作为对象,进行一个高阶的(“有意识或意向性的”)反思,目的在于确认愉悦是产生于这种游戏运作(而非其他),并且将它认作是普遍有效的,即有权要求一切可能的主体在同样的情境下作出同样的判断。通过高阶反思,审美的愉悦与感官快适等其他愉悦类型区分了开来,进而这一判断本身也被确认为纯粹鉴赏判断。[3]54只有进行了上述两个阶段的反思,一次完整的、既包含审美的愉悦又具有普遍有效性的鉴赏活动才算完成了。
这一理论的巧妙之处在于,通过把鉴赏判断区分为初阶和高阶这“两种反思观念、两个层面甚至两个反思契机”[3]55,它同时满足了关于愉悦感与判断本身孰先孰后的二难选项中的双重要求:就初阶反思产生了愉悦而言,判断先于愉悦,而就高阶反思需要以初阶反思产生的愉悦为对象而言,愉悦又先于判断。所以,对于上述循环难题,“二阶理论”的回答是:这里严格来说并不存在循环,因为根据二阶结构假设,“普遍有效的愉悦中有愉悦”这个命题中的两个“愉悦”虽然涉及的是同一个所指,但在不同的反思阶段却包含不同的意义,即仅仅与当下表象有关的无意识的愉悦,和意识到自己的根源并被赋予了普遍有效性的有意识的愉悦。如果说,康德关于鉴赏判断结构的表述导致了一个“令人绝望的循环”[2]111,那么可以看到,“二阶理论”的策略是通过将该判断分解为两个反思阶段来消解这个循环。
与之不同,“单阶理论”采取了另一种策略,即不是试图去消解这个循环,而是将它理解为鉴赏判断所固有的积极而可解释的运作结构。正如汉娜·金斯堡所说,这个循环“并不是恶性的”[4]72。她认为:“同一个判断活动,既产生了愉悦,又主张该愉悦的普遍有效性”[4]71,“先于愉悦的判断活动与把愉悦判断为普遍有效的活动是同一的”[4]72。在她看来,愉悦的情感、主张这种愉悦感的普遍有效性,以及将一个对象判定为美的,这三者就是同一个鉴赏判断本身。如果借用“二阶理论”的术语,高阶反思与初阶反思只是同一个反思的不同方向。因而无须将反思分裂为不同阶段,就可以充分解释鉴赏判断的所有特性。
“单阶理论”的关键假设是将鉴赏判断看作一种“自我指涉”(self-referential)[5]170的活动,即认为,当诸心智机能的游戏运作产生愉悦感的时候,就同时伴随着一个对自身的非对象性的回返意识,即面向一切可能主体主张自身的普遍有效性;愉悦的情感与将其判定为普遍有效的反思不是互为外在的关系,相反,普遍有效性主张仅仅是愉悦感与自身的扩展性关联。
基于这个假设,在关于愉悦感与鉴赏判断孰先孰后的问题上,“单阶理论”也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将愉悦感判定为普遍有效的活动与这种愉悦感的发生和持续本身是同时且同一的。康德之所以在不同场合对两者的先后作出了看上去相反的断言,是因为他并非在时间意义上谈论这个问题。当康德说“对对象之评判”先于愉悦的时候,他的意思只是“我通过判断而感到愉悦,而不是相反”[4]73,也就是说,仅仅在确认这种愉悦的特性的意义上判断才在先;另一方面,当康德在别的场合说我们“凭借这样一种愉悦”来鉴赏的时候,也不是说愉悦在时间上先于判断,而仅仅是说,这种无关任何利害的愉悦是鉴赏判断的条件。总之,“单阶理论”主张鉴赏判断与愉悦感的同一性,但又从两者在不同语境下分别作为对方的条件的角度(不同于“二阶理论”从时间上先后相继的角度)解答了两者孰先孰后的难题。
相较于另一种解释模型,“单阶理论”对鉴赏判断结构描述的调整导致了对愉悦感的不同理解。可以说,两种版本之间最引人注目的区别就在于对愉悦感的规定上。根据“单阶理论”,这种情感在任何时候都不是被动地接受赋值的现成对象,相反,它被赋予了更加自主和积极的特性。诸心智机能的自由游戏与普遍有效性主张作为愉悦感的起源和内在特征,是愉悦感在同一个瞬间所一并拥有的本质因素。审美的愉悦总是“有态度”的,它向来拥有特定的倾向性,即倾向于主动地为自身要求他人的普遍赞同。金斯堡特别强调愉悦感主张自身的普遍有效性这一事实的意义,认为它在解释审美判断如何可能上扮演着核心角色。[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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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刻画了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特征,并且与一种“复数性的连续性”相对照。尽管他用在论述这一点上的篇幅不多,但下文将表明,单一连续性是鉴赏判断特殊的结构及其原则的表现,因而也是这种判断相较于其他类型判断的一个关键的区别性特征。在揭示了这一点之后,本章将表明,唯有“单阶理论”能够解释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特征,而“二阶理论”无法做到这一点。
在论及鉴赏判断的先天根据,以及由此而来,该判断中包含的愉悦与其他类型愉悦之间的区别的时候,康德写道:
这愉快本身毕竟有其原因性,即保持这表象本身的状态和诸认识能力的活动而没有进一步的意图。我们留连于对美的观赏,因为这种观赏在自我加强和自我再生:这和逗留在一个对象表象的刺激反复地唤醒着注意力、而内心却是被动的那种情况是类似的(但究竟是与之不一样的)。[1]45(着重号为原文所加)
在这里,康德递进式地从三个层面描述了鉴赏判断。首先,在先验层面上,它的愉悦有其独特的“原因性”,这也就是这里意图阐明的鉴赏判断的第三个契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之所以说这种“原因性”是特殊的,是因为在鉴赏判断中,我们没有对一个目的概念作实质的运用,以此与作为结果的愉悦结成因果关系,相反,我们仅仅对其作形式的运用。这样,在鉴赏判断中,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运作趋向可能的目的,但没有建立在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的意图”,从而这个活动就在趋向与停留的平衡态势中“保持”和“留连”着。其次,由于“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一根据,想象力与知性在其平衡态势的运作中不断地互相激发,同时又不断地自我返回和自我确证,因此整个鉴赏判断不断地“在自我加强和自我再生”。最后,在经验层面上,由于上述先验的根据和运作,审美活动拥有了一种特殊的“绵延”特性,正如我们通常所知道的那样。例如,当我们欣赏落日时,我们仿佛被一种整体性的“情调”包围着,长久地置身于其中,以至于当我们的目光从落日上移开,这种“情调”也不会马上消失。
关于审美活动的“绵延”特性,康德没有进一步探讨其内在机制,但是他将审美愉悦与另一种情况相对照,这给了我们从侧面考察它的可能。这另一种情况是:我们“逗留”于一个对象表象所施加给我们的刺激之上,这种刺激“反复地唤醒着注意力、而心灵却是被动的”。显然,这属于感官快适的愉悦类型,比如当我们单纯享受着落日的余温带来的舒适时在我们的心灵中发生的情形。康德指出,这种情况与审美愉悦“是类似的”,但又“究竟是与之不一样的”。之所以“类似”,是因为在两种情况中,我们都与对象处在某种连续性的关系中,即“留连”和“逗留”。但两者的差异却是康德更加强调的,亦即与感官快适不同,纯粹鉴赏判断的愉悦不基于任何感性刺激,而是只“以形式的合目的性作为规定根据”[1]45。
由不同的根据导致的另一对差异同样值得注意。在审美愉悦与感官快适中,尽管如上所述,我们都与表象处在某种连续性关系中,但两种情况中的连续性的运作机制,以及它们之所以能够保持的原因却完全不同。
在审美愉悦的情形中,连续性(即“绵延”)的基础在于我们心灵中诸认识能力的主动而连续的游戏运作。这种运作固然首先由对象的刺激所引发,但外在的契机却不足以解释它的意义。就其作为审美愉悦的原因而言,这种运作仅仅以自身为基础,主动地指向愉悦的情感和美的表象。并且,虽然这种游戏运作包含想象力和知性两种不同的机能,但它们却相互激发、互为条件地构成了一个动态整体。总之,自由游戏的主动、单一、自我维持的特性决定了审美愉悦具有单一连续性。
相反,感官快适虽然通常也是连续性的,但却并不“绵延”。在其中,我们的“逗留”并没有真正地“保持”。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快适并非以主体自身为基础,而是依赖于外在的刺激作为契机。并且正是由于这一点,如果我们要“逗留”于这种快适的感觉中的话,外在刺激的一次作用就是不够的,而是需要几乎无数次的刺激来“反复地唤醒着注意力”(虽然在日常的宏观尺度上我们无法辨认出这些刺激片段之间的微小间隔)。因此,与审美愉悦不同,感官快适由于其原因在于外部作用,以及由于原因(外部刺激)与效果(快适)之间的分裂,它在时间的延展维度上拥有的只是“复数性的连续性”。
总之,康德区分了两种连续性:鉴赏判断中愉悦的“单一连续性”与其他类型愉悦的“复数性的连续性”;前者表明了一种非对象性的自我奠基和自我维持关系,后者依赖于对象性的外部关系。如果康德对上述现象的刻画是符合实情的,那么要充分解释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特征,就必须通过这样一种理论:它将审美愉悦描述为一种主动的、自我奠基的心灵状态,换言之,纯粹的审美愉悦不需要任何外在作用来对它进行规定。
“单阶理论”的基本假设正在于此。首先,这种理论认为,鉴赏判断具有“自我指涉”的结构。当诸心智机能的游戏运作引发了愉悦的情感,它同时就主张着自身的普遍有效性,换言之,普遍性主张是愉悦感自身主动而单向地朝向一切可能主体发出的。其次,由于这种“主张”的意识是自我回返式的,那么愉悦感就无须外在于愉悦的意识来把它作为规定对象。这两者又导致了自我指涉的意识活动的单一连续性,这是因为,只要普遍有效性主张由愉悦感自身主动地发出,我们就不能假设它或许有时不具有普遍有效性,例如会首先作为一种无意识或无意向的心理状态,尔后再偶然地进行自我指涉活动,相反,正是这种回返性意识组建了审美愉悦本身,从而,只要愉悦发生着,它就能够且必定会单一连续地主张自身的普遍有效性。
看上去,“二阶理论”的模型中也包含对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的解释空间。在初阶反思中,愉悦感源于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只要诸心智机能的运作不停止,愉悦感就会一直延续下去,而高阶反思通过连续地赋予愉悦感以普遍有效性,就能保证整个鉴赏判断得以保持下去。
然而,“二阶理论”至少在它所假设的高阶反思层面上无法解释单一连续现象。当康德描述审美愉悦的单一连续性时,他真正要说明的不仅仅是这种纯粹情感的状况,而是要表明整个鉴赏判断的特性。在审美过程中,我们不仅持续地感到愉悦,而且同时也持续地要求他人与我就特定对象做出同样的判断。因此,要说明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除了需考虑愉悦感,还应当解释要求普遍有效性的意识是如何能够持续地“自我加强和自我再生”的;如果愉悦感和普遍有效性之间存在某种互动,那么这种互动如何可能是单一连续的。“二阶理论”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在这一模型中,普遍有效性主张不是愉悦感本身的要求,这个任务要由外在于愉悦的高阶反思来承担。而由于两个阶段的反思是分离的,因此赋予愉悦以普遍有效性就是一个对象性活动,即“将某物认作……”。但任何对象性活动都不可能是单一连续的,因为施动者要与受动者建立关联只能通过两种方式,要么只对后者采取一次瞬时的作用,要么把同样的行动重复多次。但不管是哪种情形,都是复数性的瞬时活动,而无法构成鉴赏判断固有的单一连续性。
除了无法解释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外,还存在其他一些难题是“二阶理论”难以解决的。根据这一理论,愉悦感具有单义性:“愉悦的感觉本身总是相同的”[6]105,无论是审美的愉悦还是感官的快适等,都首先表现为某种在性质上无差别的快意。如果我们要将两种或几种愉悦区分开来,所依据的就“不在于愉悦的种类,而仅仅是其根源”[3]73。因此,在鉴赏判断中,必须对无差别的愉悦感附加一个随后的反思,才能意识到它的根源(自由游戏)、辨认出它的性质(纯粹的),以及赋予它普遍有效性。可见,在“二阶理论”的框架中,鉴赏判断包含两个相分离的环节:无差别的愉悦、对该愉悦的赋值(evaluation)[3]55。而这将造成若干困难。
通常而言,审美愉悦与感官快适的确会对我们呈现为某种一般的快意,例如我们有时会感到一股无以名状的积极情绪,却(至少暂时)无法辨认它的种类和来源。然而,这些情况中“无差别的愉悦”是心理学还原的结果。如果把心理感官看作一个屏幕,那么出自不同先天根源的愉悦感投射在上面,最终呈现出的就是同样的影像效果。换言之,效果的无差别是由心理感官的平面性造成的。然而,鉴赏判断不是在心理学意义上被思考的,相反,康德在他的整个关于鉴赏判断的课题中,都严格遵循着先验原则。他的任务是回答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毕竟拥有审美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的先天依据何在?我们是如何可能以单纯反思的方式寻求普遍性的?以及,如果我们能够感受不同类型的愉悦,那么这些能力的根源分别是什么?他明确拒绝了研究“事实问题”的任务,即“尝试按心理学的路子”,去研究鉴赏判断和其他类型的判断现实地是如何发生的。[1]14金斯堡也重申,鉴赏判断的研究“不是要产生一种自然的心理的解释”,来阐述“一种经验性概念与法则的高阶系统化的能力”[2]65。因此,当康德谈论愉悦感的时候,他不是要说明我们如何感觉到愉悦,或者对愉悦采取怎样的操作,相反,他是要回答:如果我们已经感觉到特定种类的愉悦(例如审美愉悦)了,那么这是如何可能的?要完成这个任务,显然不能从一个被给予的看上去无差别的愉悦中剖析出不同的根源,以此对各种愉悦加以分类,而是应当首先就着眼于不同类型的愉悦,寻求它们各自的先天根源。所以,在严格的先验课题中没有“无差别的愉悦”的位置,向来就“有差别”的愉悦才是康德的思考对象。这也就是为什么康德在“审美判断力批判”中一开始就通过对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的描述,将它同其他类型的活动绝对地区分开来的缘故。就鉴赏判断包含的愉悦而言,由这四个契机所阐明的独特条件才是首要地被给予的东西。
而“单阶理论”对愉悦感的解释则避免了心理主义的嫌疑。这一模型的核心假设是审美愉悦的“自我指涉”的意向性结构,这个概念正与“无差别的愉悦”的无结构性相对。审美愉悦一开始就是特异化的,这里的“一开始”不是指某个心理行为在时间上在先,或者就作为某个结果的原因而言,而是就其作为审美经验的可能性条件而言。当“单阶理论”谈论愉悦感的意向性,以及它获得普遍有效性的机制的时候,不是在经验性地描述它的属性,或者愉悦的情感在我们的心灵中实际上被如何处理,而是在先验层面上阐明主观的形式的合目的性这一概念,后者是鉴赏判断的先验原则。
根据“二阶理论”,由初阶反思所产生的愉悦,其来源和性质无法由自身来评判,只有在采取了一个外在于它的高阶反思之后,我们才能确定那个愉悦究竟是属于纯粹审美还是感官快适;如果赋予它以普遍有效性,那么情形就是前者,反之就是后者。这不得不让人如此假设:为了解释那个“无差别的愉悦”,不仅鉴赏判断需要高阶反思,感官享受也同样需要。在后一情形中,我们把给定的愉悦判定为那种“在感觉中使感官感到喜欢的东西”[1]31,但因此也缺少普遍有效性的类型。然而事实反倒是,在感官快适中,主体沉浸在与客体的直接性中,因而几乎不存在任何反思判断。不仅没有对心灵状态作是否普遍有效的高级判断,而且常常连初级的形式也不需要,因为,“以最热烈的方式使人快适的东西中甚至根本不包含有关客体性状的任何判断,以至于那些永远只以享受为目的的人们是很乐意免除一切判断的”[1]32。
为了避免这一责难,“二阶理论”的支持者或许会辩护道:与其说高阶反思是“赋值”,不如说是“揭示”。也就是说,鉴赏判断中愉悦的普遍有效性实际上已经包含在初阶反思之中了,只是在缺乏高阶反思的情况下没有被明确意识到而已,因而对我们呈现为好像是无差别的。高阶反思的作用只是将本已存在的普遍有效性明确地辨认和表达出来。例如斯威特写道:“在二阶理论看来,判断的普遍特征依然保持着,然而……我们对普遍性的意识只能由反思给予,只能在判定愉悦有普遍的基础中。”[3]68于是上述责难就不能成立,因为如果感官快适中原本就不存在普遍有效性,也就无从“揭示”了。但这一辩护仍然是站不住脚的。康德从来不认为对审美愉悦的普遍有效性的主张是对既定事态的辨认或重新发现。在规定性判断中,普遍性和必然性通过既定的概念得到先行保证,尽管在进行这种判断时,我们不需要有意识地关注本已存在的普遍性,而是(如果有需要的话)会在随后的反思中重新发现。但对于鉴赏判断而言,其中的普遍有效性没有先行保证,我们采取的活动只是在判断的当下过程中就此提出“要求”。尽管主张普遍有效性的权利在我们之中有着先天的基础,即在所有主体间分享的“共通感”,但这毕竟不是被给定的概念。因此,高阶反思也不是“揭示”。
即便如此,“二阶理论”依然会坚持认为高阶反思是必要的。理由是,愉悦感不仅仅是自由游戏的后果,而且也是我们借以知晓后者的途径(尽管不是以理论认知的方式知晓)。[2]53,[3]63这一点哪怕“一阶理论”也不会反对。而这个自由游戏作为愉悦的根源并不会直接呈现给我们,那么为了意识到它,就必须采取一个“有意识”的活动,这就是高阶反思。然而,首先,自由游戏被知晓的方式既然不是理论认知,那么就并非不能假设另一种特殊方式,即愉悦感自身非对象性的“自我指涉”;其次,当我们说某个物质实体是通达某个目的地的途径时,意思是把它作为一个中立的中介。但意识与物质实体不同,我们与前者的关系始终是直接的,也就是说,当我们说某种意识是我们意识到某物的途径,所表明的仅仅是,只要我们直接地处在这个意识当中就有可能达到目的。因此,说“愉悦感是知晓其根源的途径”,并非是说我们把愉悦感作为一个中立的“通道”,运用第三种意识通过它来抵达目的地,相反,要知晓自由游戏,所需要的仅仅是愉悦感本身,而并不需要在它之外的高阶意识。
尽管康德认为,鉴赏判断所要求的普遍有效性是“一种不借助于概念而在愉悦方面的普遍同意”[1]39,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主体是在就愉悦或不愉悦的情感作判断。鉴赏判断的主词依然是对象之物,要求普遍有效性的不仅是愉悦的情感,而且也是将对象判定为“美”的先天综合判断本身。当我们欣赏美景时,并非仅仅期待他人能够分享我们心中的愉悦,我们真正希望的是,他人如果置身于同样的情境,也会认为眼前的景致是美的。这就意味着,如果按照“二阶理论”的假设,一种心灵状态的普遍有效性依赖于外部意识,那么,就不仅需要一个高阶反思来主张心灵中愉悦情感的普遍有效性,而且这个高阶反思自身的普遍有效性同样有赖于一个更高阶的反思。
出于这个考虑,金斯堡把阿利森对鉴赏判断的二阶解读总结和扩充为这样一个模型,即包含如下三层结构:1.愉悦感(源于对对象的初阶反思);2.赋予普遍有效性的判断(对愉悦的高阶反思);3.为上一级判断赋予普遍有效性的判断(更高级的反思)。[5]174可见,如果一种心灵状态的普遍有效性需要由一个外在于它的判断来赋予的话,那么,原先的“二阶”就是不够的。但实际上,金斯堡给出的“三阶”也仍然不够,因为如果上述假设是正确的,那么第3级反思的普遍有效性也须由第4级来保证,如此以至无穷。甚至可以推测,这个反思序列将不是以算数级数增长(即任一阶段的普遍有效性要由下一阶段来保证),而是将以几何级数增长,因为第3级反思不仅要作用于第2级反思,而且同时也要作用于第2级反思与第1级反思之间的控制关系。同样,第4级不仅要作用于第3级,而且也要对第3级与上述第1、2级整体之间的控制关系的普遍有效性负责,如此以至无穷。实际上这将导致鉴赏判断的普遍有效性不再可能。
无穷后退的悖论实际上源于鉴赏判断固有的循环特性。“二阶理论”试图既消解这个循环又假设愉悦和判断的分离,这就导致原本积极的循环结构投射在这种理论上,只能呈现为“无穷后退”这种扭曲形式。而“单阶理论”通过愉悦感的自我指涉这一特殊的反思结构,承认愉悦和判断互为条件的事实,因此能够对鉴赏判断的循环特性作出相称的解释,从而避免陷入“无穷后退”困境。
康德的鉴赏判断最后被描述为拥有一种单一层次的反思结构,亦即在其中主体中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运作产生了愉悦感,并且这种愉悦感伴随着主张自身普遍有效性的、非对象化的自我指涉意识。这种“单阶理论”之所以可取,一个原因是它能够很好地解释鉴赏判断的单一连续性特征。关于同一主题的另一种版本,即“二阶理论”,由于假设了愉悦感与普遍有效性主张之间的割裂,因此难以解释这一特征,并且同样的假设将导致其他一系列困境,而“单阶理论”却可以避免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