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协同发展路径

2020-12-10 15:04
关键词:城镇产业结构吉林省

陈 虹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多次强调“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1]城镇化是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载体,而产业结构升级是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因此,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是新经济形态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双重任务。吉林省目前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实现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协同发展,不仅有助于加快吉林省经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而且对于实现吉林省生态经济、绿色经济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协同发展的联动机理

城镇化与产业结构之间存在协同发展的联动机理,两者相互影响,相互联系。

(一)城镇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机制

城镇化的发展主要通过农村土地集中规模扩大、人力资本不断丰裕、工业品需求的增加以及居民收入的增加四个途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

首先,随着城镇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更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这使得农村土地集中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又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业产出也会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向城镇转移以及提高的农业生产率而增加,进而反过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推动第一产业内部结构升级,进而促进整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的增长。

其次,城镇化可以带来人力资本的不断丰裕并刺激工业品需求的增长。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的聚集效应,一方面满足了工业化进程中对劳动力“量”的需求,由于这些新型劳动者大多具有特殊技术优势,所以还会带来劳动力水平“质”的飞跃,给工业部门增添技术和创新优势;另一方面,这些不断集聚的新型劳动力会增大对工业品的需求,从而促进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的这种聚集效应,还会带动周边地区工业化发展,产生扩散拉动效应。最终,在城镇化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拉动效应”的共同作用下推动第二产业结构升级。

最后,城镇化有利于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以及公共服务。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等;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等。服务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城镇化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更多拥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劳动者进入城镇。随着这些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对生活服务的需求也会不断提高,由满足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日益上升到以旅游、文化、娱乐、教育等生活消费为主的需求。消费需求结构的改善,将会推动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产业结构对城镇化的影响机制

产业结构对城镇化的影响机制主要表现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收入的增加以及就业结构的优化等方面。[2]

首先,伴随着产业结构内部以及整体结构的升级,第二、三产业的产值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第一产业内部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产生的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产业的生产效率不断提高,进而吸引更多的新型劳动者进入城镇。同时,技术水平得以提高,从而提高了原有土地的利用效率,更利于土地规模效益的发挥。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升级,刺激收入的增加,使得城市规模范围不断扩大,进而有利于城镇化发展。

其次,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就业结构的转变。大量农村人口开始摆脱传统农业劳动的束缚,不断涌向城镇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生产,从而加速了人口城镇化的进程。

二、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一直坚持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经济总量得到明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很大改善。

(一)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现状

首先,城镇人口增长较快,行业分布较广。城镇化率(1)人口城镇化率的统计方法,是以2019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城镇化率为基础,以每年的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结果进行推算。是指一个地区的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均按常住人口计算,而非户籍人口)之间的百分比,用于反映乡村人口向城市聚集过程和聚集程度。

根据吉林省2019年人口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 704.0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 555.6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53%,比2017年末提高0.88个百分点。与2000年的2 651.7万常住人口相比较,全省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增加了52.36万人,增长率为 2.6%。截至2018年底,吉林省从业人员已经达到1 847.17万人,比1949年的263.9万人,增长了6.78倍。尽管期间从业人员有所波动,但整体呈现出上升趋势。相应的农村从业人员比例呈波动性下降趋势,由1949年的85.34%下降到2018年的42.37%。这说明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迁移。

从劳动力行业分布来看,2009年至2018年吉林省从业人员占比前三位的是制造业、教育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从时间顺序来看,增速较快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仓储及物流行业。其中,增长最快的是建筑行业。这说明城镇化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导致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快速增长。[3]

其次,地区间城镇化差距缩小。有关统计数据分析了吉林省在2000年与2018年这两个年份里9个市、州的城镇化水平。经计算,2000年9个市、州城镇化水平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42.97%;2018年的差值为35.79%。即18年间吉林省各地区间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差值减少7.18%。这表明吉林省各地区间城镇化发展差异正在逐年缩小。

第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1982年之后,吉林省市、镇的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直到 2018 年的30多年间,总数从110个飞速增加到650个,共增加了540个,增长幅度高达519.23%。其中市增加了22个,增长率为 275%;镇更是增长了519个,增长率为540.6%。通过数据的比较,我们发现吉林省在近几年市、镇个数成倍快速增长,其中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迅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进入了飞速发展阶段。[4](2)本文中数据均由《2019年吉林省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出。

第四,城镇人口承载力不断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城市数量就在不断增加,城镇化体系框架逐渐完善,城镇职能分布也日趋合理。城市人口数量能够有效反映城市的发展规模以及对人口的聚集程度。

从吉林省城市发展的数量上看,城镇规模等级呈“金字塔“式序列分布。2019年,吉林省百万人口的城市有2个——长春、吉林;50万至100万人的大城市也有2个——白山、四平;20万至50万人中等城市有8个——白城、通化、松原、辽源、公主岭、敦化、延吉、梅河口。数据显示,吉林省城镇的人口承载能力正在逐步增强,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吉林省城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分割严重

一是城镇化率“虚高”。城镇化率能够直观地反映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高低。城镇化率是指城镇人口数量占区域总人口数量的比重。“十三五”时期,虽然吉林省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4.2%,尽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这一结果中并不包括未达到实际城镇生活水平的非农人口数。吉林省目前的城镇化只能被认为是简单的农村户籍的转变,而不是农村人口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居住环境与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以及公共设施有所加强的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较悬殊。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吉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 798元,相比2017年增长了1 429.68元;其中2018年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 17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 748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额为16 424元。2018年吉林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 200元,相比2017年增长了1 568元;其中2018年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2 394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 826元,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额为11 568元。可见,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比较悬殊。[5]

三是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高。“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城市基础设施指标总体偏低,其中人均绿地、居住面积、铺装道路的面积、供水及燃气的普及率等均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发达省份的平均水平。而且吉林省很多县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着很大短板,还不能满足城镇人口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2.产业支撑力不强,带动城镇化发展力较弱

吉林省产业结构不够合理。2019年底,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9.0∶49.8∶41.2。其中,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8%,而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则要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9%。尤其是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这使得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缺少必要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保证,城镇经济实力较弱。改革开放40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吉林省的小城镇数量迅速增长,但从整体来看,吉林省经济实力仍然较弱。根据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19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1 72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但远低于全国6.1%的平均水平。2019年底,吉林省人均GDP为19 139元,吉林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3 218 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 626 元,在各省间排名第25位;吉林省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46 51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9 844 元,在我国总排名第26位;吉林省平均生活消费水平排在全国第28位。[6]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发现,吉林省城镇经济实力较弱,发展水平较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不足,另外也无法更好吸引省外资金和人才。

3.城镇体系不完善,功能不佳

一是中心城市的中心作用不强,辐射带动功能差。在吉林省具有特大规模和实力的城市只有长春市和吉林市,但是由于吉林省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所以吉林市与长春市在全国 37 个特大城市中只属于偏下水平。而省内的另外几个城市——白山、辽源、松原、四平、白城、通化等地级城市,实际上与全国相比仍然是发展规模不大、经济实力偏低。因此,吉林省的大城市区域中心作用较弱。另外,中心城市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严重,导致对周边农村的带动、辐射作用不强。

二是缺乏科学的城镇化体系,小城镇发展滞后。吉林省大部分的小城镇都属于行政建制,并不是区域性经济中心,因此经济发展水平根本满足不了城镇化发展的需求。近年来,虽然吉林省城镇化规模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主要以小城镇居多,不论是人口规模还是经济实力都无法达到标准,因此不能增加乡村人口的就业机会,也就不能起到集聚作用。由于小城镇的经济活力相对薄弱,很难对当地的产业结构起到优化升级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地区的能力也较弱,从而制约了吉林省城镇化的发展。

三、吉林省产业结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是新经济形态下吉林省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双重任务。产业结构升级是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而城镇化则是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载体,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笔者认为,吉林省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还依然面临着以下问题和挑战:

首先,吉林省产业增长速度逐年下滑。2007年以来,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逐年下滑,由2007年的16.1%下滑至2019年的6.1%,下降了10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至2016年吉林省经济增长率分别为6.5%、6.3%、6.9%,均低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在2018年前三季度的GDP中,吉林市、四平市作为吉林省前三名中的城市,也没摆脱GDP负增长的处境。在公布的9个城市中,以延边州531亿GDP总值排名最后。但是从名义增速上看,延边州的负增长率远不及GDP总值排名第六的白山市,负增长36.10%。

其次,就产业拉动率而言,吉林省经济大幅下滑又主要表现在第二产业上。2014年至2016年,全国第二产业增长率分别为7.4%、6.2%、6.1%,而吉林省第二产业增长率分别为6.6%、5.2%、6.0%,均低于全国水平。2018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11 253.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 160.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 051.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 041.6亿元,也均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已经处于全国倒数。其中,第二产业增长乏力主要源于资源型产业的逐渐枯竭,新产业出现断层。尤其是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煤炭、黑色金属采选加工业,木材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和有色金属采选加工业等六大资源型产业产值占比高达20%。原油、钢铁等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以及煤炭资源枯竭和天然林资源的禁伐,使得这些资源型产业拉动吉林省经济增长乏力。

第三,传统农业比重大,高耗能的重工业比重过高。吉林省传统农业比重大,结构过于单一,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玉米等粮食作物在吉林省种植业中一直处于主要地位,因此,以玉米产业为例,2018年吉林省玉米机收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仅为16.5%。农业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方式落后,其中机械耕地和机播水平分别为79.5%和72.8%,而机收水平仅为22.7%,这些严重制约了吉林省现代农业的发展。

吉林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尽管工业对吉林省的经济贡献率较大,但高耗能的重工业比重过高也是不争事实。2018年吉林省重工业比例高出全国9.3个百分点,高达68.3%。重工业比重偏大无疑加大了能源对吉林省工业的约束效应。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看,吉林省重工业为1.675吨,是轻工业的2.8倍。过高的重工业占比,无疑加大了吉林省产业结构升级的难度,不利于吉林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新兴服务业贡献率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贡献率低。新兴服务业是指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消费结构的升级,向社会提供的高附加值、可以满足高层次和多元化需求的服务业。主要包括计算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仓储业等。这些服务行业安置了大量的城镇富余劳动力,极大地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吉林省服务业目前还以传统的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为主。2006年至2018年,吉林省传统服务业在整体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达到60%,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

四、吉林省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协同发展的路径

针对吉林省城镇化和产业结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有以下路径:

(一)走“内敛型城镇化”产业发展道路

内敛型城镇化是相对于一线城市那种外溢型向外扩张的城镇化发展类型来界定的。它是伴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重心逐渐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最终第三产业发展成为经济重心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较高级的从业劳动者也不断地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逐步转移,并逐渐居于主要地位。因此,内敛型城镇化是产业结构变迁的过程,也是经济重心不断转移的过程。

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均土地占有面积全国最高。同时吉林省又是一个多林、多山地区,城镇的腹地比较远,不利于形成辐射。因此,不能像一线城市(如上海)那样外溢型地向外扩展。吉林省产业发展重在发挥各个城市的比较优势,在提高原有城镇和城市质量的前提下,走“内敛型城镇化”道路,形成合理的城镇分工体系,相互支撑。[7]

(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

吉林省既是农业大省,又是工业省。因此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是以科技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把农业生产总过程和诸环节联结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一方面通过机械化可以改进传统农业,提高传统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深化农业产业链,打造农业产业群,促进城镇化进程。

首先,应发展精细农业,不断为第二、三产业提供充足、高质量的粮食保证。吉林省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十分突出,虽然是农业大省,却不是农业强省。因此,政府需要为农业的现代化生产给予制度支持和保障。如为了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允许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为农村城镇化提供了条件。

其次,促进传统农业的不断升级,积极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升级后的传统产业由于高新技术的注入,可以吸纳被传统产业淘汰下来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力,使传统产业重新焕发活力,对吉林省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劳动力支撑。

再次,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吉林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特色农业的资源优势。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的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条,吸纳大批城镇及周边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就业。吉林省的资源禀赋条件并不比中部内陆地区及东南沿海地区差,具有很大的比较优势,但这种潜在的“比较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因此通过发展特色农业能够较好地实现二者的转化。

(三)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吉林省应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并以工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实现由重工业占绝对优势向轻重工业齐头并进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300余万农业潜在剩余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发展轻纺业。鉴于吉林省产业结构中轻工业一直是短板的现实状况,结合吉林省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相对丰裕和良好的产业基础等优势,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地区劳动密集型轻纺业的产业转移,发挥自身在轻纺产业上的后发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资本的积累和人工成本的上升,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逐渐失去,劳动密集型产业由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转移是必然趋势。201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对口合作机制(3)对口合作关系为东北三省与东部三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吉林省与浙江省,辽宁省与江苏省);东北四市与东部四市(哈尔滨与深圳,长春与天津,大连与上海,沈阳与北京)。。吉林省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轻纺产业转移上具有比较优势,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吉林省应把握当前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政策机遇,积极开展对口区域合作。在纺织服装、家具、家电以及消费电子产业等方面,发挥后发优势,借助浙江省先进技术、外贸销售渠道和检测服务等优势补短板,加快产业振兴和升级。

二是增强中部城市群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大力发展石化、汽车、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同时,拉伸产业链,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注重加强各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加强与浙江省对口产业的融合,积极开展产业合作,促进产业集聚。2015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成功引入雅戈尔(珲春)有限公司国际服装城项目,打造吉林珲春百亿级纺织服装产业,成为了吉林省轻纺业跨越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三是提升产业发展活力,坚持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并进。既要以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等优势产业,还要积极培育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知识技术密集、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以提供生活消费品为主的轻工业。通过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及经济竞争实力,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发展。

(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突出现代服务业的拉动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服务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合理布局商务、流通等各项基础性服务业,吸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二是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信息、金融等)发展,促进工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配套融合。三是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在扩大内需方面的作用。四是突出抓好文化、旅游等吉林特色服务业,积极培育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业态,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

(五)完善“与产业升级配套”的城镇体系

1.树立全新规划理念,形成区域间良性互动

一是增强区域间的联系互动,实现优势互补。对各区域产业发展进行合理定位,促进城乡间和城市群的有机融合,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和服务配套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树立生态文明经济发展理念,统筹吉林省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智慧、低碳型城镇规划体系。三是要注重城乡结合部的规划,为城市扩张留出空间。同时,加强产业融合和扩散,并通过城市带动作用,形成各区域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城镇化发展。

2.促进产业集群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首先应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努力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吉林省可以通过积极引进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提高产业生产率,打造以汽车、石化、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其次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将周边更多城镇“吸纳”进城市群,发挥城市集群的集聚效应。四是强化产业支撑,提高城镇配套承载能力。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

3.构建城镇经济绿色增长体系

首先,吉林省城镇化发展要打破传统模式,尽快制定集约型经济发展的产业发展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扩张、低产出”的“三高一低”产业进行适时淘汰。实施高科技引领战略,通过不断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投入,逐步实现低碳、生态的城镇绿色经济增长。其次,要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可以率先在较大城市如长春市、吉林市等区域试行。通过创建产业园区层次的生态工业网络,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实现园区的专业化和生态化发展。最后,吉林省高校众多,政府、企业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改变粗放增长模式,走集群化、专业化、生态化的产业发展道路,促进城镇经济绿色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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