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丽波
(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65050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1]这一论述指明了“中国之制”是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民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过程中逐渐生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的任何治理实践活动均需要依照“中国之制”来展开,“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之制”在“中国之治”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中国之制”的高度自信为推进“中国之治”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而推进“中国之治”能够增强广大人民对“中国之制”的高度自信和强烈认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度概括了“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突出优势,这些优势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协同共进的集中彰显。因此,新时代探讨“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互动根基、互动价值以及互动路径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之间具有深厚的互动根基,强有力的政党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领导根基,人民立场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群众根基,改革开放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实践根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向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治”基础。
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领导根基,其领导并协调二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因而,对“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互动逻辑的深入探讨,“需要突出党的领导制度”[2]11,党的领导是“中国之制”的最大优势,需要精准把握这一重大优势。从本质上来看,包含党的领导制度的实效性在内的每一项“中国之制”的具体制度,都是我国国家制度在治理实践层面上的具体呈现。党的领导制度在革命、建设以及改革中的成功,既可以从组织结构、权力边界、权威效能等层面探寻到原因,又可以从理想信念、制度安排、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中来整体把握。换句话说,只有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时刻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党,才能够使自身的领导成为一种颠扑不破的制度优势。而将党的领导制度嵌入“中国之治”,旨在实现治理效能与制度属性的有机统一。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促使自身不断完善和创新,在这一革命过程中保持“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互动的平衡稳定,集中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发展环境中“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互动逻辑的共同领导根基。因此,强有力的政党不断推进“中国之治”的现代化,又兼顾了“中国之制”的延续和创新,进而提升“中国之治”的效能,与新时代国家各项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国家治理的具体需要相契合,实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双重攀升。
“中国之制”中的人民立场并不是传统“民本思想”在新时代的简单翻新,它与“中国之制”的制度属性实现了高度契合,即突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中国共产党在近代反抗外来入侵与本国封建压迫的抗争活动中,充分认识到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中的强大推动力,因而将历史进程中长期颠倒的关系进行科学修正,“首次确立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3]9。新时代突出人民立场就是已经富起来的人民要主动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在夯实制度基础和推进制度实施中共享“中国之制”的红利。因此,在制度实践层面的“中国之治”中,需要依据“中国之制”的顶层设计和“中国之治”具体实践中的政策偏好,精准评判和衡量“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是否能给人民带来利益,是否能够成为人民高度认同的“善治”。人民立场成为连接“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关键点,而是否与人民立场相符合,也提醒着我们必须保持“中国之制”的社会主义基本属性,更好更全面地发挥“中国之制”的比较优势,给全国各族人民带来万众归心的“中国之治”。基于此,“中国之制”严格限制了一些假借“改革”幌子以精英统治代替人民统治的思想和行为,创设制度条件让普通民众享有参政议政权利,充分发挥民众的参政议政潜能,为推进“中国之治”的现代化进程服务。同时,“中国之制”是党和人民历经艰辛探索生成的科学制度体系,需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及时回应民众的需求,将切实破解民众的现实问题作为稳固制度生命力的动力源泉,以稳定的“中国之治”成绩持续赋予“中国之制”的合法性,使“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建立互动关联。“中国之制”的优势与“中国之治”的绩效是通过民众具体的政策实践连接的,而民众参政议政方式的多元化,又进一步增强了二者互动的弹性。稳定的“中国之制”支撑着动态的“中国之治”,而后者在具体实践中持续给前者正向的反馈,同时可度量、可操作的人民立场成为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重要评价考核标准。
“中国之制”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的显著优势得以充分发挥需要始终坚持我国制度的基本规定性,而“中国之治”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往往是动态发展的,它的现实关怀与问题导向促使“中国之制”在改革实践中作出适时的完善和调试。在制度的具体运行中,“中国之制”与西方制度的区别在于民主制度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和包容性,它既要求全面的制度程序,又要求全面的实践参与。民众的参政议政体现在党和国家各项事务中,集中在民众对切身利益的满足和实现上,充分体现了民主制度的实践性。而包容性是基于制度本身的属性,不排斥其他一切能够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效能的宝贵经验,也不排斥所有能够激发“中国之制”优势的任何改革举措。我们从不质疑“中国之制”在制度理论上的先进性,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将“中国之制”的理论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存在巨大的弹性空间。在这一空间内解决“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磨合问题,需要在保持“中国之制”稳定内核的基础上,通过持续不断的“中国之治”实践来检验和探索,大幅提高“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中国之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制度,而是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制度。在新时代制度发展创新的语境下,“改革什么”以及“如何改革”,必须以是否符合坚持和发展“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的现代化为目标,能改革的和该改革的必须坚决改革,不能改革和不该改革的坚决坚持。基于此,具有正确导向的改革实践是对“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互动的捍卫,也是对“中国之制”实践正当性的忠实维护。因为制度再如何优越,其制度的应然与实然之间也存在落差,而在改革实践中发展和完善制度就是直面这一落差,并借助改革实践最大限度缩小落差,将“中国之制”中所蕴含的优势充分释放出来,释放所带来的“中国之治”效能又加强了民众对“中国之制”的自信和认同。因此,改革开放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实践根基,促进二者彼此支持、彼此推进,促使“中国之制”更加成熟定型,加速“中国之治”的现代化进程。
“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互动根基有力地推进了二者的良性发展,充分释放了二者所蕴含的互动价值,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向好发展与国家治理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有利于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因此,新时代深入剖析“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蕴含的重大价值,能够在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以及伟大复兴的奋斗进程中,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源自“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之制”保障了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向好发展,能够确保我国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从国内形势来分析,“我国何以能够保持长期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根源在于我们具有科学正确的中国之制”[4]267。制度在任何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都处于核心地位,使具有的制度权威集中发挥强大的凝聚整合效益,就能够保持社会经济的长期繁荣稳定。新时代唯有发展和完善“中国之制”,大力推进“中国之治”的现代化,才能在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挥制度协同共治的作用,有效破解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难题,切实在社会各领域中彰显“中国之制”的优越性,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之制”的自豪感和获得感。同时,“中国之治”必须按照“中国之制”而展开,确保“中国之治”始终保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从国际形势来分析,境外破坏势力试图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行动从未终止。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危机,“和平演变”甚嚣尘上,部分国家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苏联社会主义旗帜的轰然倒下,“关键在于国家治理中偏离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在最核心的领导制度问题上出现了错误”[5]139,走入了歧途,这是苏联骤然倒台的根本因素之一。中国吸取经验教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展和完善“中国之制”,为我国各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抵制了境外破坏势力对“中国之制”的“和平演变”。历史再次证明,要保障“中国之治”始终保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围绕“中国之制”来展开,坚持“中国之制”不是变量,而应该是常量,是最核心、最关键的常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国家治理是有立场、有方向的,大方向就是必须坚持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6]在新时代的国家治理实践中,“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互为条件,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向好发展与国家治理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指出了“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其中,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所能发挥的巨大优势放在第一位。这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之制”最大的优势,而“中国之治”的最大推动力也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因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是“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显著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的根基。具体而言,只有使“中国之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使各个治理领域的分工合作更加科学合理”[7]22,我国社会生产力才能进一步得以解放和发展,才能不断满足全国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因素与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因素融合统一,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进“中国之制”的成熟定型,通过“中国之治”实施精准化的区域差异扶贫政策,确保56个民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在推进民族团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方面的优势,等等。其中,“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得到集中彰显。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党和国家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置于首位,充分发挥了党集中统一领导制度的优势,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疫情防控格局,通过各部门的协同联动迅速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势头,在疫情防控中全面展现了“中国之制”的制度合力优势,充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显著治理效能。这充分表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中国之制”,按照“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才能将“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
新时代我国进入了加速现代化但还没有完全实现现代化的关键转型时期,中华民族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然而从世界一些国家的现代化历程来看,缺乏科学的制度安排和现代化的治理,是造成这些国家无法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原因。中国要想成功实现现代化,避免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等一系列陷阱,关键需要一个能够凝心聚力、不断适应现代化发展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在新时代,为了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正确领导人民大众在改革和创新制度执行方面积淀了诸多智慧”[8]7,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之制”,在“中国之治”的持续推进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各项具体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核心要件,发挥“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在实现伟大复兴进程中协调各方和统筹规划的作用,使国家、民族、社会、个人在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中形成协同共进的关系,更好地发挥不同主体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的作用和职责,最大限度释放不同主体的奋斗潜力和能力,发挥中华民族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势。因此,“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相互推进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预期目标的题中之义。只有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贯穿于伟大复兴进程的全过程,才能规避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时代必须坚持不懈地坚持和发展“中国之制”,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国之制”更加成熟定型,坚定不移地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才能凝心聚力推进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为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和制度文明贡献中国方案。
新时代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互动根基,全面释放“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互动价值,积极创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互动路径,集中彰显“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使民众更加坚定对“中国之制”的自信,增强民众对“中国之治”的认同感。
“中国之治”从本质上看是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组成的,治理体系蕴含着制度体系和制度机制。目前学界对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但从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分析,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需要具备几方面的目标:基于宏观维度而言,需要全方位构建高效、科学、系统的制度体系;从微观层面来分析,要实现各个领域制度的定型完善;基于制度的覆盖范围来分析,需要实现制度覆盖全国、覆盖整个国家的各个行业,建构初步的根本性制度体系;基于制度关系来看,需要建构全面协同的系列制度体系;基于制度功能来分析,要求形成高效、有用、顺畅的制度体系。治理体系达到现代化意味着上述目标的实现,这将有力提高“中国之制”的质量,使“中国之制”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使广大人民得以全面充分发展,增强人民大众对“中国之制”的高度认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切实得以执行,“中国之治”是否能够实现,关键在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程度。这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淬炼,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要求领导干部严格依照制度规定使用权力,认真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和运用制度的能力”[9]85,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精准治理。随着广大领导干部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的逐步提高,“中国之制”的效能和质量将得到大幅攀升,广大人民必然从生产生活中获得“中国之治”的满足感和尊严感,从而在实践中增强对“中国之制”的认同感。
任何制度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经历了发轫到日渐发展完善,制度构建具有显著的历时性。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需要根据时代发展需求适时进行精准调整,使之与时代发展需求趋于一致。中国在制度建设中,不仅遭受过制度曲折,也在改革开放中创新出新的制度,破除了不合时宜的僵硬机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但在新时代推进“中国之治”的进程中,制度缺位问题依旧存在。新时代必须立足如何更好地彰显“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促进“中国之治”取得更大的成就,“需要全方位厘清执政党的领导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生态治理制度、监督制度、外交政策与相关制度等等”[10]30,加紧将“中国之治”急需的制度提上日程,积极推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构建“中国之治”急需的制度进程中,需要对制度进行严格的实践检验,及时总结在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进而将其升华到制度层面,以便更好地指导新的实践。我国在推进“中国之治”的进程中,在珠海示范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开展了制度创新实践,探索和积累出了一系列具有普遍性的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包括民生幸福准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及时将这些好经验总结和提炼出来形成制度,并向其他地区进行推广,尤其是与世界各国的商贸制度对接的营商标准、管理规则、行业规范等,完善和健全投资管理机制和商贸监管机制,实现中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新时代必须着眼于“中国之制”的改革创新,以此健全“中国之治”急需的各项制度。
“中国之制”好不好,并不是通过感性判断,也不是源自主观结论,而是要看“中国之制”究竟有什么优势,这也是解读“中国之制”的密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优势是一种立足于比较视阈之下的力量显示,“中国之制”赢得广大人民高度认同的理由,就是“中国之制”使人民大众充分感受到它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具备优越性不仅在马克思那里具有自洽的逻辑论证,也在新时代伟大的实践中得到了验证。诚然,“不管是理论逻辑还是实践证明,都需要经历时间的考验和不断的演进”[11]11,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认识到位,也不能实现认识上的终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了“中国之制”的优势,是在深刻总结长期国家治理经验基础上而作出的科学论断。“中国之制”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中国之制”的优势与国家治理效能融合在一起,不仅突出、全面,而且彰显重点。“全面”表现为显著优势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重点”表现为优势来源于“中国之制”。因而,深刻探析“中国之制”的优势必须高度重视国家治理的效能。“制度最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凸显了国家发展全局都系于完善的制度保障上”[12]55。新时代深化改革需要开展各项制度建设,以制度活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国之治”扎牢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国家治理,“尤其注重从整体性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13]48,将制度建设推向体系化发展。制度是一种宝贵的资源,资源必须进行科学整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功效。国家不同领域都需要建立制度,而单项的制度发挥出来的功效往往非常有限,只有将不同领域的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才能形成强大的制度合力,才会集中彰显出制度本身的整体优势,因而需要做好制度衔接工作,将相关制度衔接匹配在一起,使其产生最大效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凸显了制度的整体性和体系性,并将其贯穿于“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制度建设之中,使“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体系结合在一起,将制度优势科学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样的互动逻辑证明,“中国之治”要求制度建设的体系化,制度层面的体系化越高,国家治理的效能越强,而“中国之制”优势的彰显,必须充分发挥整体性制度资源在“中国之治”中的效能。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是规范作用,国家治理涉及社会、人民、国家的发展事务,需要立足于更高的政治站位,以国家战略发展任务为目标和归宿。制度是开展一切国家治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世界各国在现代化的推动下,都具有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势必由传统治理模式向现代治理模式转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集中彰显了实现“中国之治”的思想自觉,“中国之治”与传统的国家管理在样式、主体、理念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科学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效能是新时代需要下大力气的重大任务。“中国之制”的优越性要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资源的多元整合力度,和广大人民群众凝心聚力将“中国之制”的优势精准转化为“中国之治”效能的程度。
“中国之制”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长期实践和探索中生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需要依照“中国之制”展开,“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及其高效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二者具有深厚的互动根基,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释放了巨大的价值。因此,新时代需要深入探讨“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互动逻辑,通过推进“中国之治”革除各领域体制机制弊端,使“中国之制”更加成熟定型,化“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为“中国之治”的效能,深入探寻实现“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以制度优势推进“中国之治”的新境界,使人民大众从“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中获得更多的满足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