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明
(铜陵学院 法学院,安徽 铜陵 244061)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对于培养学生应有的法律职业思维、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信仰具有重要的价值作用。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就明确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1],明确指出和强调了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采取的是传统线下模式,该模式虽然有其自身优势,多年来,为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素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该模式存在时空场域制约明显、学生体验参与人数受制、校外兼职实践教学教师作用发挥有限等弊端,亟待优化完善。鉴于此,线上教学视域下的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研究应声登场。本文以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研究和应用两个维度的实证考察为逻辑起点,基于问题意识,最终提出若干意见建议。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学者们已经开始关注如何利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和设计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问题,通过梳理发现,目前学者们研究的主要观点、视角和内容为:
一是对于构建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普遍持赞成肯定态度。有学者认为,“‘互联网+’时代下,打造法学专业虚拟实践平台,有助于拓宽学生获得实践技能的渠道,切实提升法科学生的职业能力”[2]。有学者指出,“构建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有助于减少校外法律实务人员担任实践指导教师的时空限制,提升学生实践实效”[3]。有学者强调,“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可以有效避免传统实践平台受课时、实验室规模所限而无法实现全体学生‘角色体验’的弊端,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变的必然要求”[4]。二是对构建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基本要求进行了探讨。有学者提出四要求说,即“打造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必须解决教学任务规划与管理、有效的网络实践教学资源供给、科学设置交互空间和仿真模拟系统构建等四个方面问题”[5];有学者提出六要求说,即“在构建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中,需要解决教学设计和实施的针对性、实践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课程实践教学方式的开拓和创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师生的教学互动等六个方面的问题”[6]。三是对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方式和路径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可将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庭审现场、法治在线等互联网媒体资源引入在线教学之中,教师将案件涉及的法律解释技术、法律推理技术、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及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进行剖析,以提升学生实践技能”[7]。有学者指出,“需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构建教学资源云平台、课外学术资源平台、在线网络课程学分修读平台,建立模拟互联网法院、模拟互联网检察院等,使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全流程仿真模拟法律实务工作”[8]。
综上可知,目前学者们对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多维度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实践工作的展开,但毋庸讳言,缺陷和不足亦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逻辑上,一些研究旨意欠高、视野欠广,仅对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问题就事论事,缺乏从当前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和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广阔视野下去统筹分析该问题;二是主旨上,往往将该问题视为单纯的学理问题而漠视其社会实践性,因而未能准确把握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的现实尺度,对实践的参考借鉴价值有限;三是内容上,对于构建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价值意义、现存问题探讨有余,但对模块设置、内容安排等如何构建的具体设计问题,缺乏切合实际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应对之策。
大力建设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能够有力弥补目前法学专业线下实践教学的天然短板,从而实现提升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效之目的。但通过考察发现,虽然互联网早已走进校园,可在当前我国的高校法学教育领域中,相较于线下法学知识的传授而言,运用线上虚拟方式组织开展法律文书、案例研讨、模拟法庭与法律诊所等高校法学专业实践课程仍较为鲜见,明显滞后于时代的要求,特别是缺乏系统化的虚拟实践教学平台,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优化升级的一大瓶颈,同时,该问题也是目前疫情期间全面开展法学课程线上教学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通过考察发现,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使用主要有以下不足:
通过考察发现,目前我国仅有少数高校独立建设了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大多数高校主要采取了拿来主义的方式,即利用线上方式开展实践课教学主要是借助学习通、腾讯线上会议室等公共互联网平台。虽然,利用公共虚拟线上平台开展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具有免去网络平台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等琐碎环节和程序,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经费,而且可以信手拈来,同时由于上述虚拟线上平台多为大型互联网公司开发,在使用过程中性能良好,系统和平台比较稳定。但众所周知,“免费的午餐往往不可口”,上述虚拟线上公共平台虽然有诸多便利,但也存在模式单一、固定,无法完全满足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特质需要等弊端和缺陷。例如,线上模拟法庭的开展、虚拟法律诊所的开办等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笔者观察和实践,目前通过虚拟线上公共平台均难以完成。
通过对目前我国相关高校所自主建设的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考察发现,总体而言,平台功能不甚健全,难以满足新时代高等法学人才的培养要求和需要,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功能不甚健全,难以涵盖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普遍进行和开展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文书写作和案例分析等主流实践课程,导致师生的体验感不强。二是应用性能较弱,仅能够满足师生间的视频、语音即时交流,缺乏对相关在线资料、课程学习过程的存储应用,学生难以进行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实践应用性不高。同时通过走访相关高校法学专业师生发现,部分学校自主建设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因设计、管理以及技术等方面原因,经常在使用中出现系统平台难以登录、卡顿,甚至死机等问题,最终导致师生不愿使用,平台形同虚设。
作为虚拟实践教学中的一线工作者,专业课程教师无疑起着关键作用,教师是否对虚拟实践教学理念的深刻理解,是否能够对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相关功能的熟练掌握等因素,都决定和影响着虚拟实践教学的效果。高校法学专业亦不例外。但通过对相关高校的实地调研发现,目前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相关功能的法学课程教师仅是少数,多数教师仅能够做到基础的语音、视频功能的使用,甚至一些法学课程专业教师因对虚拟线上教学本身较为排斥以及网络教学缺乏教务部门监管等因素,在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使用中,存在“糊弄”的思想和行为,导致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使用不充分,甚至只是流于形式,并未发挥出其应有价值。
综上,通过笔者走访和调研部分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后所梳理的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使用的情况可知,目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使用总体而言难以令人满意,与当前信息化网络时代法学专业线上教学的应然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而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能够真正适应新时代高等法学人才教育培养要求的虚拟实践教学平台。
基于前文对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研究和实际使用这两个方面的实证梳理考察,在立足新时代我国高等法学人才教育培养的新理念、新要求基础上,现就当前和未来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建议:
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必须立足实际、契合实际,明晰科学理念,才能确保平台建设的科学有效性。具体而言,应树立以下理念:一是从宏观视野考量,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应立足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的重要讲话,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和新时代我国高等法学人才教育培养的最新理念,才能有力确保平台建设具有正确的方向和目标;二是从微观视野考量,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应立足于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实际需要,通过线上虚拟的方式来提供依托和支持,帮助师生完成各种法学实践教学任务和实践操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如该线上平台可通过文字、视频、语音等方式存档备案,为师生反复使用以及改进实践教学质效提供便利等;三是从当下疫情背景考量,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应紧紧围绕为疫情期间教学一线服务的理念,重点突出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强化和凸显在当下这个特殊时期的应用属性。
所谓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模块是指,立足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特殊需要以及线上虚拟教学平台设计的一般规律,所建构和确立的平台基本内容。基于目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培养中常见的实践课程,本研究将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规划为虚拟线上法庭、法律文书在线实践、网上案例分析和在线法务诊所等四个核心模块,还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子模块,以满足各类不同类别高校法学课程线上实践教学之需要,具体见表1。
表1 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模块规划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国高等院校从层级来看存在“双一流”高校、中央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等不同类别,上述高校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以及侧重点的不同。因此,本研究关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模块的规划仅是基础性和一般性的,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的历史脉络、师资结构和教学侧重等因素确立具体的模块内容。
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的目的即是为了一线教学服务,因此必须明确其使用者。综合考量,笔者认为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用户主要有三类:一是学生前台用户。学生前台用户,主要供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虚拟线上法庭、法律文书在线实践、网上案例分析和在线法务诊所等实践训练使用,学生通过登录该平台来完成教师布置的虚拟实践教学任务、参与线上实践教学互动等。学生前台用户是该平台的最主要使用者。二是教师后台用户。教师后台用户,主要为法学实践课程教师进行信息发布管理、教学任务安排和在线实践指导等虚拟实践教学活动使用,教师通过登录该平台,主持线上实践教学的各种工作。教师后台用户是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主导者。三是学校管理者用户。任何网络平台的良性运行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管理,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亦是如此。相较于线下教学中教务部门通过听课、现场观摩等方式实施监督、评价不同,线上教学必须给予教务部门等管理者一定的用户权限,实现教务管理人员实时监督监测虚拟实践教学、维护保障虚拟平台有效运行等功能,以保障学校基于教学质量监管之目的,对教师开展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的质量予以评价。
基于前文对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理念、用户分类,特别是虚拟线上法庭、法律文书在线实践、网上案例分析和在线法务诊所等四个模块进行的探讨,在使用操作上所设计的基本流程为:
一是虚拟线上法庭基本流程:教师进入“虚拟线上法庭”模块布置任务、分配角色→学生进入“虚拟线上法庭”模块按分配角色进行庭前准备→学生按照各自角色“在线开庭”→教师、学生共同回看“在线开庭”视频→学生对“在线开庭”情况进行自评、互评→教师对“在线开庭”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本次虚拟线上法庭的相关文字、音频、视频进行线上存档备份。二是法律文书在线实践基本流程:教师进入“法律文书在线实践”模块布置任务→学生进入“法律文书在线实践”模块线上完成→教师在线评阅学生法律文书作业→学生在线修改法律文书→教师与学生在线讨论、回顾本次法律文书撰写中的主要问题→教师对本次在线法律文书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本次法律文书在线教学的相关文字、音频、视频进行线上存档备份。三是网上案例分析基本流程:教师进入“网上案例分析”模块布置任务→学生进入“网上案例分析”模块进行分组→学生按所分小组开展在线案例分析研讨→教师就案例中的证据认定、法律关系、适用法律等问题在线提问、纠错→教师对本次网上案例分析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本次网上案例分析在线教学的相关文字、音频、视频进行线上存档备份。四是在线法务诊所基本流程:教师进入“在线法务诊所”模块布置任务、分配角色→学生进入“在线法务诊所”模块按角色进行准备→学生根据分配角色参与在线法务诊所相关工作→学生对参与在线法务诊所的不同角色“履职情况”进行自评、互评→教师对本次在线法务诊所运行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本次在线法务诊所教学的相关文字、音频、视频进行线上存档备份。
当前,我们正行驶在数字化信息时代的高速轨道之上,“互联网+”浪潮汹涌澎湃,教育信息技术革命蓬勃发展,这为高校法学实践教育教学理念、方式的变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线上方式的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能够有力契合和顺应当代大学生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乐于通过网站、网页、博客、微博、微信等借助互联网平台获取知识、信息的日常习惯,从而能够进一步增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当然,本研究无力也无意建构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的宏大理论,而是旨在进一步唤起高校法学教育界对该问题的关注,以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的完善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