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莹 倪 畅 章夏喆 顾亚婷 熊颖蕾
常熟理工学院,江苏 苏州 215500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宗法制度下生活的女性永远是他人的附属品。但在近代随着西方思想的传入,人们认识到解放女性及提高妇女地位的重要性。许多重要的政治运动都涉及到女性解放的任务,如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深入,社会上出现大批面向女性的报刊。在这一背景下,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参政热情逐渐增强,涌现大批优秀女性代表,为维护女性权利的女子参政同盟会随之诞生。但袁世凯上台后,以总统名义颁布了一系列法案,限制报刊出版,标榜贞洁妇女形象,禁止女子的参政行为。但袁的行为并不能阻止妇女解放运动的风潮。1915年,在包容开放的上海,商务印书馆创办了《妇女杂志》,面向广大女性读者并宣扬时代新风潮。
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上海为通商口岸之一,大批民族资本家在此开办工厂。开埠后的上海愈发繁荣开放,这不仅体现在上海对于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包容上,还体现在对女性独特的经济包容上。相比其他城市对于女性工作者的歧视,上海发达的棉纺织业的工人却大多为女性。尽管她们出身贫寒,但在上海她们拥有谋生的权利。因此越来越多的女性涌入上海,但此时女性可从事的工作种类较少,在相同工种上的薪资上也较低于男性。
随着思想解放女性职业呈现多元化,女性从业者的涌现逐渐打破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模式。同时,众多刊物刊登大量关于女性经济独立的文章,鼓励女性谋求职业,如《妇女杂志》第十卷第一期刊登的《妇女经济独立的基础》。
1915年,新文化运动揭开了序幕,作为一次伟大的思想文化运动,它从初期便关注到了女性问题。陈独秀于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在《敬告青年》一文中明确提出妇女解放的重要性。《新青年》上开辟的名为“女子问题”的新栏目收到了大量女性问题的征稿,也引发更多人加入女性主义思潮的研究中。其中周作人、沈雁冰等在上海创立了“妇女问题研究会”,并在《妇女杂志》(8卷8号)和《晨报副刊》(1922年8月1日)刊登了《妇女问题研究会宣言》。
同时,西方思潮中涉及男女社交的新思想流入国内,而旧社会盛行“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交往长期封闭,当时的知识分子对这一旧观念进行了批判和否定,但受到老派学者的激烈反驳。雁冰的《男女社交公开问题管见》(《妇女杂志(上海)第六卷》)中提到了相关争辩问题,也体现民众对于男女社交的意见不一。
1884年,英国传教士在我国创办了第一所女子学校,使得“女学”这一概念得到初步宣传;1904年,吕碧城创办了北洋女子公学,“女学”从私塾走向公立,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女学受众仍局限于贵族女子;直至1919年,教育界出现“开放女禁”的呼声,北京大学、南京高等师范率先开始招收女子学生,上海也成为提倡并实施“男女平等共校”的先锋地区。彼时中上层阶级子弟留学风气日益流行,留学生们接受先进教育回归国内,自然产生与旧思想的交锋,这也促进了小部分国民思想的更新。
《妇女杂志》自1915年创刊,直至1932年因战争爆发、商务印书馆被轰炸而停刊,时间跨度长达十七年,在新旧杂陈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中成长,浸润了王蕴章、朱胡彬夏、章锡琛、杜就田、叶圣陶、杨润馀等六位主编以及当时社会上的众多作家和社会活动家的共同努力,经历了“宣扬贤妻良母”、摒弃旧道德与鼓励妇女解放、回归保守与贴近女性生活、短促革新四个阶段,主要面向中产阶级背景的女性群体,对女性问题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广泛探讨,是近代中国女性思想启蒙、发展与高潮的见证史。
《妇女杂志》担任“传播新思想”的角色,及时把握民众关注的热点,使社会对女性相关问题转向深入的理性思考,是极具时代性、丰富性、复杂性的妇女解放的宣传阵地。在推动女性婚恋意识改革上,《妇女杂志》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整个《妇女杂志》中涉及恋爱问题的文章有92篇,涉及结婚问题的有113篇,涉及离婚的文章有10篇,涉及自由问题的文章则多达168篇;还开设了与女性婚恋相关的栏目,如“离婚问题号”、“新性道德专号”等,在爱情观念、择婚标准、离婚与再婚现象、男女社交等多方面展开讨论;杂志还设有家政、论说、杂俎、常识等栏目,探讨女子教育问题。据统计,《妇女杂志》中有“家政”栏目352篇,“学术”18篇,“学艺”380篇,“学艺门”46篇,“常识”83篇,而其最高销量曾达一月一万册,曾被列为商务印书馆“十大杂志”之一,足见其社会影响力。
前清之前,男女婚配年龄多在十五岁,心智尚不成熟,因此婚事多由父母做主,个人婚姻中全无自主意志。民国时期上海受到外来思想的熏陶后,对婚恋观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由于适婚群体低龄化,在婚恋自由化初期多见因冲动或幼稚导致失败的婚姻,因此知识分子倡议自主恋爱的青年应达到年龄上的成熟。正如周迪斐在《择偶标准》一文中所谈:“因为年纪大些,可以察出实情,不至遗有缺陷。”针对婚配年龄,相比于前清之前的十五岁标准,民国时期倡议在十七八岁即可进行恋爱对象的选择;且因女子的发育期较早,在婚配方面多建议男子年龄大于女子。另外,女学的蓬勃发展也是促使婚恋大龄化的因素。女子思想得到开化后,择婚要求和标准亦有不同。例如,部分女学生在择偶时出现“学历门第”现象。
中国数千年来都是一个家族制度的国家,包办婚姻现象已是稀松平常。《妇女杂志》中《机械婚的反动与家族制度的破裂》一文提到了“机械婚”这一概念。所谓机械婚,即指家族制度之下,父权在家庭中超越一切的地位导致子女完全被“安排”的婚姻。“子女本是家长的所有物,而其嫁娶又完全为图谋其家的利益,所以家长对于子女的婚姻,有任意处置的特权”。
然而在民国时期,上海年轻一代对西方文化认同度较高,拒绝麻木接受包办婚姻。多数知识分子认同择偶该是属于青年本人的权利。《择偶标准》一文里提出择偶的六点要求:性情、品行、智识、年龄、身体、能力。此时在受新思想熏陶的新青年眼里,家族制度已被“小家”观所取代,家庭是否和谐、性情是否相投成为择偶的新要求。
学堂的成立使得两千多年以来端坐家中弄机杼的女性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她们不再仅仅只是为人妻、为人母,而是为“自我”。教育大门的打开是女性思想解放的开端。虽然在经济条件和封建思想的阻碍下,女学的实际受众群体较少,局限于贵族家庭中,但“女性应平等接受教育”的观念已在上海得到传播,并受到知识分子的认可与声援。女学的推广也使得传统女性思考生而为人的意义。男女同校政策的出现也促进了男女社交公开的发展。
民国时期,上海滩的男女社交发展远胜于全国其他地区,其中百乐门是男女社交的主要娱乐场所,交谊舞会为较典型的形式。同时以《妇女杂志》为媒介,女性在社会发展中开始呈现自己的声音,男性对于女性的看法也发生转变。女性进入学堂意味着男女之间有了更多交流空间。男女双向的思想解放,使得上海地区女性的择偶观与地位发生前进式的改变。
尽管上海一直进行思想大解放,然而女性精神与人格上的改变在没有经济基础的支撑下难以为继,这也是女性尝试独立的初期难以摆脱束缚的根本原因。《妇女杂志》中《女子职业问题的讨论》一文中即说到了这个问题:“然既居人篱下,受人豢养,自由独立又安在哉?”
1924年8月1日,《妇女杂志》转载了鲁迅针对《玩偶之家》发表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鲁迅指出了娜拉的出路,“她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这体现了女性要想获得主权,首先要经济独立。职业教育给了女性谋生的技能,让其能争取经济上的自给自足。
五四运动后社会对于女子职业的看法不一,顽固派认为女子只适合家务劳动,而《妇女杂志》明确支持“女子的才能性质和男子无大差别”,认为男女处于同等地位。其中《妇女之经济的独立与职业》一文中提到:“一个进步的合理的社会,必须承认妇女有职业和居家的自由,对于这两种妇女,一律给予相同的尊重”。能够称得上“社会独立性工作”的,是排除家务、农活这类仍为男性附庸的职业,而是教师、编辑等独立职业,从事此类职业的女性才是真正迈入社会。
经济独立使得部分女性开始走上独身的道路。关于独身主义的流行,在《吾之独身主义观》、《女子独身生活的研究》等文章中多有体现。在《两度缔婚的我》一文中,一位妇女对爱情发出疑问:“人们没有爱情果真不能活么?没有爱情的人,世上果真没有么?我看不见得吧!”可见女性并不认为爱情是生活必需品。
《妇女杂志》在1922年出了一期名为“女子独身问题的研究”的专号,其中刊登了周建人的《中国女子的独身与觉醒》,他指出“独身是个人的自由”,他人不能“主观地批评是否”,结尾处,周说明“多见中国女子独身,少见中国男子”的社会现象,暂不论女子能否完全实行,但可得出“中国女子对自我地位的不满足”,因此周认为女子独身是“一个乐观的现象”。1928年发表于《妇女杂志》的调查也显示,自1919-1927年,金陵女子大学的105位毕业生,仅有17人成婚。
教育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女性的婚恋意愿。教育水平较高的女性在物质与精神上通常均能实现自我满足,择偶的标准愈发升高,对于婚姻的态度更为理性,往往走上独身的道路。
自男女社交逐渐公开,婚恋自主的思想流行开来,但这些对于当时的青年来说较为生疏,恋爱经验的缺乏和两性教育的不充分也导致了新问题的出现,如青年易犯冲动主义的错误,对待爱情态度随意。
千百年来,女性一直扮演“贤妻良母”的家庭角色,较男性而言,女性在婚恋方面比男子更陌生也更易出状况。通过对《妇女杂志》的分析发现,部分女性把婚姻当成儿戏,单纯地将“独立”理解为不再依赖于丈夫、家庭,误认为离婚即“女性独立”,导致离婚、再婚率的升高。
传统的婚姻观念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点遭到新青年强烈反对。在反抗过程中解除婚约便成为第一要务。
但在旧环境下长大的女性面对新思想的冲击时往往存在心理上的矛盾。一方面,其认可贞洁可贵的传统观念;一方面,又试图冲破封建礼教,谋求解放。《妇女杂志》就曾刊登过女性饱受折磨最终自杀的事件。而解除婚约后,女性还可能被认作“不检点”、“轻浮”。相对男性来说,女性往往承受更严重的舆论压力。另外,在北洋政府统治期间,法律对解除婚约也有着严格限制。
由此可见,尽管婚恋自主的思想得以传播,但对女性来说追求婚姻自由仍是一条充满艰辛的道路。
在《两度缔婚的我》中,主人公认为恋爱需要二人性格上“相识相知”,品性上也“气味相投”,可见其对于婚姻的理智态度。但当其遇到男性友人的求婚时,女性的反映并未做到完全的婚恋自主:“况且我是我父亲生的,父亲只生我一个,我不能因为自己私利就遗弃我的父亲,我虽是信从自由恋爱婚姻者,我不愿因我婚事令生我的父亲有些许不满”,可见女性“自由恋爱婚姻者”身份的不彻底性。所以民国时期的上海女性虽已初步具备自主恋爱观,但在社会、家庭等制约下,“父母之命”等保守意识仍被延续了下来。
从旧社会到现今社会,我国青年的婚恋观经历了巨大的变迁,而民国时期上海地区的女性择偶观更呈现多元化的一面。民国时期掀起的“自由恋爱”风潮使得女性在择偶时自主意识明显增强,《妇女杂志》中宣扬的“爱情是平等、交互、纯一的、清洁的”的观念在妇女群体中也大为流行。
同时,择偶观的转变针对的是男女双方。新择偶观给予女性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对女性自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女性对自我的角色定位不再局限在“相夫教子”的狭小圈子里,而是主动步入社会。《妇女杂志》也给予女性大量建议,这不仅促进了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也改善了婚姻中男女关系不对等的现象,女性在家庭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婚恋观的变革是一个动态发展、趋于稳定的过程,择偶观作为婚恋观的突出表现,也在不断趋于完善。通过研究《妇女杂志》,不难发现其所传播的民国时期上海女性的婚恋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同时期其它地区的妇女解放运动,鼓励更多女性举起解放大旗,更为当代女性指点了前进方向,帮助现代女性构建了健康、积极、自主的婚恋观,为广大女性走向社会、发挥才能提供了动力。相对于民国时期,现代婚恋观念也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飞速进步,在婚礼形式、性思想、生育观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综上,《妇女杂志》所体现的婚恋观的变迁,不仅见证了上海妇女群体的发展状况,也作为衡量民国时期上海乃至中国社会进步与否的尺度,更为当代女性实现自我解放提供了借鉴。在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中,西方先进的思想被广泛传播,女性寻求婚恋自主的呼声愈发高涨。尽管其局限性也逐渐显露,如旧式家庭仍存封建保守思想等,但总的来说,妇女解放运动及其所宣扬的婚恋观,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为当今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价值。从《妇女杂志》这一重要窗口中,我们也能够产生更多对于妇女解放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