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12-08 08:29:23王玲玲
魅力中国 2020年49期

王玲玲

(中共东台市委党校教务科,江苏 东台 224200)

不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优良营商环境的强劲支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绩,营商环境的国际排名也在不断提升。但是,从总体上看,当前的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作风漂浮、“新官不理旧账”、“看人下菜”、违规收费、随意执法、“融资难、融资贵”等一些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问题。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问题、补上短板,让长板更长,以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改善政务服务,提升投资创业便利度

“营商千万条,服务第一条。”优化营商环境,首先就要在改善政务服务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和经营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让企业少跑腿。要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实施一件事“一网通行、一窗通办”(前台一个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各相关部门分头审批,数据网上传输,原受理窗口统一出件)“不见面审批”“证照分离”“三书合一”(非重大涉稳项目、非高能耗项目可研报告、节能报告和稳评报告编制“三书合一”)、个体经营豁免登记、数字化“多图联审”等便利市场主体的新举措,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二)尽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大幅压缩项目审批时间,一些项目的审批时间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进行大幅压缩,例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进行合并、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低压接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高压接电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办结等等。总的要求是即来即办,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在保证办事质量的前提下,能早日办好的就早日办好,绝不能主观故意拖延办事时间。

(三)努力把麻烦留给自己,将方便提供给企业。加强对涉企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实行AB岗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随时随地的贴心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市场主体评判政务服务的成效绩效,促进政务服务部门和人员改进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主动提供全程服务,让企业更省心。可以为企业配备“服务专员”“项目管家”“企业秘书”等,代替或者带领企业办事人员跑审批,企业落地后,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主动到企业寻问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

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浅水里养不出大鱼,低空里飞不出雄鹰。放水养鱼,水大鱼才能大;敞开天空,才能有雄鹰直冲云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如果对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进行过多的限制,则一方面限制了本国本地企业的数量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是对地区经济发展、生产力和竞争力的限制。正确的做法应当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让它们公平自由地竞争发展,优胜劣汰,做大做强。

(一)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破除“重国有、轻民营”观念,在土地供应、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经营运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放宽电力、油气、民航、铁路、公路、电信、医疗、金融、教育、体育、文化、生态环保等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准入,不断压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真正落实,努力营造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权利平等的营商环境。要清理和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和做法,让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政策支持和生产要素,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平等待遇。

(二)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降低外资企业在物流、金融、保险、数字经济、教育卫生、研发设计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另行设限,坚决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提高外资企业的平等感、获得感和归宿感。“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环境,在关税、进口检验、市场营销等方面创造机会平等的条件,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让市场发挥作用。”要遵循国务院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保障外资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着力消除妨害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真正做到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此外,对于大企业与小企业、新企业与老企业、外来企业与本土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三、降低营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要抓好国家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的落实,凡是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要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减免、结构性减税、养老保险费率下调等减负政策。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生产要素成本,160KW及以下小微企业和居民低压用户接电“零成本”,高压用户接电更省钱。要主动兑现惠企政策,做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要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全面地惠及所有企业和市场主体。

(二)规范涉企收费。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的通知精神,“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要进一步清理取消涉企违规收费,对少数商会行业协会违规违法乱收费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到位失责的,要认真进行问责。

(三)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融资难融资贵是许多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难题。要引导和鼓励银行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期限、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水平等措施,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要“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要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高利贷,对于各种以“服务费”“中介费”“延期费”“保证金”“违约金”等形式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坚决不予支持。

四、加大权益保护力度,让市场主体放心发展

(一)加大自主经营权保护力度。政府要把握好与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简政放权,保护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让民企国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都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由竞争和发展。

(二)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要依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产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危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要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授权、确权和维权的协调联动机制,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所有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切实做到只要是市场主体,不论是自然人法人、外资内资、国有民营、规模大小,对于他们的正当权益、合法权益要一视同仁,一律平等公正地加以保护,绝不因为地方保护主义、选择性执法和各种歧视性因素的影响干扰而有所改变。

五、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一)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党委政府是领导示范力量,要带头讲诚信。出台的鼓励支持政策措施、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等,都要一言九鼎,板上钉钉、严守承诺,绝不能随意更改。新官要理旧账,前任失信,后任不能再失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账款,要尽快清理还清。更不能旧债未还,又添新债。

(二)市场主体要诚信经营。各类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讲诚信、守诚信和践诚信的主体,面对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坚持诚信为本,着眼长远发展,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坚决不搞偷工减料、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那一套,以生产和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面对其他市场主体,要维护相互之间的诚实信用,严格守约践诺。

(三)加大诚信建设力度。要加强对企业、公务人员的诚信教育,增强他们守信践诺的意识。评树重义守信先进典型,加强表彰、宣传和奖励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信用监管和惩戒力度。建立统一的“区块链+信用建设”综合评价平台,加大对企业“红黑榜”曝光力度,对企业、政府部门、公务人员的信用进行认真的评级评价,强化对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投资置产、融资信贷、乘坐飞机高铁、报考公务员等方面实施信用惩戒,让造假者无处遁形、无利可图,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畅行无阻。加强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厚植诚信社会建设的群众沃土,推动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六、加强作风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事关大局全局、国家地区形象和长远发展的意识,持续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上积极担当作为。

(二)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党员干部要破除“官重商轻”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对企业既要“亲”,“亲”就是亲近、亲切,就是要把他们当作家人亲人一样对待,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全力支持他们发展;同时又要“清”,“清”就是清白、清廉、清正,就是要与他们划清金钱利益上的界限,不能以为他们提供了服务支持而夹带个人诉求谋取任何私利,热心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是党和政府、党员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坚决防止和避免两种倾向,一是亲而不不清,即因为为企业提供了帮助支持,就索取个人的金钱利益回报或者接受企业送来的“感谢费”“辛苦费”等;二是清而不亲,即因为要与企业划清金钱利益上的界限而故意疏远企业,不接触市场主体,不提供服务和帮助解决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党委政府、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人为设障故意刁难的情况,要依据轻重程度,对照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优良作风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