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

2020-12-08 07:27宋阳
魅力中国 2020年39期
关键词:惩戒贫困地区贫困户

宋阳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030)

引言:自2013年习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政策,直到2015年政策全面落实,此项工作始终是一项挑战。针对精准扶贫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需要尽早预防,为我国实现真正的脱贫做好准备。

一、精准扶贫政策执行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扶贫资源分配不合理

当扶贫资源传递时,再分配逻辑、市场逻辑和关系逻辑都能发挥作用[1]。将再分配逻辑作为主逻辑,并保障低收入者优先获得资源,就可以使扶贫资源完全服务于贫困户。产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两方面,一方面是资源倒向分配,即基层政府更愿意将扶贫资源投放至更加贫困的地区。另一方面是资源错向分配,即领导人员从私人利益出发,将资源分配给了关系较好,而非真正贫困的地区。

(二)扶贫资格不精确

精准识别是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但当下大部分贫困地区仍未建立合理的贫困资格识别机制。同时我国大环境是人情社会,此种环境下贫困资格识别真实性较差,部分贫困户在确认扶贫资格时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政策执行目标难以实现。

(三)政策执行对象参与度低

配合度越高则政策目标实现速度越快,一旦政策执行对象处于被动状态,则完成度就会受到不良影响,在实际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执行主体往往难以准确掌握贫困户具体情况,且工作流程的落实也会受到阻碍。

二、提升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力的建议

(一)合理分配扶贫资源

1.设计监督反馈机制

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会根据成本收益原则决定自身行为取向,因此建立监督反馈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该机制建立的作用自安于杜绝精准扶贫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违法乱纪行为,为扶贫政策的执行和落实保驾护航。

2.监督反馈机制内容

精准扶贫监督反馈机制需要先确定目标,在确定实际工作指标前,可以将具体工作分为几个维度。如:约束机制,该机制指数包括收入申报真实度、办公预算以及实际工作花费之间的差距。该机制能够直接反映公众对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满意度,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提升扶贫资格识别精确度

1.完善精准识别机制

精准扶贫计划提出的目的在于解决贫困瞄准的问题,因此需要有关部门从根源上入手,构建科学且规范的贫困识别机制,保障贫困对象识别工作的精准度。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可以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工作形式,鼓励贫困人群参与精准识别工作,从群众的角度展开工作,真正做到融入人民群众当中。其次可以成立独立的精准扶贫工作小组,小组单独负责各地区贫困户建档识别等工作。最后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调整贫困户评定标准,对贫困人群进行动态精准管理,最终达到保障扶贫资源精准分配的效果。且为提高工作效率,有关部门有必要构建脱贫户推出脊椎,对于主动脱贫的人群给予一定奖励,鼓励群众主动脱贫,提高工作效率。

2.设计惩戒机制

惩戒机制的设计可以为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同时在不断运行过程中淘汰消极怠工的工作人员,并迫使有关部门改正不足,从根源上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率。

3.惩戒机制内容

惩戒机制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全面使用惩戒手段,各个贫困地区扶贫机构都需要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一旦发现失信行为就要严厉处罚,还要将失信人员的不良记录予以公示。第二是加大惩戒力度,尽可能地保障查处面更大,降低逃脱惩治的概率,在区域内形成威慑力,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顺利程度。对于利用工作便利牟利的工作人员,应提升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缴其非法所得财产,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是在社会、单位以及个人信誉方面不断施加压力,在有关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案件处理时,不仅要进行党内通报批评,还要配合建立社会信誉信息平台,将案件细节在平台上公布,以便公民行使监督权。

(三)提升政策执行对象参与度

1.完善精准帮扶机制

工作人员只有真正进入基层才能感受到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因此扶贫工作人员可以在每个贫困村设立驻村扶贫小组,同时提高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同时配合设立考核机制,保障驻村扶贫工作小组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如:某地的驻村扶贫工作小组积极寻找当地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因地制宜的设计了合理脱贫工作计划,坚持对贫困户提供分类指导,遵循分层管理的工作原则。有针对性地将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细分并解决。面对富有潜力的边缘性贫困户,工作人员也积极给予点拨,为其致富脱贫提供低利率贷款等方便条件。

为加快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还可以建立龙头企业帮扶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当地贫困户就业的责任,为贫困地区人口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对于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企业,可以承诺降低税率的福利,营造双赢的局面。

为从根源上达到脱贫目的,政府可以鼓励农民自主建立共同发展合作社,政府提供宣传平台,鼓励贫困户互帮互助,共同脱贫致富。

2.完善精准管理机制

构建精准管理机制的关键在于考核机制的创新[2]。在产业结构成绩的大环境下,精准扶贫部门需要建立多元化考核体系,将扶贫工作最终成效作为考核工作的重点。如:贫困户增收情况、贫困率是否有所降低等。政府则作为推动扶贫工作的动力机构,也应致力于构建相关的贫困绩效机制,并将实际工作效果纳入员工考核指标。最终通过考核结果直观地掌握扶贫干部的工作情况,防止在工作过程中形成官僚主义。

在矛盾化解之后,政府扶贫部门还需要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引导社会各界共同为构建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如:某地政府建立长期的合作共赢扶贫机制,配合金融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贫困地区贷款困难的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发挥政府的专项资金价值,不断扩大贷款规模,降低门槛为各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结束语:综上所述,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是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若工作效率低会导致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受到持续阻碍。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进入脱贫核准期的地区会越来越多,面对负责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尽快寻找提升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力的方法,并尽快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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