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塔克—伍德命题”问世以来,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重新反思了马克思恩格斯哲学中的“道德悖论”,即“马克思恩格斯对于道德化的怀疑、对于道德理论化的敌视,以及他们对于道德的意识形态本质的接纳,却同他们一生之中——在他们的小册子、理论著作和私人通信里——不自觉地做出道德评价的倾向携手并存”。(1)至少从文本分析的细致周密来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已被推进到了新的理论水平。在这一轮研究中,无论是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的罗伯特·塔克、艾伦·伍德、理查德·米勒等人,还是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的G.A.柯亨、诺曼·杰拉斯、乔·埃尔斯特等人,都能够紧扣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充分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因此,就像凯·尼尔森所说,双方“都不是愚蠢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只是一种缺乏道德视角的人文观点,而绝不是对嗜血的现实政治或玩世不恭的操纵手段的提倡。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也并非对我们的道德力量抱以天真态度,或是对世界的变迁方式抱以过于简单的理想主义。它几乎跟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一样,强调道德在阶级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功能”。(2)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3、4页。仅就马克思恩格斯片段性的文本根据来说,确实存在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解释空间,这就使得双方的立场都不是那么无懈可击。尼尔森或许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立场,但是给予“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以最大程度了解之同情的人。他并不试图为马克思恩格斯做教条式的全方位辩护,但是坚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核心的“正统”立场,力图证明“马克思主义者能够在强调道德是意识形态的同时,依然前后一致地(并且从一种道德观念出发)批判资本主义而捍卫社会主义”。(3)⑥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305页。
伍德等人的“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有一条基本思路,即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总是一定的生产方式的产物,代表当时特定阶级(通常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存在永恒的道德真理,也不存在任何客观的道德信念体系,因而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反对阶级社会的道德,甚至主张废除道德本身。这一思路,尤其是后半段,显然过于激进,从列宁到毛泽东都没有完全接受。然而,伍德派认为其观点有着相当充分的文本根据。譬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说过:“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5页。
在伍德等人看来,马克思恩格斯将道德说成没有独立性的意识形态,进而又将意识形态与阶级利益联系起来,这实际上是说:道德和宗教一样都是人们自己异化的本质,是一种异己的虚幻的投影,如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其阶级性和利益本质,“这就对任何一种道德……宣判死刑”。(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90页。伍德还援引《共产党宣言》中的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他说:“当空想的资产阶级批评家指责‘共产主义要废除永恒真理,它要废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时,《共产党宣言》的回应不是拒斥这种谴责的真实性,而是宣告:‘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6)从这些文本出发,伍德断言马克思和尼采一样都是反道德的思想家,其所注重的只是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即“支撑某种特定的社会秩序,为阶级利益提供掩饰”,(7)艾伦·伍德:《马克思论权利和正义:对胡萨米的回复》,载李惠斌、李义天编:《马克思与正义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1、102页。伍德所引《共产党宣言》原文,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52页。而不是提供某种一般的道德理论。
尼尔森认为伍德关于阶级和正义的一系列论证达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的顶峰。实际上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伍德的论证,所以说自己“并不是想否认马克思有时会有这种元信念”,(8)⑥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305页。只是想弄清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就一定要拒斥道德,乃至不能对资本主义进行道德评判?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方式,使尼尔森与伍德分道扬镳,与柯亨等人站在了一起。但是柯亨后来放弃了历史唯物主义,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建立在自然权利观念上,尼尔森又加以反对,认为这种做法有严重缺陷,不足以抗衡伍德式论证的挑战深度。在尼尔森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是兼容的,而且其科学性恰恰保障了我们道德判断的理性基础。那么,他是如何从伍德式思路中转向的,从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呢?他又是怎么处理马克思恩格斯那些令人棘手的文本冲突,从而自圆其说呢?
在伍德式的理解中,一切道德都属于意识形态。那么,意识形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与列宁等后辈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有所区别。一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用‘意识形态’这一词的时候,从未赋予之‘科学的’意义。”(9)科拉科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唐少杰等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59页。1893年7月14日,恩格斯在给梅林的信中说:“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57页。按照这种理解,意识形态概念在本质上就是贬义的、非科学的,内在包含着对现实的虚假和扭曲的认识。既然道德都是意识形态,当然也就谈不上对现实有理性客观的把握,不够资格来评判社会生活,更不能帮助人们指明历史前进的方向。或许正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例如你们应该彼此相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75页。在这段文字中,俄罗斯学者古谢伊诺夫也读出了“导师的令人震撼的道德虚无主义”。(12)古谢伊诺夫:《马克思主义与伦理学》,载安启念主编:《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俄罗斯学者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00页。
上述结论是尼尔森不能接受的,但是其论证有理有据,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尼尔森首先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悖论”这个老问题上: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道德说教,要将道德词汇当作过时之物加以拒绝,主张在科学而非道德意义上展开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另一方面,他们的著述又有很多或明或暗的道德判断。以马克思为例,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就控诉过“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6页。在《资本论》中还有“无耻的、直接的、冷酷的剥削”“现代资本奴隶制”“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和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等道德判断。(14)参见史蒂文·卢克斯:《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袁聚录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3页。尼尔森进而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许多文本的确给人以道德判断都是意识形态偏见的印象,但他们自己无论在论战性著作还是私人通信中,从来都很坦然地给出各种道德判断,“没有丝毫的犹豫、尴尬,或是觉得自己正在说一些意识形态的或主观的或在某种意义上存在问题的东西。”(15)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34、307页。在尼尔森看来,这里就预示着两条针对“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的破局之道:一是证明“道德并非都是意识形态”(命题一);二是证明“意识形态并非都是虚幻观念”(命题二)。只要其中任一命题成立,都可以切断道德与虚幻观念的必然联系,令对手的观点无立足之地。
先看尼尔森怎么证明命题一,我们将之归纳为三个要点:
第一,如果一切道德观念“全都是意识形态,那么所有的理念,包括马克思自己的许多理念在内(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就都是意识形态的,这样,马克思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16)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34、307页。这就是说,指认某种道德观念是意识形态,总要以某种非意识形态的道德观念为阿基米德点,为参照标准,否则天下乌鸦一般黑,就只能放弃道德话语了。马克思恩格斯既然没有放弃道德话语,可见他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就构成了判断其他道德观念的标准。这便揭穿了伍德式论证的悖谬,反证了己方的观点,即马克思恩格斯持有非意识形态的道德观念,能够对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社会生活进行合理的道德判断。
第二,“道德是意识形态”只是一个社会学命题,而不是传统的哲学命题,即“非一个道德本体论或认识论的命题,亦非一个元伦理的命题”。(17)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7页。尼尔森的言下之意是,社会学命题建基于过去的经验之上,其核心要义是对过去经验的一般概括和总结,而不是得出与形而上学判断一样的永恒真理。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道德是意识形态”,并非是给道德下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普遍性定义,只是对阶级社会中道德的功能的一种经验总结,并不能界定无阶级社会的道德特征。换言之,道德在无阶级社会完全可以是非意识形态的。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一些论述表明他们已经纠正了早年对于道德的过激之论。马克思在其执笔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说:“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7、14页。又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说:“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7、14页。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说:“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0、11页。并且,他在该书第二版序言中强调:“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种阐述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0、11页。在上述引文中,马克思恩格斯都正面使用了道德概念,尤其是恩格斯明确提到了后阶级社会“真正人的道德”。据此可知,共产主义不是要废除道德本身,只是要革新道德的内容,使其不为阶级利益遮蔽而沦为虚幻的意识形态。
我们认为,尼尔森对命题一的证明总体上是成功的,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第一个要点采用的是反证法,却有偷换概念之嫌:伍德式论证是建立在事实与价值二分的科学主义思路上,其判定道德虚幻性的阿基米德点不是另一种道德,而是作为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鉴于这个论证毕竟揭示了对手未能妥善处理的矛盾,其论证效力还是有的,只是要打上一些折扣。第二个要点将“道德是意识形态”定性为经验性的社会学命题而非一般哲学命题,截断了道德和意识形态的必然联系,达到了对论敌观点釜底抽薪的效果。但是尼尔森未能展现马克思恩格斯跨学科的多维理论视野,其所谓道德社会学一方面使其摆脱了伍德式极端科学主义,另一方面仍然囿于温和科学主义之内,使其在破而后立的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建构过程中,将面临难以克服的困难。第三个要点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后期的论述对前期的过激之论进行纠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的一贯做法,在文本根据上很有力量。在这方面,尼尔森主要借重前人,其本人并不以引证见长。该要点的归纳只是说尼尔森有此证明理路,具体引证和推演都是我们重构完成。
或许尼尔森也意识到上述证明并不完满,那么退而求其次,暂时悬置“道德是否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转而证明命题二,即“意识形态并非都是虚幻观念”,又会如何呢?很容易设想,假如命题二成立,那么即使道德是意识形态,也未必是扭曲现实的虚幻观念,而可以是真实的,甚至真正科学的。问题在于,按照恩格斯的意识形态定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以扭曲的方式反映特定阶级利益的虚幻信念的体系”,(22)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在本质上就是虚幻观念,在这条理路上根本无法证明命题二。因此,尼尔森主张一种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并宣称:“我远远不是关心其马克思主义血统的合法性,而是更多地关心它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概念化方式所具有的充分性。”(23)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这里无疑隐含着对恩格斯定义狭隘性的批评,暗示其不能充分展现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论潜能。在尼尔森看来,比恩格斯定义更为宽泛的广义意识形态概念,至少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一种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的。
非马克思主义的广义意识形态概念或许可以追溯到最早使用这个词的法国学者特拉西,他用意识形态指代关于观念的科学。后来这个词的意思约略等于社会人类学家所谓信仰系统,“体现为一组(批)描述一个或多个共同体的特征或一个或多个共同体的某种特殊亚文化特征的规范、价值或理想;……它们能够解释经验并为那些行为原则给予合法化证明;……从而提升或至少捍卫群体团结”。(24)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尼尔森认为伯纳德·威廉姆斯等人的这种用法过于宽泛,在实践中几乎就等同于世界观,使“意识形态的世界观”陷入同义反复,还会使“非意识形态的世界观”自相矛盾。与马克思主义的用法相比,这种意识形态概念显得毫无个性,松软轻飘,欠缺现实的论战性力量。
马克思主义的广义意识形态概念也已有了相当长的历史。科拉科夫斯基认为,“在斯大林时代,马克思主义才用‘意识形态’这一词来表示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包括摆脱了神秘化和曲解的社会意识而被认为是对世界的科学解释。”(25)科拉科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唐少杰等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59页。实际上,至少从列宁开始,马克思主义者已经开始使用“科学的意识形态”(26)《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37页。“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27)《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8页。列宁所说:“科学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原译中为“科学的思想体系”“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而据有关专家考证,与“思想体系”对应的俄文原文идеология在此就是“意识形态”之意。参见张秀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话语体系探究》,《学术研究》2017年第1期。等中性的意识形态概念。尼尔森称赞列宁抓住了意识形态概念的本质特征,即“在于它回应阶级利益,而不在于它扭曲了我们对社会现实的理解。”(28)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在此意义上,尼尔森给出了自己的定义:“意识形态是一个关于观点、理论、信仰、态度、规范和社会实践的系统,它(a)是阶级社会的特征,或是阶级社会中某个阶级或其他主要社会集团的特征,而且(b)它一般服务于某个阶级的利益,尤其是这类社会中某个阶级或其他主要社会集团的利益,尽管它至少通常会把自己表现为是对社会全体利益的回应。”(29)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他认为这一定义具体指明了意识形态与阶级利益的本质联系,从而能够有效充当阶级斗争的语言武器,并且由于其切断了与虚假观念的本质联系,使得无产阶级能够正面使用这一概念。
在列宁式的理解中,由于意识形态经常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担负着将其特殊利益说成共同利益的、使社会秩序合法化稳定化的使命,因而意识形态常常成为扭曲现实的虚幻观念。但尼尔森强调,尽管如此,意识形态并不必然就会扭曲现实。他举例说:“‘资本主义掠夺了工人’这个道德信念,就能够为工人阶级的利益服务,从而成为工人阶级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它仍是一个得到证明的道德信念——也就是说,它可以从某个无私的观点出发而获得证明。”(30)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在尼尔森看来,“有些事情可以既是真正的科学,又依然是意识形态(在它回应了某个特定阶级利益的意义上),比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这样。”(31)⑦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118、124、308、118-119、309、149页。以《资本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既是揭示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又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指引其获得解放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进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都回应无产阶级的利益,是其不同发展阶段的意识形态;区别在于,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揭破了作为“非科学的意识形态”的空想社会主义的虚幻观念,才指明并代表了无产阶级的真正利益。
借助列宁式理解,尼尔森否定了意识形态与虚幻观念的本质联系,这就证明了命题二,进而可以得出:道德即使是意识形态,也不一定是虚幻的。这可以在列宁那里得到印证:共产主义道德是“科学的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马克思恩格斯蔑视的“道德说教”,更不是过时的陈词滥调。在《青年团的任务》一文中,列宁回到《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曾经面临的“共产主义要废除道德”问题。他说:“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否定道德,否定品德呢?是在资产阶级所宣传的道德的意义上……我们否定从超人类和超阶级的概念中引出的这一切道德。我们说这是欺骗,这是为了地主和资本家的利益来愚弄工农,禁锢工农的头脑。……在共产主义者看来,全部道德就在于这种团结一致的纪律和反对剥削者的自觉的群众斗争。”(32)《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03、306页。列宁所说的共产主义道德和恩格斯所谓“真正人的道德”含义有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共产主义否定阶级社会的旧道德,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新道德。而在列宁式理解中,这种共产主义新道德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但它不是虚幻的,而是科学的。
我们认为,尼尔森对命题二的证明,以及在此基础上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的辩护,为构建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开拓了空间。经由列宁式理解,尼尔森已经与广大苏联学者站在了一起,他们大多支持列宁的观点——意识形态可以是科学的。有些人还进一步论证:“建立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必须要以这样一个阶级的存在为前提:这个阶级的利益同社会历史进程的客观趋势是相一致的并且同该阶级拥有一批能够科学地认识这种主客观相统一的意义的思想代表人物和思想理论家也是相一致的”。(33)阿尔汉格尔斯基:《伦理学研究方法论》,赵春福等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第175页。然而,从反对伍德式论证来说,尼尔森的这一证明是失败的。首先,二者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有着重大差别,将“虚幻观念”这层意思拿掉后,尼尔森的意识形态定义已经内在包含了命题二,严格说来这里并无“证明”,只有“说明”。其次,借助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反杜林论》等著作的理论逻辑,并不需要扩展意识形态概念,就可以合理地说明道德从意识形态向科学的发展。最后,将科学与意识形态合二为一,不仅使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批判动摇根基,在特定年代还造成意识形态标签泛滥,甚至为害科学独立性的恶果,这也是苏联伦理学界后来出现“道德应由意识形态转变为价值观”(34)武卉昕:《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兴衰史》,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02页。等主张的原因。
尼尔森通过多重证明,不惜更改恩格斯的意识形态定义,都是为了切断道德与虚幻观念的必然联系,为进一步论证道德和历史唯物主义兼容奠定基础。尼尔森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唯物史观,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创立问世,在马克思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获得经典表述。在历史唯物主义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尼尔森面临两大挑战:(1)有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历史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而决定论瓦解了人类能动性和道德责任;(2)有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主张道德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使道德陷入了相对主义。
第一大挑战涉及道德的可能性。在历史决定论语境下,历史发展遵循着铁的规律,无论人们怎样选择,它都一如既往地冲向前去。进而言之,人们怎样选择,并不是出于自由意志,也都是历史先行决定好了的。“世界上存在一些超出人的能动性之外的因果关系,它们是人类之所以做了他们所做的事而没做他们所没做的事的充分必要条件。”(35)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知道历史的必然性,同知道在一个确定的历史环境中什么是应该去做的正确事情,乃是一回事。”(36)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这便使康德所谓“应当蕴涵能够”丧失根基,人的能动性和道德责任都成为幻觉了。
对此,尼尔森认为,马克思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论述,从未严格到需要冠名决定论的程度,他也常常强调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唯物主义只是一种经验性的社会科学理论,“我们无需采用这样的哲学学说来攻击这位希望把哲学搁置一旁的马克思。”(37)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此外,恩格斯说过:“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38)马克思说得更为辩证:“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5,470页。可见,一定要从哲学上说的话,马克思恩格斯“是坚持认为在决定论和自由之间不存在冲突的兼容论者”。(40)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
我们认为,尼尔森的反驳有效却不彻底,关键在于未能在哲学高度领会马克思的存在论革命,不理解决定论和自由之间何以能够兼容,更加说不透马克思的社会科学和哲学之间的关系。实际上,马克思在反对传统哲学(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同时,确立了人的实践活动在新世界观中的核心地位。因为,一切理论——无论引向神秘主义还是世俗主义,也无论引向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种新世界观不仅能够揭破宗教迷信和意识形态偏见,也打破了科学主义的迷梦,指明了科学理论同样不是教条,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并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修正完善或被证伪淘汰。在哲学上,无论物质还是精神、自然还是社会,也都只有从实践出发去理解,才能与传统哲学划清界限。这就是说,在马克思的社会科学理论之外,还有一个基础性的哲学境域,即实践唯物主义。正如孙伯鍨等教授所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不仅扬弃了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对立,而且扬弃了主体与客体、因果性与目的性、必然与自由的抽象对立”。(41)孙伯鍨、姚顺良、张一兵:《重温历史唯物主义》,《江海学刊》1986年第6期。只是在实践而非理论中,尼尔森提到的决定论和自由的冲突才能真正被扬弃,因为“决定”和“自由”都是对人的实践活动的片面抽象,这种抽象一旦回到现实就会发现二者本来就是兼容的,而现实中具体的矛盾内容也会随着实践的进程不断得到解决。总之,人的能动性是实践活动的题中之义,具备存在论意义上自明的真实,我们的道德责任无可推卸。
第二大挑战涉及道德的客观性。根据历史唯物主义,“(a)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存在道德标准的多样性,(b)这些标准具有受到历史局限的不同的功能恰当性,以及(c)它们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社会的经济结构使然”,(42)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很容易令人生发相对主义的忧虑,对道德的客观性抱以怀疑的态度。
对此,尼尔森认为,道德的意识形态倾向的确会影响其客观性,但从上述三类事实推不出道德必然不客观的结论。他强调“要拥有客观性,我们不一定非得寻求确定性”,(43)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或者说不一定要在具体规范上寻求永恒道德原则。尼尔森提出了一种道德情境主义,并断言其不仅与历史唯物主义兼容,而且为我们提供了“极其充分的”“唯一正确的客观性概念”。(44)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这种情境主义固然承认道德随情境的改变而改变,但这里“不存在什么相对性,因为正是情境中那些明显客观的状况而非我们的思想或文化的信念体系,证明了信念的变迁是正当的。”(45)⑥⑧⑨⑩ 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11、310、311、312、175、17、9、11-12页。他举例说,加拿大育空地区冬天很冷,人们在冬天穿上厚外套是合理的,但这种要求加在赤道附近的居民身上就很荒谬;为非洲饥民捐款是应当的,但若我自己也在挨饿,那就另当别论。“人们的需求以及情境的具体状况(它们在客观上是可辨识的),为非道德层面的评价和道德层面的评价奠定了基础。”(46)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李义天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1页。进而言之,虽然大多数人都会受制于主流意识形态,但并非所有人都如此。从苏格拉底的反诘到马克思的批判,都表明有些人的道德反思力更强,能够对于各方利益乃至整个历史情境进行融贯性思考,从而提出特定情境下较为合理的道德标准或某种达成道德共识的程序。因此,不同于文化相对主义,情境主义认为随着情境的趋同不同文化圈会在道德信念上逐渐达成一致;不同于伦理相对主义,情境主义认为伦理的正当性取决于人们的需求及其对象在客观情境中的关系而不是单纯主观或客观的某种东西;不同于元伦理的相对主义,情境主义认为在罗尔斯式广泛的反思平衡中,有机结合最好的社会理论即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评判其他道德体系的优劣,并证明恩格斯所说:“道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4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dc009年,第100页。
我们认为,道德情境主义的提出,是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一书最大的亮点。情境主义不是从超感性的上帝、实践理性或欲望等出发考察道德的根据和正当性,而是将之与特定历史情境下现实的人的需求及其对象联系起来,实际上展现了一种价值论的关系主义思维,能够立足主体的内在尺度反思和建构道德规范。但是囿于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纯粹实证科学的定位,未能将其关系主义思维提升到实践观点的高度。正如李德顺教授所说:“‘关系说’克服了传统的价值主观主义和客体主义局限,充分强调了主客体关系的情境在价值形成上的作用。这种说法显然更加合理并贴近实际。但是,当它的理论基础和背景没有达到对人和人的特殊存在方式有更全面彻底的理解时,也仍未能进一步指出‘情境’的意义和实质。”(48)李德顺:《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9页。尽管如此,当尼尔森依托历史情境来调和历史唯物主义和道德的关系时,他已经不自觉地站在实践的地基上。在实践中,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求真,道德选择则致力于求善,而求真与求善都是实践的基本形式。从求真来说,道德理论、道德规范或许有虚幻性、局限性,但是求善的道德实践本身,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之一,具备存在论意义上的基础实在性。从求善来说,历史唯物主义所求之真,也是善之一种,离开真去求善,往往好心办坏事,导致善之自我否定。可见,求真的历史唯物主义与求善的道德在实践上是相辅相成的,两相结合,我们将达到更加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将收获更加理性客观的道德及其理论。之所以出现二者难以兼容的学术公案,除前文所述原因外,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证化理解方式,也难辞其咎。这种社会学解读模式,只有在哲学的实践观点统摄下,才不至于畸变为科学主义的教条。
当然,许多学者将伍德、尼尔森等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一概定性为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这又过于简单化了。严格来说,只有伍德式“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才与阿尔都塞式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而尼尔森、佩弗等“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者并不满足于证明道德与历史唯物主义兼容,他们还积极投身到与罗尔斯、诺齐克等自由主义者的论战中去,希望进一步系统建构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如果说在《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一书中,尼尔森确实站在某种温和的科学主义立场,那么在其另一代表作《平等与自由:捍卫激进平等主义》中,他的理论姿态与其说接近阿尔都塞,不如说接近偏重阶级意识的卢卡奇,不自觉地站在某种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