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惠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
“发展”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这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理解的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发展”是一种历史意识观念。中国古代文学发展论作为文学史观念本身,它既是历史的,又是审美的。对于中国古代文论家而言,文学的发展有关内因和外因。文学语言(包括音韵和词汇等)、文学形式(包括体裁和文法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文学内部的发展论,而同时又受到外部因素(包括时代政治和学术风气等环境)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时代风格。“踵事增华”“通变”“质文代变”等相关观念提出后,经后世文论家不断援引和阐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发展论。马克思、恩格斯虽不专门从事文学创作,也没有完整的文学理论著作,但是他们很重视文学的发展。至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与古代文学的发展论有怎样的关系?一代又一代马克思主义探索者在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如何将发展论“学以致用”,进而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本文拟从文学发展理论的角度分析这些问题,解读中国古人与马克思等人在文学发展观上的相通性,进一步剖析国人在本土发展论和马克思主义发展论融会贯通下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表现,从而寻求当代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建构路径。
南朝梁萧统在《文选》序中提出:“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①萧统由事物相承和新变的发展规律推及文学的发展态势,这里文学的发展指的是由简单趋向繁复的不断向上的过程。文字是中国文学书面语言的主要载体,即汉字,汉字多由先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这就从本质上决定了中国文学文本的独特性,即与他国文学在文本表意、表现功能上的差异性。从先秦时期甲骨文、商周铭文,到秦代语言的大致统一以及汉人的《尔雅》《方言》等书目的出现,我们不难发现,语言文字发展至约定俗成的过程是比较缓慢的。汉字是一字一音的,语言表达的平衡性很大部分源于字句间的整齐度和节奏上的谐和感,源于对文学语言的音韵、声律的把控。而文学语言的文言形式又不断与口语摩擦和相互吸收,新词汇和新语法的融入使文学语言不断逼近饱和点,从而导致文学语言的内部“改革”。因此,中国文学语言的文字、音韵、声律等进化的过程,需要用发展观点看待。如诗歌的语言形式,由四言发展至五言、七言,由无韵到逐渐格律化、音韵化,这个过程正典型地体现了发展观。古代不少文人从文学发展的角度对语言形式做了一番理论探讨,为文学语言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钟嵘较早认识到五言诗较之于四言诗的优越性,其《诗品·序》曰:“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②五言诗较之于四言诗,无论从词汇(音节)数量或意义的组合上来说都更为繁复,一方面有利于丰富诗歌的内容,另一方面有利于表达充沛的感情。钟嵘从文学语言发展的角度说明四言诗发展成五言诗,正适应了当时语言发展情况;刘勰在其《文心雕龙·明诗》中也说道当时渐衰之四言与“腾踊”之五言的文学之流变:“四言正体,雅润为本;五言流调,清丽居宗。”③五言诗的兴盛是文学自身发展的需要,更为后来诗歌格律化、音韵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陆机《文赋》称:“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④诗文发展至魏晋时期,声律越来越受到文人们的重视。文学语言声律化的进程较早由永明体代表人物周颙推进,其《四声切韵》一书将音调分为四声(平上去入),后经沈约、刘勰等人的发展,“四声”说成为普遍接受的声律观。沈约提出“四声八病”说,其《四声谱》“取以和声之,律吕相和”,将“四声”说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刘勰专设《声律》篇对声韵节奏进行探讨,要求“音以律文”,提倡诗歌的音韵美和节奏美。周、沈、刘等人的声律论着眼于平仄律,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时期运用,唐人律诗由此兴起。声律近体化的论断和创作实践,为后来唐五代小词演变至宋慢词、元明曲子等文学样式创造了条件。文字的音韵和音节,使人们注意到文章排比、对偶的整饬美和色泽美,于是骈文和赋体应运而生,其他如律赋等也因声律论的发展而成为文坛主旋律。
而五四前后由文言至白话的转向,是文学语言发展论在新时期下踵事增华的典型案例。早在宋元时期,文言和白话就已经成为文学语言内部较为成熟的书写模式,文白两大系统各自发展,相互镜鉴,直到晚清打破了这两大语言系统各自独立的格局。晚清士大夫们开始掀起作白话文的欣然景象,以裘廷梁为代表,尤倡白话报刊,白话小说的创作也是盛极一时。五四文学革命者倡导并践行现代白话文运动,迅速将文言挤到边缘甚至渐趋消亡的处境,由此建立了白话文的“主权”和主导地位。晚清以降,中国文学语言从文言到白话的发展进程,其实是一种替代式的文学语言内部矛盾的产物,是在“众生喧哗”下改良派进行的文学语言改革实践,是诸多不可化约的纷繁文化逻辑中的文学语言形态。虽然我们不能百分百保证这样的递变是历史的进步,但可以说这是文学语言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结果,尤具蚕丛开山的垂范意义。
五四时期带来的“白话”浪潮,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白话,它更多地指向由西学、翻译学引进的欧化白话,且影响至今。徐德江先生揭示了当下语言文字研究的一个严峻现状:“中国的语言学,百余年一直跟着‘印欧语的眼光’转,关键是语言文字工作者‘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这‘天’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地’就是‘实践’。用毕生精力在中外古今的语言文字书堆里,钻来钻去,貌似学问多多,最终仍然是食洋不化的本本主义者、教条主义者。”⑤文学语言学本身是一种哲学,也需要另一种哲学为依托。而我们当下所取鉴的哲学便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贯穿语言文学发展的始终,辩证是立足点,实践是落脚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然没有专门探讨文学语言的发展问题,也未出一本语言学的论著,所以,我们在探讨马克思主义语言文学发展观的时候,以马克思主义的语言论维度为指导,充分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并为我们所习用。马克思、恩格斯说:“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⑥按照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应该把语言当作是一种实践,有学者指出通过马克思主义符号学可以充分且科学地了解文学艺术起源问题。反过来说,马克思主义也是我们向外借鉴的一种学说和理论,我们不得不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站在本土话语实践的立场,用中国独具特色的发展观来参透马克思主义的深刻内涵,这样才能充分吸纳现代文艺理论和哲学的成果,使马克思主义话语更加普遍化、大众化、中国化,从而建构起完整的、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语言发展理论体系。
中国古代文学形式发展论最典型的一个观点便是“通变”说。《周易·系辞上》:“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周易》“通变”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路径,两汉之际的“通变”论依循此义,如崔骃在《达旨》中云:“君子通变,各审所履。”⑦基于此,刘勰《文心雕龙》专列《通变》一章,论文学发展的“通变”论,诸如“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变则其久,通则不乏”⑧等等。“通变”对于刘勰而言,就是“因革”,即继承与革新之义。此后,“通变”在文学批评中广泛应用,尤其指向文体的流变和分类方面,文学发展的因革问题得到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论述,对后世文学发展论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后世多继承刘勰“通变”观中的文体流变思想,诗文体制的变迁和革新成为文学发展论中的重大议题,同时随着唐宋及宋后诗文革新运动的此起彼伏,古文运动的呼声此消彼长,“通变”观也在不断发展中。唐代韩愈提倡复古,但主张“师其意不师其辞”,“通变”说始终伴随着两种趋向的对立,即“复古”说和“新变”说。释皎然在《诗式》中提出“复变”之说,曰:“作者须知复、变之道,反古曰复,不滞曰变。”⑨和刘勰的“通变”说如出一辙,不同的是,皎然更强调创作主体即作者的创变能力。宋人论诗之“通变”更侧重于“变”,如北宋黄庭坚提出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之说,“通变”实指“新变”,南宋朱熹提出“诗有三变”之说,认为诗歌至律诗以后“始皆大变”。而词作为诗的变体,多数文论家也论述了诗词之变的过程和诗词之别。
明清之际,文体变革理论如雨后春笋,此时文论家们大部分反对剽窃,重视“变化”;反对模拟,提倡创制。如李贽在《童心说》中曰:“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降而为六朝,变而为近体;又变而为传奇,变而为院本,为杂剧,为《西厢记》,为《水浒传》,为今之举子业,大贤言圣人之道,皆古今至文。”⑩他梳理了各种文体的变迁,旨在说明体制的创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此后还有叶燮提出的文体“正变盛衰”论,方东树的“善因善创”说,梁启超的“诗、文界革命”等,都是从文学形式尤其是文学体裁的角度探讨了文学发展论。文体的流变与传承在各种思潮中不断迸出火花,反映了文学的发展在于对传统的突破和超越。
“通变”说是中国固有的思维模式和文学发展观,它完全独立于任何西方学说之外。正是因为这世世相续的传统思维,当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时候,才会有类似于“辩证法”这样的汉语化概念的意译。而“辩证法”在中国开始传播并逐渐普及,是在1917 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五四前后,中国知识分子开始真正讨论历史唯物主义,在《新青年》特刊发表了系列文章;后来瞿秋白在上海大学讲授辩证唯物主义,标志着学者们对唯物主义哲学著作集中探讨的开始;至1937 年毛泽东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通变”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辩证法”作为“dialectics”的汉译词汇,按照中国古代文学语言的特点重新构造,在中国化的文化语境中加以诠释,从而成为一个崭新的中国版本的“dialectics”,而在对“辩证法”的认识与二次阐释的过程中,传统的文学“通变”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学者田辰山认为,通变思维“为中国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提供了一个任何事物都具有一种连续性的宇宙观框架”。11正是得益于这种源远流长的“通变”思维方式和深厚的古代文化底蕴,造就了国人对马克思的理解也呈现出一个“渐变”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最终结果便是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理解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最具代表的莫过于毛泽东。他不仅用“通变”思维解读马克思主义文献,还将古代“通变”思想也当作“辩证法”看待。如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用“一分为二”学说来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他结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古代“知行统一”论对实践观点进行总结,“两个对子”“看菜吃饭,量体裁衣”等,皆是毛泽东将“通变”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辨证观衔接起来的典型例子。他借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术语,结合中国传统的通变文学思维,将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发展成一个与中国具体特点相通的现代思想形态。变通“马克思主义”,使这一异国的科学理论为大众接受,进而指导民族革命和国家建设,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也逐步实现中国化。
另一方面,当我们将“dialectics”解读为“辩证法”的同时,实际上已经将其汉化成与“通变”比较接近或者说类似的一个观念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在对待传统形而上的理论困境中确立起来的,它更偏向于一种辩证的逻辑,这种逻辑要求超越形而上理论“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认为任何事物皆是对立统一的,事物和事物之间、事物内部皆一直处于自我否定、自我矛盾和对立的状态,反对孤立静止地看问题。“通变”思维也是以动态的眼光审视事物,它本身就是“辩证”的,它认为一切事物之间都具有联系,都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事物皆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和运动之中,在这个意义上,“通变”本身的内涵就与辩证法之间就有了互通的可能性。二者不仅在哲学运思方式上有着一致性,具体到文学形式乃至文化的发展层面也是相通的。文学形式包括文体是具体的实体,它们在拥有固有属性的同时,还因为内外部因素不断更新自我,因此很多文体作为概念而言,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散文”“小说”等。若我们一直停留在“一元性”的认知上,就无法说明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包括文学形式在内的多样性和变动性甚至是对立面。通变作为一种思维,与辩证法相互渗透,“这种特殊的思维模式使得在中国语境下讨论马克思主义,可能避免‘西方马克思主义’那种二元分叉式思维及其产生出的种种困境”。12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通变”与“辩证法”之间具有互系性:“通变”思维导致“辩证法”的中国化;而“辩证法”思维的形成与发展又恰恰印证了传统的“通变”思想。在“通变”思想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指导下的文学理论和创作的内容也更富于“中国特色”。
除了文学内部的发展论,古人对文学外部因素也极其重视。《礼记》提出“治世之音”“乱世之音”“亡国之音”等观点,首次关注到时代环境与文学风格的关系;《毛诗序》的“风雅正变”说,认为政治动乱是“变风变雅”出现的直接原因。直至刘勰《文学雕龙》专设《时序》篇,提出“时运交移,质文代变”,认为社会风气直接影响到文学风格的质与文,形成时代风格,更为系统地论述了诗歌正变相循的因果关系。而钟嵘《诗品序》则更清晰地勾勒了建安至两晋之际文学风格的“代变”。初唐陈子昂大力提倡建安风骨,批判所处时代“文章道毙”“采丽竞繁”“兴寄都绝”,希望通过复古“通变”恢复“兴寄”传统。晚唐刘禹锡更为深入,从国家兴衰的角度阐述文学发展的“病”与“常”。宋代欧阳修从政治治乱层面看“文章政理之盛衰”,他认为时代是文学发展的因素之一,同时人才对文章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戊戌变法时期的章太炎在《正名杂义》中写道:“世乱则文辞盛,学说衰;世治则学说盛,文辞衰。”13可以说文学的发展和时代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而最能体现“代变说”的便是王国维的“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论。王国维是“时代文学发展论”的集大成者,他说:“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14之所以有这样的“代变”现象,他的解释是:“四言蔽而有楚辞,楚辞蔽而有五言,五言蔽而有七言,古诗蔽而有律绝,律绝蔽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陈套。豪杰之士,亦难于中自出新意,故往往遁而作他体,以发表其思想感情。一切文体所以始盛而终衰者皆由于此。”15在他看来,文体太久了没有新意,在“淘汰”机制下,一定会得到革新,时代的发展决定了文学的发展,不仅影响到文学的风格,还影响了文学的体式。王国维的“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论在一定程度上合乎史实,但它仅仅立足于文体风格变迁的角度,很容易抹杀其他文体在某一时代中的成就。
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也可以找到时代风格论的影子。马克思、恩格斯充分重视时代和民族因素对文艺风格的影响和制约,他们在评论文艺复兴时期不同国家不同作家文学风格时,明确肯定了时代环境和时代需要对文艺风格的客观规定性。恩格斯在评价18 世纪末的德国时说:“这个时代在政治社会方面是可耻的,但是,在德国哲学文学方面却是伟大的”,“1750 年左右德国所有的伟大思想家,诗人歌德,席勒,哲学家康德和费希特都诞生了,过了不到20 年,最近的一个伟大的德国形而上学哲学家黑格尔诞生了”,“这个时代的每一部杰作都渗透了反抗当时整个德国社会的叛逆的精神”。16面临德国政治和经济陷入黑暗深渊的社会现状,受英法启蒙运动影响的哲学家、文学家掀起了一场个性解放运动,创作了一系列杰著,正与我国的魏晋时期、五四时期的文学思潮类同。恩格斯看到了时代因素影响下的文学风格的特殊面貌,他在评论意大利文学的时候也说:“意大利是典型之邦。自从现代世界的曙光从那里升起的那个伟大时代以来,它产生过许多伟大人物,从但丁到加里波第,他们是无与伦比的完美的典型。”17旨在说明历史环境影响文学风格,文学风格反映时代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不是直接从文学艺术风格论的角度阐述时代风格发展观,但是他们科学地阐述了文学风格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从更大的层面上来说,他们的文学发展观统筹于唯物史观层面的社会发展观。吴元梁先生说:“唯物史观本身就是社会发展观。它所讨论的社会发展,虽然既包括了社会形态处于量变阶段上的社会发展,也包括了社会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质变、飞跃意义上的社会发展。不过,它所讨论的重点还是指社会形态质变、飞跃、革命意义上的社会发展。正是这个原因,唯物史观成为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从事革命的精神武器。”18因此,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实质是“批判的革命的”,而这个革命的过程就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观念是“飞跃式的、剧变式的、革命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量转化质”,以“‘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19来概括质变、革命的特征,无疑也符合中国的文学革命的本质。
1919 年五四时期以陈独秀为代表发起的新文化运动催生了文学革命,革命先行者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引入文学批评领域,表明了革命者强烈而又激进的改革立场,表现出自觉的文化批判意识。20 世纪30 年代的左翼文学运动开始讨论文学大众化文体。1928 年,《太阳月刊》停刊号的推出,标志着无产阶级文学批评的主张得到了文艺界的普遍认同,并成为文学批评的主潮,五四开创的“文学革命”逐渐转变成“革命文学”,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革命话语才得以运用于文学批评实践。1931 年前后,“辩证唯物主义的创作方法”开始被“左联”的文艺理论家引入中国并广泛应用,随后周扬大力宣扬“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从此左翼作家不断推介有关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探讨的文章,并将其理论主张广泛用于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可以说,文学革命时期的马克思主义批评话语就是革命话语,马克思主义的宣扬者主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顺着列宁“文学是革命事业的‘齿轮和螺丝钉’”的思路,强调文学服务于革命,因此当时的文学作品无疑染上了革命的色彩,体现出革命话语鲜明的阶级立场,这种文学发展的“革命”观一直持续到新中国的成立。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质变和量变的发展观,实则和中国古代的代变说异曲同工,革命之所以成为某一时代的关键词,其深层原因在于它契合了时代的需要。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文学发展观提倡“革”与“变”,实质上和马克思主义文学发展论殊途同归。
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诞生于19 世纪40 年代,它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德国古典美学的基础上创立的。主要研究文学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文学(包括风格和体制)的继承与创新等等。恩格斯曾极力称赞文艺复兴时代文学艺术的创新精神:“这是地球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一场最伟大的革命。”20而这种变革也基于对古希腊文学的继承。鲁迅先生谈到无产阶级文学时也感慨道:“新的阶级及其文化并非突然从天而降,大抵是发达于对于旧支配者及其文化的反抗中,亦发达于和旧者的对立中,所以新文化仍然有所承传,于旧文化也依然有所择取。”21可见,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文学艺术的发展皆在于“通变”:借鉴优秀谓之“通”,“文贵创新”谓之“变”。无论是时代风格还是文学样式和语言形式的发展,都离不开因时而变,因事而新。
如果说文学发展理论在社会变革时期,突出表现为“革命”的观念,那么在社会建设时期,则突出表现为和谐及科学发展的观念,这是发展理念在现代的重大转变,也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的胜利,“革命”遂变成“改革”。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领域,一代又一代领导群体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我们始终坚持的“双百”方针、“二为”原则等。“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转折,用惨痛教训验证了发展观螺旋式、曲折性的上升特征。新时期文学更加注重对人民话语的反思,部分原因在于马克思的一些手稿,尤其是《1984 年政治经济学哲学手稿》等的陆续出版。文学的进程始终呈现出一种发展的趋势,而这个趋势始终伴随着我们对古代发展理论的诠释及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理解。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这个发展过程整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再如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在多个场合引用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通变”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念的重要元典之一。可见,“通变”等古代文学发展论不仅在文学发展史上具有典型意义,也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正如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家、古代文学研究家何其芳在《文学艺术的春天》一文中所言:“要真正科学地、细致地去研究我国古典文学发展的历史,解决一些在发展规律上和作家作品的评价上有争论的问题,并以研究的成果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另外,针对古代文论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之间的关系,他还说:“我们的研究目的到底还并不在于证明我们今天的许多文艺观点古已有之,而在于发掘我们的祖先根据古代的创作和他们的智慧概括出的经验和见解,特别是那些具有独特的创造性的经验和见解,用它们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22
中国古代文学发展论印证了古代文学发展的历史,也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文化创造和文学本质的阐述。“发展”是文学的普泛性规律,革故鼎新不代表矫枉过正,也不代表全盘肯定。所以,在面对旧文学不再适应新时代,面对新文学尤其是西学充斥眼球时,我们既不能持固步自封、夜郎自大的姿态拒绝外来优秀文化,也不能盲目随流、全盘西化。在文学乃至文化认识上,我们需要汲取古代文论中的文学发展观,运用“通变”思维进行继承、借鉴和创新,规避极“左”或极“右”的认识误区,中国文学的现代化、民族化之路才能走得更为长远和稳定。
文学的发展是文学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双重影响下的产物,文学理论的话语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发展的道路,在现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是历史的选择,是众望所归。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建设应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结合中国古代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理论,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各种理论资源,注重古代文学发展理论的价值,秉持马克思主义文学发展观辩证的立场,进而拓展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推动中国文学艺术的繁荣。正如孙文宪先生所说:“马克思主义批评把文学艺术的审美活动视为一个受政治、经济等外在因素的制约,与一定的意识形态共生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的价值不可能仅仅体现在它和审美的关系上,而是取决于文学艺术的审美选择与现代社会运作机制的关系上”,“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范式来说,文学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对自身特性的完美呈现,它更看重的是作为一种精神生产的文学对社会变革的介入和对人自身生产的参与。”23
总而言之,发展的观点,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强大的生命力所在。“运动”“量变”“质变”等“辩证法”观点,而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无论是“踵事增华”的文学语言发展论,以“通变”说为典型的文学形式发展论,还是以“质文代变”为代表的时代风格发展论,都一定程度上与马克思主义中的语言观、文体观、风格观相呼应。同时,古代文学发展论也深深贯通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由此可见,古代文论的众多概念或者命题,不仅展现了中国文学的审美文化语境,具有丰富的“原创”价值,还潜在地指导着现代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进程。正确看待中西、古今文学理论共同的文学发展规律和共通的文学批评话语,在互证互识中寻求文学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促进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现代转化,为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体系提供积极的借鉴,既是历史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
注释:
①萧统编,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 年版,第1 页。
2013年女性与男性的倦怠比例是45% vs.37%,2016年这个比例是55% vs.46%;2017年,女性与男性的倦怠比例是55% vs.45%,2018年这个比例是48% vs.38%。而2016年关于幸福感(happiness)的选项调查结果,无论是工作时还是工作外,男性都比女性更幸福(工作时:33% vs.26%;工作外:60% vs.59%),2017年这个比例是工作时45% vs.39%;工作外69% vs.67%。
②钟嵘著,周振甫译注:《诗品译注》,中华书局1998 年版,第19 页。
③⑧刘勰著:《文心雕龙》,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9,41-42 页。
④张怀瑾:《文赋译注》,北京出版社1984 年版,第69 页。
⑤徐德江:《浅谈文字语言——1981 年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与专著中主要学术观点综述》,《汉字文化》2005 年第1 期,第11-23 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161 页。
⑦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 年版,第1711 页。
⑨李壮鹰:《诗式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330 页。
⑩李贽著:《焚书·续焚书》,岳麓书社1990 年版,第97 页。
11 12(美)田辰山撰,萧延中译:《中国辩证法——从〈易经〉到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10,10 页。
13 章炳麟著:《章太炎全集》(3),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230 页。
14《宋元戏曲史·序》,见王国维著:《宋元戏曲史》,商务印书馆1915 年版,第2 页。
15 王国维著,施议对译注:《人间词话译注》,岳麓书社2003 年版,第91 页。
16 恩格斯:《德国状况》,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633-634 页。
17 恩格斯《〈资本论〉第三卷序言》,见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资本论(纪念版)》,人民出版社2018 年版,第24 页。
18 吴元梁:《论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 年第1 期,第31-39 页。
19 列宁:《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422-423,557 页。
20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历史导论》,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843 页。
21《浮士德与城·后记》,鲁迅:《鲁迅全集(第7 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年版,第586 页。
22 何其芳:《文学艺术的春天》,作家出版社1964 年版,第166-173 页。
23 孙文宪:《从人类学视域看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范式的理论构成》,《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年第3 期,第19-2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