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红 (江苏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小学)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当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德国思想家胡塞尔提出的一个术语,指“先于科学世界而存在的,具有基础性、奠基性的世界”。在胡塞尔看来,“生活世界”是科学世界的依据,是科学的价值根基之所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应当切入生活世界的畛域,指向学生的“生活域”,即能引导学生主体回望“过往生活”,回归“现实生活”,指向“可能生活”。唯其如此,才能引导学生过上有意义的生活。
道德与法治课程源于生活,生活是道德与法治课程存在的依据。部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总主编鲁洁先生认为,“道德产生的前提是人类长期的生活、生存实践”。生活,不仅仅指当下的、活生生的生活,也指随时间流而消逝的过往生活,还指未来将来的可能生活。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首先要引导学生回望“过往生活”,领悟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意义。
比如教学“家庭的记忆”这一部分内容时,为了让学生从传统节日和语言文字中感受中国人重视家庭的传统观念,笔者设置了“传统节日中的‘家’”这样一个教学板块,引导学生发现生活情境中的某些事件的意义。如“为什么中国人过春节一定要回家与亲人团聚”,让学生明晰吃年夜饭的意义,体会中国人重视家庭的传统观念。对学生来说,其经历、遭遇都是他理解、体验生活意义的不可或缺的、最切近、最直接、最真实的基础。引导学生去回望、反思已有的生活,有助于学生形成道德与法治的敏感性,从而获得理解生活中的道德与法治行为的意义的能力。
“生活的道,决定生活的德。”引导学生深度感受、体验当下的生活,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之所在。教学中,教师要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正如美国教育家杜威所说,“教育不仅仅是为了未来做准备,教育本身就是生活”。
比如许多学生不能正确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一些家长、教师对学生上网等行为大加打压和责罚。教师应当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对人们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引导学生怎样利用网络。通过研讨,学生能够形成一种理性化的认知:网络有助于人们在现代社会中获取相关的讯息,但不能沉湎于虚拟世界。对于学生来说,现实的生活才是真实的生活、真正的生活。只有联系学生的现实生活,才能让道德与法治教学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创设真实的生活化情境,营建一种生活化的场域,引导学生感受生活、体验生活。只有在现实的、活生生的生活场域中,才能让学生真切地感受、体验道德与法治课程于生活的意义。
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应当是从“应当”对“实是”的超越。用存在主义思想家萨特的话语来表达就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应当是“非其所是”,应当“是其所非”的。指向学生的“可能生活”,是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的题中之义,也是应然之举。指向“可能生活”,能拓展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意义和价值。
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应当为学生未来将来的生活奠基。只有扩充生活的内涵,才能让学生超越自我为中心式的思维。比如教学“我们的国家机构”这一部分内容,就是指向学生未来的公民生活、政治生活。学生已经在生活中初步接触了法律、人大、政协等名称,但对于某些机构的构成、职能等,学生还是陌生的。教师应从国家的“两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切入,建立学生的可能公民生活、政治生活与学生现实生活的关系,让学生初步了解国家机构,了解国家机构的职能以及运行,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发展,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树立法治意识和国家观念。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当引导学生走向广阔的公共生活,更好地适应未来生活。只有链接学生的过去、当下与未来,才能让生活化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从而引导学生过有意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