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研究

2020-12-03 13:51刘娟
现代艺术 2020年5期
关键词:音乐课美育西藏

美育是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环节,与德育、智育、体育以及劳动教育构成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机整体。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实现以美育人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必要途径。本文以美育改革为研究视域,探索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的思路和办法。

美育是党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本文以我国美育改革为研究视域,以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为研究对象,在对国家美育政策、音乐教育重要性、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西藏音乐课程教学现状进行剖析,从民族音乐传承角度,结合国家教育政策,提出引入西藏传统音乐,改进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思路。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把“教育问题摆在民生问题首位”,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美育是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环节,与德育、智育、体育以及劳动教育构成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机整体。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吹响了美育改革发展的集结号。两年后,新中国第一个美育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为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合作构建美育改革工作机制,推进西藏美育综合改革,2018年教育部与西藏签署的《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提出“探索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衔接的中小学美育课程体系,以音乐、美术课程为主体,融人民族舞蹈、藏文书法、藏戏、唐卡绘画等民族、民间文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本地区、本学校的特色和传统。”

当代著名音乐家、教育家贺绿汀认为: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关系到整个后代的文化修养、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的大事,绝不能可有可无,等闲视之。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实现以美育人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必要途径。本文以我国美育改革为研究视域,探索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的思路和办法。

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和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情况

1907年,清政府将音乐课纳人小学的随意课和女子师范学堂的必修课,为近现代中小学音乐教育作出了探索实践。改革开放以后,中小学各项工作开始步入正轨,音乐教育又重新开始走进课堂。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是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解放前,西藏的寺院、官办学校等教育机构没有设置音乐课程,随着1951年西藏第一所现代小学“昌都冬学”建成投入使用,音乐教育正式进人西藏的小学课堂。在1956年投人使用的西藏第一所中学“拉萨中学”课程体系中,音乐课以学习革命歌曲和汉族歌曲为主,是每周一次固定课。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地,同时藏族也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无论是逢年过节,还是收获喜庆;无论是家中休息,还是田间劳动,都离不开歌的伴随。西藏的傳统音乐多如繁星,主要包括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三大类。

近几年国家对传统音乐的传承方面非常重视,出台了不少政策,西藏也积极响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进行藏族传统音乐走进校园活动,对传统音乐的普及传承起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以拉萨为例,课程形式上,目前小学多数每周安排一节音乐课,部分学校音乐课堂上出现传统藏族音乐文化的内容。有学校课后开设传统乐器、传统舞蹈等兴趣班,或将传统音乐引入课间操、广播操,如囊玛与热巴相结合的课间操受到学生的欢迎和喜爱。遇到节庆,学校还会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在音乐教育软硬件配备上,拉萨的中小学均有专职音乐教师,部分有3一4名音乐教师。音乐教育基本设施较为齐备,有些学校除配备有音乐教室外,还有舞蹈、乐器类教室,少部分学校还专门配备了民乐器教室,为西藏传统音乐传承奠定了基础。

二、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等问题,这同时也是我国不少中小学音乐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西藏传统音乐已经开始逐步走进中小学音乐教育课堂,但是在课程和教学设计等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的环节。

1.对音乐教育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个别学校看中升学率,未能充分认识音乐课程的美育性质,注重文化课成绩,缺乏促进学生全面、综合发展的意识,导致音乐课在中小学课程中地位较弱,且在美育类课程上教学师资、设备等条件保障上给予的支持不够,阻碍了音乐课程的改革和发展。部分学校出现“正科”挤占“副科”的现象,实际上课时间远低于课表上的开课时间。让“副科”老师代上“主科”科目,艺术体育类老师精力大为分散。部分音乐教师为非音乐专业出生,缺乏专业乐理知识,或不能有效使用乐器进行教学和开展音乐实践性活动,与教学目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2.学生喜爱音乐,但并不喜爱音乐课。

课堂多采用教师为主的教学方式,学生跟随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设计学习,教学形式、教学方法相对单一、陈旧,强调音乐理论知识死记硬背,导致学生对音乐学习兴趣大为降低。音乐教师、授课器材设备等各学校之间配备参差不齐,有些学校尽管配备较为齐全,但因为音乐课程一般相对集中安排在一个时间段,造成音乐教室和设备无法满足同时开课的班级使用,而其他时间空置率较高,音乐教室实际作用发挥不明显。在音乐课上,为了避免影响其他班级上课,乐器使用较少,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课程教学内容选择随意性较大,不使用规范教材进行教学的现象层出不穷,按照教材授课更多是循规蹈矩的常规音乐课程,主要形式是唱歌和作品欣赏,缺乏音乐实践活动,音乐课内容、形式缺乏新意,吸引力不强。

3.西藏传统音乐资源在中小学教育中利用欠缺西藏中小学对藏族传统音乐的教授目前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还未能将西藏传统音乐很好地引进中小学课堂。一方面多数学生喜爱流行音乐,缺乏对本地音乐的认知,或者没有按触过藏族传统音乐;另一方面西藏中小学使用的音乐教材是全国统一教材,教材本身对于对西藏中小学生来说有一定难度,尽管其中包括了民族音乐的内容,但是藏族传统音乐的内容很少。2011年修订实施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将民族民间音乐进课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倡因地制宜实施音乐课程标准,要求“各个学校和各位教师应当根据本民族、本地区和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音乐资源,创设具有当地特色的音乐课程,在校内外营造良好的音乐环境,丰富和完善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将本地区音乐运用到音乐课程中、编写西藏地方特色的音乐教材等工作尽管已经提升议程,但由于大部分教师较为年轻,本身对于藏族音乐的了解不多,缺乏相应的培训等,目前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工作尚未有突出成效。

三、西藏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思路

1.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升对音乐教育的重视

音乐教育是中小学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根本途径,是美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应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出发,高度认识西藏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活动三立一体的音乐教育协调推进机制,以音乐之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教师队伍、课程标准、教材、教法、考核管理办法等方面完善音乐教育制度体系,加大对设施设备、教师配置等“不均衡”问题的解决和督促整改力度,将音乐教育融入美育的各个环节,融入教育的全阶段。

2.将传统民族音乐引入中小学音乐教育实践,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西藏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民族文化和民间艺术传承被保护的较好。但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多文化社会的形成,些珍贵的民族文化被忽视或遗忘。因此传承民族音乐,开发民族音乐课程,加强根植中华各民族传统文化,培育民族情感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目标之一。首先应转变学校管理人员对西藏传统音乐在中小学教育中重要性的认识,从顶层设计上强化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其次转变专兼职音乐教师对传统音乐的理解和观念,以传统音乐、传统乐器来增加课堂的趣味和价值。还可以在学校常规和特色活动中尽可能多的融入民族音乐的元素和因子,如使用传统音乐来创新课间操,在节日活动开展音乐类民俗活动。还可以邀请传统音乐艺,人成为兼职教师,每学期到校开展讲座,增加师生对传统音乐的认识和了解。增加体验传统音乐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师生走出学校,走进传统音乐诞生地等,让师生从传统音乐中提升修养,提高对藏族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的意识。

将传统民族音乐引入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一支传承传播藏族传统音乐的教师队伍。一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教师队伍建设文件,加大音乐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力度,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传统课堂培训与网课相结合等现代教育方式,把音乐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落在实处。另一方面在本地高校音乐专业开设民族音乐方向,培养更多具有藏族民间音乐知识技能的人才。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可对西藏地区的艺考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实现帮扶招生,为西藏培养更多了解本土文化和音乐传统,又懂教育教学的优秀人才。加大对音乐教师、音乐专业本硕学生人藏支教的动员和组织力度,通过“借智”的方式帮助本地教师音乐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3.遵循中小學教育规律,推进音乐课教法教材改革

一是要转变音乐教学理念,破除教学以教师为主的观念,把教育的主体性还给学生,并且善于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主动接受、善于引进和利用国内外先进的音乐教学法,使中小学音乐教育不仅仅是教育事业,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中华文化继承创新的奠基工程。二是要完善课程体系,音乐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音乐课程的教学内容、形式、手段、考试办法、课程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推进音乐课程标准制定和完善。结合区域、民族特色,挖掘本地音乐资源,开发课程资源和教材。三是创新音乐课教学方法,修订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强调“教学形式的选择则应服从于教学目标,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音乐课程与其他课程一样,必须遵循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课堂不能刻板,减少乐理的灌输,增强游戏和实践环节,减少欣赏类课程时间,加大实践创新类课程。如演示法、学习参观法可以让学生在真实场景中学习,律动教学法、歌词创造教学法等可以增加学生的参与度。还可以按照年龄阶段和兴趣爱好不同,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音乐的学习中感受到快乐和美的体验,以实现美育的功能,推动西藏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

刘娟

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声乐硕士研究生,四川省音乐家协会会员。现任新都区第18届人大代表、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四川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声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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