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干部工作的创新发展

2020-12-03 05:08★邱
军事历史 2020年5期
关键词:部队干部

★邱 雷

解放战争时期是人民军队大发展时期,部队规模迅速扩大,战役战斗频繁,编制体制不断调整,干部需求数量巨大、专业种类繁多,干部成分复杂,人民军队干部工作紧跟战争新形势,创新建立了一系列干部工作政策制度,极大地提高了部队战斗力,为夺取解放战争伟大胜利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对新时代人民军队干部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一、建立健全党管干部工作政策制度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随着国内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民军队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抗日战争时期部队领导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内革命战争的需要,全面恢复了党委制,把党管干部作为人民军队干部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并建立健全了干部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制度,保证了党对干部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策指示的贯彻执行。

(一)确立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发端于建军之初,完善于抗战时期,确立于解放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前期,红军各部队普遍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和支部,规定部队一切重大问题要经过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了党管干部原则雏形。1931年11月,王明路线错误地取消了红军内各级共产党的委员会。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在团以上部队中建立了具有党委性质的军政委员会,但军政委员会使中国共产党的集体领导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1945年5月党的七大决定,按照古田会议决议的原则,恢复军队中各级共产党的委员会。11月,中共中央晋冀鲁豫局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决定在各纵队及各旅建立共产党的委员会,实行党对军事、政治工作的一元化领导,为确立党管干部的制度奠定了基础。1945年冀南军区制发《关于干部工作的条例草案》明确:“干部建设是我军一切建设中的基本环节,为保证党在我军的绝对领导,必须保证一切干部接受党的绝对领导,一切干部的任免必须经过军区党的机关(政治部)审查与监督。”1946年10月,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颁发《党的团委员会暂行条例草案》提出:团党的委员会应经常检查研究分析干部与党员及部队的思想状况,及时发扬正气和克服干部与战士中的不良倾向,以保证全团思想领导的实现;审查班排干部的升降,讨论并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建议营连职干部的升降等。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3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52页。中共中央充分肯定了晋冀鲁豫军区恢复党委制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将该军区制定的《党的团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草案》颁发全军试行。194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军队中组织党委会指示》指出:“举凡关于作战、工作、政策及干部等问题,除紧急情况的处断应由首长担负外,在一般情况下,经过军队中各级党委会的民主讨论决定,再由首长执行,较少数首长人员商谈解决,更为全面与适当,从而加强党对于军队的领导作用,使各种工作能更好的进行。”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八十年大事记》,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29页。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华东野战军、晋察冀军区、晋绥军区和东北民主联军陆续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根据各战略区的经验,1947年7月28日,总政治部制定全军第一个党委会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初稿)》③《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十年》,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30页。,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个党委会工作条例。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3卷,第154页。《条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实现其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组织形式就是“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员会”,作为对军队的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同时决定撤销团以上各级军政委员会。《条例》还规定,党委会所讨论与决定之范围,在于有关作战、教育、党的政策、干部升迁调动奖处、经济生产与财政开支等重大问题。从此,党管干部作为人民解放军干部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被确立起来。

(二)调整军事、政治机关分别管理干部体制。红军建立后,为适应武装斗争需要,中共中央决定红军军事、后勤工作干部由司令部管理,政治工作干部由政治机关管理,这个办法在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延续下来。在解放战争时期,有的部队仍执行这一政策,有的部队则进行了调整,由军事、政治机关分别管理向统一由政治机关管理方向发展,这样更有利于加强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军建立统一的干部管理机构奠定了基础。

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最先于1946年8月5日发出训令,调整了自建军以来实行的军政干部由司政机关分别管理的体制,改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并规定了相应程序。训令指出:“为使干部工作之统一管理,特决定将军、政、供、卫等全部军队工作干部之了解、配备、提拔、调动以及有关干部问题之工作,统一由军政治部组织部之干部科负责。”训令还明确了“凡军政干部之提升调补均经由组织部直接向军政首长负责,但组织部门须与各方有关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凡干部之调补均由组织部起草命令,经军政首长之签署发布方为有效,必须严禁各自为政,不经审查批准擅自提拔调动”等。华东野战军对干部的管理由军事、政治机关分管向统一由政治机关管理发展。华东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1947年4月在《关于野战军干部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通令》中指出,实行军政干部在组织及人事上的分工处理。凡各级政治工作干部之了解、配备、调动、提拔,仍归政治机关之组织部门负责。各级军事干部、供给、卫生干部,业务上的了解,组织上的配备,人事上的调动,归司令机关之人事部门负责。政治机关之组织部门负责对全体干部政治上、思想上的了解、审查。如有意见分歧时,一方面提交各级党委会讨论决定,另一方面该组织部门有权向上级政治机关报告。1948年12月15日,华东野战军前委作出《关于建立与健全报告制度的决定》规定:“为使军事(包括供给、卫生)政治及其他各种干部做到统一管理,调剂配备,并正确掌握干部政策,故决定实行党管干部(具体工作由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做)的方针。凡干部升调、任免、奖惩等事项,均由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批准”;报告“由各级政治机关组织部门起草,交军政机关校阅后同级党委审查通过,用党委名义呈报上级党委”。

(三)建立干部工作报告制度。解放战争时期,为便于干部的统一管理,切实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各部队相继建立了干部升调报告、干部缺职报告、干部伤亡报告、干部处分报告、干部流动报告等干部工作报告制度。

1947年,冀南军区率先建立了干部流动报告制度,要求各旅、分区每年将连级以上干部调动情况登记在《干部流动登记表》中,每月随统计送军区一份。同期,华东野战军建立了定期干部工作简报制度,包括干部缺职简报、每一战役干部伤亡简报、干部调配简报等。1948年12月,华东军区前委在《关于建立与健全干部问题报告制度的规定》中指出,凡干部提升、任免、奖惩等事项,均由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批准。在干部升调任免方面,对报告手续及批准权限、报告内容、报告人都做了详细规定。比如报告手续及批准权限的规定,排级由营党委报团党委,经团党委审查批准,由团首长命令公布之,并报师备案;连级由团党委报师党委,经师党委审查批准,由师首长命令公布之,并报军党委备案;营级由师党委报军党委,经军党委审查批准,由军首长命令公布之,并报兵团党委;团级由军党委报兵团党委,经兵团党委审查通过,由兵团首长命令公布之,并报前委备案;师级由兵团党委报前委,经前委审查转报中央局中央军委审查批准,由野战军首长奉命公布之;因作战情况,干部伤亡,必须及时调整配备而又不能及时报告时,各部可自行指定代理人先行执行职务,待战役结束后,迅速按级上报审查备案。1949年5月,第一野战军政治部就坚持报告请示制度、干部统一管理、建立研究制度,出台了《关于组织工作几项制度的暂行规定》,对干部升调报告制度,班、排、连、营、团以上干部的升调报告的提出部门、批准部门、备案部门都作了详细规定。在规定中,也对统计报告制度进行了规定。在干部统一管理方面提出,为使干部统一教育与配备,凡干部之材料表册,均由政治部之组织部门征集保存,司令机关之队列部门如需用时,组织部门应负责供给所需之干部材料。干部之升调报告,经党委研究后,以首长署名,呈报上级首长审核指示。

二、建立大规模战争应急补充干部保障机制

解放战争时期部队规模迅速扩大,战役战斗空前频繁,干部减员较大,特别是在战略反攻和战略决战阶段,干部伤亡数量增大,部队不断扩编,中共中央要求全党全军采取一切有效办法,全力做好干部补充工作。为此,干部工作创新建立了适应部队实际的应急补充干部政策,保证了部队大规模作战对干部的紧急需求。

(一)在作战中提拔干部。1946年11月23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在发给各军区各纵队首长的《关于军队训练与培养干部的一封信》中指出:“战争是长期的残酷的,干部伤亡是很大的。补充伤亡主要的是在实际斗争中大胆地提拔新干部。”按照这一方针,各战略区以连续参战伤亡较大的部队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补充提拔干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贯彻了“宁弱毋缺,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上可靠、组织观念较强、战斗勇敢、工作积极、联系群众、爱兵爱民的干部,虽然现任能力弱一点,但有发展潜力,即大胆使用。二是改变单纯等待上级补充干部的消极态度,树立自力更生的思想,从各方面发现人才。各级把眼光放在有相当战斗经验之参军老战士及基层骨干、英模及立功较多之积极分子身上,放在参军的地方干部、青年学生、机关通信警卫人员身上,放在经过长期战斗考验的觉悟先进的解放战士身上,培养提拔基层军政干部。三是坚持边打边补,随缺随补。部队在战前做好干部提补方案,配齐正职、普设副职,或送校储备;战中战后采取升调提拔、指派代理、群众推荐等方法,迅速补齐缺额。为对各类提拔对象进行短期培训,各院校都扩大了规模,缩短了培训期限。如1946年2月1日,华东中央局、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确定,华东军政大学半年内分两期培养5000 名干部,以适应前方大规模作战和连续作战的急需。华北军政大学1948年就招收学员4000 名。

(二)广泛动员地方干部参军。动员地方干部参军,是解放战争时期快速补充干部的有效渠道。动员地方干部参军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在老解放区动员广大农村干部、民兵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参军;第二种是在新解放区由军队直接派出宣传队动员地方干部参军,对符合条件者直接任命为干部;第三种是动员在地方群众中有影响的人物率众参军,根据其带来人数多少,委任以相应职务。为此,军地各级制定出台了很多有效措施。1946年,华中局发出《关于动员大批党政民地方干部加入武装部队的决定》,安排抽调2000 名踏实可靠的党、政、民干部参加部队工作。10月,华中野战军政治部在关于干部工作问题给各级政治机关的信中指出:“三个月来地方部队及地方干部参军的干部有三百多”,“只有更大量地吸收地方干部参加到主力里来,才能解决当前干部的缺额”,要求各级正确对待地方干部缺乏战斗经验等实际情况,加强培训,大胆使用。12月,晋察冀中央局发出指示指出:由于部队扩大,战斗频繁,军政干部极感缺乏,在部队积极选拔的同时,需要大批优秀的地方党员干部参加到军队中来,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策的贯彻,巩固部队。决定选调600 名“区委”以上地方干部到军政干校学习,培养连营团军政干部。1947年2月,华东局、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决定,从地方抽调村、区、县各级干部1000 名,送到军政大学培训,然后再统一分配到部队。大批地方干部入伍,既为部队输送了新鲜血液,迅速补充了缺额,也将党政工作的经验带到部队,融洽了军政军民关系,提高了部队战斗力。

(三)大量吸收知识青年入伍并择优提拔为干部。为拓宽干部来源,尤其是为满足新建特种兵部队对干部的需要,1945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决定大量吸收接纳知识青年,指出:“无论部队与地方,要发动群众,注意吸收知识分子、技工、医生、专门人才来根据地和八路军工作(可以用军政大学、建国学院、剧团、工厂招生和其他办法去吸收)”。由于革命形势的迅猛发展和有力的宣传组织工作,各地知识青年参军空前踊跃。1946年9月3日,华东局、新四军政治部发出《关于加强培养干部工作的指示》,要从现有中学、大学中抽调一部分知识青年,经过军事训练,分配到战斗部队充当文书、宣传员、文化教员、军事见习等,以便逐渐培养为连队政治干部或军事干部。1949年2月,为做好南下前的准备,东北野战军在平津地区招收了1 万名知识青年。5月,华东局指令江苏(除南京)、浙江两省为第三野战军招生地区,统一由三野军政干部学校招收。6月,华北军区决定从华北大学动员2000 名学生参军,并要求各级党委做好培养工作。这些新成分的大量补入,既解决了当时干部不足的问题,又提高了人民解放军干部队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为全国解放后的军队现代化建设做了人才准备。

(四)大力改造培养被俘军官。解放战争初期,被俘的国民党军官虽然也是解放军干部补充的一个渠道,但数量不多。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俘虏数量越来越多,各级越来越重视通过改造被俘军官补充干部队伍。1945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在《关于战俘处理办法的指示》中提出:今后凡在战争中俘获之国民党军队一切官佐均加争取,其愿为我服务者,令其服务。中共中央在1946年《关于对俘虏军官处理办法的指示》中提出,俘虏军官应分别处理:佐官,除吸收入我军者外,一律释放;主官,营长以上一律不放,仅个别有作用者可放出做分化工作;连排长应进行教育,争取一些进步分子加入我军。①《建国前干部工作文献史料选编》,军事科学院军制研究部编印,2000年,第1322页。1949年2月16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对国民党军官的处理方针》,进一步明确:首先注意吸收在军事上有较高的学识,可在我军教育岗位上服务,且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政治上真正愿向我靠拢者,应加以适当教育,分配适当工作;确有专门的军事技术为我军建设上的必须者,如炮兵、工兵、战车、航空、海军、医务、电讯等人材,即使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名望,只要成份上不是反动分子,即应吸收他们参加工作。但亦须集中各地军校经过一定时间的政治教育,然后再分配工作;既无真正学识,又无专门技术,但在政治上可能向我靠拢而又能加以改造者,应吸收到军校或其他学习机关加以政治训练,视其结果,分别给以适宜的工作出路。②参见《建国前干部工作文献史料选编》,第1386~1387页。各战略区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指示,对被俘军官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改造工作,对符合争取使用条件的,按照本人特长大胆培养使用。据华北军区不完全统计,1948年,全军区接收“俘官参军”达3140 名,其中部分到军政大学、华北大学任教或学习,部分参加部队技术工作,还有的留军区部队做敌军工作。1949年4月,华北军区一次就选留傅作义部起义军官1172 名,先安排入校教育训练,然后统一分配使用。这些加入到人民解放军干部队伍的国民党军官,绝大多数转变了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解放事业,反对国民党的内战政策,并得到所在部队的充分信任,在战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构建院校培训与部队培训相结合的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抗战胜利后,为适应军事战略转变的需要,提高部队战斗力,打败国民党军可能发动的军事进攻,人民军队相继扩建或组建了炮兵、工兵、通信兵、装甲兵、铁道兵、航空兵等部队,由单一的步兵逐步发展为多军兵种的合成军队。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指示,快速组建了一批军事指挥院校和技术院校,通过院校培训和教导队集训等,为部队源源不断地输送了成千上万军政兼优的指挥员和一批又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一)组建和快速发展军事院校培训人才。中央军委决定以抗日军政大学总校和各地分校为基础,组建各战略区的军事政治院校,以抗日专业学校为基础,组建兵种专业技术学校,大幅提升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1946年1月,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总校到达安东省通化;2月10日,根据中央军委指示,该校改称东北军事政治大学。1945年9月,晋绥野战军解放山西省文水县城后,将文水县中学改建为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驻晋随营学校,主要培养初级军政干部。10月,晋冀鲁豫军区将抗大总校派来的干部大队与太岳、太行分校合并,成立晋冀鲁豫军区军事政治大学。1946年2月,晋察冀军区以原抗大第2 分校为基础,组建了军政干部学校。4月,华中军区将雪枫军政大学、华中野战军随营学校和苏中公学合并,成立雪枫大学。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后,将原山东军区军政干部学校改称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在调整和组建军政学校的同时,各战略区特别是东北民主联军还组建了一批技术院校,有炮兵学校、通信学校、航空学校、工兵学校、测绘学校、卫生学校等。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3卷,第55~56页。在办学过程中,各级院校始终继承和发扬红军大学和抗日军政大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坚持“一切为了战争、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的办校方针,把为战争胜利和部队建设培养急需人才作为办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了办好院校,提高教学质量,各战略区首先选调军政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各级院校的领导。为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各院校采取了领导干部兼任教员、从部队中选调教员、聘请部队干部来校授课、从学员中选留教员,以及从国民党军起义、解放军官中聘请教员的办法,逐步缓解了各军事院校师资不足的矛盾。其中,聘请起义、解放等旧军官任教,成效明显,成为解放战争后期人民解放军院校建设发展的一大特点。在教材编写、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到部队和前方需要什么,学员就学什么,并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学员对象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在学制上灵活多样,每期的培训时间不固定。华东军政大学在学制上采取“短期速成”的办法,长则半年,短则2 个月,有的还根据部队作战需要提前毕业。1946年12月到1947年3月,该校就有2700 多名学员分7 批提前毕业,奔赴前线。截止到1949年9月,全军院校达到60 余所,共培养军政指挥干部15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10 万余名。军事院校的调整与组建,为培养优秀的军政指挥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和战斗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为进一步发展人民军队的院校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部队开办教导队训练班培训人才。除了后方院校以较长时间培训人才外,野战军以下各部队都设置了教导队、训练班等,以短期轮训的方式培训各类人才。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在《关于军队训练与培养干部的一封信》中提出:为保持战争持久,并争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各部队要在实际中大胆提拔新干部,并须积蓄干部,开办教导队、训练班,大力提高和培养干部;各野战集团开办中上级指挥员随营战术研究班(队),各甲级军区(如山东,晋冀鲁豫)在情况条件允许下开办技术兵种速成训练班(炮兵、工兵、坦克)以及通讯、军医、供给学校,乙等军区、野战纵队须成立教导营或队,军分区及旅亦须成立教导连或队。在大规模战争条件下,人民解放军干部培训继承发扬红军传统,提出和贯彻了“以具体业务教育为主,思想教育为辅,力求与战争与部队实际相结合,以期在短期培养大批干部,应付战争需要”的方针,紧密联系战争实际,进行军事政治训练,提高政治觉悟与军事技能。坚持了以在职锻炼、送校短期训练、半离职轮训、基本不离职集训等短期培训为主的方式。在培训分工上,各野战集团的中级和高级指挥员研究班,抽调团、营正副职轮训;甲级军区的技术兵种速成训练班,乙等军区或野战纵队的教导团、营,主要培训连排干部;各分区、旅的教导营、连、队,负责训练正副班长;各主力团设1 个30 至60 人的军士队,随团行动,边打仗边学习。在培训时间上,营一级训练班每期原则上不超过10 天;团一级训练班每期原则上为半月,最多不超过1 个月;教导营最多不超过3 个月;教导团不超过半年。在教育训练时间分配上,一般业务训练占2/3 或3/4,政治教育占1/3 或1/4。各级训练机构的教员,主要是抽调既有实际经验又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干部轮流充任。主要讲授《十大军事原则》、兵种合同战术技术等,着力解决进攻中的战斗组织、通过障碍、突破口附近战斗、纵深分割、打地堡群等战术技术问题,紧密结合部队作战的战例和经验,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指挥作战的能力。

四、创造开展新式整军运动提升部队战斗力新模式

新式整军运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947年冬至1948 春,利用作战间隙普遍开展的、以诉苦和三查三整为主要内容的、有领导有秩序的大规模民主整军运动。整军的重点是整顿领导,整顿各级干部。各部队经过整军运动,提高和增强了广大指战员对粉碎国民党军进攻的胜利信心和战斗意志,极大地提升了部队战斗力。新式整军运动,继承和发扬了《古田会议决议》和延安整风运动精神,创造了适应解放战争新形势,加强干部队伍全面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新经验。新式整军运动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重大发展,也是人民军队建军史上非常光辉的一页。

(一)新式整军运动的背景。人民解放军广大指战员,经过长期战火锤炼,政治觉悟、战斗意志、组织作风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和加强,但是,由于部队官兵大多出身旧社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上部队发展很快,新成分和俘虏成分急剧增加,存在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如有些干部对斗争长期性、残酷性认识不足,有些干部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军阀主义,有些干部不关心士兵生活与疾苦,导致官兵关系不融洽等。克服这些与革命形势不相适应和妨碍自身发展的不良倾向,成为进一步提高部队战斗力的迫切需要。在全军普遍开展新式整军运动之前,许多部队已经摸索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1947年9月,朱德提出了整军问题。他说:“我们的军队需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以整顿,需要一个查思想查作风运动,使军队在思想上达到一致拥护土改,组织上纯洁严密。”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十年》,第225~226页。9月28日,毛泽东批转东北民主联军第3 纵队诉苦教育的经验报告,并提出5 条要求:以揭发封建压迫为主;发动干部诉苦;部队诉苦与地方诉苦相结合;发动地主富农出身的干部揭发反动社会制度的没落与黑暗,使群众知道封建阶级的本质及没落的前途;号召部队加强团结,使工农分子阶级觉悟提得更高,非工农分子彻底抛弃自己出身的阶级立场,站到劳动大众一边,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3卷,第208页。1948年1月,周恩来在西北野战军前委召开的整军总结扩大会议上说:“以诉苦运动启发阶级觉悟是很好的教育方式,不但反帝反封建可如此,反帝反蒋政权也可如此。”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3卷,第208页。1948年1月30日,毛泽东为中央军委起草的《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指示中强调:“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④《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75页。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指示,各部队从1947年冬至1948 春,利用作战间隙开展了大规模民主整军运动。1948年3月7日,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起草的《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的评论中,深刻地阐明了“诉苦”“三查”的伟大意义,并首次将其概括为“新式整军运动”。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3卷,第216页。

(二)新式整军运动的内容和方法。新式整军运动的基本内容,一是诉苦,即诉旧社会反动派给予劳动人民之苦;二是“三查”,即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三是“三整”,即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运动一般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学习土地政策。1947年7月17日,朱德在全国土地会议开幕时的讲话中,强调了军队学习土改政策的重要性。他说:“军队是革命的主力,要认真学习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这点一定要使军队中的同志都知道,负责的同志更要弄明白。因为一打出去,首先和农民见面的就是军队。军队要帮助农民分得土地。军队把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学会了,土地分配就比较迅速、容易。”①《朱德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06页。主要是学习《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共中央《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毛泽东、朱德等中央领导人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陆续发出的有关指示等。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在此基础上用一定时间集训干部,打通思想,提高了全军指战员的阶级觉悟和执行党的土地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开展诉苦运动。新式整军运动的诉苦,是紧密结合土地改革运动进行的,着重诉封建统治、封建压迫、封建剥削之苦,进一步加深对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解和对蒋介石政权反动本质的认识。同以前的诉苦教育相比,内涵更深,规模更大,形式更多样,是更为完备、系统的阶级教育。在开始时有些人存在思想顾虑,有的认为穷人命苦诉了也没用,有的怕诉苦丢面子等。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深入的诉苦动员,发动干部带头诉苦,通过典型引路,促进诉苦深化,讲清“有苦诉苦、有冤喊冤、有仇报仇”的正义性、合理性。在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各部队的诉苦运动很快开展起来。三是开展查整运动。各部队在查整工作中,干部是重点。干部查整问题时,战士代表及革命军人委员会成员参加。上级党委一般也派员参加,以便掌握政策,进行指导。个别干部问题严重,战士要求扩大会议范围,领导认为需要时,即以军人大会的方式解决。查整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三查三整。查阶级,主要是查清每个官兵的阶级成分,共同分析,评定个人的社会成分和出身,再评定能否取得革命军人成分。查工作,主要是检查个人战斗、生产、业务的完成情况,问题较多的给予批评或处分。查斗志,主要是克服厌战情绪和对攻坚战、大兵团作战的畏惧心理,培养旺盛的士气和勇敢积极、不怕困难、不怕连续作战的战斗精神。三整是与三查结合进行的,边查边整,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组织,清除极少量的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和混进来的特务分子、反动军官。查整工作的重点是整顿领导,整顿各级干部,进一步提高全军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四是开展三大民主运动。毛泽东在1948年1月30日为中央军委起草的《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指示中,第一次把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概括为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开展政治民主,主要是在各级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评干部、评党员活动,着重解决官兵关系与党群关系。通过评比,推荐干部与建议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一些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被清除出党。开展军事民主,主要是在军事训练中开展教学互助,发动群众广泛讨论战术战法,评指挥、评伤亡、评战术、评技术、评纪律、评作风等,充分发挥指战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战争中学习战争,打一仗进一步。开展经济民主,主要是在全军各部队基层连队普遍建立和健全经济委员会,每排选一名经济委员,每班选一名经济代表,协助连队首长管理伙食,防止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

新式整军运动,极大地提高了全军指战员的阶级觉悟,克服了各种不良倾向,增强了政策纪律观念,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激发了广大指战员的斗志,极大地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人民解放军以高昂的战斗热情,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群策群力,英勇杀敌,不断取得胜利。正像朱德所说:“全国解放军经过三查,出去打仗,都打得很好,到处打胜仗。这就证明,只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工作,就会所向无敌。”②《朱德选集》,第233页。毛泽东在评论新式整军运动时说:“这样就使部队万众一心,大家想办法,大家出力量,不怕牺牲,克服物质条件的困难,群威群胆,英勇杀敌。这样的军队,将是无敌于天下的。”③《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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