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大提琴学派对中国大提琴发展之启示

2020-12-02 00:18吕露露
北方音乐 2020年18期
关键词:民族化学派大提琴

吕露露

(江苏省戏剧学校,江苏 南京 210000)

一、西方大提琴学派的发展和特点

大提琴是西方最具代表性的弦乐器之一,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6世纪,后逐渐在欧洲和全世界流传。19世纪前后,伴随着大提琴创作和演奏的发展,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形成了大提琴学派,成为了这门艺术成熟和繁荣的标志。具体来说,主要有法国和比利时学派、英国学派和德国学派。

首先是法国和比利时学派。在西方近代发展史上,法国是一个开放而包容的国度,所以,当大提琴从意大利传入后,得到了迅速发展。在著名演奏家和教育家贝尔图的带领下, 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19世纪初,法国巴黎音乐学院成立,使法国大提琴艺术进入了“学院派”发展时期。此后,迪波尔和他的学生拉马尔、诺布林,一同构建起了完善的大提琴教学体系。比利时学派由普拉特尔创立,因其有过在巴黎音乐学院的求学经历,所以被视为法国学派的支流,两者是血脉相连的关系。从整体来看,法比学派以巴黎学院为基地,教学体系完整而科学,“与意大利的激情辉煌、德国的理性严谨相比,法比学派受到民族气质的影响,更加推崇柔美、典雅的演奏风格。”[2]其次是英国学派。早在1765年,英国大提琴家克罗姆出版了《最易学的大提琴指导大全》,是当时最早的大提琴指导书目之一。1800年,又有雷纳格尔出版了《大提琴演奏简明教学指导》,使英国大提琴教材更加丰富。此后,在切尔维托和克罗斯蒂尔两位大师的带动下,培养出了林德利等著名演奏家,使英国大提琴进入了有序传承时期。从整体上看,英国大提琴学派对意大利和法国进行了学习和借鉴,在演奏上追求一种整体性和流畅性,强调表现出乐谱背后的情思与内涵,在欧洲乃至世界都有广泛的影响。再次是德国学派。德国学派是以德累斯顿为发展起源地和中心的,最初以罗姆伯格和多特佐尔为核心,两位演奏家依托于德累斯顿音乐学院,系统开展了教学和演奏工作,两人门下的学生毕业后,又纷纷来到莱比锡、柏林、法兰克福等地发展,使大提琴艺术在德国迅速普及,涌现出了德累施勒、舒伯兹、科斯曼等诸多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的演奏家。该学派的演奏以规范和严谨著称,强调对乐谱的忠实,力求将每一个细节都诠释得淋漓尽致,与日耳曼民族的民族气质是一脉相承的。

二、西方大提琴学派对中国大提琴发展之启示

(一)推出更多民族化佳作

通过对西方多个大提琴学派发展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大提琴学派的产生与形成是以量多质优的民族化作品为基础的。这些作品所蕴涵的集体审美意识和精神追求,具有恒久、独特的价值和魅力,既可以满足本民族的审美需要,而且对于其他国家和民族则是一种新的审美体验。即“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对于中国大提琴创作来说,早在百年前大提琴传入中国之初,中国音乐工作者便树立起了民族化追求,萧友梅、张贞黻、李元庆先生等,以《秋思》等佳作充分证明了大提琴民族化创作的可能性,此后又陆续有《嘎达梅林》等作品问世。改革开放后,赵季平、叶小纲、郭文景和瞿小松等中青年作曲家,继续在大提琴民族化创作的道路上前行。这些作品可谓是中国大提琴艺术发展的基础之所在,使其不仅在中国落地生根,而且结出了累累硕果。在新时期下,要继续坚持民族化发展方向,同时结合时代和社会变化,在形式和内容方面进行灵活的调整。比如,在创作素材方面,之前的诸多作品都选择了改编的形式,即将一些民歌和民间器乐曲改编为大提琴作品。而在今天,则可以将当代诸多当代素材作为新的表现对象,为大提琴作品注入时代化色彩,并以个性化的方式,对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的肯定与传承、展示与推广,继而获得当代人的认可。“因此中国近代对大提琴接受与融合的历程是值得回顾的,也是需要我们进行思考的。”[1]这对于这门艺术的宣传和普及具有重要意义。

(二)探索民族化演奏技法

大提琴是一门西方艺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相应的演奏技法体系,但是,当作品表现出鲜明的民族化风格后,需要在演奏技法上进行调整和改变,方能使作品的民族化风格,以及风格背后的民族气质、精神和风貌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对此,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入手,经过长期的探索和积累,形成民族化的大提琴演奏技法体系。首先是宏观方面。从表面上看,不同作品的形式和内容各不相同,不存在一套普适性演奏技法体系。但是从作品的属性来看,多数中国大提琴作品都是带有鲜明民族性特点的,对于演奏来说,一个重点就在于将这种特点予以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就使演奏有了共性可循,包含运弓、指法、发音、力度控制、音响效果等多个方面,应该怎样运用这些技法、身体和心理应该是怎样的状态等,都需要得到梳理和总结。如中央音乐学院的陈园教授,就从中医、易经等角度,对如何演奏中国大提琴作品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是极为重要的理论成果,如果有更多相关成果的问世,则必然会带动中国大提琴演奏整体水平的提升。其次是微观方面。微观方面是指演奏者要对每一首作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包含作品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创作者信息和创作背景等,以此为基础,经过一次次尝试后掌握最佳的演奏技法和方式。以改编于二胡曲的《二泉映月》为例,作品中自然少不了对二胡的模仿,所以,演奏者应该先聆听二胡曲《二泉映月》,并对二胡这门乐器的形制特点有所了解,方能获得高质量的二度创作效果。

(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大提琴教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也先后培养出了诸多优秀的大提琴人才,使中国成为了大提琴艺术大国。但是,与西方大提琴学派相比,中国大提琴在人才培养的体系化方面还存在欠缺,在人才培养类型上不够清晰,造成了演奏型人才一枝独大的情况,这显然是不利于长远发展的。对此,应从高校这个人才培养主阵地入手,通过全面的教学改革,构建起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具体来说,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着多种不同类型的院校,如专业院校、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等,当诸多类型的高校都纷纷开设了大提琴专业后,应该也必须在人才培养类型上进行区分。专业音乐和艺术院校普遍历史悠久,名家大师辈出,且学生的入学水平较高,所以应该肩负起培养“高、精、尖”大提琴创作、演奏和研究人才的重任,毕业生应成为国内甚至国外的佼佼者。师范院校以中小学教师为主要培养目标,所以在大提琴专业教学中,应适当侧重对学生教学能力的培养,通过开设教法课、开展教学实践等,体现出“师范性”色彩,让学生毕业后不管是在中小学还是社会音乐培养机构中,都可以游刃有余。综合类院校学生的就业方向较为广泛,因此应侧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如有的学生励志考研继续深造,有的学生想要自主创业等,都应该得到学校和教师的鼓励和支持。只有不同类型的院校在培养方向上有所侧重,才能构建起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做到人尽其用,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长期以来,在历史、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大提琴一致被视为“高雅艺术”,也正是因为这种“高雅性”,使其在传播和普及方面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反观西方很多大提琴艺术较为发达的国家,无一不有着良好的大众基础,所以这门艺术才能永葆青春。所以,新时期下的中国大提琴艺术发展,不仅要在创作、演奏和教学方面予以强化,更要在氛围营造方面发力。首先,政府和文化部门要重视包含大提琴在内的高雅艺术的普及和发展,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通过各类活动的举办,拉近大提琴和普通民众之间的距离,将高雅艺术变为亲民艺术。其次,要将大学生作为重要的培养群体。大学生们正值人生的黄金年华,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理应成为重要的普及对象。近年来,国家教育部、文旅部等多家部门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所到之处均获得了普遍的欢迎,这就说明大学生是喜欢包含大提琴在内的高雅艺术的,只是没有合适的渠道。在下一步中,则要通过公共艺术教育、社会音乐教育等,为大学生提供更多了解和学习的机会。最后,要借助新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近年来,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全世界的面貌。对此,无论是政府文化部门,还是大提琴艺术从业者,都应该借助这个机会,利用新媒体,以全新的形式宣传大提琴艺术,营造出一个人人关心和喜爱的氛围,为这门艺术注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19世纪末,大提琴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开始了在中国百年的发展历程。时至今日,中国大提琴艺术已然是根深叶茂,硕果累累。在新时期下,文化多元化发展趋势更加鲜明,中国大提琴艺术若想开辟出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则应该在民族化的基础上,朝着学派构建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要对西方大提琴学派进行全面的学习和借鉴,取长补短,因地制宜,推动中国大提琴艺术发展迈上新台阶。同时,这也是中国对世界大提琴艺术的反哺,体现着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大国对世界音乐艺术发展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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