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李希霍芬“絲綢之路”命名的辨析

2020-12-02 15:32劉進寶
中华文史论丛 2020年2期

劉進寶

提要: 目前學界普遍使用的“絲綢之路”概念是所謂引自李希霍芬1877年出版的《中國》第一卷第454頁:“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之路貿易爲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實際上,李希霍芬的書中不僅没有這樣的表述,而且“絲綢之路”一詞也是他偶然、無意之間提及的。目前學術界普遍引用的這一定義是赫爾曼的概括。

關鍵詞: 李希霍芬 絲綢之路命名 誤傳辨析

隨着敦煌學和絲綢之路研究的深入,國際學術文化交流的加强,急需借鑑國外學界的治學方法和研究成果,使我們的研究既有深厚的國學根底,又能吸收、借鑑國際學術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從而站在國際學術的前沿,發出中國聲音。這就需要大量引進和翻譯國外學者的相關學術論著。幾十年來,我們在引進、翻譯國外學者的著述方面已做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工作,爲我們瞭解和吸收外國學者的研究狀況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不可諱言,有些方面我們還有欠缺,需要加强和重視。

如李希霍芬在《中國》一書中關於“絲綢之路”的定義,就是一個很好的個案。目前所見中文本主要有:

一、 日本學者長澤和俊在《絲綢之路史研究》序言部分是這樣描述的:

(李希霍芬)把“自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以及印度的絲綢貿易的西域道路”稱爲Seidenstrassen。絲綢之路(Silk Road)無非是其英譯名稱罷了。(1)[日] 長澤和俊著,鍾美珠譯《絲綢之路史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頁2。

長澤和俊在注釋中明確説明引文是出自李希霍芬1877年出版的《中國》第454頁。(2)[日] 長澤和俊著,鍾美珠譯《絲綢之路史研究》,頁12。

二、 林梅村在《絲綢之路考古十五講》中説:

1877年,德國地理學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在他的名著《中國》一書中首次提出“Seidenstrassen”(絲綢之路)一名。他對絲綢之路的經典定義是:“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指中亞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之路貿易爲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這個名稱很快得到東西方衆多學者的贊同。(3)林梅村《絲綢之路考古十五講》,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頁2。

林梅村先生在引用李希霍芬關於“絲綢之路”的定義後,也注明是引自李希霍芬1877年出版的《中國》第454頁。(4)林梅村《絲綢之路考古十五講》,頁10。

三、 楊共樂在《早期絲綢之路探微》一書的“序言”中説:

李希霍芬在1877年出版的名著《中國親程旅行記》一書第1卷中十分明確地把“自公元前114至127年間連接中國、河中以及印度的絲綢貿易之路”稱爲“Seidenstraßen”。

楊共樂在闡述了這個定義後,也注明是引自李希霍芬《中國》1877年版的第一卷,“454頁以次”。(5)楊共樂《早期絲綢之路探微》,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序言頁1—2。

四、 袁劍在《絲綢之路、地方知識與區域秩序——“絲綢之路”的概念、話語及其超越》一文中説:

1877年,德國地質學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在其著作《中國》中首次使用了“絲綢之路”(Seidenstrassen)的名字,並爲其下了這樣的定義:“指從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之間,連接中國與河中地區以及中國與印度的,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西域地區交通線路。”(6)袁劍《絲綢之路、地方知識與區域秩序——“絲綢之路”的概念、話語及其超越》,《陝西師範大學學報》2017年第4期,頁75。

其注釋是:“FERDINAND VON RICHTHOFEN. China. Ergebnisse eigener Reisen und darauf gegründeter Studien: Bd.1[M]. Berlin: D. Reimer, 1877.454.”即引自李希霍芬於1877年出版的《中國》第一卷第454頁。

以上長澤和俊、林梅村、楊共樂和袁劍的論著都注明“絲綢之路”的這一定義是引自李希霍芬1877年出版的《中國》第一卷第454頁。

另外,雪犁主編的《中國絲綢之路辭典》關於“絲綢之路”一詞釋文中有這樣的表述:

1877年,德國地理學家李希霍芬首次在其《中國》一書中把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中國與河中地區(指中亞的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的地帶)以及中國與印度之間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這條西域交通路線,稱作“絲綢之路”。(7)雪犁主編《中國絲綢之路辭典》,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頁199—200。

以後的許多學術論著和通俗讀物在介紹“絲綢之路”的材料中,基本上都有大體相同的表述,如王汝良説“絲綢之路”這一術語是德國地理學家李希霍芬於1877年在其名著《中國》中首次提出:“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指中亞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引者注)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結合這一表述的前後語境可以看出,他是從地理學意義上來命名的,且在時間跨度上限定於兩漢時期。(8)王汝良《絲綢之路: Silk Road or Silk Route》,《中國社會科學報》2017年3月21日,第6版。陳粟裕説:“絲綢之路的名稱最早由德國地質地理學家李希霍芬提出,他將‘從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間,中國與中亞、中國與印度間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這條西域交通道路’命名爲‘絲綢之路’。”(9)陳粟裕《絲綢之路與“蠶種東來”》,《中國社會科學報》2017年12月4日,第6版。張信剛説,李希霍芬把絲綢之路定義爲:“連接中國與河中(指中亞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貿易爲主要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10)張信剛《絲路文明十五講》,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頁58。張國剛説:“1877年,德國著名地理學家李希霍芬在其《中國》一書中,把‘從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間,中國與河中地區以及中國與印度之間,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這條西域交通路線’稱爲‘絲綢之路’。”(11)張國剛《絲路故事: 説“西”道“東”》,《文史知識》2018年第1期,頁93。認爲李希霍芬在其《中國》一書中,把“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中國與河中地區(transoxiana,指中亞錫爾河和阿姆河流域以及澤拉夫尚河流域,包括今烏兹别克斯坦全境和哈薩克斯坦西南部。中國古代稱之“河中”),以及中國與印度之間,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這條西域交通路線”稱爲“絲綢之路”。(12)張國剛《胡天漢月映西洋: 絲路滄桑三千年》,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9年,頁26—27。在《中西文化關係通史》中,張國剛又作了修正:“1877年,德國著名地理學家李希霍芬在其《李希霍芬中國旅行日記》一書中,把‘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中國與河中地區以及中國與印度之間,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這條西域交通路線’稱爲‘絲綢之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頁30。所説内容一樣,只將李希霍芬的《中國》變成了《李希霍芬中國旅行日記》,並注明是201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李巖、王彦會譯本,但未注明頁碼。實際上,《李希霍芬中國旅行日記》並非1877年出版,而是在李希霍芬去世後的1907年出版的,其中也没有這一段話。我本人也曾經是這樣表述的,即李希霍芬在《中國》一書中首次提出了“絲綢之路”一詞,其定義是:“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指中亞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之路貿易爲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13)劉進寶《東方學視野下的“絲綢之路”》,《清華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頁69。

以上關於“絲綢之路”的定義雖然没有注明來源,但顯然應該都是引自林梅村或長澤和俊等學者的論著。

因爲李希霍芬在國際上第一個提出“絲綢之路”一詞,在學術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爲了準確引用李希霍芬的這個定義,我設法找到了李希霍芬1877年版《中國》一書,結果第454頁根本没有出現“絲綢之路”的字樣。(14)據我的同事鮑永軍和他留學德國的夫人的意見: Seide是德語“絲綢”的單數形式,Seiden是複數。德文“Seidenstrasse”,“Seiden”是絲綢,“strasse”是街道、路。頁454没有任何關於絲綢之路定義所包括的相關内容,實際上連注釋中的德文在内,根本没有“Seidenstraße”、“Seiden”這兩個單詞。德文字母ß是ss兩字母的縮寫,《中國》這本書用的是“Seidenstrasse”,複數是“Seidenstrassen”。

長澤和俊引用的前後文大致内容爲公元前114年張騫去世後,月氏和安息興起,他們與中國進行通商,貿易發展迅速。原文中用的是trade一詞。在此前後共出現兩次114年,第一次在455頁,内容是張騫於公元前114年去世,但與李希霍芬命名絲綢之路之始並無關係。(15)此爲我的博士生閆麗請教烏普薩拉大學研究絲綢之路語言學的德國老師Christiane的結果。

實際上,“李希霍芬《中國》第一卷第454頁以下是叫作Oeffnung des Weges nach Westen(走向西方之路的開啓)的章節,詳細討論了絲綢之路在歷史上的意義,但是Seidenstrasse一詞並不出現於第454頁而見於第496頁”。(16)我將長澤和俊的引文和李希霍芬原書頁454發給日本著名東方學家高田時雄教授,請他幫忙訂正。高田時雄教授2017年10月15日給筆者的回覆郵件,他認爲長澤和俊的文章不可靠。

李希霍芬《中國》一書第496頁中有關“絲綢之路”相關段落的大意是:

仍然是通過馬利奴斯所引用的馬其頓商人梅斯的相關報導,我們對早期絲綢之路中這一條路徑的西線部分有了更多瞭解,這份詳細的原始報導因爲托勒密在其著作中的簡短記述,得以讓後人獲悉。我們其實可以略過這條路徑的第一階段,即從希拉波利斯渡海到達幼發拉底河上游,再穿過波斯之都和“百門之城”(赫爾托普洛斯),前往大夏國,這方面的情況在無數關於古代地理的著作中已經有多方位的討論,我們要做的是研究那些迄今尚不完全清楚的問題。(17)這是曾留學德國的現復旦大學博士後、原浙江大學中西關係史專業博士柯卉同學的翻譯。

李希霍芬所命名的“絲綢之路”,是指從中國長安到羅馬之間的東西方交通路線。後來,隨着交往的不斷擴大,尤其是由於氣候、政治、戰爭、宗教等各種因素的變化,中西交通的路線可能會隨時發生變化,從而偏離原來的路線或規劃,甚至廢棄某一段道路,也會不斷開闢新的支線或道路,這些支線分而復合,合而復分,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些支線通道,有些是同時並存的,有些是前後出現的,它們都會根據不同的情況和需要而被使用。“絲綢之路”是一個交通網絡系統,一旦因自然條件或社會環境出現變故而導致某一條或某幾條線路出現阻隔或阻斷的時候,就可利用其他路線,從而保證了絲綢之路的暢通。(18)參見劉進寶《“絲綢之路”概念的形成及其在中國的傳播》,《中國社會科學》2018年第11期。《中國》第496頁所説早期絲綢之路的“一條路徑”,實際上是指單一的路線。德國學者Christiane也告知: 第496頁帶有Seidenstrassen的那句話是總結性的語言,其内容是“上述是關於西部地區早期絲綢之路中其中一支的信息”。這里的絲綢之路用了複數,有多條的含義。

王冀青先生在《關於“絲綢之路”一詞的詞源》一文中也曾討論過“絲綢之路”:

李希霍芬在《中國》第1卷的目録和第469頁上,兩次提到“馬利奴斯的絲綢之路”(Seidenstrasse des Marinus),這是歷史上第一次使用Seidenstrasse(“絲綢之路”)一詞。李希霍芬創造的Seidenstrasse(“絲綢之路”)一詞,是合并了德語詞彙Seiden(“絲綢”)和Strasse(“道路”)後而形成的一個新詞,中文翻譯成“絲綢之路”,簡稱“絲路”,完全準確。(19)王冀青《關於“絲綢之路”一詞的詞源》,《敦煌學輯刊》2015年第2期,頁24。

在《中國》第一卷的第500、501頁之間,還夾印了李希霍芬於1876年繪製的一幅《中亞地圖》。在這張地圖上,他用加粗的紅線畫出了一條基本上筆直的“絲綢之路”,據説這是來自托勒密《地理志》中所記賽里斯的地理情況和馬利奴斯的信息,但與“絲綢之路”的實際走向並不符合。因爲李希霍芬並没有到達甘肅、新疆考察,他敍述和記載“絲綢之路”的材料主要是文本而非考察和考古,“李希霍芬曾經被委托設計一條從德國的勢力範圍山東起始,貫通西安附近的煤礦,一直通向德國本土的鐵路線”,所以他把古代中西交通的貿易路線也想象成一條直線,“他的絲綢之路都像是一條横貫歐亞的鐵路線”。(20)參見劉進寶《東方學視野下的“絲綢之路”》,《清華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頁68—69;[美] 芮樂偉·韓森著,張湛譯《絲綢之路新史》,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5年,頁8。

在《中國》第一卷的目録上有“Seidenstrasse des Marinus”(馬利奴斯的絲綢之路),注明是在第496頁。王冀青先生可能是筆誤,將496頁寫成了469頁。因爲第469頁主要談班超在西域的經營,並提到大宛居民爲了商隊貿易順利,獻上貢品和馬匹,但没有出現絲綢之路。

另外,美國學者丹尼爾C.沃在《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 通往一個概念的考古學》(21)[美] 丹尼爾C.沃著,蔣小莉譯《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 通往一個概念的考古學》,朱玉麒主編《西域文史》第七輯,北京,科學出版社,2012年,頁295—310。一文中全面研究了李希霍芬及其絲綢之路。指出“李希霍芬在《中國》第1卷中使用‘絲綢之路’這個概念的具體語境,是他對歷史上西方和中國相互間地理知識瞭解情況所進行的調查。他尤其將注意力放在包括漢代和羅馬帝國時代的較爲短的歷史時期内這些地理知識最早獲得的情況”。(22)[美] 丹尼爾C.沃著,蔣小莉譯《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 通往一個概念的考古學》,《西域文史》第七輯,頁300。認爲李希霍芬在1877年出版的《中國》一書中“大量的對内陸亞洲的重點描述提供了絲綢之路這一概念發展形成的語境”,“我們發現他在《中國》的序言中,一個相當重要的部分的確是寫歐亞大陸間人類活動的歷史,包括旅行的歷史、探險的歷史和文化交流的歷史。總而言之,雖然他幾乎没有使用那個名詞,他寫的也是絲綢之路的歷史”。(23)[美] 丹尼爾C.沃著,蔣小莉譯《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 通往一個概念的考古學》,《西域文史》第七輯,頁298,299。

在《中國》第一卷第499頁的頁眉上有“Seidenstrasse des Marinus”(馬利奴斯的絲綢之路)。丹尼爾C.沃指出:“總之,比起Seidenstrassen(絲綢之路)這個詞,李希霍芬更願意使用Verkehr(交流渠道)、Strassen(大路)、Hauptstrassen(主幹道)或Handelsstrassen(商路)這些名詞。雖然他强調,正是絲綢貿易促進了與内陸亞洲接觸的發展。後來當他討論伊斯蘭時期的陸地商道和佩戈洛蒂14世紀描述的通往中國之路時,李希霍芬(1877—1912,第1卷,566頁對面、672頁)把它們分别繪製爲Hauptuverkehrstrasse(主要通道)和Haupt-Handelsstrasse(主要商道),後者經裏海北部、鹹海南部,再經天山北部通往巴里坤、哈密和河西走廊。”李希霍芬“對絲綢貿易的敍述占了不到一頁紙的篇幅,而在他對古代人類貿易(Handelsverkehr)的討論中,黄金、寶石和香料更值得關注”。(24)[美] 丹尼爾C.沃著,蔣小莉譯《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 通往一個概念的考古學》,《西域文史》第七輯,頁302,304。

通過整理李希霍芬《中國》第一卷的相關内容,可知共出現了四次“絲綢之路”一詞,即第一卷的目録上有“馬利奴斯的絲綢之路”,第496頁有“早期絲綢之路中這一條路徑的西線部分”,第499頁的頁眉上有“馬利奴斯的絲綢之路”,中亞地圖的説明文字中有“馬利奴斯的絲綢之路”。全書並没有長澤和俊和林梅村所引用的絲綢之路的定義:“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

由此可知,《中國》第454頁開始的章節講述了走向西方之路的開啓,即主要討論絲綢之路的歷史意義,但並未涉及絲綢之路;第456頁出現了“沙州”地名,在注釋中説“敦煌”是更爲古老的名稱,以後得到沿用;第457—458頁講述李廣利的第一次西征和前102年的第二次西征,提到經塔里木盆地到阿姆河和錫爾河之間的道路;第469頁提到大宛居民爲了商隊貿易順利,獻上貢品和馬匹。只在第496頁出現了“絲綢之路”一詞,而且是全書唯一的一次。

從前面的敍述和我的調查推測,所謂“絲綢之路”的經典定義,即“從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間,連接中國與河中以及中國與印度,以絲綢貿易爲媒介的西域交通路線”,並没有出現在李希霍芬的《中國》一書中。實際上,李希霍芬在1877年出版《中國》第一卷後,還於1877年6月2日向德國地理學會做了《跨越中亞的古代絲綢貿易商路線》的演講,基本上就是書中相關内容的精簡版。(25)唐曉峰《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讀書》2018年第3期,頁64—72。最近,唐曉峰先生又發表了《李希霍芬與〈中國〉第一卷中的中亞——一份學術史的觀察》(朱玉麒主編《西域文史》第十三輯,北京,科學出版社,2019年,頁263—273),但没有涉及“絲綢之路”的概念問題。講演稿的英文版發表於1878年1月的《地理雜誌》。正是在這次的講演中,李希霍芬指出: 絲綢從中國直接交易到中亞開始於公元前114年,結束於公元120年。而德國學者赫爾曼1910年出版的《中國和敍利亞間的古代絲綢之路》一書,在概括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時指出:“‘絲綢之路’這個名詞大概最早是李希霍芬在用,且專指那條中亞絲綢之路,即公元前一一四年至公元一二七年間中國同烏滸河、藥殺水附近的國家,同印度之間進行絲綢貿易的中亞絲綢之路。”(26)楊俊傑《“弄丟”了的絲綢之路與李希霍芬的推演》,《讀書》2018年第5期,頁26—27。李希霍芬的演講題目,楊俊傑譯爲《論截至公元二世紀爲止的中亞絲綢之路》。赫爾曼所説的烏滸河就是阿姆河,藥殺水就是錫爾河,這兩條河之間的大片土地以澤拉夫善河爲中心,有薩馬爾罕和片治肯特等古代遺址,正是歷史上著名的河中地區。

由此可知,赫爾曼將李希霍芬的“絲綢之路”概括爲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間,中國與烏滸水(阿姆河)、藥殺水(錫爾河)附近的國家及其同印度之間進行絲綢貿易的道路。日本學者長澤和俊將烏滸水(阿姆河)、藥殺水(錫爾河)附近的國家概括爲“河中”地區,這是正確的。雪犁主編《中國絲綢之路辭典》、林梅村的《絲綢之路考古十五講》,又將“河中”加注爲“指中亞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從而演變爲今天流行於學界的所謂李希霍芬關於“絲綢之路”的經典定義。

因爲《中國》一書寫有關中西交往的篇章是從第454頁開始的,即“Oeffnung des Weges nach Westen(走向西方之路的開啓)”,所以從長澤和俊開始就直接注明是引自李希霍芬的《中國》1877年版第454頁,從而造成了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