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岩画研究中心,宁夏 银川,750001;山东省大舜文化研究会,山东 济南 250001)
蚩尤是中国古史传说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众多文献都记载了他的事迹且多有神异之笔:
《山海经·大荒北经》说:“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
吴任臣《山海经广注·大荒北经》引《广成子传》说:“蚩尤铜头啖石,飞空走险,以馗牛皮为鼓,九击止之,尤不能飞走,遂杀之。”
《史记正义》引《龙鱼河图》:“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震天下,诛杀无道。万民欲令黄帝行天子事,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天谴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制伏蚩尤。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皆为殄灭。”
《史记集解》引《皇览》:“蚩尤冢在东平郡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祀之。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肩髀冢在山阳郡巨野县重聚,大小与阚冢等。传言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黄帝杀之,身体异处,故别葬之。”
读者多有疑惑:什么样的人头上长角,兽身人语,铜头铁额,能吃石头,还能命令风伯、雨师呼风唤雨?这样的记载与其说是史料,不如称之为神话。然而笔者认为,这些记载并非神话而是历史传说,历史传说和神话不能混为一谈,二者有本质区别:神话更倾向艺术的一面,虚构的成分更多;历史传说则不同,不论看起来如何荒诞不经,也一定包含了相当程度的史实素地,其实质是掺杂了巫术和宗教观念的口述历史,是由巫觋或者兼任巫觋的氏族、部落、邦国首领口耳相传下来的,这些历史传说很可能是对那个时期社会背景、人们精神世界真实的记载——在我们眼中那些纯属虚幻的鬼神,在他们的精神世界中却是“真实”(实则是扭曲、错误的)的映像。因此,想要更加客观地看待蚩尤的历史传说,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其中的宗教背景。
从史书记载来看,蚩尤是海岱地区的部落首领,生活在距今大约4600年,相当于考古学意义上的大汶口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早期。在这个时期,海岱地区已经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家庭私有制得到充分的巩固和繁荣,氏族公有制明显退缩到次要位置,部落间的交往和战争日益频繁,部落首领、巫师和军事首领利用神权和领导权占有了大多数的公有财富。海岱地区开始进入自上而下呈大中小三级结构的聚落形态阶段,一些经济和社会较为先进的文化小区已经进入了早期国家阶段,[1]这一时期的东夷原始宗教也相应地进入了鼎盛期。
宗教观念是所有宗教的基础和支柱,通常包括宗教的灵魂观、神灵观和神性观三方面。
这是一切宗教最基本的观念之一,是宗教产生的先决条件和基础。从考古学的角度来判断,灵魂观念产生的最直接证据就是墓葬的出现。根据这个标准,中国原始宗教的萌芽是从距今2.7万年前的山顶洞人开始的,而海岱地区的原始宗教萌芽应该不晚于后李文化早期,距今大约一万年。自后李文化到大汶口文化晚期,东夷原始宗教经历了约5000年的发展,其灵魂观念已经臻于完善。墓葬一直是人类灵魂不灭观念最生动最集中的体现,这一时期海岱地区先民的灵魂观念大致如下:
1.灵魂不灭观念已经普遍为人们所认可。这一时期海岱地区各地墓葬普遍排列整齐有序并且出现了分区埋葬,人们认为灵魂可以依托尸骨存在,所以对逝者的尸骨用心安置以示敬畏。黄帝“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借助的就是灵魂不灭的观念。而“黄帝杀之,(蚩尤)身体异处”,则是基于“灵魂不灭”观镇压灵魂的一种巫术,这种巫术最晚起源于后李文化时期,表现为对个别的尸骨采取特殊葬式防止其灵魂作祟。黄帝对蚩尤实行“身体异处”的特殊葬式就是为了镇压蚩尤的灵魂,这种葬式在胶县三里河大汶口文化遗址被考古工作者发现,“其中M122缺少脊椎骨;M136缺少头骨;M2112缺少头盖骨和右上臂骨;M266缺少头骨和右上臂骨;M211缺少头骨、左手臂骨、左侧肋骨和左股骨……这显然属于宗教葬仪,或与祭祀有关。对于这种埋葬方式,有的学者称为‘割体葬仪’,有的学者则认为死人割体是一种‘厌胜巫术’,目的是死者不能为祟降灾”[2]。
2.成人与孩童的灵魂存在着重大区别。这一时期海岱地区发现了为儿童独特设计的瓮棺葬和陶片葬[3]。前者是将完整陶器套接而成为特殊的葬具,在北辛文化时期就已经出现,后者是把完整陶器打碎后铺在儿童身体下面和盖在上面的形式。这两种葬式应是受海岱地区外来文化影响所出现的(北辛文化时期裴李岗文化向东扩展到海岱地区),但也说明这一时期灵魂分类的发展。从后李文化时期的墓葬中我们就注意到了海岱地区先民开始对灵魂进行分类,他们将灵魂分为好的和恶的(或者说受欢迎的和不受欢迎的)。瓮棺葬和陶片葬说明这一时期人们认为成人和儿童的灵魂是有明显不同的,因此需要区别对待。
3.灵魂也出现了阶层分化。这一时期的墓葬随葬品日益丰富且贫富分化严重,这种因家族私有制和家庭私有制的发展带来的社会贫富分化,也带来了灵魂的阶层分化。先民们认为死后世界是和生前世界相沿续的,因此将逝者生前的用品作为陪葬品埋在逝者身边,这种贫富分化就被自然地带入了“灵魂世界”,曾经平等的灵魂也变得贫富有别。那些随葬有明显是用于祭祀、占卜用品的大型墓葬,很可能是生前从事或担任巫觋、宗教首领的人,墓葬中随葬的“法器”意味着他们死后的灵魂仍然可从事生前的“神圣”工作,甚至具有比生前还要大的“神力”。
4.灵魂聚居地向着私有化转变。大汶口文化早期墓葬中常见多人一次葬、二次合葬,到了中期多人合葬墓明显减少,二次葬几近消失,到了晚期合葬和二次葬的数量锐减,几近消失[4],这是由于家族和家庭的崛起逐步取代氏族公社地位引起的,对应到灵魂观念上则反映了这一时期人们对灵魂聚居地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早期以氏族公社为单位划分的墓葬说明人们认为同一氏族逝者灵魂的聚居地是公共的、集体的,而现在这个聚居地已经明显向着“私有化”快速发展。由此对应的神灵观也会发生重要转变,氏族、部落的图腾、保护神仍然神圣而不可侵犯,但他们的地位即将或已经受到来自家族图腾、保护神的强势挑战。
5.对地下世界的想象日益丰富多彩。从后李文化开始的土坑墓,到北辛文化出现了石棺葬,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出现了木椁葬,并且出现了熟土二层台的墓葬。这些都反映了当时先民们对地下世界的想象日益丰富,这种想象大大丰富了灵魂观念。其中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棺椁出现之前,人们很少会考虑灵魂在地下的活动,因为安葬逝者的土坑没有一点多余的空间。棺椁扩展了地下空间,也自然引发了人们对灵魂在这一空间如何活动的想象。
蚩尤传说时期,东夷原始宗教的神灵也可以称得上万神殿了,与之相对应的图腾数量也非常多。这些神灵按照祭祀方式的不同可以基本分为天神、地、人鬼三大类;按照产生方式的不同可以基本上分为灵魂崇拜、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四大类。
与后世古代宗教更加复杂庞大的万神殿相比,蚩尤传说时期的天神、地系统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主要由自然崇拜中的神灵组成,包含了一部分图腾崇拜中的神灵。上古先民认为自己看到的自然现象、自然物的背后或体内一定有类似于人类灵魂的东西存在,支配着这些自然现象和自然物,从而把它当成具有神秘力量的对象加以崇拜和祭祀,这就是自然崇拜,它包含了春、夏、秋、冬、风、雨、雷、电、霜、雪、日、月、星辰、江、河、湖、海、高山等等所有的自然现象和自然物,这些自然现象和自然物中,可显现在天空之上的统统被划到了天神系统中,能够飞翔于天空之上的图腾也被划入这个系统,比如飞鸟系列和虚无的龙系列;显现于地上或者地下的统统被划到了地系统中,只能在地上、地下存在的图腾也被划入这个系统,比如树木、巨石和龟蛇。
考古工作者在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彩陶上发现了大量与自然崇拜相关的图案。王因遗址采集的彩陶盆上发现了太阳图案,与太阳崇拜相关;刘林遗址的彩陶上发现了八角星纹、漩涡纹,与星辰崇拜、河流崇拜相关;野店遗址采集的彩陶盆和大汶口采集的彩陶豆上发现了星状纹,与星辰崇拜相关。
除了彩陶,尉迟寺遗址出土了立鸟陶器,这显然与东夷人的鸟图腾崇拜相关;花厅遗址、王因遗址、三里河遗址发现的猪形陶和刘林遗址发现的猪形牙饰,有专家认为也与当时东夷人的信仰有关[5];大汶口中晚期的墓葬盛行用整猪、猪头和下颌骨随葬,过去专家多认为这是显示财富的功用,但也有专家认为具有一定的宗教意义:“对猪神的崇拜,也是原始宗教信仰中拜物教的一种形式。”[6]虽然我们今天很难想象任人屠宰的猪竟然会成为宗教崇拜对象,但冯时先生对“猪母题”和“北斗崇拜”相关联的分析显示,这种原始崇拜很可能是存在的并且流传久远的[7]。
在陵阳河、大朱家村、杭头、诸城前寨和安徽蒙城尉迟寺等大汶口文化遗址发现的大口尊被学界多认为是祭祀用具,很多专家认为刻画在上面的图像是陶文,其中被部分专家解读为“日火山”的陶文也被认定为东夷人太阳崇拜的证据。也有专家指出这些是祭祀图像[8]。笔者认为,大口尊上刻画的陶文不是日常使用的文字符号,它们是一种有着特定的原始宗教内涵的原始宗教符号。
大汶口墓地出土了透雕或嵌绿松石的骨雕筒、象牙琮、精致的十七齿象牙梳。骨雕筒和象牙琮形制相似,是巫师用于沟通天地的法器,反映了对天神、地崇拜的宗教观念。十七齿象牙梳略呈长方形,顶端有四个开口,其下有三个圆孔,梳身用平行的三道条孔组成“8”字形的镂空装饰,内填T字形花纹。梳的“8”字形花纹的两边刻出对称的三个条孔,上边刻出两个条孔,构成了一个长方形的装饰画面。有学者推断这可能是早期的八卦,关于伏羲画八卦的传说似乎可以由此得以印证,虽然这只是推测,从学术角度上还需要严谨的证据来佐证,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套复杂的图案不是纯粹的装饰,而应该蕴藏着一定的宗教观念。
蚩尤传说时期的海岱地区还出现了龟甲随葬,泰安大汶口遗址、邹县野店遗址、江苏大墩子遗址、刘林遗址、王因遗址均在墓葬中发现了随葬的龟甲,这些龟甲均经过精心整治,有的还做了涂朱处理,反映了龟灵崇拜的存在。
以上自然崇拜、图腾崇拜中,比较突出且为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莫过于太阳神崇拜、凤鸟崇拜和泰山崇拜。这些在今天有人会将其归入神话系统,但在当时东夷人的精神世界中,却是“真实”的“超自然存在”。那些负责将祖先历史口耳相传的巫觋或氏族、部落首领自然而然地将纯主观的宗教观念揉进了历史传说中,这就是蚩尤、黄帝大战中呼风唤雨的神异记载的成因了。
蚩尤传说时期的人鬼系统已经成型,其成员主要来自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看起来都是对灵魂的崇拜,本质不同在于前者的崇拜对象不需要与信众有血缘关系,而后者的崇拜对象一定和信众有理论上的血缘关系。通常被列入这个系统的灵魂有两类:生前非常凶恶为世人所忌惮的逝者和生前作出过巨大贡献为世人所纪念的逝者。人们对前者进行祭祀、祈祷是为了让其鬼魂不要继续危害人间,对后者进行祭祀、祈祷是为了让其魂灵能够降福人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蚩尤决不是因为其残暴进入人鬼系统的,而是作为东夷人尊崇的英雄被列入了人鬼系统。
远古先民相信神能够支配、操纵自然界和人间生活的一切,神将这种能力表现出来的方式就是神迹,比如各种天象异变。先民们对天象经年累月、孜孜不倦地进行观测和记录,一方面是制定历法、敬授民时的需要,一方面也是为了揣测神在天空中显现的“天道”和“天命”,所有的异常天象都会被记录下来,用于对重大社会政治事件的解释。
宗教经验就是宗教信仰者对于神圣物(神、神圣力量、神性物)与自身关系的某种内心感受,是与神圣存在沟通而产生的精神体验[9]。这种宗教感情或宗教体验的实质是一种主观的、精神性的活动。
蚩尤传说时期的东夷原始宗教已经经历了五千多年的发展,宗教经验非常丰富,但由于宗教经验纯主观、纯精神的特性,我们很难从考古发掘中找到体现宗教经验的实物,只能在文献中找到一些零星的相关记载。如前文所引《皇览》关于蚩尤旗的记载:
蚩尤冢……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
这句话看似神异,今天多数人都不会相信蚩尤旗的存在,如果从宗教经验的角度来看就很好理解了。蚩尤旗的确不是客观存在的现象,而是崇拜蚩尤的民众心中实实在在的内心感受和情感体验,隐含着他们对蚩尤深深的纪念和对其顽强不屈精神永生不灭的希望。
宗教行为就是宗教信仰者基于宗教观念和宗教经验表现出来的言行,主要包括巫术、宗教禁忌、祭祀祈祷。
1.巫术和宗教有着本质区别,又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宗教是人们对超自然异己力量的服从,巫术是人们对自然力量或者超自然异己力量的支配或反抗。原始人类在几十万年甚至上百万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与自然作斗争,为谋求生存之路,他们在几十万年几乎完全相同不断重复的生产活动中,发现了一些偶然发生却导致了收获、成功或者失败的使人印象深刻的行为,他们认为这种行为可以有效控制自然和超自然力量,于是总结出来并反复模仿和检验,由此形成的心理、认识和行为就构成了最早的巫术。
巫术的产生远远早于原始宗教的产生,它有可能在人类社会的初期就已经产生了。原始巫术反映了人类支配和征服自然和超自然力量的企图和努力。当这种企图和努力在实践中一次次地遭受挫折,巫师对挫折的态度使得原始巫术向着三种路径发展。
第一种路径:检讨挫折的真正原因,诉之于更加客观和符合自然规律的方式,从而向科学的方向发展。
第二种路径:检讨自身和巫术行为施行的种种条件是否符合支配超自然力量的要求,从而改进、制定更加严格、烦琐、神秘的禁忌和规则,使原本简单朴素的巫术向复杂神秘的巫术发展。
第三种路径:翻身跪倒在曾经试图支配和征服的超自然力量身下,对其顶礼膜拜,从而向宗教的方向发展,这类巫师就是最早的原始宗教创始人,不过他们不会放弃自己所熟悉的巫术,而是将其变成了宗教行为的一种,本文以下所提到的巫师和巫术均属于这一类。
文献对蚩尤相关的不少神异记载都反映了非常典型的巫术行为,如:风伯、雨师纵大风雨,女魃止雨,用馗牛皮鼓废掉蚩尤的飞行术,兽身人语等。
2.考古所见蚩尤传说时期巫术
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早期的海岱地区考古发掘,出土了不少反映蚩尤传说时期与巫术相关的文物。如骨牙雕筒,象牙琮,经过精心整治的龟甲,死者手持的獐牙,造型奇特的獐牙钩形器,种类丰富的精美玉器等等。
(1)骨牙雕筒和象牙琮。最早只被解读为一种装饰品。有人推测是“斧柄之尾饰件”[10];有人认为是“一种精美的人体装饰品”[11];还有人认为可能是“旌旗类器物的柄饰,或称旄柄”[12]。后来很多学者注意到了它们所蕴含的宗教含义:有人推测它“是一种宗教礼器”[13];有人认为它可能是“一种用于原始宗教的神灵之物,或即巫觋手中的法器”[14];有人认为可能与“神柱、图腾柱崇拜或藉以通天地鬼神信仰有关”[15];还有人认为它是“当时巫师道具的一种,在实质上与龟甲器、獐牙器并无分别”[16]。我认为,这些骨牙雕筒和象牙琮与良渚文化的玉琮功能是基本一致的,即巫师用于沟通天地的法器。
(2)随葬龟甲。和对骨牙雕筒的认识经历一样,随葬龟甲最初也没有被当成是宗教物品。有人认为它“起到盒的作用”[17];有人认为是“作甲囊使用”,“起到护臂的作用”[18];有人认为是“当作装饰品或殉葬品来使用的”[19],而逄振镐先生在总结了全部随葬龟甲资料后指出:“在远古人类的心目中,龟和龟甲不是一般的动物和物品,而是作为一种‘通神灵’‘知吉凶’的‘神物’来看待的。《大戴礼·易本命》曰:‘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长。’《史记·龟策列传》亦云:‘龟者是天下之宝也。’‘龟甚神灵,降于上天,陷于深渊,以禽兽而知吉凶者也。’把龟和龟甲作为通神灵知吉凶之神物。而且龟和龟甲又是比较稀有的珍贵动物和珍品。其他各地出土的龟甲究属何种种属未见报道,只知泰安大汶口墓地出土的龟甲,经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学家的鉴定,认为是地平龟的甲壳,这种地平龟的产地不是亚洲,而是美洲……地平龟甲壳在当时是何等的珍稀贵重。难怪在1400座大汶口文化的墓葬中只发现了25座墓葬有40块龟甲。由此更加证明,当时随葬的龟甲必有其极特殊的意义,是作为一种非常神秘、知吉凶祸福的神灵物随葬在人体最重要的部位。”[20]
随葬龟甲作为一种典型的巫术占卜用具,反映了蚩尤传说时期的东夷人掌握了多种占卜技能。占卜术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前兆占卜阶段,人们被动地通过各种自然的、或人为生产、生活中自然出现的各种现象来解读“鬼神的意志”;第二个阶段是卜具占卜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已经不满足于被动地通过前兆来了解鬼神意志,而是主动地通过卜具来取得鬼神的意志。由于卜具占卜的出现一般晚于前兆占卜,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这一时期的东夷人除了能龟甲占卜,还掌握了多种前兆占卜技能。前兆占卜有多种类型,主要有以生物和生物特殊表现的前兆占卜,如梦占;以天文、气象、山川河流等自然现象变化为征兆的前兆占卜,如星占。
出于对神圣事物的敬畏而对自身和自己的言行采取的限制规定就是宗教禁忌。在史前社会宗教禁忌是人类社会非常重要的行为规范,通常会形成一种风俗习惯。蚩尤传说时期海岱地区最有特色的风俗莫过于拔牙和口含小球了,此外还有头骨人工变形,这些风俗的流传都与当时的宗教禁忌相关。
海岱地区的拔牙风俗自北辛文化开始流行,到大汶口文化早中期仍然盛行,到蚩尤传说时期有逐渐减少的趋势。这种习俗主要是拔除上颌的左右两颗侧门齿。从出土实例看,一般在12~13岁之后和18~21岁之前的这一段时间。拔牙的方法,一般认为是采用敲打的方式完成,使用的工具应该是“凿”,所以,用凿子敲打拔牙又被称为“凿齿”。《山海经·海外南经》记载:“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山海经·大荒南经》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融天,海水南入焉。有人曰凿齿,羿杀之。”《淮南子·本经训》说:“逮之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凿齿、九婴、大风、封、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断蛇于洞庭,擒封于桑林,万民皆喜。”这些文献中记载的“凿齿”就是考古资料中的拔牙。拔牙习俗产生的原因,学界通常有两种看法:一是举行成年礼;二是婚姻拔牙。[21]这两种情况都与当时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禁忌相关。
马林诺夫斯基对远古人类毁伤自己身体的宗教原因做过深入分析:“许多仪式与信仰底核心都是人生的生理时期,特别是转变时期”“一位青年已由童年过渡到成年而要入世为人了,都多少经过长久的隔离时期与预备时期。这层过去,才来正式的入世仪式,以使青年经过一套试验再受肉体的毁伤;最轻也要肤上划疤或打掉一个牙齿;稍重便是割礼(割去外皮);再重则有真正残酷的手术。”“入世仪式或戒分,即用这些观念以使青年与较高势力或人物发生关系”“借着这些风俗在最严格的准备与试验之下,被超自然的人物所赞许,青年可以受到神圣的传统——由着恐惧、隔离、痛苦等黑暗一面,提示出部落奥秘的光来。”“在原始状态之中,传统对于社会有无上的价值,所以再也没有比社会分子遵守传统更为重要的了。”“入世仪式底主要作用是:表现原始社会里面传统底无上势力与价值;深深地将此等势力与价值印在每代底心目中,并且极其有效地传延部落的风俗信仰,以使传统不失,团体固结。”这些礼节与宗教有着重要关系,“宗教将生理现象变成社会过程,在体格成熟之上加入已成为人的意识,使青年尽义务,享权利,负责任,且可认识传统,得与圣物接近。宗教性质的仪式能有创造行为即在此点。这种行为不但使个人生活具有社会的意义,而且发生精神上的变化。这等变化,既与生理有关,复在重要意义之上超出生理阶段。”[22]通过这些论述,可以更好地理解蚩尤传说时期“拔牙”这种听起来血淋淋、给人可怕疼痛感的风俗就是源于某种宗教禁忌。
头骨人工变形和口含小球的习俗起源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关于人工头骨变形,逄振镐先生认为:“主要原因是婴儿生下来之后,长时间仰卧使颅后部分枕于硬具之上,引起枕部骨骼变形。”[23]但是原因不得而知。口含小球是长期在口腔内含着石、陶质小球,致使上下颌骨的左右两侧颊齿外侧面出现磨蚀现象。小球的材质以石质为主,大小直径一般在15~20毫米之间。口含小球习俗与年龄、性别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以女性和成年人为主。学术界到目前为止没有对这一风俗作出圆满的解释。[24]笔者认为,这两种奇特的风俗与当时的宗教信仰有关,只是由于无从查考而难以找出其根本的动机和原因,但口含小球的习俗可以解释蚩尤吃石头沙子的传说,《广成子传》记载蚩尤“啖石”,《龙鱼河图》记载蚩尤“食沙石子”,实际上就是反映了东夷人口含小球的习俗。
祭祀与祈祷的目的都是为了取得神灵的帮助、宽恕、恩赐。不同之处在于,祭祀需要奉献物质性的供品,而祈祷不一定需要;祭祀一定有祈祷,祈祷未必有祭祀。
从考古资料来看,不仅是蚩尤传说时期,早在后李文化时期,海岱地区的先民就有祭祀祈祷的宗教行为了。考古工作者在后李遗址发掘了一个规整的桶状灰坑,其中放置着完整的陶釜,这显系有特殊目的而为之,是一次祭祀活动的遗存,与某种宗教信仰相关。无独有偶,1982年考古工作者在桐林城址(田旺遗址)发现了一个规模宏大的陶礼器灰坑(H5),这个灰坑中出土了成组成列的鼎、盆、罐等礼器,其恢宏的气势让我们不难想象大汶口先民们曾在这里举行过多么虔诚的祭祀祈祷。在沂南西北山区的罗圈峪村,发现了山坡裂隙中的10余件玉石器,“除了2件玉器外,余者均为石器,其中有4件石璋。从石器和石璋的形制分析,其时代大约为大汶口文化晚期至龙山文化早期。查其周围并没有人类居住和活动的遗址,像这种位于深山的独立遗存,一般认为与祭祀活动有关。这里祭祀的对象,一是山川,二是天神。活动结束之后,祭祀用的礼仪用器在当地挖坑掩埋。这样,就留下来这些远离聚落遗址的独立遗存。同样的遗存在泗水戈山也有发现”[25]。还有来自大汶口文化的大口尊,学界普遍认为是用于祭祀活动的礼器,其上刻画的陶文“日、火、山”也被一些专家解读为大汶口人祭祀太阳的活动。
宗教体制就是宗教经验、宗教体验、宗教行为的内容规范化和制度化。蚩尤传说时期海岱地区正是东夷原始宗教进入兴盛期之际,原始宗教与后来的古代宗教相比,普遍存在着多样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即宗教的种类繁多,因此蚩尤传说时期的宗教体制必然也是五花八门,根据现有的考古资料很难彻底弄清楚。我们所能推断的是:这一时期已经有了专门的宗教领袖,已经有宗教组织的产生并且在组织中产生了科层结构,这一时期的宗教组织基本上是政教合一型并且具有浓厚的现世性,至少具备了包括巫术仪式、禁忌仪式和献祭仪式在内的宗教礼仪。
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许多大墓都表明,墓主人很可能同时兼任世俗(军事)领袖和宗教领袖。如大汶口墓地M47的男性墓主,除了丰富贵重的随葬品,腰部放置有一副龟甲。同样,M10的女性墓主,除了丰富贵重的随葬品,腰间放置着1个骨雕筒。他们的墓葬大小和随葬品丰富程度表明他们处于氏族或部落的首领阶层,但在身体重要位置摆放的明显用于巫术的龟甲和骨雕筒,又表明了他们显赫的宗教地位,说明当时的宗教领袖往往会兼任世俗领袖,或者位于统治阶层,对世俗领袖拥有支配性的影响。历史传说中的蚩尤就应该是这样一位集宗教领袖和世俗(军事)领袖的英雄人物。
蚩尤传说时期的宗教组织内部已经产生了科层结构。考古工作者在大汶口墓地发现的随葬有龟甲的11座墓(13位墓主)均为成人,其中龟甲置于墓主右腰部的有9座墓,龟甲置于墓主左腰部的有1座墓,龟甲置于墓主脚下的有1座墓。从前文所述我们知道大汶口文化时期全部1400座墓葬中只发现了25座墓葬有40块龟甲,可见有龟甲随葬的人都是懂得巫术的宗教人士,然而他们的随葬品却有明显差异。大汶口墓地的这11座墓,随葬品在50件以上的有4座墓(其中一座为男女合葬),随葬品在40~50件的有2座墓,随葬品在20~30件的有1座墓,随葬品在10~20件的有3座墓,随葬品最少的是1座双人合葬墓,只有7件随葬品。这种贫富差距不仅反映了当时整个社会贫富差距之大,也反映了当时的宗教组织内部产生了科层结构,拥有大量财富的应该是位于高层的宗教领袖,拥有较少财富的是低阶层的宗教人士。
前文我们讲了大量巫术、宗教禁忌和祭祀祈祷等宗教行为,这种种宗教行为的施行无一不需要有固定的程序和规范的礼仪,因为对于宗教而言,没有礼仪和不符合礼仪规定的宗教活动会被认为是渎神的行为。[26]所以我们可以推断,蚩尤传说时期已经具备了包括巫术仪式、禁忌仪式和献祭仪式在内的宗教礼仪。只是由于缺乏直接的考古资料,我们无法得知这些宗教礼仪的具体内容,只能面对着先民们留下来的千奇百怪、气势恢宏的宗教用品展开自己的想象了。补充一点,作为中国人最熟悉的酒肯定已经出现在了这些仪式中,在陵阳河的45座大汶口文化墓葬中,随葬有高柄杯一类饮酒器具竟多达663件,约占全部出土物的45%。这一方面表现了大汶口文化的尚酒传统,另一方面也表明酒文化成了蚩尤传说时期宗教礼仪文化的重要内容。
总之,在蚩尤传说时期,海岱地区的原始宗教观念已极大丰富,人们对人自出生到死亡整个过程中的灵魂活动已经有了“明确认识”,相信死者的灵魂仍然可以对这个世界施加影响。人们崇拜太阳、星辰、山川河流,拥有龙、凤、蛇、鸟等各种图腾。由于宗教信仰产生和延续着独特的拔牙、口含小球和枕骨人工变形的奇特习俗。人们相信鬼神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鬼神通过种种迹象展示的意志必须加以遵循。人们可以通过占卜来询问鬼神的旨意,通过祭祀来换取鬼神的帮助或恩赐,通过祈祷来向鬼神请愿、感恩或者表达崇拜。有了成型的宗教组织,巫师可以在鬼神的帮助下呼风唤雨,改变战争的进程。宗教领袖制定巫术、禁忌、祭祀等公共仪式,对内维护着氏族、部落内部的统一和团结,对外维护着氏族、部落的集体利益。他们通常处于氏族、部落的统治阶层,拥有大量的财富和无上的荣誉。在他们之间也有等级划分,很可能和世俗权力等级相重合,宗教禁忌和氏族、部落传统也因此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人们重要的行为规范。为了延续这种关于氏族、部落生存的重要传统,他们在口耳相传历史的同时将各种宗教观念、宗教行为、宗教经验和宗教体制的内容编入其中,从而形成了充满“神话”色彩的历史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