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灣漢簡》釋文校讀札記*

2020-12-01 22:08秦鳳鶴
简帛 2020年1期
关键词:字迹敦煌

秦鳳鶴

關鍵詞:地灣漢簡 釋文 校讀

新近公佈的《地灣漢簡》收録1968年地灣遺址出土的全部漢簡778枚,以及當年在肩水金關遺址採集的散簡25枚,共收簡牘803枚。①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地灣漢簡》,中西書局2017年。地灣漢簡出自漢代張掖郡邊塞肩水候官,簡文内容主要包括被兵簿、守禦器簿、日迹簿、錢出入簿、郵書課、吏受奉名籍、穀出入簿、吏卒廪名籍、出入關的記録等多種文書檔案,爲研究兩漢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典章制度等方面提供了珍貴資料,值得研究者重視。通過逐條研讀,我們發現其中仍有剩義可尋。今條陳如下,以就教於方家。

……

86EDT2∶2A

……封□□

86EDT2∶2B

按:該簡兩端殘損,簡文正面、背面尚有多字因模糊而無法釋讀,且不能確定字數,故整理者用省略號代替。經仔細辨認,發現仍有部分字形可識。其中“封”下一字,原簡寫作,魏振龍先生改釋爲“泥”。①魏振龍:《讀〈地灣漢簡〉劄記之二》,簡帛網2018年5月1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097。從字形及簡文用例來看,該釋讀意見可從。細審圖版,“封”前尚存三個字未釋讀。第一個字原簡寫作,當釋“部”。《敦煌漢簡》119“車師戊部孤軍大都護”、《居延新簡》EPT20∶13“之萬世亭部載茭騎士夏良言”、《居延新簡》EPT51∶123“誼循行部教告卒率道毋狀”中“部”原簡分别寫作、②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圖版壹貳;張德芳:《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200頁。、③張德芳主編:《居延新簡集釋(三)》,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221頁。文中涉及《居延新簡集釋(一—七)》中的字形,均簡稱《居延新簡》,以簡號區别。,可資參看。第二個字原簡寫作,當釋“從”。《敦煌漢簡》491“月十日護從候長貸”、《敦煌漢簡》2322“移書延壽調從吏白”、《武威漢代醫簡》45“從治”中“從”原簡分别寫作、、,④甘肅省博物館等編:《武威漢代醫簡》,文物出版社1975年,第7頁。可資參照。該簡文應釋讀作:“……部從□封泥□”。

假八月十日□後□□李□受甯非

86EDT2∶3

東平陸中里周竟人入

86EDT3∶1

按:該簡文内容爲簿籍類文書,簡文字迹較爲完整、清晰。“周”原簡寫作,當釋“同”。細審圖版,該字“口”部上面僅有一短横,並非“周”字所從之“用”的省筆寫法。《金關簡》73EJT5∶39“庸同縣敬上里大夫朱定”、《居延漢簡》188·21+194·11“食當曲卒同受收降”中“同”原簡分别寫作、②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壹)》,中西書局2011年,第107頁。文中涉及《肩水金關漢簡(壹—伍)》中的字形,均簡稱《金關簡》,以簡號區别。,可參。《居延新簡》EPF68∶16、《居延新簡》EPF22∶505中“周”原簡分别寫作、,可資比對。同竟,爲人名。簡文“東平陸中里”是地名。該簡文應釋讀作:“東平陸中里同竟人入”。

趙君□.十五錢丿

□子親十五錢 86EDT4∶2

按:該簡文内容爲簿籍類文書。簡文右側稍殘損,但字迹較爲清晰、完整。“□”原簡寫作,當釋“倫”。《居延漢簡》332·16“綱紀人倫”中“倫”原簡寫作,可參看。該字所從“册”旁的中間筆畫因墨迹填實,故近似點狀。趙君倫,爲人名。其中“倫”是漢印文字中較常見的人名用字,如“賈倫印信”(《新出汝南郡秦漢封泥集》321)、③王玉清:《新出汝南郡秦漢封泥集》,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費倫印信”(《新出封泥彙編》7691)、④楊廣泰:《新出封泥彙編》,西泠印社2010年。“駱過倫印”(《虚無有齋摹輯漢印》1549)。⑤施謝捷:《虚無有齋摹輯漢印》,(京都)藝文書院2014年。該簡文應釋讀作:“趙君倫,十五錢。丿。□子親,十五錢”。

□□□□令□

86EDT79∶2

按:該簡兩端均殘斷,且簡文縱裂,僅存的簡文右邊字迹較爲清晰。“□”原簡寫作,當釋“急”。此簡文左側筆畫略有殘損,但不影響對其進行釋讀。《居延漢簡》276·16“事當白急”、《居延漢簡》4·36“急譚伏地言”中“急”原簡分别寫作、,可資參照。急,即緊急。該簡文應釋讀作:“□急□□令□”。

……

86EDHT∶81

按:該簡兩端均殘損。從存留的簡文字迹來看,有四字可見,均尚未釋讀。簡文中間兩字原簡分别寫作、,當釋“造”“復”。《居延新簡》EPT5∶5“上造”、《居延新簡》EPT68∶24“上造”中“造”原簡分别寫作、,可參照。《敦煌漢簡》1693“反復百八十八里”、《居延漢簡》178·8“不當復償”、《居延新簡》EPT52∶292“復上合”中“復”原簡分别寫作、、,可參考。關於該“復”字的釋讀,魏振龍先生在《讀〈地灣漢簡〉劄記之三》一文中亦進行過論證,①魏振龍:《讀〈地灣漢簡〉劄記之三》,簡帛網2018年5月2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21。其考釋意見可從。該簡文應釋讀作:“□造復□”。

□長伸中起居此人明勑諸部有行者輒苛捕致尉以爲賞□

86EDT5H∶49

按:該簡文内容爲録課類文書。簡首縱向斷裂,簡文下部殘斷。“□”原簡寫作,當隸定爲“刾”,用爲“刺”。細審圖版,該字左側類似豎筆之處應爲裂紋,並非簡文原有筆畫。《尹灣漢墓簡牘》YM6D3A“揚州刺史”、《居延新簡》EPT52∶39“詣刺史趙掾在所”、《居延新簡》EPT52∶166“過書刺”中“刺”原簡分别寫作、①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尹灣漢墓簡牘》,中西書局1997年,第86頁。、,可資參考。“刺”,爲漢代的一種官文書。李均明先生在《漢簡所見“行書”文書述略》一文中指出:“刺,通報情況的一種文書形式。”②李均明:《漢簡所見“行書”文書述略》,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秦漢簡牘論文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21頁。《中國簡牘集成》:“刺爲公文之一種。刺,意同本字,即刺取其要,用法如名刺、刺史,是過往郵書的摘要記録。”③中國簡牘集成編委會編:《中國簡牘集成(九)》,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第236頁。刺書内容簡明扼要,如同當今的“摘要”“紀要”等。簡牘文獻有郵書刺、過書刺等。“尉”原簡寫作,據孫占宇先生改釋爲“辟”,用爲“壁”。④孫占宇:《〈地灣漢簡〉研讀札記(六)》,簡帛網2018年6月1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68。從簡文字形及文例用法來看,此考釋意見可從。該簡文應釋讀作:“刺長伸中起居,此人明勑諸部,有行者輒苛捕致辟以爲賞□”。

□當用成□

86EDT5H∶176A

□□□小□

86EDT5H∶176B

按:該簡兩端均殘斷,從圖版存留的簡文字迹來看,仍有兩個字尚未釋讀。前一“□”原簡寫作,當釋“及”。《居延新簡》EPS4T2∶151“非及吏受奉”、《居延新簡》EPT49∶77“五女及不”中“及”原簡分别寫作、,可參。後一“□”原簡寫作,當釋“共”。《敦煌漢簡》159“共奴虜來爲寇於使君先知其必怨”、《敦煌漢簡》83“共奴桀黠侵”、《敦煌漢簡》73“暴深人民素惠共奴尚隱匿深山危谷”中“共”原簡分别寫作、、,可資參考。該簡文應釋讀作:“□當用成□。□及共小□。”

不敬仰不任□

86EDT5H∶205

□□簿部

86EJC∶13

按:該簡兩端均殘斷,簡文右側稍殘損,但不影響釋讀。從存留的簡文字迹來看,僅有兩字完整、清晰可見。已釋出來的“部”字略存頂部字迹。細審圖版,“簿”前僅有一個字未釋。“□□”原簡寫作,當釋“貢”。《敦煌漢簡》316“以迫卒貢秋正月食”中“貢”原簡寫作,參看其上部所從“工”字的寫法。《居延新簡》EPT61∶4“甲溝護自言責三十井谷口”、《居延漢簡》265·45“收責願之居延候視元爲治”、《金關簡》73EJT7∶25“願令史以時收責迫卒且罷亟報”中“責”原簡分别寫作、、,可參照三者下部所從“貝”字的寫法。該簡文應釋讀作:“貢簿部”。

猜你喜欢
字迹敦煌
古代敦煌人吃什么
古代敦煌人吃什么
敦煌之行
月 儿
亮丽的敦煌
敦煌,跨越千年的美
绝世敦煌
字迹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