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馬王堆帛書札記二則

2020-12-01 22:08
简帛 2020年1期

蔡 偉

關鍵詞:馬王堆帛書 神過 拜禍

一、身調而神過

馬王堆帛書《德聖》2/453-3/454行有下引一段話:

關於“神過”之“過”,馬王堆帛書整理小組及《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皆無説。研究者大致有以下一些意見:

1.魏啓鵬對“過”字是這樣解釋的:調,和也。《廣雅·釋詁三》:“調,和也。”過,越也。《易·大過》疏:“過,謂過越之過。”身調,謂其身調和得養,即《樂記》所云“血氣和平”。神過,謂精神超越,即《樂記》所云“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之意。《莊子·刻意》:“精神四達並流,無所不極,上際於天,下蟠於地。”亦可發明斯旨。②魏啓鵬:《簡帛文獻〈五行〉箋證》,中華書局2005年,第125頁。

2.齊木哲郎《德聖譯注》説:“過,超越。《吕氏春秋》:‘天(高誘注:天,身也。)全則神和矣、目明矣、耳聰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節皆通利矣。若此人者……精通於天地,①引者案:文見於《吕氏春秋·本生》,其原文作“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與此義近。”②轉引自韓宇嬌:《馬王堆帛書〈德聖〉校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4輯,中西書局2013年,第293頁;又收入《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李學勤先生八十壽誕紀念論文集》,中西書局2016年,第451頁。

3.韓宇嬌則認爲“過”或通“化”,“身調神過”或即“身和神化”,指以音樂調和身心,精神得到感化。③同上注。

又蕭旭先生提出這樣一種意見:

過,當作“適”,字形相近而致誤也。《玄應音義》卷6“適其”條引《三蒼》:“適,悦也。”《廣韻》:“適,樂也。”④蕭旭:《馬王堆帛書(一)〈九主〉〈明君〉〈德聖〉校補》,收入蕭旭《群書校補(續)》第一册,臺灣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4年,第73頁。

結合帛書文義,我們認爲齊木哲郎雖然還是將“過”解釋爲“超越”,但他引了《吕氏春秋》“天全則神和矣、目明矣、耳聰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節皆通利矣。若此人者……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這段話,認爲與帛書此處的文義相近,則甚具啓發性。

我們認爲帛書的“過”即可讀爲“和”。“過”“和”二字古音並屬歌部,聲母則一爲見母,一爲匣母,古音極近。從文獻的異文來看,如《淮南子·説山》:“咼氏之璧,夏后之璜,揖讓而進之以合歡,夜以投人則爲怨,時與不時。”高誘注:“咼,古和字。”⑤何寧:《淮南子集釋》下册,中華書局2010年,第1139頁。又云“得咼氏之璧,不若得事之所適”。又《文選》盧諶《覽古詩》云“趙氏有和璧,天下無不傳,秦人來求市,厥價徒空言”,李善注:“蔡邕《琴操》曰:‘楚明光者,楚王大夫也,昭王得氏璧,欲以貢於趙王,於是遣明光奉璧之趙。’,古和字。”⑥參高亨:《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1997年第二次印刷),第668—669頁。又《六韜·文韜·守國》“天下和之”,敦煌寫本作“天下禍之”。①法Pel.chin.3454《六韜》,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國國家圖書館編:《法藏敦煌西域文獻》(第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67頁。凡此皆可證“過”“和”二字古音相近而可以通借。

案馬王堆漢墓竹簡《十問》有下引一段文字:

椄(接)陰之道,以静爲强,平心如水,……精氣淩楗(健)久長。神和内

得,云(魂)柏(魄)皇□,五臧(藏)軲白,玉色重光,壽參日月,爲天地英。②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陸》,中華書局2014年,第150頁。

即“神和”二字連文之證。檢傳世文獻中,“神和”一詞習見,尤其是多見於道家文獻,如《文子·自然》云:

若夫規矩句繩,巧之具也,而非所以爲巧也。故無絃,雖師文不能成其曲,徒絃則不能獨悲,故絃悲之具也,非所以爲悲也。至於神和,遊於心手之間,放意寫神,論變而形於絃者,父不能以教子,子亦不能受之於父,此不傳之道也。

《淮南子·齊俗》有類似的文句作:

若夫工匠之爲連鐖、運開、隂閉、眩錯,入於冥冥之眇,神調之極,游乎心手{衆虚}之閒,而莫與物爲際者,父不能以教子。瞽師之放意相物,寫神愈舞,而形乎絃者,兄不能以喻弟。今夫爲平者準也,爲直者繩也。若夫不在於繩準之中,可以平直者,此不共之術也。③何寧:《淮南子集釋》中册,第802—803頁。

根據劉殿爵先生的研究意見,《淮南子·齊俗》“神調”本亦作“神和”,今本《淮南子》作“調”者,蓋許慎注本避吴太子諱改。④參劉殿爵:《淮南子韻讀及校勘》,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410頁。

又漢荀悦《申鑒·雜言下》云:

故君子本神爲貴,神和德平而道通,是爲保真。

又《雲笈七籤》卷十四《三洞經教部》:

吸玄宫之黑氣入口九吞之,以補吹之損,以符呦鹿之詞,以致玉童之饌。益腎氣,神和體安,則群祅莫害,可致長生之道矣。⑤《雲笈七籤》,中華書局2015年,第369頁。

卷六十九《金丹部》:

每日清晨東向,叩告三清上聖仙官,然可服此英丹後,自然嗜欲無嬰,葷血不入,端居浄室,而神和體輕,與真人爲儔矣。①《雲笈七籤》,中華書局2015年,第1536頁。

卷八十八《仙籍旨訣部》:

聖人知外用之無益,所以還元返本,握固胎息,洞明於内,調理於中,取合元和之大朴,不死之福庭。夫神和則可以照徹於五藏,氣和則可以使用於四胑。②同上,第1965頁。

卷一百一十五《紀傳部·王氏》:

王氏感道力救護,乃詣天師,受箓精修,焚香寂念,獨處静室,志希晨飛。因絶粒嚥氣,神和體輕。時有奇香異雲,臨映居第,髣髴真降,密接靈仙,而人不知也。③同上,第2549頁。

尤其是《吕氏春秋·本生》下引這一段話:

故聖人之制萬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則神和矣、目明矣、耳聰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節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謀而當,不慮而得。

高誘注:“天,身也”,則《吕覽》之“天全則神和”與帛書之言“身調而神過(和)”,語意尤爲近似,亦可證我們的意見也是較爲可信的。

二、拜禍

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横家書》185-186行有下引一段話:

今事來矣,此齊之以母質之時也,而武安君之棄禍存身之夬(訣)也。

檢《廣雅·釋詁三》:“揣、拂、糞、埽、寫、雪、搫、摒、箯、、耘、撥、祓,除也。”王念孫《疏證》云:

揣者,《説文》:“椯,剟也;剟,刊也。”刊與除同義。

拂者,《曲禮》“進几杖者拂之”,鄭注云:“拂,去塵。”《大雅·生民篇》“茀厥豐草”,《韓詩》作“拂”,云“拂,弗也”,茀、弗竝與拂通。

撥者,《史記·太史公自序》云:“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説文》:“癹,以足蹋夷草也。”又云:“鏺,兩刃有木柄可以刈草,讀若撥。”義竝相近也。

祓者,《説文》:“祓,除惡祭也。”《周官》:“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大雅·生民篇》“以弗無子”,鄭箋云:“弗之言祓也,祓除其無子之疾而得福也。”《檀弓》云:“巫先拂柩”,祓與拂、弗亦通。⑤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1983年,第98頁。其中的“拂”“撥”“祓”與“勿剪勿拜”之“拜(拔)”並音近而義同。《國語·周語上》“民之所急在大事,先王知大事之必以衆濟也,是故祓除其心,以和惠民”,韋昭注:“祓,猶拂也。”也是用的聲訓。又《新唐書·循吏傳序》:“唐興,承隋亂離,戔祓荒荼,始擇用州刺史、縣令。”其中的“戔祓”猶云“剪除”,即用《詩經》“勿剪勿拜”之“剪”“拜(拔)”造詞。

已有學者指出漢代鄭玄學者對《詩·召南·甘棠》“勿剪勿拜”的文義理解是正確的,應該讀爲“勿剪勿拜(拔)”,①如季旭昇先生引述諸家對“拜”字構形之説,指出《甘棠》“勿翦勿拜”,“用的是‘(拜)’字的本形本義,鄭《箋》釋爲‘拔’,非常精確適當”。詳細的論述可參見季旭昇:《〈召南·甘棠〉“勿翦勿拜”古義新證》一文,收入氏著《詩經古義新證》(增訂本),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5年,第37—43頁。案“拜(拔)”就是拔除之“拔”。《爾雅·釋詁下》“拔,盡也”,邢昺疏:“拔者,搴除使盡也。”又《詩·大雅·緜》“柞棫拔矣”、《大雅·皇矣》“柞棫斯拔”,陳奂傳疏:“拔,讀爲跋,猶剪除也。”②參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8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