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商、反馈交易与小宗农产品价格波动研究
——以大蒜为例

2020-11-30 08:44:30
价格月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中间商大蒜交易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安徽合肥 230031)

一、引言

价格受供给与需求的影响,供给由生产者的边际成本决定,需求由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决定。与生产者和消费者不同,中间环节经营主体的数量并不取决于边际成本或边际效用,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其行为结果往往会推动价格往预期的方向加速发展。因此,小宗农产品价格波动由供求决定,但单纯从供求基本面对小宗农产品价格波动进行解释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到中间商派生性需求对价格波动的影响。笔者以大蒜为例,基于行为金融学,从中间商微观行为角度研究小宗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

二、文献回顾

中间商伴随专业化和分工产生 (杨小凯、黄有光,1990)。专业中间商从分工中的出现是经济演进的一个重要标志 (庞春,2009)。大量的学者对中间商起源经济逻辑进行了论证;其中罗宾斯坦和沃林斯基(1987)对中间商的研究具有开拓性意义,他们建立的包含有中间商的市场模型(R&W模型)成为该领域研究的基础模型,后续大量相关研究围绕此模型进行拓展(莫滕森和莱特,2002)。

中间商与企业的性质类似,但与企业相比,中间商只发挥交易功能,不承担生产职能,其比企业更具备“契约性质”的特征;对于中间商而言,市场制度是内生的,交易制度是由中间商创造出来的(眭纪纲、吴庆清,2009)。对中间商的分析,多数情况下都将其置于流通或者供应链的背景下进行(米什拉等,1998;李宝库,2007;钟真、孔祥智,2010;黄桂红、贾仁安,2010);所讨论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中间商的产生、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对市场效率、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影响(庞春,2009;张梅梅,2008;陆立军、俞航东等,2012;关涛,2003)。然而,虽然中间商在经济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中间商理论对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也是重要补充,但中间商理论仍然游离于主流经济学之外,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眭纪纲,2008)。

市场有效意味着价格随机性,但价格随机并不意味着市场有效,而是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市场主体行为信息(胡昌生、彭桢,2017)。对市场主体理性的假设是分析其行为的关键点。由于对行为主体完全理性的假设过强,导致基于此假设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力日渐不足(席勒,1981;利劳和波特,1981),从而迫使行为金融学理论放宽对中间商完全理性的假设,构建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解释模型。

价格到价格的反馈理论是金融市场最经典的理论之一(胡昌生、池阳春,2012)。席勒(1984,1990)对反馈交易行为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对反馈交易行为进行建模分析;而对正反馈交易概念的明确则由德朗等(1990)完成,他们所构建的四阶段DSSW模型成为该领域的开创性研究。大量对正反馈交易行为的研究集中在通过对交易数据的计量分析揭示市场中的正反馈交易,从而对市场中的异常波动进行解释 (诺夫辛格等,1999;奥斯德洛伦和袁,2008;安东尼奥等,2005;波尔,2008;寇特莫斯,2012;蔡向辉、杨嘉文,2010;胡昌生、程志富,2015;林树、俞乔,2009;赵鹏举,2009;张晓蓉、唐国兴等,2005;谭中明、李庆尊,2005;汪孟海、周爱民,2009),认为反馈交易策略是导致市场泡沫产生的关键原因(Olsen,2004)。而另外一部分研究则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捕捉影响市场主体有限理性行为的因素,如认知偏差(胡昌生、池阳春,2012)、过度自信(杨春鹏、吴冲锋,2005)等,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引起和影响正反馈交易行为,试图厘清正反馈交易行为的产生机制。

正是由于中间商理论体系尚未完全成熟,导致在使用中间商理论对经济现象进行解释时存在明显的局限。具体到目前国内对农业经济问题的研究,基于中间商理论进行的探讨仍然未能成为主流。

三、中间商的产生及其反馈交易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一)大蒜中间商的产生

中间商产生于生产和交易的专业化分工 (杨小凯、黄有光,1990)。产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交易服务,因为交易服务在经济交换中发挥着重要的连接作用,当交易服务这种特殊产品由专业中间商提供时,他们通过交易服务将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并使得他们所处理交易品的价值增加(庞春,2008)。随着生产活动和贸易活动之间分工程度提高,只要制造商通过中间商进行交易的效率高于前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的效率,就具备存在中间商的条件;中间商不生产物质产品,只提供交易服务。

对于大蒜而言,中间商的产生与存在原因:(1)从大蒜生物属性的角度,虽然大蒜具有耐储藏性,但对储藏环境有特殊的要求。大蒜具有生理休眠的特性,休眠期一般为2~3个月,在3°C~20°C的温度范围内,只要超出其休眠期,大蒜就会迅速发芽、长叶,消耗鳞茎中的营养物质,导致其鳞茎萎缩、干瘪,失去食用价值(宋元林等,2004)。(2)从蒜农的角度,主产区山东省金乡县的蒜农生产规模大多在4~5亩左右,小规模经营决定了蒜农无法自建冷库存储大蒜,市场必然要内生出从事大蒜收储的专业组织,此为大蒜中间商产生的根源。

基于获利方式的不同,中间商分为交易型(marketmaker)和匹配型(matchmaker)两类;前者从上游购买商品转卖给下游赚取差价,具备对商品的所有权;后者通过对交易双方进行匹配,建立双方的联系,促使交易的成立,从中获得佣金,在整个过程中不具备对商品的所有权(雅维斯,1992)。笔者研究的大蒜中间商属于交易型中间商,他们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大蒜,转手卖给批发商、加工商、出口商等,赚取差价。在整个流通过程中,他们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蒜贩和众多的批发商、加工商等。

大蒜的流通特点迥异于很多其他农产品;对于大蒜中间商而言,其在大蒜流通上游面对的是数量众多的蒜农和蒜贩,下游面对的则是各种批发商。但无论是农户还是蒜贩,通常都没有冷库设备,这意味着他们不具备囤积大蒜的条件,必须尽快将大蒜出售给存储商,他们实际上并不具备与中间商议价的市场势力。

中间商对大蒜的收储工作通常在当年的8月份结束,从9月开始到第二年5月,国内市场以及出口的大蒜都由中间商存储在冷库中的大蒜供应,每年有超过8个月的时间,中间商实际上控制了国内市场和出口的大蒜供给。因此,中间商在整个大蒜流通中的地位是极其关键的,他们延长了大蒜的保鲜和销售时间,在获得可观利润的同时,也承担了风险(张利庠等,2010)。在整个大蒜流通体系中,大蒜中间商的资产专用性非常强,对大蒜产业和市场行情均非常了解。中间商在收储大蒜后,基本就控制了市场上大蒜的供给,他们实际处于垄断的地位,具有垄断势力,拥有独立的定价权。此时,整个大蒜流通产业形成“上游竞争、中间垄断、下游竞争”的纵向关系,市场组织结构是完全竞争和局部垄断的混合。中间商行为对大蒜价格波动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在一定的情况下,中间商行为对大蒜价格的影响可能会超过甚至掩盖供需基本面对大蒜价格的影响。

在大蒜储存过程中,中间商群体内部存在着显著的异质性,一部分大蒜产区的中间商常年稳定从事大蒜收储,笔者把这类中间商界定为专业中间商;另一部分中间商对大蒜的收储则是有选择的进行,当他们预期当年大蒜价格高企时才会收储大蒜,这类中间商在进行大蒜收储时具有很强的投机性,笔者把这类中间商界定为投机中间商。在笔者研究的框架内,大蒜中间商由专业中间商和投机中间商两部分构成,其中专业中间商在市场中相对稳定存在,而投机中间商则相对较不稳定,对投机中间商而言,是否收储、收储多少主要取决于其对市场价格的预期。

(二)中间商反馈交易行为实施的外部条件

图1 大蒜流通主体与环节

1.产区集中。大蒜在我国的种植主要分布在五个在主产区,包括山东大蒜主产区、河南大蒜主产区、江苏大蒜主产区、河北大蒜主产区以及云南大蒜主产区。其中山东省是最大的大蒜主产区,种植面积约占全国种植面积的54%;山东省金乡县是全国最大的大蒜生产地区,种植面积约占山东省该种植面积的23.3%,同时,金乡县还是全国最大的大蒜集散地,是中国大蒜的价格形成中心。河南省和江苏省的大蒜种植面积分别占全国该种植面积的21.4%和17.9%左右;而河北省和云南省的大蒜种植面积则相对较少。相较于大宗农产品,中间商对产区数量少且集中的小宗农产品更容易预测其产量,从而更有利于中间商形成价格预期。

2.总产量少。大蒜作为小宗农产品的一种,总产量相对有限,这为中间商实施反馈交易策略提供了可能。因为产量少,只需要数量较少的中间商就能进行收储囤积,控制市场价格;假设大蒜的产量较当前扩大10倍,则需要更多的中间商和资金才能进行收储和囤积,并且由于中间商数量增加,其实施反馈交易时的内生交易成本相应增加,实际在操作层面给中间商添加了更多的约束。

3.生产周期短。大蒜的生产周期较其他生鲜蔬菜要长,通常以秋播为主,到第二年刚入夏的时候收获,整个生长周期接近接近一年。不难想象,如果大蒜的生产周期很短,囤积便无意义和可能,中间商将不再具有实施反馈交易策略的市场势力。然而大蒜的生长周期以年为单位,在两次收获间有超过八个月的隔期间,从而为中间商实施反馈交易策略提供了时间条件。

4.存储冷库集中。大蒜存储冷库的分布呈现出产区高度集中的态势,这为中间商相对准确地判断大蒜库存量提供了可能,而对库存量的判断是中间商实施和调整反馈策略最关键的依据之一。

基于上述四个外部因素,中间商实施反馈行为最重要的两个内生条件——信息优势和垄断势力形成。产区少且集中、产量少、存储冷库集中三个因素构建起中间商的信息优势,减少了中间商的信息不确定和不对称;而产量少和生产周期短则成为中间商垄断势力形成的外部条件。

(三)反馈交易行为的实施路径

反馈交易行为是源于价格趋势所做的交易决策(席勒,1984)。反馈交易包括正反馈交易和负反馈交易,前者是追涨杀跌的动量交易策略,后者是低吸高抛的反转交易策略。笔者研究的反馈交易行为指的是中间商的正反馈交易行为,他们追逐价格变动,在价格上涨时减少供给量,在价格下跌时,增加供给量,并且价格上涨越多供给量越少,价格下跌越多供给量越多的一种“追涨杀跌”交易行为。虽然当前关于反馈交易行为的研究大量集中在金融市场领域,但反馈交易最早的典型之一要追溯到农产品市场(荷兰郁金香狂热)。

将大蒜中间商市场交易行为分为 “收购—存储—销售”三个阶段,则大蒜中间商反馈交易行为在收储阶段即已经开始。在收储阶段,专业中间商通常会根据几个大蒜主产区的产量情况对未来大蒜价格走势做出基本预测,大蒜产量减少越多,中间商对未来价格走势高企的预期将越强烈,反之亦然;此时,一方面专业中间商加大收储量,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投机中间商也被吸引加入存储队伍;实际上未来大蒜价格在此时就已经开始形成。

进入到销售阶段,当市场上大蒜价格上涨时,中间商预期价格将进一步上涨,产生惜售心理,在正反馈行为的驱使下,他们将减少存储在冷库中大蒜的出库量,出库量的下降意味着市场上大蒜供给量的减少,供给量的减少将推动大蒜价格进一步上涨。从供给与需求的角度看,价格上涨将会导致需求下降,但由于中间商囤积大蒜,控制了市场上的供给,因而随着大蒜价格上涨,需求量反而将相对增大。大蒜价格上涨,使得中间商的信心得到增强,从而强化了中间商的正反馈行为。如此,最初的价格上涨,反馈到更高的价格中,导致了更高水平价格的出现;类似,第二轮价格上涨会反馈至第三轮,第三轮价格上涨会反馈至第四轮,从而形成一个不断自我强化作用的正反馈环,在这种“价格-价格”的反馈中,诱发因素的最初作用得以放大,产生了远比其本身所能形成的大得多的价格上涨。在正反馈交易行为的作用下,大蒜价格对价值的偏离不会缩小,反而会越来越大;大蒜价格的波动已经超出其理性波动边界。

当市场上大蒜价格下跌时,中间商预期价格将进一步下跌,他们会快速将手中的大蒜抛售,其基本形成机理与价格上涨过程较为相似。但是,“恐惧是比贪婪更加强烈的一种情绪”(舍夫林,2000)。与价格上涨过程中的正反馈机制相比,价格下跌过程中的正反馈交易行为通常会更加剧烈,价格下跌的速度和幅度都较价格上涨过程中更大。事实上,只要形成由正反馈交易者主导下的市场均衡,这种市场结构就将具有非常大的惯性,在短时间内很难停止,使得政府的调控措施难以奏效。

正反馈交易行为普遍存在于大蒜中间商群体中,是一种较常见的行为,但可以预见,当大蒜供需缺口较大时,中间商受投机需求的驱使,其正反馈交易行为将进一步放大大蒜价格波动幅度,从而引起大蒜价格的剧烈波动。

(四)基于羊群行为视角的反馈交易行为形成机制

羊群行为对市场价格的推动是导致正反馈交易机制形成的重要途径;盲目跟风的羊群行为直接导致了投资者的正反馈交易 (沙尔夫斯特恩和斯坦,1990)。羊群行为指中间商在决策时选择模仿其他中间商的行为而忽略自己的个人信息,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其他中间商的决策,吸引其他分散中间商加入“羊群”,使得市场中的中间商在一定时期内表现出相同方向的交易行为,改变供求曲线的方向。

羊群行为产生的起点归结于信息的不确定和不对称。就笔者所讨论的对象而言,中间商判断市场价格所依据的仍然是对供需形势的分析。以大蒜中间商而言,其本身处于垄断供给者的角度,所需关注的信息主要是库存量和市场需求量,由于大蒜的需求弹性较小,因而中间商最需要了解的是库存信息;然而,虽然产区冷库聚集,但想要准确了解全国层面的库存量信息仍然相当困难,中间商据此产生分化:一类中间商具有较大的市场势力,能够获得相对较多的有价值信息;另一类中间商则无法获得足够的市场信息。当市场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时,没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中间商无法准确地预期市场价格,他们对自己决策的把握不足,不得不通过参考其他中间商的行为进行决策,调整自己的预期,从而导致模仿行为的出现,市场价格偏离内在价值,趋于发散状态。

随着羊群行为的演化,越来越多的中间商(尤其是投机中间商)加入羊群队伍。此时,整个羊群的市场力量非常强大,极大程度控制市场价格走势,羊群队伍里不同类型中间商对市场价格的外推预期高度统一,前一期价格成为中间商当期决策和下一期预测的依据。由于此时中间商已经基本具备控制价格波动的市场势力,外推预期与实际价格走势趋近,预期准确性的提高将诱发过度自信的出现,很大可能导致中间商产生过度投资,强化中间商的正反馈交易行为。

然而市场价格波动并不始终处于发散状态,随着供求结构的动态改变,市场价格终又走向收敛的拐点,此时,拥有较多市场信息的中间商开始撤出羊群队伍,但巨大的惯性仍然将继续驱动市场价格直至市场泡沫的破裂(反馈环的破裂)。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供求结构改变的较小(如新蒜上市增加供给),则羊群解散的过程将相对缓和;相反,羊群解散的过程将会较激烈,意味着市场价格会有较大的波动。

(五)反馈交易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大蒜中间商产生于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化分工,其存在对于整个大蒜产业而言是有效率的。然而当中间商在执行反馈交易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相对于流通下游的批发商、加工商等主体处于垄断的地位,其对市场的控制力随着需求大于供给的缺口扩大不断膨胀;此时下游批发商无法获得足够的大蒜供应,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大量的利益被中间商获得,整个流通链条的利润分配结构呈现为“橄榄型”。中间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交易中争夺市场利益所产生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将引起内生交易费用的大量增加,市场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间的差距扩大,市场资源配置产生背离帕累托最优的扭曲。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中间商的监管

将中间商作为市场管理的重点,加强对中间商环节的监管。中间商在市场中处于分散的状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主产区成立包括中间商、冷库库主在内的中间商行业协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民政部门等加强对此类中间商行业协会的监管和适当引导。

(二)增加市场信息供给

中间商正反馈交易行为以及羊群行为的产生与市场信息不对称存在因果关系;增加市场信息的供给,是缓解中间商正反馈交易行为干扰市场波动的重要手段。政府需要在小宗农产品产区选择重点县作为监测点,建立播种、产量、库存等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增加市场信息的供给,弱化中间商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同时增加政府调控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三)扩大销区冷藏规模

目前批发市场的冷库更多的用于储存畜禽肉类、水产品以及冷饮等,小宗农产品的冷库容量比例明显偏低。在供给偏紧的时期,通过适当增加小宗农产品在销地批发市场冷库中的储存量,将能够较为有效地平抑中间商正反馈交易行为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相较于独立分散的中间商,批发市场本身肩负着保证城市农产品供给,缓解供需缺口的责任。要依托大型批发市场,通过增加冷库数量、扩充冷库容量,增加批发市场的储备能力。

(四)加快培育大蒜主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的承载主体,要通过合理定位、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引导多元融合发展等途径加快对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助力主产区小规模分散经营的蒜农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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