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南的“第三种朴素”

2020-11-30 14:48鸿
哲学分析 2020年6期

颜 鸿

在1994 年的《杜威讲座》 (Dewey Lectures)中①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9,pp.1—70.,普特南阐发了“自然实在论”(natural realism)的思想。他指出,在一种重要的意义上,自然实在论可被称为“朴素实在论”(naïve realism),但随即补充,这种“朴素”应当被称作“第二种朴素”(second naïveté)。①参见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15. 有学者将“second naïveté”译为“第二重天真”,同样准确,但是考虑到普特南主要用其来描述实在论思想,而“朴素实在论”是一个相对规范的哲学概念,所以本文将其翻译为“第二种朴素”。于是两个问题立即呈现:(1)相比第二种朴素,何为他所认为的“第一种朴素”,其主要问题是什么?(2)考虑到普特南一贯的自我批判精神,我们不免追问:在《杜威讲座》之后,他对第二种朴素是否有进一步的思考?尤其是,在2012 年和2016 年出版的两部著作中,他明确表示对《杜威讲座》的一些观点不再认同②参见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87—89;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pp.153—156。,那么,此时的普特南是否发展出了关于实在论的“第三种朴素”?其特征又是什么?本文将首先考察问题(1),随后以此为基础来描述第二种朴素的基本特征;之后本文将聚焦第二种朴素所包含的一个内在分歧,并以此进入对问题(2)的考察,最后通过分析得到对这个问题的一种肯定回 答。

一、第一种朴素及其两种形式

普特南始终坚持,实在论旨在解决“心灵与世界如何挂钩”(How does mind hook on to the world?)③Hilary Putnam, Words and Lif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295.这一基本问题;经过20 世纪的“语言学转向”,哲学倾向于通过语言事实来描述心灵功能,于是这一问题也相应地表现为“语言与世界如何挂钩”。然而,处在近代以来的传统图景下,这种“挂钩”事实上无法实现,对实在的寻求在根本上无法摆脱怀疑论和唯我论的幽灵。普特南援引麦克道尔的诊断:造成这种情形的根本原因是,传统图景在我们的认知能力和外部世界之间设立了一个“分界面”(interface)④John McDowell, “Criteria, Defeasibility, and Knowledge”, in John McDowell, Meaning, Knowledge, and Realit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392.,预设了“我们的认知能力无法真正触及认知对象本身。”⑤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10.就像罗素所宣称的:我们在认知中真正触及的只是感觉材料(sense-data),“作为实在之物的那张桌子,严格说来根本不为我们所知”⑥B. Russell, 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47.。

针对这种图景,一种朴素的观点认为:要想让心灵(语言)与世界重新挂钩,其实只需抛弃传统图景,重申“人类的认知能力可以触及对象本身”即可。这就是普特南所批评的“第一种朴素”,它主要包含两种形式:(1)通过诉诸常识(common sense)和日常语言,摒弃传统图景;(2)借助因果叙事保障人类认知与外部对象之间的关联。①参见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10。普特南指出,“第一种朴素”的问题在于:低估了传统图景的支配力,从而将祛除它的过程设想得过于简单。以下我们通过考察来展现这一 点。

对于形式(1),可以引证摩尔的“常识实在论”。摩尔在《捍卫常识》 (A Defence of Common Sense)和《对外部世界的证明》 (Proof of An External World)这两篇论文中指出:像“地球存在了很长时间”“我感知到周围事物的存在”以及“这是一只手”这样的“关于世界的常识观点”,都是确定的真理。这并不是因为我们通过某种分析(比如感觉材料分析)证明了它们与外部事物的挂钩,而是因为常识是一种不需要证明的知识②参见G. E. Moore, Selected Writings, London: Routledge, 1993, p.170。,其确定性来自这一事实:它们的常识身份“在逻辑上蕴含了”(logically entails)③Ibid., p.117.其真理 性。

而和摩尔的观点同样著名的,是维特根斯坦的批判。维特根斯坦认同摩尔的一个判断:那些常识命题确实不可证明,因为我们所能提供的一切证据都并不比这些命题本身更加确定。然而,这恰恰表明它们根本不是一种知识(knowledge)——“‘我知道’(I know)这一表述是与证明真理的可能性相关联的”④L. Wittgenstein, On Certainty,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69, § 243.。摩尔试图表明,关于外部世界的常识命题是无需证明的真理,由此使语言与世界挂钩。而维特根斯坦指出,常识命题既不是知识,更不是真理;知识必须与相应的证明方式相关联,而只有被证明的知识才能被称作真理,这两点常识命题无一具备,因而它所担保的“挂钩”其实是虚幻的;摩尔的“常识实在论”其实源于对日常语言的形式(forms)与语法(grammar)的忽 视。

而“第一种朴素”的形式(2)主张,外部世界所施加的因果作用,导致我们产生相应的心理状态和语言行为,从而在事实上保障了语言与世界的挂钩。⑤《杜威讲座》时期的普特南认为,这种观点的代表者包括哲学家戴维特(M. Davitt)、博伊德(R. Boyd)、布莱克本(S. Blackburn),等等,以及像福德(J. Fodor)这样的认知科学家和认知哲学家;当然也可向前追溯到洛克以及托马斯·里德这样的近代哲学家。在普特南看来,这其实是一种因果形式的“形而上学实在论”;而对于后者,他总是通过“模型论论证”加以批判。我们简要描述其架构:选取日常语言中的一个句子,比如:“猫在地毯上”;关于这个句子,可列举出三类彼此互斥的情况,以此穷尽一切可能的情 形:

(a) 某只(或某些)猫在某个(或某些)地毯上,同时某个(或某些)樱桃在某棵(或某些)树 上。

(b) 某只(或某些)猫在某个(或某些)地毯上,同时没有樱桃在任何树 上。

(c) 以上情况皆不 是。

接着重新定义两个新的词汇“猫*”和“地 毯*”:

“猫*”的定义:x 是一个猫*当且仅当情况(a)成立且x 是一颗樱桃,或者(b)成立且x 是一只猫,或者(c)成立且x 是一颗樱 桃。

“地毯*”的定义:x 是一张地毯*当且仅当情况(a)成立且x 是一棵树,或者(b)成立且x 是一张地毯,或者(c)成立且x 是一个夸 克。

通过上述操作,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在包含情况(a)的一切可能世界中,“猫在地毯上”这个句子都是真的,同时“猫*在地毯*上”这个句子也都是真的,因为在(a)中某个(或某些)樱桃在某棵(或某些)树上,且根据定义在(a)中所有樱桃都是猫*,所有树都是地毯*。而在包含(b)的一切可能世界中,“猫在地毯上”和“猫*在地毯*上”也都同时为真,因为此时“猫”和“猫*”“地毯”和“地毯*”指的都是同样的对象。最后在包含(c)的可能世界中,两个句子皆为假,因为此时没有猫在任何地毯上,而樱桃也不可能在夸克上。简言之,在一切情况下,“猫在地毯上”和“猫*在地毯*上”都具有一样的真值,它们在逻辑上是等价的。同时,对“猫在地毯上”成立的以上操作,也可进一步扩展到关于“猫”的所有语句上,以及最终推广到关于任意事物的语句上。①参见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童世骏、李光程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 年版,第36—39 页,以及Hilary Putnam, Words and Life, p.67。

以上情形对“因果实在论”构成了批判。假设外部世界中的一个事件E 因果性地导致了一个关于“猫”的语句,那么同时,同一事件E 也因果性地导致了一个关于“猫*”的语句;但“猫”和“猫*”的意义却是完全不同的(“猫*”有时指樱桃)。也就是说,外部的因果作用无法决定语言的意义与指称,因而无法保障语言与世界的挂钩。人们会质疑,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我们设定了全然怪异的语言形式;然而,正如普特南指出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果性的外部世界缺乏任何一种对自身进行分类的“形式”,从而无法决定语言的确切形式。②参见Hilary Putnam, Words and Life, p.68。而归根结蒂,因果世界所缺乏的这种形式,只能来源于语言形 式。

可以发现,第一种朴素及其两种版本的根本问题正是对语言形式的忽视。这种忽视一方面使其无法正确判断传统图景的根源,从而误判了祛除它的确切方式。另一方面,这种忽视也使其无法看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恰恰隐含在日常语言的形式之中,而对后者的重视正是普特南“第二种朴素”的核心所 在。

二、“第二种朴素”与实在的概念进路

对于第二种朴素,普特南界定:“这种立场对十七世纪哲学家所提出的那些深刻的困难给予充分重视,但它试图克服这些困难,而不是屈服于它们——它坚持,那些困难最终并不能让我们放弃这一观点:在知觉中,我们与环境处于无中介的接触之中。”①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44.他认为,传统分界面观念并不会(像“第一种朴素”所设想的那样)轻易消解,相反,我们需要通过确切的“进路”对其进行拆除,也即语言形式或概念形式的进路;通过概念进路实现语言与世界的挂钩,这是第二种朴素的核心所在。本文认为,根据《杜威讲座》时期普特南的观点,奥斯汀、维特根斯坦以及麦克道尔的相关思想及内在关联,构成了“第二种朴素”的逻辑线索——奥斯汀通过考察关于知觉经验的日常语言形式,揭示出作为分界面的感觉材料并非经验的基础;维特根斯坦指出,概念形式(生活形式)塑造了我们的一切思想与一切“实在”;而麦克道尔综合了二者的思想,将概念形式的运作作为经验存在的前提条件,以此保障心灵与世界的挂钩。以下,我们具体讨论这条线 索。

奥斯汀指出,传统的分界面观念包含着一套独特的“逻辑”,后者在艾耶尔等哲学家提出的“错觉论证”(argument from illusion)中清晰地显现出来。该论证指出,在日常经验中存在很多“错觉”,错觉没有对应的物质对象,因而我们在其中所经验到的并非外界事物,而是一种内在的、非物质的“性质”(quality),也即感觉材料。然而,错觉之为错觉,是因为和正常知觉“在经验的性质上不可区分”(qualitatively indistinguishable);因而,其实在真实知觉中我们所经验到的也并非外界事物,而同样是感觉材料。②参见J. L. Austin, Sense and Sensibili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p.44。

奥斯汀对此提出批判:(1)错觉论证设定,在错觉中我们必定经验到了某种非物质的对象:水中的筷子看上去被“折弯了”,但筷子是直的,因而我们经验到的其实是非物质的感觉材料。奥斯汀指出,在日常情境中,人们不会认为看上去“折弯”的筷子不属于“物质性”筷子的一部分,这种“折弯”包含在关于“直”筷子的理解之中;更普遍地说,没有人会设定:“如果某物是直的,它必定在一切时侯和情境下看起来都是直的。”③Ibid., p.29.我们无法从“看上去折弯”的筷子中推导出感觉材料的存在。(2)错觉论证坚持,错觉与真实知觉“在经验的性质上无法区别”。奥斯汀反驳,在日常情境中我们经常分不清两个事物,但并不会由此推断在经验上绝对不存在将二者区分的可能性;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缺乏相应的知识,或感官不敏锐,而这并未否定在语言共同体层面对二者加以区分的可能。①参见J. L. Austin, Sense and Sensibilia, pp.51—52。而错觉论证所设想的那种“绝对不可区分性”即便存在,也不符合关于错觉的日常语言形式,因为我们不会去谈论一种永远不会被发觉的“错觉”。因而将感觉材料扩展到真实知觉的推论,其前提首先是站不住脚的。(3)奥斯汀指出,即便我们假定存在那种“绝对不可区分性”,并且设定在错觉中经验到的是感觉材料,但这仍然无法推导出在真实知觉中人们经验到的同样是感觉材料。因为我们不能断言,种类完全不同的两种事物一定不能产生相同的经验②Ibid., p.52, p.54。;也即,感觉材料和物质对象一定不能产生相同的观感。因此,将感觉材料扩展到一切知觉的推论本身,也是不成立 的。

普特南认为,奥斯汀的批判让我们认识到“对概念在日常语言中的运用方式进行细致考察的重要性”③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p.24—25.,进而意识到“在我们与世界之间强加分界面的哲学图景是不必要和不合理的。”④Ibid., p.41.根据普特南的分析,分界面分为两类:知觉经验的分界面和概念的分界面;如果说奥斯汀侧重对经验的分界面进行拆除,那么维特根斯坦则侧重于消解概念的分界面,揭示出通向世界的“概念进路”(conceptual access)。⑤Ibid., p.45.而在普特南看来,概念进路的获得其实更加关键。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奥斯汀拆除经验分界面的确切途径,其实正是对日常语言的概念形式进行澄 清。

问题是:语词和概念何以能够通向世界?当一个人说“鹿在草原吃草”时,这个语句是如何与它所谈论的对象接触的?普特南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其实隐含在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的思考中,维特根斯坦说过:

当我们说,并且意谓(mean):“某物是如此这般”时,我们(以及我们的意谓行为)并不会以任何一种方式与事实脱节;我们所意谓的恰恰就是这个事实:它—是—这样。⑥L.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trans. G. E. M. Anscomb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1, § 95.

普特南认为,这段话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日常语言的概念形式(生活形式)塑造了我们一切思想和一切实在的形式;而这正是语言和概念能够通向世界的根本原因,他的阐释有以下几 点:

(1)人类的语言和概念能力是从那些原始的、与动物共享的自然能力中进化而来的:“狼期望在草原上发现鹿,而它的这种期望能力正是我们期望在草原上发现鹿的那种能力的原始形式。”①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48.可以说,人类的概念形式是以“世界的自然形式”(无论我们如何设想它)为基底的,这是它能够通向世界的重要原因。然而,尽管有着自然的根源,我们的概念能力和动物的自然能力却存在天壤之别,因为语言尤其是日常语言的形式,不仅塑造了我们的经验与世界,同时也改变和拓展了其形式和范围。②Ibid.我们居住在一个日常语言世界中,这是语言和概念能够通向世界的根本原 因。

(2)在整个语言实践中,日常语言(常识)占据核心地位。普特南以科学语言为例指出,显微镜的发明,以及各种关于“微观事物”的理论的意义,最终都建立在“小到肉眼无法观察的事物”这一日常概念形式之上;理解科学语言的前提是掌握日常语言,而非相反。③Ibid., p.56.日常概念形式之所以具有这种基础性,并非因为它是某种必须遵守的规则,而是因为它本质上是我们的“自然反应”(natural reactions),④Ibid., p.64.我们凭借其在世界中生活,和世界互动。日常语言并不是一些与意义脱离的“记号与声响”(marks and noises),相反,它们像一张张含义明显的“面孔”,“我们在这些符号中知觉到它们的含义”;⑤Ibid., p.46.不仅如此,我们从中知觉到的还有它们所指称的对象,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我们“在世之在”的自然途径。在这个意义上,日常概念必然是通向世界 的。

(3)在关于“命题”(Satz,语句)与“真理”(truth)的思考中,维特根斯坦指出:真理不是一个外在于命题的概念,相反,它包含在我们关于命题的理解之中。⑥参见L.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136。对此普特南阐释:“真理概念和命题概念就像机器中的一组齿轮一样啮合在一起,谁也不是对方的基础。关于真理在一个个特定的情境中都指向什么(它可以指向不同的东西),我们的理解取决于对那个命题的理解,而后者又依赖于我们对‘那个语言游戏’的掌握,也即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由语言和行动共同编织而成的整体。’”⑦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67.着重字体为引者所加。真理是命题(语句)的本质属性,而这一属性的本质特征是“指向”世界中不同的事实,这是语句实在性的体现。此外,这种“指向性”还有更深层的含义:有时语句的真假并不明朗(尽管其本身含义明确),或与事实不符,此时如何理解这种“指向”呢?事实上,作为语句本质属性的“真理”指的其实是“成真属性”(truthfulness),它刻画的是这一特征:语句是关于世界的谈论,它指向一种可能的世界状况,我们能够从中把握使其成立的事实应当具备何种形式。正如普特南所说:“世界所发生的状况有时超出我们的辨认能力,尽管它并未超出我们的设想(conceive)能力。”①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69.设想能力的本质是概念能力,在语句中我们通过概念形式来“指向”相应的世界形式,尽管语句会落空,但它所描述的仍然是一种可能的世界存在方式,维特根斯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断言:“我们不会以任何一种方式与事实脱节。”人类在语言的概念形式中把握世界的存在形式,这是对实在的概念进路最深刻的表 达。

根据普特南的理解,维特根斯坦揭示了日常概念形式与世界形式之间本质性的同构关系,以此确立了实在的概念进路,使语言与世界得以真正挂钩。而如果说奥斯汀拆除了经验的分界面,维特根斯坦拆除了概念的分界面,那么麦克道尔则是在告诉人们:成功拆除经验分界面的关键,正是拆除概念的分界面;因此可以说,麦克道尔是奥斯汀和维特根斯坦的“综合者”以及第二种朴素的总结 者。

麦克道尔继承了奥斯汀对错觉论证的批判,发展出关于知觉的“析取主义观点”(disjunctivism)。他认为:错觉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在正常知觉和错觉之间存在一个“最高共同因素”,即感觉材料;当一种经验呈现时,我们所面对的或者是一种单纯的表象,或者正是“事实本身在我们面前的呈现”②John McDowell, “Criteria, Defeasibility, and Knowledge”, p.387, John McDowell, Mind and World,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113.;我们不应把经验预设为完全内在的东西,恰恰相反,经验是世界敞开的领域。以此为基础,麦克道尔进一步(以康德化的方式)汲取维特根斯坦关于概念形式的思想,发展出“概念化经验”(conceptualized experience)的理论。他指出,如果经验被预设为纯粹的因果过程或内在事件,那么它将无法传达关于世界的知识,因为它不具备“知识”所必需的概念结构。然而,这样预设是毫无理由的,实际上恰恰相反,经验必定是概念化的:“我们之所以能够将经验领会为关于世界各方面的意识,完全是因为经验之中包含了源自自发性(spontaneity)的能力(也即概念能力——引者按)。”③John McDowell, Mind and World, p.47.麦克道尔坚持,概念领域是“无边界的”(unbounded)。④Ibid., p.24.我们所能谈论的一切实在与经验都不可能逃逸到概念界限之外,经验之所以为经验,之所以具有内容,完全是因为它是概念化的,具备概念性结构。因此,不存在非概念化的经验;对于某个对象,如果我们缺乏任何相关的概念,那么也不可能具有任何关于它的经验。在“概念化经验”理论中,麦克道尔达成了心灵与世界间“无中介的接触”,完成了第二种朴素的目标,而他对“概念的无界性”的强调,同样确认了第二种朴素的概念进路特 征。

三、概念与自然

普特南自述,在2007 年之后,他开始对《杜威讲座》也即“第二种朴素”时期的思想有了批判的思考;在2012 年前后的一系列文章中,他相继对日常语言哲学、维特根斯坦的语法哲学、概念化经验理论以及《杜威讲座》的若干观点提出了批判(与自我批判)①参见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p.25, 140, 153—156,以及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pp.86—88, 482—492。,而这些理论正是“第二种朴素”的核心。此时的普特南是否形成了“第三种朴素”的观点,这是本文旨在探究的问题。而此处,笔者希望揭示的是:尽管普特南的相关批判在2007 年之后才出现,但催生这种批判的一个关键因素早已潜藏在《杜威讲座》之中;假如说此时的他确实形成了“第三种朴素”,那么最重要的缘由其实是“第二种朴素”所包含的一个内在分歧。普特南在《杜威讲座》中有这样一段思 考:

我们通过高度发达和具有极高分辨力的能力来思考那些并非亲眼所见的状况,而这些能力是从我们与其他动物所共享的那些能力中进化而来的。但与此同时,不要错误地认为语言只是我们用来转述思想的一种“代码”,似乎没有这种代码,我们依旧能够拥有思想。这之所以是一个错误,不仅因为即便是最简单的思想也在通过语言表达的过程中被改变了(例如在确定性上大大提升),更因为语言改变了我们所能够具有的经验的范围。然而,事实依旧是,我们用来想象、记忆和期望此刻未曾发生之事的能力,是我们的自然(nature)的一部分。②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48.着重字体为引者所加。

同时,普特南虽然对麦克道尔极为推崇,但在一个观点上表达了与他的分 歧:

在《心灵与世界》中,麦克道尔因为自己的一个观点毁掉了一个本来很棒的关于知觉方面的直接实在论的辩护,这个观点就是:动物具有经验和人类具有经验,二者是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导致麦克道尔产生这种(在我看来是错误的)观点的原因是,他没有认识到动物的分辨(discriminatory)能力和人类概念的分辨能力二者构成一个连续体。而他之所以没有认识到这点,是因为对康德的依赖让他无论是对于持有概念还是对于具有知觉都设置了太高的要求。①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192.着重字体为引者所加。

我们从中不难看出普特南思想上的辗转与犹疑,关于经验与实在、概念与自然,他的观点呈现出两种相互对峙的趋向:(1)语言的概念形式塑造了我们的经验与实在的形式,我们的世界是概念化的世界,这是语言与实在得以挂钩的根本原因。(2)语言的概念形式归根结蒂产生于自然世界的演化,不能将概念化的世界(与经验)当成唯一的世界(与经验),否则会让我们最终失去最基础的世 界。这两者之间的张力显而易见:坚持概念化世界的优势是,我们可以获得关于实在的概念进路,解决语言与实在的挂钩问题;然而危险是,我们会失去自然世界——对于一个实在论者而言,这是难以接受的,这也正是普特南批评麦克道尔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坚持自然世界的优势是,我们能够谈论一个更基础的世界,能够追溯概念化世界产生的渊源,同时也能和自然科学的探究领域相贯通;然而问题是,自然世界是因果性的世界,我们会遇到“模型论论证”所指出的悖谬。我们可以将这种情形称为“概念与自然的悖 论”。

“第二种朴素”时期的普特南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调和悖论,而这让他陷入困境——他希望同时坚持概念世界和自然世界,让二者完美“对接”;然而,判断这种对接的标准似乎只能来自概念领域,而一旦运用这种标准,立即会让自然世界与概念世界的区分失去意义。这一困境在普特南对麦克道尔的批评中得到最鲜明的展现:麦克道尔坚持概念的“无界性”,断言不存在非概念化的经验,从而实际上否定了动物具有“经验”;同时,结合“第二自然”②John McDowell, Mind and World, p.84.的观念将概念化的世界认定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认为动物“仅仅生存于环境之中”,而人“生活在世界之中”③Ibid., p.116.,从而实际上否定了动物所置身的“第一自然”世界。通过这种方式,他虽然“解决”了普特南的困境,但还是遭到了普特南的批 评。

考虑到麦克道尔主张的正是关于实在的概念进路,因而普特南的不满其实正是对“第二种朴素”的不满。而经过分析,我们已经可以推断出这种不满背后的原因,那就是在普特南的“第二种朴素”中其实还隐含着另一重朴素,在其中,他透露出这样的观点:概念形式固然塑造了我们的日常世界,然而概念并不是无界的,自然世界以及在其经验之中都包含着非概念化的成分,这不仅指动物的生存环境与原始经验,同时也包括人类所具有的“动物性”能力。①甚至麦克道尔自己也在《心灵与世界》一个不经意的段落中承认:“我们的动物性存在赋予了我们在自然之中的立足基础(foothold)。”(John McDowell, Mind and World, p.85)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麦克道尔同样隐含地将第一自然作为第二自然的一个立足基础。而正是这种隐含的“朴素”驱动普特南在《杜威讲座》之后继续推进自己关于自然实在论的思考,在此过程中,这种隐含的朴素也逐渐明朗为与“第二种朴素”相区别的“第三种朴 素”。

四、 第三种朴素与交互主义

根据上文的论述,“第一种朴素”旨在重申语言与世界的挂钩,而“第二种朴素”指出这种挂钩需要通过实在的概念进路实现。而此时,我们可以将普特南“第三种朴素”的要点先行描述为:保留第一和第二种朴素的洞见,然而拒绝概念的“无界性”,承认非概念化经验与自然世界在实在论中的地位。当然,此刻我们既不能断言普特南确实形成了这种朴素,也不能断言这种朴素一定成立,这些取决于他能否回答这三个问题:(1)如果承认概念界限之外的自然世界,即因果世界,那么如何摆脱形而上学实在论?如何摆脱模型论论证所揭示的悖谬?(2)如何去承认和探究非概念化的经验?根据麦克道尔,它们根本不可能在理性空间和人类认识中存在。(3)非概念化的自然与经验即便得到承认,它们对于实在论以及人类实践的意义何在?本文认为,直至2016 年辞世之前,普特南实际上已经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基本的回答。②在2012 年的一篇讲座论文中,普特南透露他和雅可布森(Hilla Jacobson)正在写作一本书,内容是探究在当今心灵哲学(包括认知科学、认知哲学)的启发下,朴素实在论可能采取的形态(参见Hilary Putnam,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158)。他们的主要观点出现在二人2016 年合作的一篇论文之中,(Hilla Jacobson, Hilary Putnam, “Against Perceptual Conceptualis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Studies, Vol. 24, No. 1, 2016, pp.1—25.)但很遗憾,随着普特南的辞世,我们无缘看到计划中的著作。以下,我们来依次考 察。

(1) 提出模型论论证后,普特南也在更普遍的意义上将其揭示的现象称为“概念相对性”(conceptual relativity),后者指出,在不同的概念图式中,语词的意义与指称可能完全不同(“猫*”的论证就是一个例子)。2007 年之前,他一直将概念相对性作为驳斥形而上学实在论与因果实在论的武器;他指出:语言的意义与真理依赖于说话者之外的世界,“然而,这种依赖性的本质却是随着我们所创造的语言游戏的改变而改变的”③Hilary Putnam, Words and Life, p.309. 着重字体为引者所加。。如上所述,此时的普特南一方面隐含地承认自然世界的存在,但另一方面也坚持处在概念界限之外的“形而上学实在”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它无法为我们挑选出一个确定的概念图 式。

然而,(a)外在世界的存在与否,与(b)它能否决定一种确切的概念图式,这二者尽管相互关联,但毕竟是两个问题;不能因为(b)被否定,就径直否定(a)。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在科学探究中,人们不会因为,比如,对于光的本质或黑洞的形成原因存在不同的概念图式,就进而否定世界的实在性,否定它对语言与概念的“决定作用”。当然,对于这种“决定”我们要有更深刻的理解:首先,这种决定性体现在我们对于理论的构建与选择不是任意的,而是时刻受到世界的限制;再者,这种决定并不是“绝对性”的,世界的实在性并不体现在它事先为我们将概念图式的一切细节都规定明确,相反,人类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不断探究其内容,逐步构建恰当的概念图式。而这意味着世界对于概念图式的决定作用本身并不完全处在当前的概念领域之内,然而,因此否定世界的实在性则是荒谬的。2007 年之后,普特南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如果说因果性世界因其决定作用并不完全处在概念领域之内,因而被称为“形而上学实在”,那么此时他认为自己正是一个“没有大写字母的形而上学实在论者”,①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25.他所要与之区别的只是“绝对性”的形而上学实在 论。

同时,对于概念相对性,普特南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刻画:有时两种科学理论具有完全不同的(奎因意义上的)“本体论”,谈论的是不同种类的“对象”,然而存在系统性的相互翻译(intertranslatable)方式,可以将一种理论所提供的关于特定现象的解释,翻译成另一种理论所提供的关于同一现象的另一种解释。例如,在量子物理学中,一种理论认为特定的粒子是“费米子”,另一种认为同样的粒子是“玻色子”,两种理论可以相互翻译,而双方的持有者都认为它们处理的是同样的物理实在。②参见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p.153—154,以及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pp.63—64。普特南进而将概念相对性与“概念多元论”(conceptual pluralism)区别开,后者指在不同的语言游戏或文化中,人类对于世界的描述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与后者相比,概念相对性的严格性体现在:第一,它基本上是运行中的(working)科学理论所体现出的现象;第二,其中的理论必须具有相互翻译性。③参见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pp.64—65。

对这两点的强调,并不意味着普特南退步到了科学主义与物理还原论之中。对于他所说的“科学”,需要进行广义的理解,他强调的是:无论我们谈论的是概念相对性,还是各种实在论问题,都应当立足于实际发生(运行中)的探究实践,遵循其实际的严格性。他自述,自己之前就概念相对性所列举的例子,无论是“猫*”还是“整分和”(mereological sum)①普特南之前在解释概念相对性时经常使用的例子。假设在某个情境中存在对象x1、x2、x3,通常我们会将其总和计为3 个;但在逻辑学上根据“整分和”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对象的组合也计为一个对象,于是对象的总和(不计“空对象”)就包含:x1;x2;x3;x1+x2;x1+x3;x2+x3;x1+x2+x3;共计7 个。参见Hilary Putnam, Realism with a Human Fac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96—97。的例子,都失之任意,而不符合这种严格性;它们更多地属于概念多元论现象,或只是对概念多元性的随意设想。②参见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p.65。在“第二种朴素”中,他之所以否定自然世界的决定作用,也正是因为他一方面对这种决定作用采取了过于绝对的理解,另一方面对我们概念图式和探究实践的把握又太过任意。而2007年之后的普特南指出:在严格界定和符合实际的概念相对性现象中,尽管我们通过不同的概念图式来解释特定现象,但如此实践的基础是这一事实:即这些概念图式所共同刻画的是那个独立于我们概念的世界的同一个方面——我们可以在承认概念相对性的同时,坚持“存在着一个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我们的心理功能、信念,或概念的实在世界”③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153.,“我们所创造的是语言游戏、概念、用法以及概念图式,而不是世界。”④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p.64.因此,概念相对性并不构成对自然世界的否定,相反,它表明我们可以拒绝概念的无界性,承认自然世界的存在,而这正是“第三种朴素”试图表明的核心内 涵。

(2)理解上述观点的困难在于:我们如何谈论一种概念界限之外的“实在”?这个困难在“非概念化经验”的问题上尤其尖锐,根据麦克道尔,判断人类具有某种经验的“标准”是能否对其进行描述,将其放置在理性空间之中,而这只能发生在概念领域之内。“第二种朴素”时期的普特南也认为,一些事实(包括经验)可能超出我们当前的概念认识,但它们无法超越我们概念形式的界限。换句话说,非概念化经验的存在,取决于能否在我们的概念形式中为其确定一个“等同性”(identity)标准,使我们可以说它“是什么”或“意谓什么”;而之前的普特南认为,我们的概念形式中不存在这种标准⑤参见Hilary Putnam, The Threefold Cord: Mind, Body, and World, pp.35—37。,因而,非概念化经验是不存在或至少无法谈论 的。

2007 年开始,受到认知哲学家布洛克(Ned Block)的影响,普特南开始对麦克道尔的观点(也即“第二种朴素”)提出批判。⑥本文之所以将普特南走向“第三种朴素”的起点确定在2007 年,正是因为根据普特南自述,他的一系列思想转变,包括对麦克道尔的重新评价,都开始于2007 年3 月在都柏林举行的庆贺他80 岁生日的学术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他关注到布洛克的思想,后者对他之后的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参见Hilary Putnam,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p.169—170。布洛克发现,在关于经验与意识的研究中,看似存在着一个“方法论谜题”:即一切此类研究都必须建立在受试者的“报告”之上,而报告依赖于注意力与概念能力,因而即便是对“非概念化经验”的探究也必须依赖概念能力,而这导致了荒谬。但另一方面,布洛克考察了众多实验与病例①例如“非注意性盲目”(inattentional blindness)实验,受试者被要求专注于一项任务,其间刺激物意外出现,结果是受试者大多否认其呈现;而后续的“启动测试”(priming measure) (参见迪昂:《脑与意识》,章熠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8 年版,第68—78 页)表明,该刺激物事实上对受试者的认知造成了强烈影响。(参见Stanislas Dehaene, Lionel Naccache, “Towards a Cognitive Neuroscience of Consciousness:Basic Evidence and a Workspace Framework”, Cognition, Vol. 79, No. 1—2, 2001, p.8.)另一个案例是“视觉—空间消失症”(visuo-spatial extinction syndrome),患者因脑部损伤或手术造成一种症状,当其视野的左右两侧同时出现物体时,患者报告只看见右侧物体,而否认左侧物体呈现;但当被要求对比两侧物体的异同时,患者“猜测”的正确率却超过88%。(参见Bruce T. Volpe, Joseph E. LeDoux, Michael S. Gazzaniga,“Information Processing of Visual Stimuli in an Extinguished Field”, Nature, Vol. 282, 1979, pp.722—724.)而脑部成像表明,在患者作出否认报告时,脑部感觉区域的神经状态却十分活跃,甚至达到肯定报告时 的 强 度。(参 见Ned Block, “Consciousness and Cognitive Access”,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Vol. 108, Pt. 3, 2008, pp.290—291。)认知科学家拉米(V. A. F. Lamme)对认知科学中的此类案例作了十分完备的整理。(参见Victor A. F. Lamme, “Towards a True Neural Stance on Consciousness”, Trends in Cognitive Sciences, Vol. 10, No. 11, 2006, pp.495—496。),在这些案例中,如果我们固守“方法论谜题”,在概念上预先排除非概念化经验,就会发现难以让理论和实践契合。布洛克指出:“方法论谜题”的出现是因为我们倾向于在概念形式上对实际问题作出预先的“判决”,但在实际的探究中我们所依循的其实是皮尔士(C. S. Peirce)所说的“科学的默认方法”:寻求“导向最佳解释的推论(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寻找能够对所有数据(不仅是报告)作出最佳解释的理论框架。”②Ned Block, “Consciousness, Accessibility, and the Mesh Between Psychology and Neuroscienc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Vol. 30, No. 5/6, 2007, p.486.当我们认可一部分经验是非概念化的,以此解释上述案例,我们发现理论与实践可以达到相当的契合度,并且表现出高度的预测力,而这反过来也证实了对非概念化经验的认可。当然这种“认可”不是一劳永逸的,但关键在于,否定这种“认可”的只能是进一步的“导向最佳解释的推论”,而非先验的概念预 设。

在布洛克的启发下,普特南开始反思自己的观点:如果确定一个对象存在与否的关键,在于我们的概念形式是否为其设定了一个“等同性标准”,那么我们事实上将概念形式和这种等同性当成了预先固定的东西。然而,“当一种等同性牵涉理论问题,而非‘那个人是我儿子’这种简单的观察报告时,确定一个对象的等同性,与确认这一等同性定义是综合各类数据后所能得到的最佳解释,这两个过程通常是同时进行的”③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175.着重字体为引者所加。;对于一个事物存在的认定过程,和这种认定所依赖的概念形式的生成过程,通常是同一个过程。事物的实在性是和关于它的一系列实践共同生成的;这在科学探究中尤其明显,而在日常情境中尽管不突出,但也是事实。我们无论是对自然世界,还是非概念化经验的承认,所根据的都是这种“实在与实践”之间相互确认、相互生成的过程,而这正是“第三种朴素”得以成立的根本理 由。

(3)根据上述两点,普特南认为:我们的经验中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是概念化的,他称其为“统觉”(apperception),它们具备概念结构,可以传达关于世界的知识;但也有一部分是非概念化的,他称为“感觉”(sensation),感觉不构成知识。①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151, p.184.人们会质疑,这一区分难道不是把第一和第二种朴素试图消解的分界面再次邀请了回来?非概念化的“感觉”以及分界面之外的“世界”,它们对于人类认知和实践的意义何在 呢?

普特南在20 世纪70 年代提出过“意义不在头脑中”②Hilary Putnam, “The Meaning of ‘Meaning’”, in Hilary Putnam, Mind, Language and Realit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 p.227.的语义外在论思想,三十多年后,他从另一个高度再次回到这种外在论。③参见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p.221—222。我们可以将其表述为:语词的意义不完全取决于脑内的过程,但也不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概念形式,而是“涉及世界”(world-involving)和“延伸深远”(with long arms)的④参见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193。,它们是外部环境与人类有机体之间交互作用的产物;而这种交互既包括因果过程,又包括概念运作;普特南称之为“交互主义”(transactionalism)。⑤Hilary Putnam,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Science, p.635.从自然世界的因果作用到人类的概念认知,这之间构成一条漫长的实在论链条,我们可以用图式化的方式将非概念化的感觉定位在这条链条的因果部分的末端和概念部分之前。而从这种交互主义出发,我们可以对“分界面”有重新的思考。自《心灵与世界》和《杜威讲座》之后,分界面观念一直被当成实在论困境的症结,然而“interface”的内涵是多样的:我们习惯将其解释成“分界面”,即将两类实在分隔开的横断面;但“interface”其实有着更确切的解释,即“交互面”或“界面”。非概念化的感觉虽然不能传达知识,但是人类与世界交互过程中的一个“界面”,是语言与世界的挂钩中必要的环节,人类在其中觉察来自世界的原始信息,后者构成统觉、知识以及概念的基本材料。正如普特南所说:“缺少了那些涉及世界的交互作用,我们所拥有的只能是一种空洞的表象表演(play of representations),而非真正的概念。”⑥Hilary Putnam, Naturalism, Realism, and Normativity, p.224.

普特南有时将交互主义称为一种“自然主义”⑦Ibid., p.24.,但他认为,交互主义首先是一种实在论观点,也即本文所说的“第三种朴素”,它坚持心灵与世界间的挂钩,并将其承认为人类最根本的认识方式与存在方式;“心灵与世界”构成最基本的实在论结构与存在论结构,将任何一方还原为另一方,都构成对人类存在方式的误解。而心灵与世界间的实在论链条是形式丰富的,既包含因果作用及其在感官与大脑中产生的非概念化感觉,同时也包含我们的概念运作以及概念化的统觉;统觉与感觉的区分实际上是“心灵与世界”这一基本结构的具体显现。另一方面,交互主义是以“实践”为基本特征的,心灵与世界的基本结构不是某种先验的形而上学框架,而是在人类与自然世界的不断交互实践中形成的动态结构;如上所述,在交互主义中,实在与实践是相互确认、相互生成的,世界与事物的实在性是在人类真实的实践中得到确认的,而人类的实践也是在得到承认的世界结构中展开的;实在是实践所确认的实在,而实践是实在所支撑的实 践。

总结上述,对概念无界性的批判以及对自然世界与非概念化经验的承认,构成了“第三种朴素”的核心内容;对实在与实践相互塑造关系的揭示,构成了“第三种朴素”成立的根本理由;而对交互主义与实在论结构的阐明,则构成了“第三种朴素”的意义所在。以此为基础,本文认为普特南在“第二种朴素”之后,确实形成了“第三种朴素”的思想。当然,确切地说,普特南留给我们的仍然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关于其更丰富的细节、更确切的理论机制,与他所关注的其他论题(比如伦理学)之间的关联,以及潜在的理论价值与效应,则是我们进一步讨论和探究的目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