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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9 12:18
党员干部之友 2020年2期
关键词:诬告陷害滨州市选人

近年来,滨州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日常监督管理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相关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管到位、严到份。2019年8月,在全省学习贯彻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暨公务员工作会议上,就干部监督管理作了典型发言。

一、强化选任监督,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强化任前、任中和任后监督,将干部监督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链条,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任前监督,强化干部监督信息预警。为解决干部监督信息过于零散、利用效果差等问题,2019年滨州市承担了全省干部监督信息系统研发试点任务,运用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分析研判、预警提醒等现代信息化手段,研发干部监督系统,目前录入预警信息1800余条。同时,持续深化县区干部选拔任用监审工作,严格审核人选资格条件,2019年以来,共审核县区科级干部210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80余条,对67名人选进行了重新考虑,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发生。

二是任中监督,探索“四步信访工作法”。探索实行“事前预防—直查快办—责任认定—分析研判”为主要内容的“四步信访工作法”,对有疑问的干部及时采取熔断措施,2019年以来,12名干部被暂停选拔任用程序。注重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了《1-6月受理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关于涉组涉干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有关做法在《山东组工信息(内参)》刊发报道。

三是任后监督,推动选人用人检查全覆盖。2019年以来,结合市委巡察,对43个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限时办结。严格对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选人用人巡视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党纪政务处分问责4人、诫勉6人。对各单位“一报告两评议”指标进行研判分析,对得分相对偏低的8个单位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二、突出抓长抓常,拧紧日常监督“螺丝钉”

强化日常谈心谈话,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做到咬耳扯袖,警钟长鸣。

一是深化干部“双向约谈”。探索开展干部监督“七必谈”,在干部职务发生变化,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或有信访举报,党员干部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等七种情形必谈。2019年以来,与市管干部监督谈话850余人次。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2019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提醒57人、函询25人、诫勉53人,切实提高了干部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意识。

二是强化重要事项报告纪律。建立干部重要事项周报告机制,把干部伤病情、违纪违法、重要舆情、婚丧喜庆、请休假、企业兼任职等情况纳入重要事项报告范围,每周一汇总、一月一分析,全程掌握干部动态,对应报未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019年以来,市管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79人次,个人有关事项45人次。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审核、查核“组合拳”,开展“小班化”培训,编写典型案例,印发《致干部家属的一封信》,有效防止个人事项报告漏报、错报等问题发生。坚持把握严与实相统一,2019年以来,对不如实报告的10名干部予以诫勉,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三是固化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研究制定《关于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暂行办法》,建立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既面上印发通知抓共性问题整改,又实地督导调研强化具体问题整改。2019年以来,举办了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为主要内容的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组成3个督导调研组,对县市区和部分乡镇开展实地督导,牵头完成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交办巡察整改任务22项。

三、严管厚爱并重,激发干部担当“新动能”

聚焦影响和制约干部干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突出严管厚爱主基调,用有效制度供给,激励全市干部在“富强滨州”建设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一是制定激励措施十五条。2019年4月,研究制定《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规定》,强化倡树用人导向、“双招双引”考核、容错免责、打击诬告陷害、完善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精简考核检查事项等15条硬措施实办法,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配套制定实施《关于对乡镇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奖励的意见(试行)》《滨州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方案》《关于规范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范围的通知》等30余个方案意见,广大干部真正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干事创业的动力。

二是精准问责护航减压。与市纪委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的会商制度》和《关于加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受处理处分干部座谈会,引导干部正确看待成绩与错误,以全新的工作实绩展现能力担当。2019年以来,对全市17名被问责和受处理的县级干部予以合理使用。

三是典型案例警示引导。严格落实《滨州市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试行)》,成立由纪检、组织、公检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采取“一案一专班”的模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019年8月,指导博兴县严肃查处1起选人用人诬告陷害信访行为,并在全市通报曝光,真正让干部甩开膀子、放下包袱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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