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描写了幻灭的美国梦,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之作,从其出版以来也不乏多种语言的译本。本文选取许渊冲先生的“优化论”为指导,对吴建国(2017)、姚乃强(2004)和董继平(2017)三人的译本从语音、词、句子和语篇四个层次作进一步对比分析,以期为做文学翻译的译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文学翻译;优化论;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比分析
“优化论”即“三美·三化·三之”论,许渊冲先生在其著《文学与翻译》中提到“简单来说,文学翻译就是‘美化之艺术,三美、三化、三之的艺术”。“三美”是译文要达到的标准,“意美”、“音美”和“形美”;“三化”是处理方法,“深化、等化、浅化”;“三之”是指“知之、乐之、好之”,主要表达的是译者和读者的关系,让读者知之、好之、乐之。所谓“知之”,就是知道原文说了什么,所谓“好之”,就是喜欢译文;所谓“乐之”,就是感到乐趣。[1]
本理论中的“三美”、“三化”和“三之”分别从译者的翻译标准、翻译方法以及译者和读者的关系三个层面阐述了做翻译时应注意的主要因素。“优化论”尤其对文学翻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中的“三化”强调的是创作而不是对等,“化”就是“创”,倡导“适合原作风格”的“创作性的翻译”,在忠实于原作的基础上“发挥译语的优势”[2]。
全文主要从标点、语音、词、句子和篇章五个层次对吴建国(2017)[3]、姚乃强(2004)[4]和董继平(2017)[5]三个中译本作进一步对比分析,总结在做文学翻译时在各个层次应注意的问题,以及“优化论”对文学翻译的指导意义。
1.三个中译本的对比
1.1 语音层面
本书开头是一首小短诗,它是全文的一个缩影,告诉我们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唯美而凄惨的爱情故事。
例二:
原文: Then wear the gold that, if that will l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THOMAS PARKE DINVILLIERS
吳:那就戴上那顶金帽子吧,
倘若那样能打动她;
倘若你蹦得高,
蹦的高也是为了她,
要蹦到她高叫着:“心上人啊,
戴金帽、蹦得高的心上人啊,
我一定要把你拿下!”
——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
姚:(无)
董:如果会感动她,那就带上金帽;
如果你能高跳,就为她跳起,
直到她大叫“爱人,戴着金帽、高跳的爱人,
我必须拥有你!”
——托马斯·帕克·丁维利而斯
从形式上,原诗只有四行;韵律上,第一行和第三行押尾韵“/?:r/”,第二行和第四行押尾韵“/u:/”;内容上,是托马斯对自己心上人的内心独白。对比两个中译本,在形式上,吴译本未按照原文的排版,译为七行,未调整翻译顺序,而董译本译为四行,调整了翻译顺序,依照中文的语法习惯,将第一行的条件状语提前到句首;从韵律上,吴译本第一、二、四、五、六和七行押尾韵中文拼音“a”,第三行的“蹦得高”与第六行中间的“戴金帽”、“蹦的高”两词字数一致并形成押尾韵“ao”,董译本第一行“带上金帽”和第三行中间“戴着金帽”、“高跳”三个词最后一个字押尾韵“ao”,但字数不一致,第二行和第四行押尾韵“i”;从内容上看,吴译本的语气助词使用频率高于姚,如“吧”、“啊”。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吴译本牺牲了“形似”,改变了原文的形式,尽力做到了“意美”和“音美”,语气助词的使用可以缓和与语气,突出表现说话人对自己心上人的爱恋,想到她就不自觉温柔起来,更利于读者“知之”,董译本则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来的“形似”,看起来整齐划一,却没在“音美”和“意美”上吸引读者的眼球。伯顿·拉夫尔也主张“因为两种语言的韵律不同,无法在一种语言的文学作品中重现另一种语言的文学作品的韵律。诗的节奏取决于语言的节奏。因此想要在另一种语言中重现另一种语言的节奏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是按照目的语的韵律来译诗”[6],与许渊冲的“发挥译语优势”不谋而合。
1.2 词汇层面
四字词语是由四个字组成的常用词。四字词语是指广义的概念,包括成语和非成语。四字结构是我国语言文学的一大特色,每个四字词语都可独立成句,或并列排比,形式简练、内容丰富、音韵优美,具有极强的修辞效果。
例三:
原文:There was music from my neighbors house through the summer nights. In his blue gardens men and girls came and went like moths among the whisperings and the champagne and the stars. At high tide in the afternoon I watched his guests diving from the tower of his raft, or taking the sun on the hot sand of his beach while his two motor-boats slit the waters of the Sound, drawing aquaplanes over cataracts of foam. On week-ends his Rolls-Royce became an omnibus, bearing parties to and from the city between nine in the morning and long past midnight, while his station wagon scampered like a brisk yellow bug to meet all trains. And on Mondays eight servants, including an extra gardener, toiled all day with mops and scrubbing-brushes and hammers and garden-shears, repairing the ravages of the night before.
吴:整个夏天夜夜都有音乐声从我邻居的别墅传来。在他那蔚蓝色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样来来往往,处处都是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声、香槟酒的觥筹交错声和璀璨的灯光。下午涨潮的时候,我举目望去,只见他的客人们有的在他那用木排搭成的跳台上跳水,有的躺在他那片海滩的热沙上享受日光浴,与此同时,他的两艘摩托艇也在长岛海峡的水域上乘风破浪,拖着滑水板驶过奔腾的浪花。每到周末,他那辆劳斯莱斯豪华大轿车就成了一辆小型公共汽车,迎来送往地满载着一批批城里来的客人,要从早上九点一直忙到午夜过后。与此同时,他那辆客货两用轿车也像一只异常活跃的黄色甲壳虫一样匆勿奔向火车站,去迎接所有班次的列车。然而,每到星期一,八个用人,包括一名临时雇来的园丁,就得拿着拖把、板刷、锤子、园艺剪,辛辛苦苦地干上一整天,修复前一晚狂欢后留下的残迹。
姚:整个夏天的夜晚我邻居家的音乐声不绝于耳。在他的蓝色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酒和星光之中来回晃悠。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家的客人从搭在木筏上的高台上跳水,或者在晒得发烫的沙滩上晒日光浴,同时两条汽艇划破海湾的水面,拖着滑水板在飞溅的泡沫中破浪前进。每逢周末,他的那辆罗尔斯一罗伊斯轿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上九点到深更半夜穿梭来往,接送从城里来的一批批客人,而他的那辆旅行车则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蹦来跳去接送所有的火车班次。到了星期一,八个仆人,外加一名园丁,用拖把、刷子、锤子和修枝剪苦苦干上一整天,收拾头天晚上留下的一片狼藉。
董:穿过夏夜,我邻居的房子里传来了音乐声。在他那蔚蓝的花园里面,男男女女像蛾子一样来来往往,穿行在窃窃低语、香槟酒和群星中间。下午潮水高的时候,我观看他的客人从木筏的跳台上跳进水里,要不然就在他那灼热的沙滩上晒太阳,而他的两艘摩托艇则在海峡上乘风破浪,在翻腾的浪沫间拖着滑水板飞速驶过,一到周末,他那辆劳斯莱斯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晨九点到子夜过后很久都往来于城里,接送参加晚会的客人,而同时,他的那辆旅行车也像一只轻快活泼的黄色虫子,前往火车站去接那些搭乘火车而来的客人。到了周一,八个仆人,包括一个临时园丁,会苦干一整天,用拖把、硬毛刷、锤子和园艺剪刀等工具,打扫和修理前一夜留下的破坏和狼藉。
通过比较和统计这一段的四字词语使用情况,吴使用9个,姚使用7个,董使用5个。吴使用的9个四字词语中,其中4个为叠词形式,用于此处更能强调宴会的忙碌和热闹的场景;姚使用的7个四字词语中,有1个叠词;董使用的5个四字词语中,3个是叠词。四字叠词的使用让文本对仗工整,符合“形美”;读起来朗朗上口,节奏、音韵和谐,符合“音美”;四字词语含义丰富,又不啰嗦,符合“意美”。
1.3 句子层面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的力量在于得心应手的使用语言。修辞的使用能够使语言更加圆满地把握与说明生存事实。文学翻译修辞关心的是原文句法结构为创造形象和感染读者所发挥的艺术功能,以及读者如何跨越语言文化差异在译文中创造与原文等值的句法结构。[7]本文主要运用了比喻、拟人、意象等修辞,笔者将以比喻为例。
例五
原文:A breeze blew through the room, blew curtains in at one end and out the other like pale flags, twisting them up toward the frosted wedding-cake of the ceiling, and then rippled over the wine-colored rug, making a shadow on it as wind does on the sea.
吴:一阵微风吹过室内,把窗帘吹拂得此起彼落,如同一面面灰白色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漫卷着飞向天花板上那犹如撒满糖霜的结婚蛋糕似的装饰图案——随后又如涟漪般轻轻拂过酒红色的地毯,留下了一片幽影,犹如微风吹过海面。
姚:一阵微风吹进屋子,把窗帘吹得好像片片白色的旗帜随风飞舞。风从这一头吹进来,从那一头吹出去,窗帘卷曲上升,飞向天花板上像婚礼蛋糕似的装饰图案,然后从绛色地毯上面拂过,留下一道阴影,就像风掠过海面时那样。
董:一阵微风吹过房间,从一端吹起窗帘,又将其如苍白的旗帜从另一端吹出去,吹向天花板上那些霜状婚礼蛋糕似的圖案一一然后如同风吹过海面,在深红色的地毯上泛起涟漪,留下阴影。
此段状物,有动有静。原文中只用了“like”和“if”两个明显的比喻词,而在译文中,吴用了“如同”、“犹如”、“又如”和“犹如”四次比喻词,姚用了“好像”、“像……似的”和“像”三次比喻词,而董则用了“如”、“似的”和“如同”三次比喻词,生动形象地将风吹窗帘描绘成了一幅动态的图画,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当时环境的怡人,为下文描写黛西的妩媚和温柔做铺垫,真正的做到了“意美”以及“1+1=3”。
此外,吴译是按照原文的语序翻译的,其中又用了三化中的“深化”增加词语“迎风招展”和“糖”,让画面更加生动,但在处理“漫卷着飞向天花板上那犹如撒满糖霜的结婚蛋糕似的装饰图案”时,保留了原本的“形似”,导致译文定语过长,失去了“音美”。姚译本则将“frosted”省译,符合“三化”中的“浅化”,省略了描写“婚礼蛋糕”的形容词,不影响文章的“意似”,但却没能充分传达出“意美”。董将“frosted”译为“霜状”,完整保留源语意义,却减了几分美感,不利于文章整体形象的塑造。“shadow”一词的处理,吴译本译为“幽影”,姚和董译为“阴影”。
此句较长,吴译本和董译本选择用“——”将其断开,后用分句处理,而姚译本则采用短句。从“形似”的角度看,原文只有四个标点符号,吴译本和董译本都用了7个标点,而姚则用了9个标点,增加了句子的长度,未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形美”;从“意似”的角度来看,原文四个短句联系紧密,一气呵成,而译文则简短有力,充分发挥了“译语的优势”,达到了“意美”的效果。
1.4 语篇层面
语篇指的是实际使用的语言单位,是交流过程中的一系列连续的语段或句子所构成的语言整体。从功能上来说,它相当于一种交际行为。总的说来,语篇由一个以上的语段或句子组成,其中各成分之间,在形式上是衔接(cohesion)的,在语义上是连贯(coherence)的。语篇分析主要包括结构分析、语法分析和语境分析,本文主要分析了句子之间的过渡、衔接与连贯。
1.4.1 衔接词的使用
例六:
原文:Occasionally a line of gray cars crawls along an invisible track, gives out a ghastly creak, and comes to rest, and immediately the ash-gray men swarm up with leaden spades and stir up an impenetrable cloud, which screens their obscure operations from your sight.
吳:偶尔有一长溜灰蒙蒙的汽车缓缓爬行在一条无形的路径上,时而发出鬼魅般的嘎吱声,随后便慢慢停了下来,紧接着,那些灰蒙蒙的人就会拖着沉重的铁铲蜂拥而上,扬起一片密不透风的尘土,像屏风一样遮住你的视线,让你看不到他们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姚:偶尔有一列灰色的车队沿着一条看不见的道路在蠕动,忽然一声可怕的 嘎吱声,车辆停了下来,这些土灰色的人群拖着沉甸甸的铁锹蜂拥而上,扬起一片浓浓的尘烟,像拉起了一层屏幕,使你看不清楚他们究竟在干什么。
董:有时候,一连串灰色的车厢沿着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发出可怕的吱嘎声停下来,那些灰白色的人立即拿着沉重的铁锹蜂拥而上,搅起一片难以穿过的尘埃之云,让你看不见他们朦胧的操作。
此处为描述从“West Egg”到“New York”的路上发生的奇怪的事,原文用了“occasionally”、“and”和一个“which”三个衔接词,只有一个句号结尾,是一整个句子,而三个译本都采用了原文的断句形式,以达到“形美”的效。,在句子较长的情况下,中文会选用衔接词来理清脉络。吴译本用了“偶尔”、“时而”、“随后”和“紧接着”来衔接译文,将事情发展的脉络理得很清晰,通俗易懂。姚译本采用“偶尔”和“忽然”来连接,突出了事情的奇异和惊悚,但后文没有衔接词,让读者有点摸不着头脑。董译文选用了“有时候”和“立即”来衔接文章,突出了“灰白色的人”对这种诡异事件反应之迅速,但“发出可怕的吱嘎声停下来”读来有些突兀,衔接不自然。
1.4.2 标点的使用
汉语和英语都有标点符号,用以辅助语言记录的符号。汉语标点史溯源到甲骨文中使用的线条和间空作为分词分段的手段。狭义的标点指书写形式的标点,广义的标点还应包括非书写形式的标点,如间空、 大写、分段等,并把非书写形式的标点作为研究对象。西方标点源于古希腊。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铭文,用词连写,只是偶尔用直行的二连点和三连点分隔词句。有关标点符号的研究鲜少,笔者认为标点符号应归为符号学下语言符号中,标点符号的翻译虽不能改变译作意义,但恰当的使用可为译文锦上添花。
例一:
原文:“Im p-paralyzed with happiness.”
吴:“我开心得快要瘫……瘫掉啦。”
姚:“我高兴得要瘫——瘫掉了!”
董:“我快乐得麻……麻木了。”
根据原文,是将“paralyzed”的首字母“p”重复并用连字符“-”连接,此符号除了表示连接之外还可以用于被断开的词中表示一种停顿,由于笑得没办法讲出一句完整的话,不得不停顿一下。从形式上看,三位译者都选择保留原文的重复形式,中文是以字为单位的,所以就改用重复汉字来与原文保持“形似”,从而达到“形美”。从意义上来看,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可知,原文“paralyze”意为“使麻木;使瘫痪”,表示一种没有知觉的状态,所以三位译者选择使用字典中的意思,以保持“意似”,进而达到“意美”,并且三位译者都保留了中间的标点符号,不过吴和董采用了省略号“……”,而姚采用了破折号“——”。在中文中破折号的作用:标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表示突然转变话题或突出语意转折;强调被引出的下文;用于歇后语,引出语底;表示说话中断或间顿;表示声音延长;用于事项列举分承;用于对话的开头;分隔主语和谓语,加强语气;用于对照比较;标明副标题;用于引文、注文之后,交代作者、出处或注释者;用于索引以分割关键词和修饰成分。[8]省略号的作用:表示引文中的省略;表示列举的省略;表示重复词语的省略;表示余意未尽,用以引发思考;表示说话或声音断断续续;表示沉默不语或代替没有听见、不便明说的话;表示关联的词语或语言格式。[9]联系上下文可知,说话人是由于笑而中断了话语,所以用破折号比较省略号更合适一些。
对于此句结尾的标点符号,吴和董都将保留了原文的句号,而姚将其译成了感叹号,根据中文的标点符号使用习惯,感叹号与句号都表示句子的结束,但感叹号比句号的语气更强烈一些,用于此处恰好可以表达说话人的高兴和愉悦,虽未符合“形似”,但是却也达到了“意美”和“形美”。
另,笔者认为可将其译成“我要笑——僵了!”虽然译文未保留原本的重复,但是采用了省略号和感叹号,同样可以表达出说话人由于笑而身体变得不灵活的样子。再者,根据上下文可知说话人应该是由于高兴而“paralyzed”,如果根据其原意译成“瘫”或者“麻木”可能给译文读者造成疑惑,为什么开心着就瘫了、麻木了呢,中文的“僵”可以表示“不灵活,难以移动”,用于此处刚好符合语境。
2.结论
“文学翻译的最高目标就是成为翻译文学,要使翻译作品本身成为文学作品,不但要译得意似,还要译出意美。”[10]文学作品本来就是艺术品,为目标语之后仍应保持其文学性和特征。如果翻译后的作品不能使它保持它艺术品的特色或是寓意,那译作就不能称之为文学作品,这个过程也不能称之为文学翻译。此外,许渊冲还首次提出了文学翻译的公式是“1+1=3”,与科学计算“1+1=2”是不同的。文学作品本身应该是言尽意未尽的,不仅看上去文字优美、格式整齐划一,而且应该是寓意深刻的,文学翻译也应尽可能地让译文达到这种效果。所以,“最富有‘意美的译文是最好的译文。”[11]而非文学作品只要做到“1+1=1”或者“1+1=2”,也就是说做到“形似”和“意似”,因为非文学作品源文本大都没有隐藏于文字背后的寓意,其研究的是“真”,而文学翻译研究的是基于“真”基础之上的“美”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的最大区别在于文本是否具有文学性,而文学性主要体现在语音、选词、修辞以及衔接词的使用上;
2.语音层面,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应注重节奏和韵律的把握,因为语言的差异,追求和源语一致的节奏和韵律是不可能的,这时候就需要充分“发挥译语优势”,运用“等化”的手法,在译语中选择合适的韵律和节奏也是可以达到“三美”的效果,并且让读者“知之”、“乐之”和“好之”;
3.词汇层面,文学翻译是“1+1=3”的,所以翻译要传达出作品中要表达的字面和深层含义,恰当地使用四字格不仅可以增加文章的“音美”,还能够让译文对仗工整,实现“形美”,并且四字格含义丰富,相当于“深化”了原文的内涵,还能让译文更加“意美”。
4.句子层面,弗雷德里克·M·勒内在其著《阐释:语言和翻译——从西塞罗到泰特勒》中讲到,阐释学的观点贯穿整个西方传统的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是阐释的过程而不是语言的操作,语法和修辞是翻译的两种工具,前者是基本工具,后者是修饰工具。[12]使用修辞格,或者恰当地表达原文的修辞是增加译文美感的一大重要手段,可以使译文可读性更强,塑造的形象更加鲜明,帮助读者“知之”、“乐之”和“好之”;
5.语篇层面,选择合适的衔接词和标点符号能够使译文衔接更紧密,层次分明,将事情的发展线清晰地呈现在读者眼前,使各词汇、句子等更小的单位融为一体,增加文章的结构和意义的整体性.
参考文献
[1] 许渊冲.文学与翻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16:1.
[2] 许渊冲.文学与翻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16:61-70.
[3] 吴建国译.了不起的盖茨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
[4] 姚乃强译.了不起的盖茨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5] 董继平译.了不起的盖茨比[M].浙江:文艺出版社, 2017.
[6] 郭建中.当代美国翻译理论[M].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216.
[7] 贾英伦.文学翻译修辞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131.
[8] 林穗芳.标点符号学习与应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02-316.
[9] 林穗芳.标点符号学习与应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17-330.
[10] 许渊冲.文学与翻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01.
[11] 许渊冲.文学与翻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08-116.
[12] 郭建中.当代美国翻译理论[M].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27-34.
作者簡介:程冉(1995年),女,汉族,山东青岛人,学生,硕士在读,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笔译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