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及对策建议

2020-11-26 17:39丛人众
天津经济 2020年6期
关键词:增值税天津政策

◎文/丛人众 张 健

一、主要政策

2019 年以来,天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同时自加压力、主动作为, 结合实际实施一系列自选动作, 努力将天津打造成为全国税费负担最低的地区之一。

(一)减税政策

一是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 改 革。 2019 年1 月1 日起,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 赡养老人等6 项支出,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 减 税。 2019 年1 月1 日起, 将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 万元提到10万元; 放宽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企业标准最高值相衔接; 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100 万 元、100 万 元 到300 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中央授权地方自主确定减征幅度的50%上限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及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附加”。

三是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 年4 月1 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率降至13%; 将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现行10%的增值税率降至9%;对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现行6%税率保持不变,对其引入加计扣减方式,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 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 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四是实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2019年1 月1 日起, 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的扶贫捐赠支出, 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五是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覆盖面。 2019年1 月1 日起, 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六是实施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月1日起,对国家级和天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者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高校大学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给予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附加税等优惠。

(二)降费政策

一是实施 “三个一律免征”。 在2018 年成为全国较早实现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省市的基础上,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天津对中央确定并授权地方制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 对地方有权确定征收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地方留成部分一律免征。按此要求,2019 年1 月1 日起, 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 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免征药品注册费、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免征港口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留成部分, 同时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019 年5 月1 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9%降至16%,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至16%; 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分别为0.5%, 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 年7 月31 日。

三是降低其他收费。2019 年7 月1 日起,对归属中央、 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分别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50%; 对符合条件的情形免征或降低不动产登记费;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对符合条件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效果分析

(一)体现了实打实、硬碰硬的特点

此次减税降费涉及面广、受益者多、获得感足。 分行业看,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减税规模占全市总减税规模的比重最大, 两个行业减税面均达到98%以上。 分税费种类看,2019 年1 至7 月,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惠及达到36 万户次,近15 万户企事业单位享受降低社保费率优惠。另外,此次减税降费政策简便易行、操作方便,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直接减税, 取消了资料报送和备案审查环节, 避免了征管成本抵消减税效果,同时财政、税务、社保等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政策宣讲宣传力度, 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收获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99%的受访企业反映减税降费政策总体执行情况明显或者很明显。

(二)发挥了增活力、添动力的作用

一是企业负担明显降低,经营成本持续下降。2019年1 至7 月, 天津累计新增减税253.7 亿元, 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105.8亿元, 增值税降率翘尾新增减税25 亿元,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8.6亿元。同时降低社保费率,累计减轻用人单位负担24.91亿元,停征防洪工程维护费、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降费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115.7 亿元。 2019 年1 至7 月, 天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总额同比减少33.87亿元,下降6.1%,其中应交增值税下降18%, 降幅比一季度扩大9.9 个百分点,2019 年以来持续下降;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7.4元,与2019年上半年基本持平,比一季度减少0.2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5 元。

二是盈利状况得到改善,投资意愿显著增强。企业税费成本和经营负担降低的直接结果, 是市场信心的增强、 投资意愿的提高和盈利水平的提升。2019年1至7月,天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39个行业大类中20个行业保持增长,19个行业增加值增速快于天津工业平均水平;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9个行业大类中34个行业实现盈利; 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7%, 较一季度提高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1%, 低于北京0.1个百分点, 位居全国第二;引进内资项目2860个,实际利用内资1754.3亿元,同比增长11.3%。

三是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随着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之天津2019 年年初出台的“民营经济19 条”和32 项配套细则扎实推进,天津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投资意愿均显著增强, 民营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9 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6%,快于天津经济1 个百分点,占比达45.4%。 民营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9 年上半年增长22.7%, 占天津新增市场主体的99.2%。 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较快, 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5%, 总产值增长7.1%; 规上民营服务业营业利润增长了1.8 倍; 民间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 占比达到46.4%。

四是居民收入有所增加,消费增速明显回升。2019年1至7月, 个税改革政策的实施累计新增减税近66 亿元, 因起征点提高和增加附加扣除, 无需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量大幅增加, 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负担。从消费数据看,2019年上半年, 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6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跑赢上半年GDP增速, 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4688元, 增长7.8%; 人均消费支出15967元, 增长8.6%,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

三、突出问题

(一)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压力加大

短期看, 减税降费造成政府减收,2019 年前7 个月天津税收收入1052 亿元,增长0.8%,增幅比一季度回落1.1 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325亿元,下降2%,比6 月回落2.1 个百分点。 从主要税种看,增值税增长7.4%,比一季度回落3 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下降1.4%和30%。 同时,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等任务更加艰巨, 财政支出刚性增长, 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 部分区财政部门反映可用财力不足, 财政运行存在潜在风险。

(二)企业经营负担仍有下降空间

据天津建筑行业协会和部分建筑企业反映, 受增值税降税率影响, 上游企业要求建筑企业降低价格, 同时下游供货商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减少, 造成个别建筑企业税负有所上升。另外,除去税收成本外, 企业其他经营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 受访企业反映,物流、房租等成本增长快,融资难融资贵,人员工资快速增长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也是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压力。

四、政策建议

当前, 天津正处于负重前行、 滚石上山战略性调整关键时期, 各类积极因素正在加速集聚, 但国际环境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加, 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 更需要通过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一)强化分析研判,密切跟踪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建立健全减税降费跟踪协调机制和减税降费政策动态分析机制, 加强各部门间减税降费数据共享和政策联动,定期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加强财政大数据建设,依托财政大数据平台,加快构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体系,全面掌握财政收入流、支出流、资金流、资产流、债务流、信息流,及时监控各级财政及其部门支出进度、资金使用、预算绩效、风险防控等情况。

(二)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国家尽快细化政策措施

结合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堵点痛点和企业诉求, 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争取国家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政策。

(三)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将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与全面落实天津降低企业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民营19条”结合起来,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

(四)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财政健康可持续运行

将减税降费与财政收支平衡通盘考虑, 努力开源节流挖潜。 坚持“放水养鱼、做大蛋糕”,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存量升级、增量转型, 努力涵养财源税源,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强化收入预期管理, 压实征收部门责任,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做到该收的一定要收上来,该减的一定要减到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 大力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项目,切实硬化执行约束、 强化绩效管理, 加快存量财政暂付款消化进度, 严控新增财政暂付款, 继续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 用足用好债券资金, 集中财力保工资、 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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