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坚真 周珊珊 李蓝波
广东省近年积极完成《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制定与报批工作,推进深圳市、湛江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加快深圳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在全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设湛江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制定和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广东省海洋六大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和深圳、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稳步推进深圳、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方案获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的批准。应江苏海洋大学邀请,现将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进行归纳。
广东省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
1.指导深圳、湛江两市编制示范区总体方案。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深圳、湛江两市加快研究编制《广东深圳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两市把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到总体方案中,一要明确示范区发展方向,合理确定示范区建设目标和任务;二要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和节奏,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要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五要加强滨海湿地和海岛保护,最大程度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2.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条件支撑。近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把促进陆海统筹、“海洋强省”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任务,构建以珠三角城市群为核心,汕(头)、潮(州)、揭(阳)城市群和湛(江)茂(名)阳(江)都市圈为两翼的世界级沿海经济带,推动包括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内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广东省有关部门指导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利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拓展区创新资源富集、创新氛围浓厚、创新实践领先的优势,吸引全球海洋高端服务业集聚,打造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海洋装备等多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吸引一批重大项目平台落户,在海洋领域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品牌的领先企业,建设国家海洋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指导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大力推进临港钢铁和临港石化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湛江宝钢、中科炼化一体化、巴斯夫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动力不断提升。湛江宝钢2019年上半年钢铁产量总体稳定,共生产生铁410.9万吨,粗钢431.6万吨,钢材399万吨。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始建累计完成投资215亿元,2019年9月30日完成动力站锅炉点火,12月30日建成工艺装置。巴斯夫一体化首期项目于2019年底开工建设。
深圳市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围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突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拓展区的试验示范作用,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18年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区海洋经济企业数量1454家,注册资本1295.23亿元。其中,海洋运输业781家,涉海金融服务业共176家,海洋设备制造业150家。2017年海洋经济注册企业实现增加值547.85亿元,同比增长25.7%,增加值占整体的27%,吸纳就业人口约6.4万人。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海洋经济发展。2018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出台,为发展航运金融业、科技创新、绿色安全航运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航运业对外开放行政服务水平,完成三项省级管理事项的行政标准化文件制作和全部管理事项在权责清单系统的信息比对、录入,及时将“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内资)”事项由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进一步促进释放市场活力。参与深圳港国际推介系列活动,宣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成就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果,提升国际知名度,为前海参与国际港口交流与合作创造机遇。组织编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配套实施方案,为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决定》及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促进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加快海洋金融创新;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入以海洋为特色的专业化金融、科技和高端海洋专业服务产业,建设海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大空港地区海洋新城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打造西部海洋科技走廊。
2.打造相关设施平台,构建完善服务体系。引进中集海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工程公司)国家工程实验室,成功申报深圳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构建海洋科技产业基础设施平台。推出国内首创航运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航付保,以“互联网+航运”方式建立航运征信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支持中小民营实体经济政策落地。建设深港船舶出入港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粤港港口之间的船舶交通协同管理,实现船舶动态信息共享。编制水上客运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前海码头,谋划海上交通线路,完善相关海洋基础设施。
3.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前海海洋企业服务工作微信平台,为企业发布国家、省市及前海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动态、支持政策等信息,企业可通过微信平台反馈需协调支持的事项。支持招商局集团和中集集团等海洋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土地整备合作开发模式,支持招商局集团在自贸片区打造全球海洋装备制造和研发中心,中集集团在前海建设海洋金融中心。目前,招商局集团在前海成功注册招商局海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前海成立资产池公司,与深圳市海洋产业协会洽谈合作事宜。
湛江市依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平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008亿元,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1779.46亿元,增长15.1%。
1.大力发展临海产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临海钢铁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以临海钢铁、临海石化及配套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逐步打造全国性海洋科技创新重大平台。支持宝钢湛江钢铁基地3号高炉开工建设,加快形成1000万吨级精品钢生产规模。加快中科炼化项目建设,确保2019年内建成投产。加快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石化基地前期工作,确保首期项目2019年开工。
2.加快建设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推动(浦)—湛(江)高铁、广(州)—湛(江)高铁、湛(江)—海(南)高铁和张(家口)—海(南)高铁怀化至湛江段等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合(浦)—湛(江)高铁已取得部队书面支持性意见,广(州)—湛(江)高铁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湛(江)—海(南)高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张(家口)—海(南)高铁怀化至湛江段初步列入《北部湾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3条铁路疏港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完成湛江枢纽总图编制,东海岛铁路湛江西至钢厂段建成通车,深(圳)—湛(江)铁路江湛段正式运营。玉(林)—湛(江)高速、东(兴)—雷(州)高速等一批高快速公路项目加快建设。湛江机场迁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2019年动工建设。
3.不断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对接海南自由港,编制琼州海峡经济带和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发展规划。加快湛(江)茂(名)阳(江)都市圈建设,编制发展规划。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与珠三角城市之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湛江与北海等北部湾城市区域合作步伐,在交通、旅游、医疗、文化、人才等方面合作取得较好成果,推进湛江深水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合作。
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在发展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了一定优势,但示范区内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生物业各项经济指标体量较小,难以充分发挥金融和科技联动作用,迫切需要国家加大海洋科技的支持力度,补齐示范区产业发展短板。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位于粤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通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济总量较小,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省3.09%,发展空间受限,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落后。
深圳、湛江两市规划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均将示范区作为本地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试验田,积极谋划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比如,两市示范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提出“争取国家支持开放航运管理领域”“争取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支持”等政策构想。这些内容涉及税收政策、外汇管理、航运管理等国家事权,尚需深入研究。
深圳、湛江两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建设过程中,难免出现海洋产业建设、行业发展、组织产业、产业布局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必须规范《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内容与重点,尽快完成两个总体方案征求意见工作,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有效组织实施。
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开发时序,科学有序推进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落户示范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按时开工、如期投产。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研究制定上下游产业培育导入计划,实施全产业链招商,打造沿海产业集群。加强运输通道建设,构建互联互通快速通道。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加快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在全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建设湛江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建立更加高效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完善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广东省 《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年)》,进一步优化包括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内的沿海产业布局,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一批高水平产业集群,建设世界级沿海经济带。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内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六大重点任务及五项保障措施。支持指导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编制深圳、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优化都市圈空间格局和城市功能分工,推动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体系、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广东省海洋六大产业三年行动方案》,促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生物、海工装备、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六大海洋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海洋经济专项项目管理。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深圳、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进一步整合粤港澳海洋研究力量,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连接南海海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圈的行政主体,在中国对外贸易、改革开放、国际市场、国际经济合作、产业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设方向与重点,对大湾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笔者主张建设方向与重点应放在以下几方面:
1.建立现代化的海洋经济交流系统。以深圳、湛江两市为中心,建立一体化海洋经济交流体系。目前深圳市周围形成了经济技术文化最发达的沿海城市群,其中香港、澳门、深圳、广州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国际性中心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方向,是搞好粤港澳城市群之间的海洋产业合作,形成一个规模庞大、因素众多、关系复杂、多目标、多功能的经济系统。
2.建立现代化的海洋科技交流系统。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研平台、国际水准的科研团队、国际化创新型教育、开放协同创新、科研体制改革创新供给等方面发力,提升整体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建设“广州—深圳—香港—澳门”海洋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大湾区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建成全球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3.建立高水平的海洋文化交流系统。深圳市周围城市群区域拥有独特的人文、历史及海岸、岛屿类型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海洋文化系统。这些海洋文化区域的管理和保护,无论对旅游娱乐、自然景观欣赏,还是产业开发都是极为重要的。应通过建设海洋文化公园系列的办法对它们加以开发和保护。由于这些区域往往在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加以人工建设,形成一种文化景观,其分布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人类用于娱乐、旅游的自然区域和因人类活动形成的具有特殊美学价值的海岸区域。与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同盟(IUCN)划分的10种保护区类型比较,应重点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系列(含世界自然历史遗产地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系列和海洋自然公园系列。
4.建立现代化的海洋产业体系。从深圳市周围城市群的产业结构现状、周围区域产业发展水平及区域经济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等因素分析,海洋产业要作为该区域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良好机遇,加强与国际市场尤其是国际大都市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性地拓展海洋产业。在政策配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有新的举措,不断缩小与国际发达海滨城市的差距,将该区域的海洋产业经济推进到一个新阶段,逐步提高海洋经济在该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形成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的产业化、生态化和现代化的海洋产业园区,完善的一体化海洋交通、供水、能源、环保等旅游基础设施、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舒适优美的海洋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海洋文化、健全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执法监督机制,有强烈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海洋环境保护机制,海洋环境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气、水体、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湛江市所属雷州半岛海岸线漫长,海域宽阔,海洋资源丰富,资源类型具有多样性,适宜综合开发利用,诸如海岸带空间资源、港口航道资源、海洋渔业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海水资源、空间资源、滩涂浅海资源、海底泥沙资源、海底空间利用资源等,这些海洋资源是发展海洋产业合作的物质基础。优先发展海滨旅游产业可以带动其他产业,加速区域经济发展,各方要迅速组织有关力量研究和制定联合发展该区域海滨旅游产业计划,将其作为新的增长点给予重点扶持。
2.实施海陆开发一体化策略。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必须以陆域为基地,以海岸带、海岛和滩涂开发为重点,合理分配岸线资源,协调好各种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以海岸带为依托,向海域和陆域伸展辐射,形成海陆一体化开发格局。
3.合理开发和保护半岛海洋资源。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要处理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海洋产业开发中既要开发更要保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破坏海洋资源环境。
4.注重文化内涵。发展雷州半岛—海南岛之间天然的社会文化交流,带动内陆腹地与海南之间人流、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为粤琼合作提供更广阔空间。
5.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海洋产业群。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放在,大力发展海洋生物、海洋工程、海洋化工、海洋制药、海洋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搞好海洋资源的精、深、多层次加工及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外向型海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加工出口产品。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增加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大大提高海洋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海洋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培养更多的海洋经济新增长点,推动海洋经济上一个新台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开发利用海洋的同时使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快滨海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植树造林以及海岸、河口的整治工程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创造优美、洁净、舒适的滨海环境。重点发展投资大、风险大的海洋高新技术,联合开展海洋增养殖技术、病害防治技术、环保技术、资源节约型技术,提高生产率技术等的攻关研究与推广应用,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多渠道多形式争取外资和技术人才,形成海洋高新技术群落,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海洋产业发展中的倍增作用。在中心城市发展现代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环保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及现代办公设备项目,不断丰富滨海旅游的内容。
6.构建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和更高层次的自由贸易港。重点建设与海南自由港联盟的区域性交通、通讯、能源、港口码头、远洋运输等基础设施,完善基础设施结构。在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区域性市场体系建设上,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联合开发形式,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方式,吸引各国资金技术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健全海洋管理法律制度,加强海域管理,完善海洋环境和灾害性监测预报系统,使海洋灾害的危害减少到联合国减灾的要求。按照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交通流向与网络及港口城市辐射能力,科学规划与布局不同特点的港口区、商业区、金融区、保税区、旅游区、农林区、工业区、渔业区等,联合建设自由港。
7.共同营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健全与海南省联盟的海洋环境保护科技体系,重点建设区域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系统、港湾海洋环境实时监测和信息服务系统、海洋渔业生态监测与服务系统,发展海洋环境预报技术、海洋环境保护及修复技术、海洋生物资源持续开发利用技术、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与高效利用技术、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海洋信息技术等,提供满足目前和未来解决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科技条件。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及细则,为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健全海洋环境执法监察体系,形成覆盖区域海域的执法监察监视网络,履行对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海洋倾废、海洋生态保护等的监督管理职能。
1.在市场经济规则基础上制定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开放开发的基本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开发方式,确定两地发展的能源、交通、通讯的整体布局和优势产业及主导产业群,提出两地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合作的具体方案,扩大产业互补性,拓宽市场容量,将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整体优势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
2.制定联合发展外向型海洋产业的基本政策。构筑海上大通道,建设海上运输网络,拓宽海洋产业发展领域,使资源技术型及外向型海洋产业,为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联合制定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适应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的科学基础和技术体系,重点建设区域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系统、港湾海洋环境实时监测和信息服务系统、海洋渔业生态监测与服务系统,发展海洋环境预报技术、海洋环境保护及修复技术、海洋生物资源持续开发利用技术、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与高效利用技术、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海洋信息技术等。
4.联合制定综合开发海洋资源的基本政策。以多目标综合性海洋资源及产业开发为核心,结合21世纪国际经济政治走势将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作为一个紧密联系的开放经济带来考虑扩大开放的范围、领域和内容,实现海洋经济合作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联合过渡,联合建立自由港。
5.实施有利于区域内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基本政策。发挥两地在港湾、资源、技术、资金、劳动力等方面的组合优势,充分调动各方联合投资的积极性。以海洋产业和海洋经济为龙头,实现两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带动两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全面发展,在联合投资开发过程中达到产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1.全方位开放的原则。省级层面主动协调,促使江苏沿海区域内部全方位开放,这是江苏沿海区域海洋产业合作的必要条件。全方位开放,就要求江苏沿海区域内部各方对各生产要素市场,包括商品市场、资本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技术市场等的全方位开放。如某一方不能遵守全方位开放的原则,另一方也会有所保留,合作就会陷入僵局。
2.产权平等条件下的整体合作原则。江苏沿海区域各方在相互尊重产权的条件下,创造均等的合作与发展机会。不管哪类合作,各方都要坚持在尊重产权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合作的原则,坚持非政治化、求同存异的方针,致力于产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建立一体化产业合作系统。
3.重点海洋资源开发的原则。东海海域是江苏沿海区域合作开发的重点资源,应该作为加强区域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和场地。重点开发海洋主导产业,形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如联合开发东海油气资源,形成采掘、加工、运输、流通一体化的现代海洋产业合作;联合开发太平洋公海及国际海底资源,利用公海发展国际贸易,捕捞公海的生物资源,进行海洋科学研究;联合发展海洋运输业和国际贸易等。
4.海洋产业优势互补原则。江苏沿海区域要不断推动区域海洋产业结构步入高级化,为此发挥各方生产要素合作的比较优势,进行优势互补,从各方比较优势转化为整体区域竞争优势,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在各方海洋产业分工合作中提升海洋经济层次。
5.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原则。江苏沿海区域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对实现区域一体化目标,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各方要坚持外向型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江苏沿海区域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提高海洋产业的整体效益。依靠科技进步,重点发展现代海洋装备制造业、现代海洋交通运输业、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等,形成以蓝色海洋服务业为主导,以海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海洋产业群落结构,促进海洋产业结构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转变,实现海洋产业结构的现代化,使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6.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江苏海岸线漫长曲折,自然资源丰富,海岛、海湾、河口、湿地等形成了典型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产、科研、观赏和保护价值。但由于人们对海洋生态环境规律的认识不足,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不重视海洋保护,使海洋生态环境恶化,海岸侵蚀,许多生物物种和种群濒临灭绝,部分自然景观遭受破坏。为此,必须建立多边共管、联合执法的管理机构,议定商谈日期和内容,对具体问题采取协定的形式予以解决,保证海洋资源与沿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海洋资源保护区,保护各种典型海洋自然生态系统,拯救珍稀濒危海洋动植物物种。重点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系列,以保护典型、代表性海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为目的,通过对环境、种群和物种的保护,使各种海洋生态系统在不受人为干扰的条件下自然演替。
1.建立以海洋产业为核心的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系统。在借鉴广东海洋经济示范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江苏沿海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如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创建联合群体为主的组织政策;发展新技术为主的海洋技术政策;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发展的政策;区域海洋产业布局政策等。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增强海洋产业内在发展能力,实施法制管理;依靠科技进步,重视环境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同步发展;联合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分期分类开发建设海岛;调动各方积极性,搞好海峡、海湾、江河入海口的综合开发治理;加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基础工作,加强开发与管理;联合开展海洋资源调查、开发研究及海洋科学考察;发展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综合利用海水资源;加强海洋监测和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减轻海洋灾害;强化海洋环境执法工作,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科技教育事业,提高研究、开发保护海洋的能力;健全海洋法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2.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作为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江苏沿海区域各方应尽快制定《海域开发与保护议程》,确立21世纪江苏沿海区域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指标、步骤及措施等。制定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用海红线及审核程序等,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坚持海洋产业开发与海洋、海岛、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生物利用与资源保护相结合,以科学技术促进海洋可持续利用。联合加强对沿海区域和海域的综合管理,保护海洋环境,开展国际海洋事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大湾区海洋环境保护体系,防止海洋环境退化,恢复和提高海洋环境质量,建立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体系,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珍稀物种和海洋生物多样性。
3.实行分区开发与共同开发相结合的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策略。江苏沿海区域应根据资源现状和生产技术能力等实施分区开发海洋策略,在有条件的高科技海洋产业领域组建跨所有制的产业集团。创造条件,实施由远及近、先远海后近海、先公海后沿海大陆架海域的开发序列。
4.突出沿海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开发。重点发展海洋新能源、通讯、运输、旅游等现代海洋服务业,重点开发相应的海湾、港口、岛屿、沙滩等资源,重点扶持远洋国际运输、海滨旅游、海洋生物、海洋工程等产业,联合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各种类型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科学园区及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等。
5.从保护海洋资源出发改造传统海洋产业。重点建设外海及远洋海水增养殖、水产品综合加工的高新技术型渔业基地,开发若干海岛的海水增养殖技术,尤其是海岛、群岛等水产品综合养殖技术,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海鲜品基地。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油气产业,延伸油气业生产的关联产业,尤其是前向、后向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