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
——基于从江县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分析

2020-11-24 03:30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大歌歌者侗族

扶 燕

(贵阳学院 音乐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作为“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侗族大歌是享誉世界的中国传统音乐的珍宝。现代文化的全面冲击,使侗族大歌面临传承不力的严峻问题。传承是侗族大歌在当前及今后得以留存、延续和发展的前提,是侗族大歌依存的文化传统得以保护的最重要途径。人是从事社会活动的主体,侗族大歌的传承离不开人的活动。侗族大歌的传承理论研究需关注侗族大歌传承规律,特别是作为侗族大歌传承主体的传承人的研究,如侗族大歌的传承谱系与传承方式、传承情景与传承路径以及传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以便在深层次上揭示侗族大歌的传承规律。

传承不仅包括纵向的以时间线索为脉络的代际传承,还包括横向的空间范围的人际传播。在侗族大歌的传承中,人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是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主体。侗族大歌的传承主体主要是长期生活在南侗地区的民众,特别是生活在该地区的侗族民众。侗族大歌的传承主体具体表现为:传歌者,主要为南侗民间的侗族大歌歌师;习歌者,主要为南侗民间的侗族大歌歌手,以及侗族大歌传习基地的中小学学生;爱歌者,主要为关注、热爱、推介侗族大歌的人;研究者,主要为专注南侗侗族大歌传承研究的学者;管理者,主要为对侗族大歌传承进行管理的南侗文化部门的工作人员。

传歌者是侗族大歌传承的核心力量,是侗族大歌传承实践中的教授群体,主要负责教唱侗族大歌。习歌者是侗族大歌传承实践中的学习群体,主要任务为学唱侗族大歌。爱歌者为关注、热爱、推介侗族大歌的人,主要表现为热爱侗族大歌并愿意向他人推介。习歌者和爱歌者是侗族大歌传承的中坚力量,决定着侗族大歌传承的文化土壤生态;研究者是侗族大歌传承实践中的研究群体,主要进行侗族大歌的田野考察及理论研究工作;管理者为南侗文化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整合侗族大歌传承的社会资源并对传承人进行管理。研究者和管理者是侗族大歌传承的平衡力量,对侗族大歌的传承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传歌者、习歌者和爱歌者、研究者和管理者是侗族大歌的传承主体,是侗族大歌传承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不同的角度影响着侗族大歌传承的实践活动。

侗族大歌的传承依赖于传歌者的推动,同时有习歌者和爱歌者、研究者和管理者等传承主体的协同,以及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因素的考量。侗族大歌的传承离不开实践,要想在实践层面保护好侗族大歌的传承,必须对侗族大歌的相关传承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细致的探讨。就探讨侗族大歌的传承规律而言,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问题是值得认真对待的理论问题。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是侗族大歌流传的主要区域,笔者以该区域侗族大歌的传承实践为例,试图从整体的、动态的视角对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问题进行探讨。

一、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

“结构”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运动之中的有机整体,结构的每个部分有其特定的功能因素,而结构中的每个部分正是通过这种功能与整体联结在一起,同时这些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又处于变化的过程中。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可以说“结构”作为整体处于动态的运动之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侗族大歌的传承是一项以人为主体的复杂的社会活动,这项复杂的社会活动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该结构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由各个既相对独立又能协同合作的部分组成,传歌者、习歌者和爱歌者、研究者和管理者构成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是整个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中的各个部分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且处于变化的过程中,共同影响着侗族大歌的传承实践。因此,若是静态地、孤立地研究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不能从整体的角度把握侗族大歌的传承实践,更不利于研究变化中的传承实践。

二、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特征

1.功能明确

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具有明确的功能性。结构的功能性是指形成结构的各个部分在结构中具有的自主机能本性。功能是结构与外界环境的相互联系以及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发挥某种功效或实现某种目的,可以外显出来的能力。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存在的目的性即维护侗族大歌的传承实践,使传承实践得以延续和发展。该结构具有一定条件下趋于某预先确定状态的属性。这种属性决定了该结构必须具有良好的反馈机制和控制系统来实现这种能力,即侗族大歌传承结构的内部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之间必须有联系,才能形成应有的目的性。笔者在从江县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研究中观察到,该县的侗族大歌传承结构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紧密联系的,能够形成应有的目的性。三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明确,大致可分为:传歌者的功能→传习侗族大歌,使侗族大歌在自身的传习活动中得以延续。习歌者和爱歌者的功能→习歌者学习侗族大歌实体及其文化,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传播侗族大歌;爱歌者热爱侗族大歌,通过侗族大歌获得音乐美的体验,丰富自身的精神生活,并在侗族大歌的传承中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研究者和管理者的功能→研究者主要是通过研究侗族大歌实体、侗族大歌的文化内涵和侗族大歌的传承体系,为侗族大歌的传承提供理论支撑;管理者主要是整合、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侗族大歌得到更好的传承。同时,还应看到,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并非是脱离外部联系而存在的整体,该结构正是在与外部联系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可以说,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决定了它的功能,该结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正是在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与外界联系时表现出来的功能中。

2.层次清晰

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具有清晰的层次性。结构是“整体组织”,且呈现出不同的层次顺序及一致性水平。 侗族大歌的结构层次分为三个部分。具体表现为:

第一,传承结构排列的层次性。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分为三个部分,即传歌者、习歌者和爱歌者、研究者和管理者。三个部分在传承的结构排列中有各自不同的层次,按照传承主体与传承实践的远近关系排列。该结构排列的层次如图1所示,以传歌者为核心,分为三个层次,以圆圈状逐渐向外扩散。相应地,一个层次对应着一个子结构,从而在整体上形成一个复杂的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

图1 侗族大歌传承层次结构图

第二,传承结构功能上的层次性。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中的每一个层次都有自己特定的功能。如传歌者的功能体现为教授、传习侗族大歌,演唱侗族大歌,使侗族大歌得以延续;习歌者和爱歌者的功能体现为习歌者学习侗族大歌实体及文化并进行传播;爱歌者对侗族大歌产生喜爱之情,受到侗族大歌音乐美的熏陶,从而在侗族大歌的传承和传播中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研究者和管理者的功能体现为研究者研究侗族大歌的文化内涵和传承体系,为侗族大歌的传承提供理论支撑;管理者整合、协调各种社会力量,推动侗族大歌的传承。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的三个层次之间在功能上既相互分工,又有相互协作与制约,以获得整体的整合功能。

第三,传承结构变化的层次性。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体并非一成不变,在特定的条件下,结构层次会发生特定的变化。如民间自发组织的传承实践与政府主导的传承实践,二者因实践活动的主体不同,也会使传承结构的层次性发生变化。因此,侗族大歌的传承结构与外界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是不均匀的。

3.动态变换

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具有动态变换性。这种动态变换是指结构的各个部分可以根据某些规则进行替换,但替换不会改变结构自身。侗族大歌传承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实践,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及相关因素影响下,会呈现不同的实践状态。因而,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也是动态发展的,该结构中的三个部分在不同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规则可以互相变换,但这种变换并不改变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笔者通过长期调查,在从江县的侗族大歌传承实践中看到,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中的三个部分之间并不是割裂的,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动态变换已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个别的侗族大歌传歌者,在进行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同时,亦在从事侗族大歌收集和整理的工作。还有部分侗族大歌的学习者和爱好者,同时在政府相关部门从事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管理工作。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研究者为了全面把握研究对象,也需认真学习和体悟侗族大歌的文化内涵,参与侗族大歌的其他传承实践,以便深入研究侗族大歌当前的传承实践现状。在侗族大歌的传承实践活动中,个体常兼具传承者与研究者、学习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甚至是多重身份。从上述可知,作为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虽在一定规则下可以互相替换,但并未改变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

4.浑然一体

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该结构的三个组成部分,即传歌者、习歌者和爱歌者、研究者和管理者按照一定的组合规则构成侗族大歌传承结构这个有机整体。研究侗族大歌的传承,只有对传承的结构整体进行研究,才能充分认识传承结构的本质。传歌者、习歌者和爱歌者、研究者和管理者是整体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不能将任何一个部分从整体中抽离出来进行孤立的研究,否则,就只能看到被抽离的部分自身的意义、功能和价值,而不能从整体上思考侗族大歌传承结构的全貌,也容易陷入“盲人摸象”的境地,只看到整体中的某一部分,而失去对侗族大歌传承的整个结构的感知和体悟。要客观、全面地考察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就必须参照整体传承结构,以全局的眼光进行思考,从整体视角进行考察,使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属性完整地表现出来。

三、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组成及其作用

1.传歌者即歌师——结构核心部分

传歌者是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决定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存续与否。侗族大歌的传歌者为教歌、传歌的民间歌师。侗族大歌的传歌者是侗族大歌传承主体中与传承实践距离最近的群体。他们是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决定性力量,肩负着使侗族大歌得以存续的重要使命。在正常的传承背景下,民间歌师的传承活动主要靠自身的文化记忆进行口传心授,歌手学习初期通过模仿、记忆学歌,后期通过歌队的实践锻炼培养即兴编创唱的能力。但是,日新月异的现代生活,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多种可能,很多侗族男女青年不再以唱歌为荣,传歌者的后续培养面临巨大的困境。掌握上百首侗族大歌的歌师数量极少,且年龄整体在50岁以上,能即兴编唱侗族大歌的青年男女已经寥寥可数,能唱数十首侗族大歌的青年男女也不多见。以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为例,该村是南侗地区有名的“歌窝”,村里的两位德高望重的老歌师潘萨银花老师与贾福英老师皆为八旬老人,虽已是高龄老人,两位老歌师还在坚持教歌、传歌。而青年男女中特别优秀的歌师较少,一旦歌师的人才梯队断裂,将导致侗族大歌的传承后继乏人。所幸的是,小黄村每年有自发举办的侗族大歌比赛,此项活动能吸引不少来自其他侗寨的歌队。歌队与歌队之间的比赛交流,使青年歌师和初学歌手都能从中获益。常态化的教歌、传歌、学歌、唱歌活动,使传歌者这个核心群体得以巩固和承接。传歌者的承接保证了传承实践的延续,因而是传承结构中的最核心部分。

2.习歌者及爱歌者——结构中坚部分

习歌者和爱歌者是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数量多、分量重的中坚部分。该部分在整个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使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长期趋于稳定。习歌者和爱歌者作为关注、热爱、学习、推介侗族大歌的非专业人员,是一个人数众多的群体。他们跨越地域、行业和年龄的界限,因为热爱侗族大歌而形成一个群体。从江县的侗族大歌习歌者和爱歌者群体较多,这些群体的形成与该县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悠久历史,以及良好的社会现实基础有着紧密的联系。该县举办侗族大歌节已有十五载,举办过十四届侗族大歌节。该县侗族大歌节的举办已成为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的盛事,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为扩大侗族大歌的习歌者和爱歌者群体打下了较好的社会基础。此外,从江县委、县政府为加强对侗族大歌为代表的相关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制定并出台了系列文件,如《关于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意见》(从党发〔2014〕18号文件)等。2014年至2016年,该县在民族文化传承工作上提供经费和人才支持,培养了数千名学生学习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如从2014年起,每年拨付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确定50所中小学作为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拨付活动经费28.7万余元;2015年,增加至82所中小学校,下拨活动经费50余万元;2016年,增加至85所中小学校,由县委督查室派遣的督导组到各乡镇的项目学校督查指导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政府的积极扶持,使得数千名中小学生成为侗族大歌的学习者和潜在的爱好者。习歌者和爱歌者作为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数量多、分量重的中坚部分,决定着侗族大歌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和更多的文化话语权,是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的平稳力量。

3.研究者及管理者——结构平衡部分

研究者和管理者是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的平衡部分,具有调适的作用。在侗族大歌的传承实践中,研究者因研究的需要具有局内人和局外人两种视角。两种视角决定其研究可以做到相对客观,能够在整个结构中发挥调适作用,既能以局内人的主观情感体悟侗族大歌传承实践,细致入微地观察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各个要素及其关联,又能较为客观地分析侗族大歌传承结构中所表现出的种种现象,引发更为深层的理性思考。管理者是政府相关部门对侗族大歌传承人及传承活动进行管理和考核的人员,他们更多的是站在民族文化保护及社会发展的多重立场对侗族大歌传承进行考量。研究者和管理者彼此影响,同时与传歌者、习歌者和爱歌者发生关联,从而共同对整个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产生平衡作用。

总之,侗族大歌的传承是以人为传承主体的社会活动,不同的传承主体于传承实践中发生联结,从而形成了一个功能明确、层次清晰、可动态转换的整体结构。该整体中的三个部分都具有特定的作用,影响着整体的结构。研究侗族大歌的传承,需要深入研究传承主体,更需要对侗族大歌传承的结构进行整体的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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