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赵 响
(1.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 青 岛 266000;2.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 235000)
随着义务教育的深化和普及,幼儿教育、幼儿健康得到了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协调能力在幼儿阶段快速发展,制约着幼儿基本动作技能的速度和方向,为了精准把握幼儿动作发展的敏感期,避免“有运动无教育”的现象及过早专项化教学现象的发生,需要科学的理论和认识引导。由于协调能力的综合性及复杂性,为综合反映其内在属性,本文从运动学特征对幼儿基本协调能力的结构要素进行分析。
平衡能力是幼儿基本协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要在不同环境和任务中具备有效的活动、协调的动作,就需在静态和动态活动期间保持身体姿势的受控能力。从生理学角度理解,平衡能力借助视觉、前庭器官、本体感觉等多器官的信息输入在神经中枢的协调控制下通过运动器官实现;从力学角度分析,平衡的决定因素为身体重心和支撑面面积,平衡的基础为人体的重力作用线在支撑面的范围之内,否则人体将失去平衡。
节奏能力是幼儿积极地感知并表现音乐节奏的能力。幼儿节奏感与动作有着天然的联系,节奏感是对节奏的时值、顺序、力度等特征的准确感知和把握,表现在动作中显示了良好的适应性和灵敏性。节奏能力可以使各器官系统工作更协调,更好地促进肌肉收缩与放松,提高动作质量,提高协调能力。
空间定向能力在幼儿基本协调能力的形成中具有重要地位。3 岁幼儿的空间表象与身体相联系,以自身为出发点和依据来确定方向,随后发展为能够辨别物体之间的关系,以物为依据辨别空间位置,在学龄前后期阶段逐渐形成不以自己立场为出发点的空间定向。空间定向能力是一种适应环境的能力,幼儿在练习基本动作时,需要正确地理解和估计动作与周围环境的时空关系,才能顺利地完成动作练习任务。
肢体活动范围属于柔韧素质。柔韧性是肢体各关节、韧带、软组织的伸展程度,柔韧性会影响幼儿运动中肢体的活动幅度和美感,最大程度地避免运动损伤。若柔韧性不足会影响幼儿对动作的体验,限制幼儿基本动作技能的发展,对幼儿基本协调能力具有制约作用。
肢体间的配合是幼儿协调的一个外在表现特征和重要组成条件。幼儿时期简单的动作模式和早期动作经验是基本动作技能和协调能力发展的基础。幼儿的基本协调能力是在各神经、系统、器官的协调配合下所表现的各肢体间的协调配合。
感知判断能力在运动过程中是对“动作技能”“运动潜力”的反应。感知判断过程包括感知动作、处理信息并做出判断反应、最快执行动作。感知判断过程反映了神经与肌肉系统在执行动作过程中的协调性和灵活性。感知动作与信息处理在动作反应过程中是密切联系的,动作质量与反应时即信息处理的速度与精确度有关。
如何使幼儿更积极地参与活动需要教师潜心研究领导艺术,并设计有吸引力的游戏活动。游戏是幼儿的“心理维生素”和主要学习方式,在课程开发中要以基本动作技能为动作元素并结合基本协调能力构成要素,设计幼儿喜爱的游戏情节、主动探索环节,提供有质量的策略,提高幼儿的成功体验和有效参与。游戏的设计和练习要以一定的原则为前提,首先是教师主导原则。这一原则强调教师对活动的引导和把握。游戏过程中以幼儿为主体,少指导多观察,以正面鼓励为主促进幼儿形成成功经验。其次是教育性原则。融入教育元素,使德、智、体融为一体,体现做中学的理念。再次是娱乐与锻炼一体化原则。以娱乐为手段增加参与兴趣、以锻炼为目的提高每日活动量。最后是安全性原则。游戏的竞争性特点以及幼儿在游戏中的情绪波动会增加过程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设计游戏时教师要对细节全面把握、密切观察。提高基本协调能力最有效的方法是练习和运用,幼儿在非常简单和基础的层面上学习,不需要高度的竞争和组织,设计的活动应与幼儿的能力相适应,重点应放在活动的尝试上,降低对动作准确性的关注增加激励因素,还要注意练习的循序渐进,包括减小游戏区域、使用更大的设备、改变规则时间等措施。因此,教师在设计、组织幼儿活动时应以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为依据、以发展基本协调能力为手段、以基本动作技能为内容,融入全人教育理念,最大限度地挖掘体育活动的游戏本源。
只有教师会教、乐教、善教,幼儿才能学会、学好,学乐。“照护者和家长负责学龄前儿童的健康,要了解身体活动的重要性,并通过提供结构性和非结构性的活动来提高运动技能”,但有研究发现教师很少用创造性的方法安排幼儿的体育活动,教师的体育知识和技能水平整体较低且对体育价值的认识和热情度不高,影响了幼儿每日的活动质量。因此,应重视教师的认识水平和体育素养,使教师成为幼儿积极运动的典范。
体育素养是一种理念,它以一种综合的涵盖精神和身体的方式来解释、促进和维持人类的基本运动功能,并体现为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幼儿教师的体育素养主要表现在有知识、技能和态度对幼儿体育活动指导,并逐步引导其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环境是幼儿进行活动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教师应全方位设计、合理安排活动任务,通过隐性设置,营造积极活泼的活动氛围。首先,要保证物质环境的充足、适宜,选择器材设备的形状、质地、颜色符合不同的年龄生理、心理需求,保持一定的吸引力;其次,精神环境是幼儿持续活动的保障,在活动设计时要善于激发良好的师幼关系和活动氛围,形成和谐愉悦的精神环境,有利于发挥幼儿参与运动的积极性和潜力。因此,在结构和非结构活动中要不断开发安全、和谐、生态的活动环境,让幼儿在良好的活动氛围中游戏、体验成功,提高基本协调能力,为积极的体育人生奠定良好的体验和动作基础。
把评价贯穿于教学环节中,使其成为活动的组成部分且持续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幼儿基本协调能力评价应以随堂形式进行,在幼儿主动参与的自然状态下完成评价,降低幼儿的心理压力。教师还应注意评价不是目的,应淡化评价的性质与过程,提升幼儿在评价过程中兴趣的激发和经验的储备。
教学评价过程中,教师要密切观察幼儿学习状态和在活动中的反应,依据参与程度做出适时调整,综合记录评价过程中的信息,在调整计划、设计过程中把握幼儿需求,提高教学评价质量,因此评价也是过程性教学。
教师在设计评价游戏活动时,要尽量调用可用人力、物力、场地资源,运用多组轮换、循环等练习方式减少等待时间,有效地维持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提高活动参与率和时间利用率。
教师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幼儿参与的积极性,适当地激发幼儿间的互动交流,把评价作为幼儿展示技能、水平和个性的机会。结合生活情境和游戏的评价活动有利于幼儿情感、态度和社会适应幼儿的培养,激励幼儿活动参与的信心,提高幼儿自我认知能力。
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进行以教师为主体的发展性评价,并重视幼儿的自我评价,运用言语的刺激作用,采用激励、引导、互动的形式,激活幼儿“主体”意识,提升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对评价结果进行辨证分析,不宜将结果作为评判幼儿基本协调能力的终结性认定,更不应将结果与幼儿体质或能力的好坏相联系。通过评价了解幼儿发展水平,并把握阶段性和整体共性发展特点和信息,以利于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活动设置,体现“评价促发展”。
幼儿基本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与先天生理成熟及后天活动经验有关,教师应把握发展的特定阶段进行相关练习,增加其活动和动作经验,提高其基本动作技能储备。高质量的评估有助于幼儿的学习和教师教学的改进,必须持续、有效并结合实际施行。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基本协调能力的评价元素,通过开发有效策略、提升教师体育素养、优化活动参与环境,使学与评、教与评有机结合,促进幼儿成功经验的获得,提升幼儿自信度和自我效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