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翔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科教兴国等发展战略的实施,职业教育也面临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挑战。2014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 “强化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作用”“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成为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重要载体”。2019 年1 月,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再次明确 “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可见,国家对广大高职院校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提出了较高要求。
高校与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高职院校适应产业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途径之一[1]。但在实践中,高职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普遍面临着产权分割混乱、管理体制不清、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其良性发展,必须对高职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及的投入类型、利益分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我国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开始于1993 年,截至目前,总数达到294 个。按依托单位划分,企业105 个,占36.59%;高校70 个,占24.39%;科研院所112 个,占39.02%。建设现状与特点如下:
1. 我国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特点
我国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产教融合模式建设,其管理和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是管理体制选择有承包制、委托代理制、股份制等多种方式,但各有利弊,很难取舍;二是企业和学校各自垂直管理机制不同,某方撤换主要管理人员,都会给中心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三是由于校企双方利益诉求的差异,导致无法健康发展。主要解决方案是以契约或协议方式改善管理体制,明确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比例。
2. 高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实践现状
目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淄博职业学院的山东省曲霉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的重庆市建筑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这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虽然管理模式各有特点,但总体运行良好。
在高等学校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最早是由美国开设的。1984 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FS) 提出建立25 个 “工程研究中心”(ERC) 的计划,于1985 年开始实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也有类似的计划安排。分析西方发达国家校办科研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政府给予长期有效的支持
政府充当社会环境的维持者和多方利益协调者,能在创业初期的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应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2. 管理及科研成果产权明确、收入分配清晰
通常是由高校技术发明者拥有科研成果产权,在经过相关的专业人员评估后转让给企业,通过转让使用权获得收入。
3. 具备完善的技术转移和支撑平台
德国、美国、澳大利亚均建设有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利益分享机制,充当校办研究机构与产业一线的合作桥梁。总体上,职教发达国家将职业教育作为国家公益事业,校企共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由国家投资或提供大额补贴。我国高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尚未形成有影响力的成功管理运行模式。但是,现有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为高职土建类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基础。
共生发展理论,源自生态系统的共生现象,指生物之间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管理学意义上的共生理论强调,通过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使组织内部环境得到优化,组织凝聚力得到加强,相关参与者获得共同发展[2]。2018 年底,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与大型国有企业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BIM 技术中心,进行产学研结合。学院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建工集团发挥资金和项目优势,既提高了企业承接国家及省、市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又为学院培养工程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同时,BIM中心能对外承接BIM培训业务、输送BIM 人才,为成功申报 “全国BIM 等级考试” 考点提供助力和保障,实现校企双赢。
企业管理学理论是以企业管理为研究对象,研究企业管理的客观规律的学科,由一系列的管理原理、管理职能、管理形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所组成,用以指导人们规范企业管理活动。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中,“利益追求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由于市场竞争、成本、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压力,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获得感较弱,因此积极性较低。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只有给企业带来利润,才能保持稳定发展,因此,必须引入企业管理学理论,建设企业化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利益共同体理论最早由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代表人物卢梭提出,一般指人们在共同条件下,为了自身某方面的利益诉求而结成的集体[3]。利益共同体成员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以双方互利共赢为前提,缔结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利益实体,主要通过共同协商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保障组织良性运行。
高职土建类专业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利益共同体是指校企利益共同体,是在 “政府主导、行业指导” 下,职业院校和企业以各自利益为出发点,以 “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为合作基础,以 “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为合作目标,通过建立校企共建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互作用,发挥各自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校企双方利益诉求,实现利益互赢及长期合作。
随着建筑工程中BIM 技术应用越来越广,社会需要更多的BIM 技术应用人才。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为培养符合BIM 技术应用发展要求的人才,在学院各专业的课程体系与实践性教学体系中,均开展BIM 技术的教学和实践内容。为进一步推动BIM 教学实践在职院实施,培养更多优质的BIM技术应用人才,同时,为提升学院中青年教师BIM 应用和技术服务能力,2018 年11 月25 日,湖南建工集团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产学研融合,共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BIM 技术中心,此中心也是 “湖南建工BIM 分中心” 建工英才BIM 学院分院。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BIM 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一是进行产学研相结合,提高企业承接能力以及学院师生专业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综合效益;二是对BIM技术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中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三是培训组织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学院师生,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企业储备工程技术人才;四是提升建工英才BIM 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在校内及社会上,宣传推广建工英才BIM 学院,承接对外培训业务,进行BIM 技能等级认证。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BIM 技术中心由湖南建工集团和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投资建设,包括BIM 工程中心和BIM 培训中心。BIM 中心主任由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委派,BIM中心常务副主任由湖南建工集团委派,中心前期(建设期)的运营工作主要由常务副主任承担,双方共同承担中心中期的BIM 培训和教学课程体系的编制等工作,及后期的承接建筑工程BIM 项目任务,利益共享,协同发展。中心现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完成对学院各专业教师的BIM 培训,有效提高教师的BIM 技术应用能力。
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发展、科教兴国等发展战略背景下,高职院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利益共同体理论、共生理论和企业管理理论为指导,创新校企共建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校企共建工程技术中心能够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