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高校资助育人路径研究

2020-11-23 02:01李霞
山东青年 2020年10期
关键词:学生资助高校

李霞

摘 要:高校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基于教育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学生资助模式,不仅促进了大学生学业完成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强化学生反哺感恩社会的意识,更是推动了高校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系统化。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权利与义务

“十三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当前新形势下的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高校资助工作是当前高校资助育人职能在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的集中体现,对受资助群体实施“精准走访、精准把脉”,探讨国家资助政策制度下的受助学生的权利及义务等问题,不仅是提升大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回归“立德树人”的教育初心,对于指导高校有效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当前高校的资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校资助工作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渐趋丰富,矛盾和问题也激增的一个过程,资助的种类、力度、覆盖面日益健全、完善和深化。但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教育资助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点与面的不平衡、公平与效率和權利与义务对等的矛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给高校的资助工作进展和育人实效等方面带来诸多影响和制约。

1. 奖助学金覆盖面有待地一步扩大

高校的资助资金主要分为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爱心及公益基金。当前,高校资助资金在不同层次的高等院校存在着资助金投入水平的差异,而政府和高校仍作为资助资金投入的主体,资助力度有限,覆盖面较小,社会参与程度明显偏低,不利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吸纳社会资金捐助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2.贫困生认定尺度有待于进一步统一规范

贫困生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扶持对象。但由于贫困生的认定及程序缺乏客观、统一的标准及纬度,给贫困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一是由于地方经济、消费水平差异、贫困程度及认定标准难以把握;二是由于材料程序把关不严,导致许多“伪贫困生”出现,有失教育资助公平的初衷;三是部分自尊心较强的学生,碍于面子放弃申报资格,影响了学业的完成和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3.受助群体感恩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当下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追崇以“自我”为中心,以“自由”为人生目标和以“索取”为人生态度,对社会、学校和父母缺乏感恩回报之心。特别是在多媒体时代,互联网充斥着各种不健康、负能量的信息,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强烈的虚荣心、享乐主义等不良作风思想一度在受助群体中滋生蔓延。对社会、学校和父母给予的资助认为是理所当然,应该之事,学生的感恩反哺意识得到严重的弱化。

4.权利义务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准则体现为学生对资助资源的获得权利是与一定条件下某种程度的义务付出相关联的,学生要享有资助的权利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1]而学校在给予学生资助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受助学生履行完成学业、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义务和责任,未能真正达到高校精准扶贫的真正目的,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和初心。

二、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高校资助育人路径研究

立德树人是教育培养人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强调“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2]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不仅要在物质层面上实现学生的精准扶贫,更要在精神和思想层面上实现精准扶智。因此,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发挥资助中“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理念价值,让资助学生积极践行“付出才有回报、劳动获得报酬”的受助理念,以自身行动最终实现自助,真正实现教育改变贫困境遇的价值,立德树人的育人使命。

1.创新多元化的资助方式,提供“保障 + 发展型”的资助项目。高校资助育人应该围绕“帮扶谁”“扶什么”“怎么扶”三个维度设计资助项目,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多种方案的“资助包”。如除了贫困生困难补助外,把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竞争性奖学金、三助、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等项目按配比标准放入“资助包”中,增加资助的比例和覆盖面,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资助的公平性和优化性。

2. 设置跟踪考核机制,加强对受助学生后续的监督管理。对受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做好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后续跟踪考核机制。成立相应的受助学生权利与义务考核和监督小组,对学生从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社会实践活动、心理状况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实时、动态的综合考评和监督。借助大数据技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消费数据进行监测,深度分析整合学生信息,建立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动态库,做到精确资助和动态管理。

3.引入义工制管理模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学校要出台相关的受助学生参加义务活动等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积极搭建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相关的服务基地和平台,并将义工服务的时限和质量作为评先评优的相关条件。积极将义工制与劳动教育、感恩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劳动观、价值观和知识技能的培养,并制订和完善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劳动成果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切实提升义务服务活动的内涵和质量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劳动实践中的主动性和奉献性。

4. 增加校企就业援助,促进受助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高校资助工作不仅是学校的重心工作,更是关系社会福祉的民生工程。高校应积极拓宽资助资金的渠道,积极借助社会及校友会的力量,借助校企、校友合作平台积极拓宽有偿资助途径。一是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积极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在获得经济报酬的同时,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二是采取订单式的人才培养。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对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用订单式的人才培养。双方共同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的岗位设置选拔受资助学生,由企业先支付学生的学费,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签订就业协议并进入企业就职,从而实现学生、学校、企业三方共赢。

5. 发展创业型勤工助学岗位,形成“创业—资助—就业”互动发展模式。高校资助工作应紧紧围绕细化制度、提升资助效率和立德树人的目标而开展。积极打造和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和科技创新孵化基地。鼓励受助学生通过自身专业优势,创办经营实体,提高责任意识、管理能力和创业素质的培养。另外,学校成熟的创业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以此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

6. 建立爱心资助反哺机制,提升学生的感恩诚信意识。学校要加强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和感恩教育。通过爱心助学基金、主题班会、励志故事宣讲等形式,加强学生的反哺意识和感恩教育,厚植深厚的家国情怀。同时通过受助学生的反哺和回报社会,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和受益,以此建立资助育人的长效机制和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1]韦颖.高校贫困生资助方式研究—以云南为例昆明[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06.

[2]习近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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