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巫家拳传承治理的特征与创新路径研究*

2020-11-23 04:13郑立杰
体育科技 2020年2期
关键词:湖湘武术文化遗产

郑立杰 赵 宏

湖湘巫家拳传承治理的特征与创新路径研究*

郑立杰 赵 宏

(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湖湘巫家拳传承治理的特征主要呈现由个体经营向政府主导培育的模式转变、门徒传授向学校素质教育的模式转变、局域封闭向广阔区域推广的模式转变、传统口传身教向应用新兴多媒体的模式转变等方面;其在现实传承与发展中,凸显出主体内核的遗失、传承意识的惝恍、校园传承的障碍、政府监管的缺位等问题。在探寻湖湘巫家拳新时代传承的社会路径方面,提出通过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开发校本课程,建设高校社团、工作坊和科学研究所,开拓地域和人才辐射范围等路径,不仅能够促进湖湘巫家拳传承的良性发展,还能助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同时聚集传承资源,扩大传承影响力。

武术;巫家拳;传承与治理;路径

随着社会历史不断变革,孕育在湖湘文化中且深受湘潭地域文化影响的巫家拳,已形成了集攻防、表演于一体并以身体符号为载体的独特技术文化。武术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体育强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根”和“魂”,但这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渐入“文化失语”的窘境。而作为湖湘地方拳种的翘楚,“巫家拳”承载了厚重的湖湘文化底蕴。因此,探究湖湘“巫家拳”在现实发展中存有的传承治理问题,提出于新时代传承与发展所需的创新路径,避免“文化失语”处境,对于新时代湖湘巫家拳传承发展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

1 湖湘巫家拳传承治理的特征

1.1 个体经营向政府主导培育的模式转变

巫家拳的传承与发展扎根湖湘大地,作为一种独具地域特色的活态文化,其主要依靠师徒间的口传身授得以延续至今。随着新时代发展的快速推进,高度个性化的发展与传承经验性的诉求,注定湖湘巫家拳及其他类中华武术项目等,具有较为脆弱且易于萎缩,甚至是流失等濒危特征。伴随着外界丰富新鲜事物不断涌进与融合,传统的闭门自封或是“口耳教授”等模式受到了强烈冲击,同时原有的文化传承与传播空间正在逐渐流失。

1979年1月,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挖掘、整理武术遗产的通知》,同年5月,湖南省体委成立武术挖掘整理小组开展相关工作。1992年5月,由湖南省武术学会编著出版的《湖南武术拳械录》中,巫家拳作为地方优秀武术拳种被记录在册。2016年10月,巫家拳被列入湖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7年,湘潭市政府出台了《湘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方案》,同时划拨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全面启动“非遗进校园”工作,统筹多部门联动推进“巫家拳”等12个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至今,已在湘潭的24所“非遗”传承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展演活动46场,参加活动的师生达32000余人次。由此可见,基于湖南省、湘潭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湖湘巫家拳正向以政府为主导培育的模式转变,朝着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前行。

1.2 门徒传授向学校素质教育的模式转变

从“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传统武术传承中的敬师信条,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空间和文化环境一直被浸淫在中国传统“伦理型”的文化范式中。师徒间“传”与“承”的关系,就是基于生物遗传学的“遗传性”特征,模拟并建立起的一种胜似血缘亲属关系。这种关系并未因知识、技能的传承结束即宣告终结,而是进一步将其升华,使之如同真正的生物遗传链条,在“传者”与“承者”之间形成了一条有生之年难以切断的“血脉”。这种师徒传承关系的产生与传统社会生产和生活习俗密切相关,其自成系统,也受由祖辈们独创的传统门徒传授将中华武术传承的模式影响。

“文化是处于特定民族中的个体,经过各种方式和教育学会的一种能力特征,与先天无关。能够得以延续的,源于社会个体相互之间对其学习模仿和教育示范。”而中华武术文化及身体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深受武术门户、派别等因素困扰。学校作为现代主流文化知识获得的主要场所之一,学校教育也是人类文明成果与现代传承和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目前,湘潭市巫家拳协会、巫家拳馆联合与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建立了“巫家拳传承基地”,对巫家拳进行全方位的深入挖掘、规范和整理,并组建了一支以巫家拳馆内“承者”为主体的规模达200余人的巫家拳文化传承队伍,定期在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湘潭市火炬小学、湘潭市金庭小学等学校,向广大师生进行巫家拳和巫家操的推广、普及等相关工作,在实施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增强了巫家拳传承发展的新生力量。由此可见,通过学校素质教育的传承模式,建立规范化传承结构,能够积极促进并提升湖湘巫家拳充分发挥和履行其新的教育功能和使命。

1.3 局域封闭向广阔区域推广的模式转变

“潭临衡岳,带湘水,上控两粤,下通江汉,邮传舟航,往来如织,号称剧邑。”《淮南子》中记载:“楚地广人众,卒民勇敢。”此外,在《湘潭县志》中发现:“‘湘潭’名为繁嚣,本起于漕。”明清年间,湘潭的经济达到顶峰,素有“小南京”“金湘潭”之美誉,至咸丰初年,河徙漕停,粤氛猖獗,无业游民,听其遣散,结党成群,谋生无术,势不得不流而为贼。而湖湘巫家拳的形成及迅速推广,得益于这种由移民文化、地域主流文化以及湖湘地域人文精神等诸多因素构成的多元文化环境和条件。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文革”期间禁止民间私藏兵器,禁止民间习武结社,极大限制了巫家拳向区域外的传播和发展。这就使独具地域性特征的巫家拳在发展与传承进程中受到了制约。

2015年元月,由湖湘巫家拳第六代传人颜亮鸣先生在巫家拳法的基础上,创编了一套《巫家拳操》,并以湘潭市体育局和湘潭市巫家拳协会的名义对外发布,其中包括教学光盘、书籍和音像资料等。2016年10月,巫家拳被列入湖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后便积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保护措施,开展相关保护与传承工作。2018年8月,湘潭巫家拳在第二届武术节暨2018梅山武术邀请赛湖南传统武术展演中获最佳展演奖。2019年8月,颜亮鸣先生被聘为国家队体能训练顾问,将巫家拳传统训练功法应用于国家赛艇队、游泳队和皮划艇队以及国家冬季奥运项目的体能项目训练。此外,基于长株潭这一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与长株潭一体化进程有机结合的全民健身战略,巫家拳馆的传承者们和“巫家拳传承基地”的学生群体会定期在湘潭市东方红广场、白石古玩街等社会公共场所,进行巫家拳和巫家拳操的传授和推广活动,还与湘潭市南盘岭社区的四世堂大药房携手打造了“巫家拳辅导站”。实现并完成了巫家拳操理论知识和巫家拳实践技术在广阔区域的推广,使广大群体有了接受传统民间文化教育的机会,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同时,增进了群众对传统民族文化和乡土文化观念的认同感。

1.4 传统口传身教向应用新兴多媒体的模式转变

文化遗产源于民间,根植于特定的人文和自然环境,文化形态、价值观念历经磨砺得以传承和延续。中华武术文化与技艺,通过口传身教方式进行传承,是一个充满人性活力且具有独特思维的传统,是一个蕴藏真正文化时空含量的传统,它的积淀甚至超越了时空。而在《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明确指出:“对于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是民族发展的源泉。”湖湘巫家拳兼具华夏民族身份识别的标示和向世人展示民族属性的一种文化象征。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伐的高速前行,使得中华传统武术的发展与传承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而沉睡已久的湖湘巫家拳即将再次浮现于世人面前。

我国社会发展正值新时代快速推进之时,湖湘巫家拳传承与发展也借此机遇突破了传统口传身教传承的模式,凭借高科技新兴媒介力量的引入,通过科学化、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其逐渐朝向并广泛应用新兴多媒体的发展模式转变。例如:湖南省政府扶持力度的增加,通过文化遗产日、全民健身日、报纸书籍等进行大力宣传;传承人日常意识的提升,利用网络公众号宣传巫家拳进校园表演、外出比赛等相关新闻和信息;大众媒体的介入,先后有CCTV-7、中国文明网、湖南频道、大湘网、长沙晚报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对湖湘巫家拳及巫家拳操进行了专题介绍。这些无不体现了湖湘巫家拳于现实传承和发展过程中,向新兴多媒体应用的转变所展现的时代性、开放性特征。

2 湖湘巫家拳传承与发展的现实问题

2.1 主体内核的遗失

文化遗产如果缺失人文关怀和精神感化,以及本该有的意境关联和情感互动,那么该文化遗产就是苍白无力的,甚至会孤立地定格至消失,即使披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衣,无非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符号代码和缺乏活力的“文化遗产”,仅此而已。湖湘巫家拳传承至今已有200余载,除自身良好的技击功能、健体育智价值、艺术欣赏价值、文化交流和科研价值外,最为重要的是其蕴含并被世人怀念、敬仰的“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勇敢尚武、临难不惧、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如今,巫家拳展现于世人的主要内容,仅仅体现在技击术、育体健身等粗浅层面,本该引以为傲且进行广泛传承和弘扬的精神内核,早已随着多元文化的侵入,逐渐被融合稀释和淡化。

2.2 传承意识的偏移

人的意识决定行动,行动亦能够促进事物发展。武术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一种身体符号文化,蕴藏着巨大价值和能量。然而,在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的今天,武术逐渐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社会主体地位,部分项目甚至渐渐走向消亡,归根结底是族人对本民族传统文化认知度的淡漠,继而直接造成民族传统文化的严重流失。与其类似,巫家拳的现实传承与发展也受到来自传承主体和传授对象的传承意识偏移等问题带来的困扰,这是影响巫家拳于新时代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具体表现有:传承者与传授对象之间默认形成“保姆+育体”的托管模式;传授者对居高临下的师徒传承形式有极大抵触;根深蒂固的师徒情结和精英身份被打落成碎片后,作为传承人该如何重新考量自身的传承方式,如何俯下身子亲近传承对象。在传承和发展中应融入更多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已然成为当下最为重要的一种解困路径。

2.3 校园传承的惝恍

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外在身体变现和内在意识形态,皆体现出其浓厚的原生态化特性,正因这种别具一格的文化特性,在历经千百年岁月的洗礼后,依旧能够延传至今。将孕育在湖湘文化之中,且具有独特的本土性、原生性和生活化的巫家拳引入校园,与具有时代性、规范性和国际性的新时代学校教育之间发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面对具有原生态民族文化、传统地域文化的巫家拳,与现代学校教育规律和目标价值之间产生的冲突?如何解决巫家拳传承和发展的本真性与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创新性需求之间产生的冲突?以及如何妥善处理巫家拳在现代学校教育中因流于形式、重外轻内而造成得此失彼的情况,如何保障传承与发展的持续性、有效性,丰富其传承的意义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当下开拓校园传承发展模式的棘手问题。

2.4 政府监管的缺位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其中第七条指出:“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根据所涉及的具体职能部门来看,包括了文化局、文教科和体育局等。巫家拳在现实传承与发展进程中,或多或少受到这些职能部门间相互交集产生的影响。尽管在国家提出体制改革后,湖南省湘潭市政府成立了文体广新局,旨在全面贯彻、执行并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实践调研发现,巫家拳早期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内容与实际完成工作相差甚远,对比国家要求标准,亦与同类项目存有类似现象,即“重视申报、轻视保护”。虽然,这一现象的产生与传承人在实践保护工作中的投入度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对其现实保护工作监管职责的缺位。

2.5 文化与经济的发展失衡

20世纪初起,我国本土化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逐渐开始遭受西方现代体育的冲击,致其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原有价值和影响力。尽管政府和社会各界团体予以大力弘扬,但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加之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被分解,使之失去了于新社会文化背景下,确立文化选择方向的最佳机遇,以及实现符合时代要求的整合机会。因此,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普遍呈现出衰退局面。伴随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和新时代发展步伐的迅速推进,社会原有的稳态已被外界丰富的、精彩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文化的多元化所打破,加之本应该继承与发展祖辈留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青年群体流失,特别是青壮年群体的向外流动迁徙。外流迁徙直接导致独具地域性的民俗体育传承和发展出现了断层,使其传承传播途径阻断。湖湘巫家拳的传承与发展亦是如此,其具有独特文化艺术形态的活动在现实开展过程中受到了极大限制。

3 湖湘巫家拳新时代传承的创新路径

3.1 第三方绩效评估介入

第三方评估作为一种外部制衡机制,可有效弥补政府在传统工作中的自我评估缺陷,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提高其客观性和公正性,能积极促进理想化的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制衡机制,不仅能够实现湖湘巫家拳传承与发展的持续性,有效弥补政府内部在其现实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局限与不足,还能从根本上克服政府内部评价兼具“保护与培育的支持者”和“考核与评估的裁判员”这一现实矛盾。此外,第三方绩效评估介入能够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开放性,提升政府监管的公信力,以及在非遗项目培育和保护过程中财政支出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在客观上形成推进政府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的倒逼机制,促进并提高政府的服务效能。因此,突破巫家拳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是必然选择。

3.2 校本课程开发

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不论是其内容的丰富性、积极的健康观、浓厚的娱乐性等特点,还是独特的区域性、传统性和交融性等特征,以及它的体育、德育、智育及美育等价值观念方面,皆可对传统学校体育教育形成相互促进、补充的局面。因此,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应该上升到办学和教学并举的理念和认识高度,将巫家拳引入学校、引进课堂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具有重大意义。提升高校学科的建设,完善学科的特色,以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巫家拳为依托,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对于巫家拳作为体育课程进入大学课堂,建议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一是将巫家拳以选修课的形式面向非体育专业学生群体,让学生了解和发扬巫家拳,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针对体育专业学生群体,特别是武术专业学生群体,要求系统地学习巫家拳,掌握其精髓,积极参加各种武术竞赛。以此为巫家拳培养更多优秀的传承人,为传承和弘扬优秀湖湘传统武术文化做好人才储备。

3.3 高校社团建设

高校社团作为大学生课余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校园文化活动形式之一,不仅能培养学生团体的合作能力,还能提高学生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以及实现身心整体发展需要。因此,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身心素质”为核心,建设和发展湖湘巫家拳高校社团,将学生学习的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双向结合;以增进社团成员身心健康为首要任务,以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为中心,有效促进和培养当代大学生“终身体育”这一人生价值观。可建立校、院两个层次的高校社团,有效协作实现巫家拳文化的传承。具体建议:第一,学校层面以校团委和学生处为主,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为基础,打造一个大众的巫家拳社团,并赋予一定的特色,做好展示,吸引广大同学参与;第二,学院层面主要以体育学院为主,各二级学院协助,对接好校团委和学生处巫家拳社团工作安排,培养二级学院巫家拳社团骨干学生,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协助学校巫家拳社团开展工作,推动巫家拳文化的发展。

3.4 工作坊建设

实现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在更广阔的舞台展示才艺、传承技艺,是广大传承人实现传承理想、获得社会普遍认可的重要方式。湖湘巫家拳基地位于湘潭市雨湖区,为实现巫家拳文化的多渠道保护与传承,可以围绕学科建设这一核心目标,以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组织校园社团活动为平台,通过组建一支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打造一间资质优越的湖湘民族传统体育巫家拳传习工作坊。这不仅能积极有效推动巫家拳相关产品创新设计与研发,助推巫家拳文化项目向创造性、商业化、品牌化方向转型,还能以工作坊为平台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帮助地方培养传承队伍,增强发展后劲,同时为非遗传承人的能力培育建设新的培养机制。

3.5 科学研究所建设

巫家拳作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积极培养一批较高水平的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科研队伍,对巫家拳进行传承和弘扬。首先,高校要强化自身的师资队伍,组建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与特色,将巫家拳作为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加强与湘潭巫家拳协会的交流合作,定期利用社团活动、工作坊建设、体育课程开设等形式推进巫家拳在高校的推广。其次,巫家拳作为湖南省优秀的地方武术拳种,为了进一步传承与保护巫家拳,应对其做系统化地深入研究,配合省市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组建科学研究团队。研究团队从巫家拳的发源、巫家拳的拳谱整理、全民健身、文化传承传播,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等方面展开研究。

3.6 地域和人才辐射

传统武术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其真本性的理论知识、身体技法及文化内涵能够完整地保留和延续,而促进其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就是实施广泛的普及和推广。如今,广大社会群体普遍对传统武术的认知度偏低,实现并完成此局面有效的扭转,既要依靠行政干预性的监管、帮扶,也需要市场开拓性人才的支持,更需要自身发展体系的不断完善。因此,在建立师徒传承、学校教育和全民健身推广的基础上,依靠政府的力量,协助传承人建立巫家拳传习基地,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巫家拳社会指导员,并将其输送至省内外各地,让其进行巫家拳文化的宣讲、技术的教授,使传承成为一种实践的同时,扩大了巫家拳现实发展的空间范围。同时,可借助毛主席故里、湖湘文化发源地这两张优质名片,由湘潭市巫家拳协会和巫家拳馆共同向以上地区文体广新局及相关部门提出倡议,协同广大社会团体和精英个体,带动每年前来此地区观光游玩的广大旅客群体了解和参与湖湘巫家拳的传承活动。在每年的旅游文化节上,将巫家拳增设为一种地域特色文化进行宣扬,带动巫家拳的发展并提高其社会知名度。

4 结语

湖湘巫家拳的传承与发展备受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全球化的冲击,加之文化保护意识和监督管理的缺位,致使习练巫家拳的群体发展呈现落寞之势,但巫家拳在现实发展中,始终保持着中华传统优秀武术文化的基本内涵。根据湖湘巫家拳当代传承治理特征及现实传承与发展中折射出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制衡机制,开发湖湘巫家拳校本课程,建立湖湘巫家拳高校社团、工作坊和科学研究所,以及开拓地域和人才辐射范围等路径,能够积极地、有效地和持续地促进湖湘巫家拳传承的良性发展,同时聚集优质的传承资源,扩大并提升带动其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力。

[1]程大力.传统武术: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J].体育文化导刊,2003(4):17-21.

[2]汤立许.岳家拳传承治理的特征、问题与路径[J].体育学刊,2017,24(1):37-41.

[3]中国文明网.湘潭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让传统文化浸润青少年成长.[EB/OL].[2017-06-15].http://www.wenming.cn/syjj/dfcz/hn_1680/201706/t20170615_4298005.shtml.

[3]李菲.身体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范式转型[J].思想战线,2014(6):111.

[4]杨庭硕,罗康隆,潘盛之.民族文化与生境[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2.

[5]周建新.武术师徒制传承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15(2):85.

[6]司马迁.史记百家汇评本[M].张大可,辑评.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823.

[7]张广保.淮南子[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386.

[8]陈嘉榆,王闿运.(光绪)湘潭县志[M].长沙:岳麓书社,2010:139.

[9]吴琦.漕运与中国社会[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0]王岗.中华武术:一个被忽视的活态文化传统[J].搏击·武术科学,2007,4(8).

[11]王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方法[J].人民论坛,2015(29):185-187.

[12]张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扬传承有赖于本土化觉醒与教育[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3(8):117-118.

[13]孙庆彬.广西少数民族体育资源与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研究[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1(2).

[14]龙佩林.经济全球化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选择[J].体育文化导刊,2002(5):14-15.

[15]邓亚当.公共财政竞争性分配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估对政府绩效的影响及其启示[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6,25(5):104-107.

[16]郑立杰,赵志明,刘慧玲,等.民族传统体育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契合研究[J].体育科技,2018,39(6):49-50.

[17]付忠勇.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的优化路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20):66-67.

[18]胡艳丽,曾梦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管理研究——以黔东南侗族为例[J].民族论坛,2016(11):50-55.

[19]平少康,王震.口述史视角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路径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8(3):44-48.

Study on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Innovation Path of the Inheritance and Governance of HuxiangWujia-boxing

ZHENG Lijie, etal.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gtan 411201, Hunan, China)

2018年湖南科技大学“卓越学子计划”项目(项目编号:ES1837)。

郑立杰(1992—),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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